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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為什麼總要認祖歸宗

作者:許倬雲  來源:搜狐文化  更新時間:2017年01月12日

中國人為什麼總要認祖歸宗

中國人為什麼總要認祖歸宗?抗戰中這一幕,讓我懂得了中國人的信仰……

麻六甲華人社區

任何文化系統中,人的生命何從何去?都是一個重要的議題。近代民族學家在記錄和觀察一些當地民族文化時,這個課題,也是他們注意的重點之一:生命從何而來?每個族群自以為自己的生命來自何方?生命是個人的?還是集體的?談到生,也必談到死,死後,生命就消失了?還是歸於何方?到了近代科技發達時,尤其生物的基因和演化的知識比較清楚,可是證明,也在生命的觀念上盡力探討,同樣也討論,生命除了生物體可見的生命以外,那些精神的部份,到今天還是無法捉摸。一個人的肉體,發展到終點,他的物質部分,終於分解為原來的各種化學元素,但他留在世界上的記憶,究竟是不是生命的一部分?

這一連串的問題,是我想要提出的課題。然而,“生命”兩個字太複雜,也太玄奧,我不敢期望能滿意地回到自己提出來的問題。只盼望,在這個課題方面,引發讀者們的好奇和進一步的思索。

我所討論的生死問題,當然不在生物意義層面,而在信仰層面。

紅山牛河梁女神廟遺址

我曾經將中國的宗教信仰,界定為神祇和祖靈兩套主題,在生死問題方面,祖靈的成份毋寧更為重要。不過,如果我們回溯到遠古時期,以新石器時代的紅山文化遺址為例:牛河梁的山脊上有女神廟,其中祀奉女子的大小塑像,強調少女、孕婦和老婦三階段的型態於一體,這是代表生殖的力量。下麵不太遠的地方,則是一個方圓相迭的三層台,應當是祭天所在。其附近,又有顯然是族群領袖的墓葬。墓葬和祭壇,都有許多無底的陶制圓管,圍繞著遺址,我的解釋,這些陶管象徵著天和地之間的相通。牛河梁遺址的這些禮儀設施,兼具祀天的神祇信仰,和敬祖的祖靈信仰。二者並存,其實一直到後世,都沒有完全分開。下文討論到漢代墓葬中的墓卷,就同時包括生死的延續,和天神與靈魂之間的聯繫。

回到生死問題的主題,中文的“生”字,演化為生命的“性”和姓氏的“姓”,這一個特色,只有象形文字可以清楚明白的顯示,若以拼音文字而論,就比較拐彎抹角,不容易表現,生命集體和個體的雙重意義。

姓氏的“姓”,從“女”,從“生”,說明瞭生命有親緣的集體意義。我們現在的百家姓,當然已經不只百家了,其實並不只是“姓”而已,其中包括無數“氏”,是“姓”的分支。最初的“姓”,如李玄伯先生指出,其實與美洲印地安人的圖騰意義相當類似,表示這一族群共同稟賦的一些特徵。舉例言之,印地安人的部族,有的稱為熊部族,有的稱為鷹部族,自認為是具有神性的熊和鷹的後代,而且因此,稟賦了這些圖騰標誌神物的神性。

以中國古代的姓而言,渤海地區的太昊姓“風(鳳)”、少昊姓“摯(鷙)”,都有鳥類的名稱,也就是他們的圖騰。所以,左傳(昭公17年)郯子告訴魯侯,他們自己的祖先,少昊之時,所有的官稱和部落名稱,都是以鳥為名。後來,殷商姓“子”,是一個小孩降生的形象。殷商降生神話,“天命玄鳥,降而生商”,也說他們是玄鳥(燕子)的子孫。其實,朝鮮高麗的好大王碑,也記載其祖先來源是日光映照和鳥卵降生。滿清的祖源傳說,據說是三位仙女,在池中游泳,其中一位吞食了一隻飛鳥銜來的朱果,生下布庫裏雍順,他就是滿州人的祖先。

隸書-小篆-金文--甲骨文--骨刻文—骨刻原圖

中國古代的姓,姜、姬、娰,也具有類似意義。以姬姓的周人為例:他們的女性祖先,姜嫄,踐踏了巨大腳印,因而懷孕,生下棄,周人的始祖。一些圖騰轉換成為部族的代表名稱,這一部族也就繼承了圖騰具有的特性。當然,圖騰的意義,和今天的基因觀念,完全不一樣,我們卻也無妨認為圖騰觀念轉化為姓,就隱含了一個族群,從開始就繼承,或者他們自以為已經繼承共同的“稟賦”。因此,一個人天生的稟賦,既是集體的,也是個人的。凡此稟賦,有屬於肉體方面,也有屬於精神方面,後者也許類似我們所謂“性格”,不過在古代,歸之於天賦的特點。

各處人類社會,都會有社群的出現,因為人能在眾生之中,居主導地位,就是因為人能合作,結合為巨大的力量。人群的結合方式,以自然生殖單位,也就是夫婦、親子、家庭,作為最基本的單元,然後擴大為宗族,或者地區社群。只是,在中國的社會結構,大概由於長期以來,以農耕為主,安土重遷,家庭擴大為家族,也一定是以聚集於一地為基本方式。這樣的族群,如上所說,會以共同稟賦,作為群體結合的基本認識。於是,生命的集體性,就落實在社會倫理的範疇之內,也呈現於神祇與祖靈的結合。

