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陳氏人物--陳龜

者:   來源:後漢書/卷51  更新時間:2017年06月16日

二十四史陳氏人物--陳龜

南朝宋.范 曄

陳龜字叔珍,上黨泫氏人也。[01]家世邊將,便習弓馬,雄於北州。

龜少有志氣。永建中,舉孝廉,五遷五原太守。永和五年,拜使匈奴中郎將。

時南匈奴左部反亂,龜以單于不能制下,外順內畔,促令自殺,坐征下獄免。

後再遷,拜京兆尹。時三輔強豪之族,多侵枉小民。龜到,厲威嚴,悉平理其怨屈者,郡內大悅。

會羌胡寇邊,殺長吏,驅略百姓。桓帝以龜世諳邊俗,拜為度遼將軍。龜臨行,上疏曰:「臣龜蒙恩累世,馳騁邊垂,雖展鷹犬之用,頓斃胡虜之庭,魂骸不返,薦享狐狸,猶無以塞厚責,荅萬分也。“(至)”臣“[至]”頑駑,器無鈆刀一割之用,過受國恩,榮秩兼優,生年死日,永懼不報。臣聞三辰不軌,擢士為相;

蠻夷不恭,拔卒為將。臣無文武之才,而忝鷹揚之任,[02]上籩聖“(朝)”“[明]”,下懼素餐,[03]雖歿軀體,無所云補。今西州邊鄙,土地塉埆,[04]鞍馬為居,射獵為業,男寡耕稼之利,女乏機杼之饒,守塞候望,懸命鋒鏑,聞急長驅,去不圖反。自頃年以來,匈奴數攻營郡,[05]殘殺長吏,侮略良細。戰夫身膏沙漠,居人首繫馬鞍。或舉國掩戶,盡種灰滅,孤兒寡婦,號哭空城,野無青草,室如懸磬。[06]雖含生氣,實同枯朽。往歲并州水雨,災螟互生,稼穡荒耗,租更空闕。[07]老者慮不終年,少壯懼於困□。陛下以百姓為子,品庶以陛下為父,焉可不日□勞神,[08]垂撫循之恩哉!唐堯親捨其子以禪虞舜者,是欲民遭聖君,不令遇惡主也。[09]故古公杖策,其民五倍;[10]文王西伯,天下歸之。[11]豈復輿金輦寶,以為民惠乎!近孝文皇帝感一女子之言,除肉刑之法,[12]體德行仁,為漢賢主。陛下繼中興之統,承光武之業,臨朝聽政,而未留聖意。且牧守不良,或出中官,懼逆上旨,取過目前。

呼嗟之聲,招致災害,胡虜兇悍,因衰緣隙。而令倉庫單于豺狼之口,功業無銖兩之□,皆由將帥不忠,聚奸所致。前涼州刺史祝良,初除到州,多所糾罰,太守令長,貶黜將半,政未踰時,功□卓然。實應賞異,以勸功能,改任牧守,去斥奸殘。又宜更選匈奴烏桓護羌中郎將校尉,簡練文武,授之法令,除並涼二州今年租更,寬赦罪隸,埽除更始。則善吏知奉公之佑,惡者覺營私之禍,胡馬可不窺長城,塞下無候望之患矣。」帝覺悟,乃更選幽、井刺史,自營郡太守都尉以下,多所革易,下詔「為陳將軍除並、涼一年租賦,以賜吏民」。龜既到職,州郡重足震慄,鮮卑不敢近塞,省息經用,歲以億計。[13]

大將軍梁冀與龜素有隙,譖其沮毀國威,挑取功譽,[14]不為胡虜所畏。坐征還,遂乞骸骨歸田裡。復征為尚書。冀暴虐日甚,龜上疏言其罪狀,請誅之。

帝不省。自知必為冀所害,不食七日而死。西域胡夷,並、涼民庶,鹹為舉哀,弔祭其墓。

 

注:

[01]泫氏故城,今澤州高平縣也。泫音公玄反。

[02]詩曰「維師尚父,時惟鷹揚」也。

[03]素,空也。無功受祿為素餐。

[04]埆音覺,又音確,謂薄土也。

[05]謂郡有屯兵者,即護羌校尉屯金城,烏桓校尉屯上谷之類。

[06]左傳曰:「室如懸磬,野無青草。」言其屋居如磬之懸,下無所有。

[07]更謂卒更錢也。

[08]書曰「文王至於日中□,不遑暇食」也。

[09]史記曰「堯知子丹朱不肖,不足授天下,乃推授舜。“[授舜]”則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則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堯曰:『終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卒授舜以天下」也。