殷商考古學的資料,既有墓葬和居住遺址,也有卜辭的文獻資料,這兩個專案配合,使我們對於商代的祖靈觀念,有相當清楚的認識。商代的王室大墓,以棺槨為中心,四周圍有殉葬的嬪妃與臣僕,也有全副武裝的衛隊,大墓四周,又有整齊排列的武裝部隊,整個陵墓的形制,宛然是往者生前,宮殿或者行帳的格局。陵墓的安排,也是按照輩份,共同埋葬於幾個墓區。這是將生前的情況,延長到死後,生死之間,是延續的。蔔辭之中,提到占卜的問題,也經常會將生者遭逢的困難與疑問,藉占卜的手段,詢問先王先公,或者要求先王先公的保佑與護持。蔔辭之中,也常常提到一種帝祀,雖然我們還不能完全理解,這帝祀的具體內涵,一般言之,大概是以燎火向上天祭祀。如果這種解釋合理,則先王先公就可能代替生存的後裔,向上天的主宰“帝”,以祭祀的方式,取得“帝”的護佑。神祇和祖靈,終究還是同被尊敬的對象。

在人間倫理方面,一個族群的延長,是父子祖孫相承的親緣系統。從《詩經》時代開始,中國人對於親子之間的親密關係,就是從幼兒時代的感情成分開展,《詩經》“蓼莪”:“無父何怙?無母何恃?出則銜恤,入則靡至。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撫我畜我,長我育我,顧我複我,出入腹我。欲報之德。昊天罔極!”

形容父母撫育、愛護子女的辛苦。如何將這感情,最後移轉到父子倫理?孟子的努力值得一提。孟子所謂四端,認為是人倫理的天性,其中兩個例子,一個例子是兒子在父母死亡以後,看見父母的遺體,暴露腐壞,心有不忍,回去找工具,將遺體埋葬 。另一例子,則是有人看見幼兒,在水井附近爬行, 並不因為孩子與自己有任何關係,卻是因為心有不忍,將幼兒抱到遠離水井的安全地方。孟子認為,這種惻隱之心,乃是“仁”的開始。從惻隱之心,才延展為羞恥、辭讓、和是非之心,成為仁、義、禮、智的源頭。從心理學上著眼,將心比心,則以生理的親子之情作為基礎,建構人間社會眾人共存的基本原則。

“千古第一村”江西樂安流坑村的祖宗牌位

符合心理學上感情的投射,《禮記》的《祭儀》,形容祭祀時,雖然父母不在了,卻是要遙想父母生前的音容,似乎聽見他們的腳步聲,聽見他們的呼吸咳嗽聲,以這樣的心情,獻上祭品,行禮致敬。這才是祭親如親在,祀神如神在,也是將心比心的基本原則。其中,並沒有任何理性的成份,只是感情的投射。

青年人到了十六歲,女子可以出嫁,男子可以進入社會。古代的中國,在這個時候,就以冠禮和筓禮以慎重的儀式,改換青年男女的服裝和打扮,告訴他們,這是人生一個新的階段的開始,從此以後,他們將如同他們父祖一樣,繼承個人作為社群和社會一員的責任。成年禮的戒持,提醒他們不要愧對了父母對他們的愛護、盼望和期許,也不要損傷了家族的聲譽。這種告誡的方式,到今天中國人的家庭,都還是父母叮囑子女的常用詞句。這些儀禮的基本,也就是透過親子之間生理性的延續,提醒他們親子感情的成份,延伸為對社會的責任,既有此刻的參與,也有未來的延伸。

到了老年,身體衰弱了,個人對社會的參與退居二線,將自己的責任,交付給子女。以農業生產的情況作為比喻,男子力田(力和田合起來就是“男”),女子安家(女和屋頂就是“安”),這是成年夫婦,構成家庭的基本方式。在人的壯年時,成年的男子推犁,他的老父曾經是推犁的男子,改換工作,牽引耕牛,兒子在後面負擔重勞力的推犁;等到這個壯漢自己的孩子大了,少年代替了祖父,擔起引牛的工作;再過一陣,引牛的少年和推犁的父親,交換位置,當年的壯漢,將推犁的重任,交給已經成長的青年,已經將近衰老的自己,站在牛前,如同他父親當年一樣,引導牛的方向。這一代又一代,繼續不斷,將生產的任務,更替交換。在農村社會,老年人的經驗,是有價值的,他們知道天時氣候,知道作物生長的情況,這些經驗,一代又一代,由父祖傳授給子孫,於是老年人在地方上備受尊敬。老年人的閒暇比較多,他們照顧孫兒,其中不僅有養和護,也有教導和傳授知識的任務。於是,族群延伸和社會的繼續,都可以在倫理的體制下,能以實踐。以上所述,乃是從生命本身,經過宗教情緒,轉化為儀禮,又具體呈現為倫理,而構成了一個穩定的社會。這一個過程,在古代就進行,而中國繼續存在,但至少二千年之久。一個安定的社會,人口滋長,穩定地增加,組合了一個世界上最龐大的人類群體。中國的廣土眾民,也因為有這樣的安排,才能繼長增高,延續不斷。

精神方面,古人相信,除了氣血有關的個人生命,還有精神有關的魂魄。“魂魄”二字,今日連用不分,在古代,這有所分別。“魄”必須居留在身體之內,“魂”卻是代表一個人看不見的自己,“魂魄”與肉體的生命,一般講來應當是同步出生、衰老、死亡,而至消失。精神與肉體不能同步共存時,肉體消失了,而魂魄還沒有到消失的地步,魂魄無所依,則成為厲鬼,即使二者同步進行,人的肉體死亡,魂魄還是必須要有所依歸--這就是殯葬制度的出現。

《左傳》昭公七年,有一段關於厲鬼的故事,是古代人對魂魄無所依靠時,成為厲鬼的解釋。當時鄭國,有兩派貴族,為了權力而激烈鬥爭,要爭權的一派,發動突襲,殺死了還在酒醉未醒的執政大夫伯有。過了幾天,鄭國首都的街上,不斷驚傳伯有披甲呼叫,某一天要殺死那一個敵人。這樣的擾嚷,驚動了市面。昭公七年,西元前 535年,鄭國的子產,當時鄭國最有學問的人士,回答晉國大夫對於這件事情的詢問。子產的回答,魂魄無所歸依,就會成為厲鬼。而伯有的家族,三世執政,家族旺盛,人口眾多,子產解釋: 這種家族,“取精用宏”,精神肉體都很旺盛,忽然被殺,他們的精神部分,並沒有隨著肉體衰弱,因此化為厲鬼,驚動人間。這一段解釋,在中國宗教史上,經常被人引用,說明魂魄與肉體之間的關係。一方面,一個集體的稟賦,不只得自先天,也可以在後天獲得,有強弱變化,或者資源和權力厚多的,其魂魄和肉體都會強健,反而言之,沒有機會掌握足夠的資源,精神肉體都比較衰弱。如何在人肉體死亡後,適當地安置魂魄?就是重要的人生課題。

我們先從古代處理死亡的過程,觀察他們對魂魄的觀念。《儀禮》、《士喪禮》和《禮記》、《祭儀》等章節,都對於人死亡時的處理方法,有詳細的敘述。人斷了氣,第一步,喪家帶著新死者的衣服,爬上屋頂,呼叫新死者的名字,請他回來。三次叫不回來,就以衣服放在原來的寢床上,使魂魄有所依附。同時,立刻招手,準備一副旌旗,上面寫著死者的名字,插在一小鬲粥上(後世則是插在一碗米粒中),使魂魄有所依靠。然後,等到木制的牌位完成,在牌位上寫下死者名諱,這一個牌位,從此代表死者自己的靈魂,使死者有所棲附,(到了近代,中國喪禮中,還有“穿神點主”的儀式,也就是以其子孫,刺指滴血,作為神字的一直和主上的一點,其意義乃是以其子孫血液,代表死者本身的生命)。

江西老牌位

這一串過程中,用來形容魂魄依附的動詞,常有“棲”字,也就是鳥類棲息的同一字眼,似乎隱含著,魂魄是和鳥一樣,飛翔而必須有棲息之所。在我年輕時,經歷過祖母的喪禮,喪禮辦完後,第七天,稱為“回煞”,據說,那時魂魄以大鳥的形體回來。道士會觀察地上預先灑上的灰土,指出那是鳥爪的痕跡:凡此儀式,只是中國民俗信仰中,對魂魄的具體形象,比擬為飛翔的鳥類,乃是具象的,而不是抽象的存在。

死後的埋葬,在中國所謂“入土為安”,按照古代的典籍,魂歸於天,魄歸於地,魄還是和死者的遺體共存的。在漢代墓葬中,經常出土殉葬的文書,所謂墓卷,也有些稱為鎮墓文,或銘刻於鉛版、陶片,或書寫於木牘、竹簡。這一類的文書文字,有各種的形式,但大致的內容,相當一致。墓卷說明,這一塊墳地,從原主購買,有證人、有地價,更重要的是說明,在這塊土地上,如果有其他屍首存在,就應當做死者的奴婢--這說明,土地的排他權。更複雜的墓卷說明,會將這塊墓地的購置和埋葬權利,連帶敘述,上通天庭,下到地下世界,各級的神界官吏,而且文書也會提到,是地上的丞,行文地下丞,或者下文地下的裏長等等,宣示死者對這土地的主權。更複雜一點的,要說到隨葬的明器,以備死者日用起居的需求。屬於鎮墓文的文書,內容又更為複雜,其中會提到,埋葬的黃豆種子等物,作為死者在另一世界開發必要費用的零用錢。