[10]帝王世紀曰「古公但甫,是為太王,為百姓所附。狄人攻之,事之以皮幣玉帛,不能免焉。王遂杖策而去,踰梁山,止於岐山之陽,邑於周地。豳人從者如歸巿,一年成邑,二年成都,三年五倍其初」也。

[11]帝王世紀曰西伯至仁,百姓襁負而至。

[12]女子即太倉令淳於公之女緹縈也。事見前書。

[13]經,常也。

[14]挑取猶獨取也。獨取其名,如挑戰之義。

 

校勘記

1684頁一○行州辟治中從事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章懷避唐諱,凡「治」字或改為「理」,或改為「化」,或改為「持」,此「治中」字亦必改易,宋人校書者又回改耳。

1684頁一三行夷賊素聞其聲按:汲本、殿本「聲」上有「名」字。

1685頁七行韎任朱離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此句上下當有脫文,未必詩有此語。

1685頁一五行手足異處刊誤謂「手」當作「首」。今按:史記孔子世家亦作「手足異處」,惟穀梁傳作「首足異門而出」,劉氏殆據穀梁傳言也。

1685頁三行毛詩無韎任朱離之文按:集解引黃山說,謂賢注引薛君韓詩說,不及「韎任朱離」,是韓詩亦無此句,不獨毛詩也。今曰毛詩無,「毛」字當為後人妄改。注不及毛傳,必不捨韓而計毛也。

1686頁六行縣度者山名也按:前書西域傳「山名也」作「石山也」,此鬥。章帝紀注引作「石山也」,不鬥。

1686頁六行去陽關五千八百八十里按:前書「八十里」作「八十八里」。

1689頁一○行始復得還都令居按:集解引黃山說,謂通鑒「都」作「治」,此避唐諱改。

1691頁一行“(順帝時)”以為太尉沈欽韓謂上有永建元年事,此「順帝時」三字衍文。今據刪。

1691頁五行夫國以賢化集解引惠棟說,謂「化」當作「治」。按:此亦章懷避諱改。

1691頁九行言其來歸何刊誤謂「言其」當作「其言」。按:今本公羊傳作「其言」。

1691頁一三行良字邵平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長沙耆舊傳作「字邵卿」,水經注亦作「邵卿」,章懷注誤。

1692頁八行“(至)”臣“[至]”頑駑據刊誤改。

1692頁一○行上籩聖“(朝)”“[明]”據汲本、殿本改。

1694頁四行乃推授舜“[授舜]”則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刊誤謂案史記本文,更有「授舜」二字。今據補。

1695頁一行七世祖仁從同郡戴德學按:「戴德」當作「戴聖」。集解引朱彝尊說,謂案前書儒林傳,仁傳小戴之學,此雲「戴德」,恐誤。

1695頁二行成帝時為大鴻臚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案前書百官表,平帝元始元年始雲大鴻臚橋仁,今言「成帝時」,誤。

1695頁三行陳相羊昌按:集解引何焯說,謂「羊」舊抄廣川書跋作「芊」。

1696頁一四行玄以光和六年卒時年七十五集解引惠棟說,謂橋公廟碑「七年五月甲寅,以太中大夫薨於京師」。案橋公二碑皆雲光和七年,疑傳誤也。又引侯康說,謂玄卒時年七十五,而蔡伯喈西鼎銘載玄於光和元年有「犬馬齒七十」之語,則實卒於六年,傳不誤。今按:光和七年十二月己巳改元中平,如依橋公廟碑,則當書「中平元年」。

1696頁一五行家無居業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張璠漢記「居業」作「余業」。

1697頁二行懿德高軌按:三國魏志注作「誕敷明德」。

1697頁三行幽靈潛翳□哉緬矣按:魏志注作「靈幽體翳,邈哉晞矣」。

1697頁三行特以頑質見納君子按:魏志注作「特以頑鄙之姿,為大君子所納」。

1697頁四行皆由□助按:魏志注同,汲本﹑殿本「助」作「勖」。

1697頁五行徂沒之後按:魏志注「沒」作「逝」。

1697頁五行腹痛勿怨按:魏志注「怨」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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