漢墓出土不少明器,大致是一棟房屋,比較複雜的,是相當完整的院落,包括豬圈、田地、池塘,這些都是供給死者,在另一世界的生活需求。當然,帝王貴族有更完整的全套設施,例如,秦始皇不僅墓頂上享殿面向東方,象徵秦始皇還在君臨整個中國,而且地下成千成萬的兵馬俑和文官武將,時時準備為始皇帝征討各地。後世每一個帝王的陵寢,是有豐儉的差別,基本上都有前殿后寢的規模,也有沿著墓道站立的文武百官和石像生,象徵帝王的威權,和他死後舒適的生活。凡此安排,都說明瞭:中國人死後,是生前的延伸,中國人心目之中,在佛教進入中國以前,人的生命是一代、一代延續下去,而且每一代都是從這個世界,延伸到地下的世界。

漢代陶制庭院

相對言之:基督教的信仰,有最後回歸上帝和天堂;回教的信仰,天堂是 人間夢想的酒池肉林、鮮花美女;民間的佛教,也有七寶樓臺和飛天仙女。中國的民俗信仰,天堂是神界的天地,和天官天吏工作的地方,不是我們常人安息之處。“入土為安”,只是說明,生前的生命,在地下還是過著與生前一樣的生活,永遠安息。

湖南馬王堆楚墓絹畫

中國古代關於天、人、地三界的界劃,也有考古的證據,可做說明。湖南馬王堆楚墓出土的絹畫,最上面一層是一棵通天的大樹,樹上有十隻金烏,代表天界。這棵大樹的根,穿透人間,直達地下世界,地面以下,是墓主和他的仕女的形象,更下一層,則是大樹的樹根,植根於黃泉。黃泉下麵,還有幾個力士,撐起整個宇宙。

三星堆青銅神樹

四川三星堆遺址,也出土了一株青銅的大樹,樹上有許多大嘴鳥,可樹根如何安置,我們不知道,這種大樹的形象,假如按照Mircia Eliad的解釋,乃是生命之樹,與高塔大山的象徵相同,都是聯繫上界、天界和地下的通道。中國民俗信仰中,有一棵通天大地的桃樹,桃根有個開口,就是下到地下世界的通道。同樣地,自古以來,以至於今日,泰山是中國民俗信仰中的聖山,漢代的泰山,管生也管死,漢代所謂“泰山都尉”,是泰山的主管,在後世道教的信仰,泰山是玉皇大帝的座山。這是通天的部份,漢代鎮墓文中,常見歸於泰山的說法;魂歸於城父,魄歸於蒿裏,魂應當在泰山等候天界的差派,魄在地下的蒿裏,永遠安息。

在地下世界得到永遠的安息,是眾人的願望。戰國到漢代,《楚辭》中的《大招》和“招魂”兩篇,都是以叫魂的方式,告訴死者東、南、西、北,四方,都不能去,那些地方都有各種吞食靈魂的精怪和異物。呼召靈魂回到家鄉,在那裏有替他們安置的亭臺樓閣、有佳餚美酒,還有侍女僕役,使他們生活舒適自在。如此方式的勸說,正是說明瞭中國人對死後世界,看做是人間永遠的延長,一個永不再進行的停格。

在新石器時代的宗教觀念,有對於自然的畏懼,和對於祖靈的觀念,這就分別為兩個傳統,一方面是神祇,一方面是祖靈。到了殷商時代,顯然祖靈的信仰,強于自然的信仰。究竟何時開始轉變?在史料方面看,未嘗沒有可見的線索。

國語,楚語:“及少昊之衰也,九黎亂德,民神雜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為巫史,無有要質。民匱於祀,而不知其福。蒸享無度,民神同位。民瀆齊盟,無有嚴威。神狎民則,不蠲其為。嘉生不降,無物以享。禍災薦臻,莫盡其氣。顓頊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屬民,使復舊常,無相侵瀆,是謂絕地天通。”這一段話,所謂絕地天通,就是像人間和神庭,劃分兩半,神庭方面,是延續了崇拜自然而畏懼自然的巫覡傳統,而祖靈的崇拜,則呈現為本章主要部分,所謂慎終追遠,以擬血緣團體的延續性為主要關懷。對祖宗說話,不需要經過巫覡,因為子孫和祖宗有血緣的聯繫,其溝通可以透過親情的擴張,使祖宗在另外一個世界,代表子孫向神祇們請求庇護。然而,崇拜神祇的宗教情緒,並沒有消失,只是神與人之間以祖靈作為媒介。

鎮墓文、墓卷之中,又出現各級神祇,似乎他們都具有管轄冥事的權力。這一現象,應當是與秦漢以來,官僚制度完備,其中官府代表的公權力,所有的臣民,都有一貫的權威,理論上,無論貴賤都要對他自己行為負責任,於是,生前僥倖逃避的罪行,死後的地下世界或是地下的官府,加以裁判或懲罰。相當有趣之處,有一篇鎮墓文中,顯然是為了應付“承負”的責任,在殉葬的器物中,有人參幾株,作為被懲罰代替死者受刑的代表!這種安置,也充分說明,中國人對地下世界,看做是生前世界的延伸和繼續。這種生死一貫的觀念,與猶太基督教思想,死後是在神的世界安息,直到最後一日,還是面臨審判,兩者的區隔,相當明顯。

最後應當提起,儒家“三不朽”的觀念,《左傳》襄公二十四年:“(叔孫)豹聞之,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雖久不廢,此之謂不朽。”。這三項不朽,立德、立言、立功,都是人所留下的影響,而並不是人生物性的永遠不朽。儒家(《論語》,季氏、衛靈公),將不朽的觀念,昇華成為偉大人品,留在人間紀念。這個類似宗教的情操,卻又不帶著任何宗教的神奇性,乃是儒家人間性質,能夠提出的最高境界。呈現於民間信仰中,鄉裏之中,令人欽佩的人格,臺灣閩南語所謂“人格者”,他們死後,還是經常會被人懷念。中國許多地方的土地神,常常在一般人的傳說中,是某一位剛死去不久的“人格者”,被任命成為當地的保護神。一些土地廟,每過一陣,可能要重新塑造一個神像,而是某一個“人格者”的形象,作為參考。孔子自己,在後世被稱為“萬世宗師”,而在科舉未廢的時候,文昌是讀書人祭拜的物件:這些就代表“立言”的的不朽。在地方上,曾經有建設的功勞,也會永遠被人間記憶,視之為神。建設四川都江堰的李冰父子,和創建蘇皖防水工程的張勃,(號為“張大帝”),都是立功者,被千秋萬世,奉為神明的例子。

李冰父子像

以上提出的許多現象,乃是傳統的中國社會,對於生死的見解。在我一生前半段所見,還是和傳統距離不遠。最近這幾十年來,中國的變化極大,尤其在中國大陸,經過多次的反復革命,在儀式和理念方面,傳統的生死觀念,都已經完全改觀。不過,在臺灣與海外的華人社會,雖然一些過去實踐的禮儀,都已經簡化,或者修改;在情緒上,慎終追遠,崇功拜德的理念,仍舊存在。以上所說古代的民俗信仰,一直延伸到今天,大體上還存在,所以近代的喪禮,還有焚燒各種紙紮器物的習慣。

在我的這一代,父母的忌辰,還擺供紀念。在家鄉,新年時期,除夕和元旦,清明和冬至,都祭祀祖先。我家自從抗戰時期,離家客居,先父手書直系祖先名諱掛軸,每逢年、節懸掛遙祭。我們弟兄,遷移美國,每家也都有歷代祖先名諱掛軸,至少在除夕和元旦,遙祭先人:凡此習慣,其實和漢代的明器、地下的寢宮,其意義是祭親如在,事死如生的一貫態度。

炎、黃二帝像

今天臺灣的人民,大多是移民後代,他們家中,往往有祖先牌位,牌位背後,有一滑板,書寫祖先原鄉地名,歲時祭祀,不忘根本。臺灣的鎮市、農村,如果當地人家有喪事,喪家可以封閉一條街道,搭棚接待親屬,辦理大事。焚燒紙紮冥器,(包括房屋、汽車、傢俱、衣物、電視、電腦…),以供死者地下使用。以我自己個人所見,在美國的華人,沒有祖墳可上,甚至於沒有祖宗譜系的記憶;然而,在生活之中,親子的感情,還是延伸為一家三、四代親密的感情。不僅親人之間,互相關懷,同城的華人朋友之間,也是守望相助,互相支持。

海外華僑,離家已經數代,仍舊繫念祖先。在菲律賓、馬尼拉的華僑墓園,墳墓的前後,還有類似享殿的建築,足以使掃墓的人,可以在內休息度假。墓前還有石刻或水泥的自用汽車。我曾經訪問過馬來西亞的麻六甲,當地有延續數百年的華人墳山,幾乎每天都有人在祭掃祖墳,獻禮致敬。麻六甲的華人社區,有一棟大樓,最上層是供奉媽祖的殿堂,下麵各層都有同姓的宗親會,各占一間房間,供奉先僑的牌位。麻六甲的華人社區,據說,已經存在八百年;十多年前,訪問該地時,黃昏時刻,漫步華人街的石板路,宛然可見明清時代的門聯和門窗牆雕塑。那一時空停滯的印象,至今猶如目前。

中國人的宗教情緒,並不一定依附在建制性的宗教系統及其有關儀式,而是普遍地融合與包含在日常生活之中。從生和死的問題,延伸為祖先的記憶,凝聚許多個人為宗族團體,而宗族與宗族之間,又有千絲萬縷的親情成分,中國文化中,遂有了“同胞”的觀念。直到今日,“炎黃子孫”還是中國人互相聚合的口號。中國幾千年來,以農耕為本,精耕細作的農業,共濟合作,促使村落社區,成為大社會的最基本單元。同姓經常居住在同村,鄰村之間,又有彼此的婚姻關係。這些線索,將中國文化涵蓋的社會,聚集為一個世界最龐大的共同體。本文所述,也就是維繫這個龐大共同體的一些宗教情緒。(本文原標題為《生命的意義》,有刪節。)

抗戰中的這一幕,讓我懂得了中國人的信仰

人類的宗教情緒,其實不外乎“敬”“畏”二字。前者是尊敬,也帶著感情;後者是懼怕,又不知道如何對付。許多研究原始宗教的學者,大概都會在這兩個方面,設想人類如何選擇哪些敬拜的物件。歸納許多古代民族的信仰,我們大概可以按照上面的分類,分成兩類;一類是對自然力的敬畏,一類是對死者,尤其是祖先的崇拜。在後面這一類,中間又夾雜著思念和感情的情緒。自然力方面的崇拜,就成為自然神的神祇系統,後者則是祖靈的崇拜。上一章我們提到中國古代類似圖騰信仰的觀念,那更是將自然的事物,和祖先崇拜結合為一,將某一種值得畏懼的事或物或者現象,與自己祖先的來源聯繫成為一套生命來源的解釋。

例如,我們對蒼蒼者天,都有一種仰望的尊敬;對於日月星辰,也有敬畏之情;對大地,那生命的來源,從大地上著生植物,我們可能就聯想到大地和母親是一類的生命之主。同樣地類推,高山、大海,風暴、雨露,對我們的生活,都會造成極大的影響,於是,我們會把這些現象,當作崇拜的物件。

我自己體驗過一段經歷。在抗戰時期,我大概十一歲左右,因為逃避日軍春秋之間的進攻,我父親領導的單位留在前線,眷屬們要往後撤。大隊人馬都要步行,只有行李和給養,是由滑竿夫抬運。我身有殘疾、不能步行,於是,把我放在行李堆中,靠在行李上被抬著行動。有一段路程,是要跨越湖北西部大巴山的餘脈。從平原跨越山口,很遠就往“界牌埡”山頭進行,走了一天多才走到那兒。山頂旁邊,有一片小平臺。大概有五六抬滑竿,十多餘滑竿夫,前後到達埡口。領隊的滑竿夫招呼:“大家去拜山神廟。”——那是山頂的平臺上,由幾塊石板,構成一個簡單的小廟。這平臺大小不過十幾丈方圓,天風獵獵,四周的樹木不過兩尺高;站在峰頂四顧,西邊是高聳入雲的大巴山,東、南和北三面,群峰低頭,仰視天空,漫無邊際,除了風聲,只有一片靜寂。滑竿夫們在山神廟前,跪下敬拜。我坐在一堆行李上面,四顧茫然。當時十餘人,沒有人發言。滑竿夫都是半蹲在地面,圍成一圈,臉向南方,連我在內,都被這茫茫蒼天,四顧無涯的情景懾住了。如此大家靜坐十餘分鐘,才默默起身,向南坡走下去。走不了多久,忽然經過一路夾竹桃,正在盛開;花路盡處,一個小小的臺地,那是十餘戶人家的村莊:兒童奔跑笑語,大人們在工作,幾條狗對著我們汪汪吠叫:這是戰亂之中,呈現的一片太平。

山西大同懸空寺

上面兩個景象,在一小時之內,先後呈現,那時候年紀輕,不懂得宗教,然而在後來,我讀社會人類學、民族學和宗教學的課程時,在山神廟前被懾住的那一份經驗,總是清清楚楚呈現目前。正是因為我們在大自然面前顯得如此渺小,我們才會設想有一位偉大的力量,我們將他人格化成為代表各種自然力的神祇,天神、地母、山神、水仙等等。

人類面對祖靈,最重要的情緒,乃是對生我、育我的父母,有敬愛也有懷念,總希望他們生命沒有終結。對於一些生命忽然終止的死者,我們總覺得他們剩下的一部分生命,會滯留在我們四周,形成上章所謂“厲鬼”的現象。以上種種,就造成了我們宗教情緒中,祖靈崇拜的心理條件。

對於各種神祇,原始宗教的時代,人群之中,會有若干人,由於他們特別的感受,別人就把他們當作可以與神交通的媒介,累積成為一羣“神媒”;他們建構了一套他們的解釋,以及他們認為有助於神靈交通的禮儀。這些人在一個原始族群之中,往往成為群眾的領袖。各種宗教有各種的名稱,有些地方稱為祭司,有些地方稱為巫覡。我們曾經引用過《國語.楚語》,觀射父討論巫覡的一段。觀射父說明,在沒有建制的宗教體制以前,幾乎人人都可能有擔任神媒任務的機會。直到顓頊的時代,政治領袖的體制已經形成,那時才將天神和人間劃分為兩個系統。祭天的工作由神媒擔任,人間的管理乃是人王的責任。顓頊的時代,出現了中國可能最早的曆法:一個按照農業生產安排的週期。這一顓頊曆,卻是代表了人是天、人之間的結合,不再是由祭司、神媒專斷的一個行事時序。在《國語.楚語》中這一段的敘述,則稱之為“絕地天通”——斷絕了天和地之間的混淆。

先秦的時代,中國乃是一個祖先崇拜和分封制度結合的宗法社會。理論上,人間的王者,就是代表人間與祖先之間的結合點。人間一切的祈禱和願望,應當由這宗法結構領袖的王者,向祖先陳述,也得到祖先的庇佑。祖先們,則代表子孫,向自然力的神庭祈求天命和保佑。如此的信仰系統,並沒有獨立另設的教會。借用中國鄰居日本歷史上的神權為旁證:日本的天皇和神道信仰,其實還是代表如此的結構。日本神道教神社的祭司,“神官”,只是伺候神明的工作者,而神、人之間的聯繫點則是天皇(第一個天皇“神武天皇”,其實就是他們當時的大女巫卑彌呼)。

中國文化中,兩大主要的宗教系統:佛教和道教。前者在漢代才傳入中國,後者的逐漸組織成形,也在佛教傳入之後同時進行。在漢代以前,中國的宗教信仰,其實就是前面所說,天神、神祇、祖靈的結合。秦漢統一以前,中國各個地區,都有一些地方性的信仰,因此,中國的神明信仰並沒有一個中國地區全部一致的系統。在佛、道兩個系統各自發展的過程之中,他們的神系,並不固定,經常出現一些變化,有的是某些地區的地方信仰,會擴大成為某個教派的主要成分。若要根據今天傳承的佛、道各宗派崇拜的物件編列神庭,乃是極為困難的工作。舉例言之,民間通俗信仰的神庭,乃是根據一部明代的小說《封神榜》,姜子牙封神的故事,認真地排列神庭地位與職司。正統的佛教、道教,應當不會接受這個故事編列的神庭,然而,庶民百姓,卻將姜子牙封神當作真實的眾神譜系。

泰山

在這種民俗神庭形成過程之中,其實我們也可以找到一些原則。常見的變化,則是自然神的人格化。威嚴的天神是父親形象的人格化。泰山,是中國東部最主要的神山,因為是山東比較平坦的土地上一座高聳的大山,特別顯得崇高。這座山的山神,就因為高山可以上達天庭,“東嶽”的主神,又因此往往和神庭的主神,混淆為一。另一方面,土地之神乃是生產力,那是母親形象的人格化:母親神的形象,又會集中在母親的保育,和母愛的寬恕。於是,最高的女神,常是慈悲、原恕救贖的慈母形象。同樣的原則,可以將山神代表巨大的神力,水神則是代表柔和女性的神力。

古代的農夫,對於土地的生產力,因為依賴而崇敬,據《禮記》的《坊記》,農夫們在種植的季節,和收成的季節,要敬拜“先農”“先嗇”,還要祭祀灌溉系統的水溝和堤防,甚至於祭祀驅趕野豬的虎,和驅趕鼠類的貓。在古代農夫的心目之中,雖然這樣的神明系統是如此瑣碎,卻是非常重要的神力,必須尊崇敬拜,求取護佑。

另一個原則,則是對於某些曾經出現的真實人物,由於他特別的功績,在他死後,還紀念他。既是感恩,也是盼望他有益於人間的功績,可以長存。這個原則,就是中國人所謂“有功德於人”,聰明、正直者都可以成為神。關公是中國人民俗信仰中,很重要的大神;關公一生義氣深重,以一死報答劉備,於是成為大眾紀念的對象。又因為他勇武絕倫,所以他成為一般無助的小百姓,仰望的保護者。佛教中的觀音,在原始佛教系統之中,是菩薩,不是佛,也不是女性。可在中國人民俗信仰之中,竟成為華傳佛教主要神明,則是由於母親形象的救贖能力,受萬民敬拜,成為救苦救難的女神。中國南方沿海地帶,尊奉的媽祖,號為“天上聖母”,則是海員和漁夫們,尊奉的宋朝名為林默娘的女子;據說她在夢中,救援遭逢海難的船員,於是她成為海員、漁夫的保護神,逐漸成為一個保佑、救贖大眾的母親神。

山西運城解州關帝廟

中國各地都有“城隍”,也有“土地”,分別是一個縣城的保護者,和鄰裏鄉黨小社區的保護者;他們的地位,是從人間的官僚系統,以及地方社區長老功能,投射的兩個職位。在各處的城隍,常常有相當類似的傳說:某一位對地方有建樹,對百姓有恩的地方官,在他死後,百姓傳說,這位地方官,又派到此地,擔任城隍。當地的社區之中,如果某一位長者,平時得人尊敬,也時時刻刻為地方盡心盡力,這種長者,死後不久,也往往有人會傳說,土地換了這位長者。百姓們會重塑土地神像,多多少少按著這位長者的形象塑造金身。

下面將以我的故鄉無錫,和長久居住的臺灣為例,從這些地方庶民百姓所敬拜的神祇,呈現這兩個不同地區的眾神有何異同。先說無錫的眾神:無錫是江南的一個中等城市,也有兩千多年的發展了,交通方便、地方富庶,各種宗教活動當然也非常活躍。如果只限於建制宗教,無錫也有古老重要的寺廟宮觀,例如,佛教的崇安寺和南禪寺,都是在南朝時代就已存在,也曾經興盛。在近代,抗戰前後而論,這些大寺廟,除了一些例行的法事,其實活動不多。講經的法會,幾乎很少舉行。崇安寺本身,在太平天國以後,已經成為廢墟。在其舊址,曾經有過簡陋的道觀——雷震殿(二胡名曲“二泉映月”的天才琴師“瞎子阿炳”(華彥均),及其父親,都曾是這家道觀的觀主)。崇安寺的名稱,與蘇州的玄妙觀齊名,竟是飲食店的集合地。

在道教方面,例如,東嶽廟、鬥姆閣等等也都存在,他們的功能,似乎也只在一般拜懺祈福。無錫道觀大多是茅山教派的分支,專長是克治鬼神。不過,我有幸聆聽道教的音樂;在抗戰勝利後,江南各地道觀,曾經在無錫組織過一次傳統音樂的表演,許多過去著名的重要樂曲,都忽然出現。除此以外,老百姓庶民的日常生活中,也很少看見有宣教的活動。比較常見者,新生男嬰,頗有“記名”神明座下,祈求保佑的風俗。

在這些建制型的宗教團體以外,倒是有些牽涉日常生活的寺廟。無錫城西的惠山,據說有一百多個祠廟;不過,其中有相當大的比例是家祠和宗祠,屬於私家性質。大家族聯絡族誼和分配宗族資源,常常在家祠進行。

我現在要介紹的,卻是一些民間崇拜的特殊人物:一類是已經約定俗成,成為神明的一些神祇;一類是地方性的歷史人物,被百姓紀念,供奉於道教系下的寺觀。前者,最著名的是東嶽廟,供奉的是泰山主神東嶽大帝,又例如延壽司殿供奉的是主管人壽命的南斗星君麾下神職。此地是釀酒業員工的會所。我家在重慶時,曾經寄居無錫同鄉會,那是無錫旅渝鐵匠的會所;據他們告知,冶工、鐵匠在故鄉的會所,就在延壽司殿。第二類,最著名的一處是張元庵,供奉祠山大帝(張勃),據說乃是一位是漢代的地方官員,曾經治理廣德地區的水道,將散漫的河流和沼澤,分別納入長江系統和錢塘江系統。江南各地,都有他的祠廟,而且尊之為“大帝”。又例如,南水仙廟供奉的是明末的無錫縣令王其勤,他的功勞是組織當地的漁民等人,編入民團,抵抗倭寇;身後,因為保存地方有功,奉祀在城南,號為南水仙。這一祠廟,鄰近製作瓦缸的黃埠墩,因此燒窯洞窯工以南水仙廟為會所;此地也成為漁民集會的地方,將有功於地方的縣太爺和漁民供奉的水仙,合而為一。又如西水仙廟,則是另外一位明代縣令劉五續,整理河川以及清理湖泊,開通航道,開發新墾土地,為了這些工作,他卻丟官受罰。百姓紀念他的恩德,供奉在城西,稱為西水仙廟。這個廟是運河與太湖周邊,船戶和運糧工作人員的聚會所。

惠山還有一些真實的歷史人物,他們的貢獻和事蹟,得到百姓的紀念。安史之亂時,張巡和許遠,堅守睢陽,保障江淮,江南百姓供奉紀念,建廟“張中丞祠”。另一所是明代抵抗蒙古侵略的於謙,供奉在少保祠。少保祠中,也祔祀明末在太湖抗清的夏允彝、夏完淳父子,分別稱為“先生”和“郎君”,一般的訪客,卻沒有注意到這兩位先賢。

無錫老城隍廟舊址

每年三月,無錫廟會,八家祠廟要派隊慶賀東嶽大帝的生日。前面所說的幾個祠廟,包括延壽司、東水仙、西水仙,還有延聖殿(供奉晉代除三害的周處),加上無錫、金匱兩縣的城隍,都集中在中丞祠,由中丞祠的管理人員,也就是廟祝接待,浩浩蕩蕩,分批移轉到張大帝廟,再出發朝見東嶽大帝。這個每年一度的廟會,吸引江南一帶,成千成萬的觀眾;無錫擠滿了人,每家都接待親友,乃是全國著名的大廟會。在這廟會的過程中,各種職業公會,例如船夫、漁夫、鐵匠、窯工等等,都集中在他們平時聚會的寺廟,作為基本的廟會隊伍。每家廟宇,都有經常來往的地方大人家,提供他們職銜牌,前呼後擁。各家祠廟的文、武隊伍,進行途中,不斷表演:文的是抬在竹竿“抬閣”頂上的少女,扮演戲文;武的則是各行各業子弟,列隊前導,扈從,一路表演武術。

這一路的熱鬧,其中有一部分,其實具有相當深刻的意義。隊伍之中,會有一些人罪衣罪裙,披枷戴鎖,被隊伍中身穿皂隸服裝的監押者,驅趕前行,這些“罪犯”中,還有一些特別的人物,腕上刺了幾十根針,懸掛燈、鑼,隨隊進行。在他們後面,又有幾輛車或是幾個擔子,扛抬一些文具箱,這箱中放置的,是許多信徒念經的記錄,和儒家傳統每天檢查自己品性的功過格,這些乃是本城許多家族,念經和懺悔的記錄。隊伍中的“罪犯”,也是志願者,自願代表世間犯了過失的人受罰,而那些念經和懺悔的記錄,則是許多一般老百姓,他們每天反省的總陳述,以此來救贖犯罪者的罪行。這些“罪犯”,要在朝見東嶽之後,才能改穿常服,表示洗清了他們的罪行。

 

文:許倬雲

著名歷史學家。曾任臺北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臺灣大學歷史系主任。先後被聘為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講座教授、南京大學講座教授、夏威夷大學講座教授、杜克大學講座教授、匹茲堡大學史學系退休名譽教授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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