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陳氏人物--陳忠

者:   來源:後漢書/卷46  更新時間:2017年06月16日

二十四史陳氏人物--陳忠

南朝宋.范 曄

忠字伯始,永始中辟司徒府,三遷廷尉正,[01]以才能有聲稱。司徒劉愷舉忠明習法律,宜備機密,於是擢拜尚書,使居三公曹。[02]忠自以世典刑法,用心務在寬詳。初,父寵在廷尉,上除漢法溢於甫刑者,未施行,[03]及寵免後遂寢。而苛法稍繁,人不堪之。忠略依寵意,奏上二十三條,為決事比,[04]以省請讞之敝。又上除蠶室刑;[05]解臧吏三世禁錮;狂易殺人,得減重論;[06]母子兄弟相代死,聽,赦所代者。事皆施行。

及鄧太后崩,安帝始親朝事。忠以為臨政之初,宜微聘賢才,以宣助風化,數上薦隱逸及直道之士馮良、周燮、杜根、成翊世之徒。於是公車禮聘良、燮等。

後連有災異,詔舉有道,公卿百僚各上封事。忠以詔書既開諫爭,慮言事者必多激切,或致不能容,乃上疏豫通廣帝意。曰:「臣聞仁君廣山藪之大,納切直之謀;[07]忠臣盡謇諤之節,不畏逆耳之害。[08]是以高祖捨周昌桀紂之譬,[09]孝文嘉爰盎人豕之譏,[10]武帝納東方朔宣室之正,[11]元帝容薛廣德自刎之切。[12]昔晉平公問於叔向曰:『國家之患孰為大?』對曰:『大臣重祿不極諫,小臣畏罪不敢言,下情不上通,此患之大者。』公曰:『善。』於是下令曰:『吾欲進善,有謁而不通者,罪至死。』[13]今明詔崇高宗之德,[14]推宋景之誠,[15]引咎克躬,諮訪腢吏。言事者見杜根、成翊世等新蒙表錄,顯列二台,[16]必承風響應,爭為切直。若嘉謀異策,宜輒納用。如其管穴,妄有譏刺,[17]雖苦口逆耳,不得事實,且優遊寬容,以示聖朝無諱之美。若有道之士,對問高者,宜垂省覽,特遷一等,以廣直言之路。」書御,有詔拜有道高第士沛國施延為侍中,延後位至太尉。[18]

常侍江京、李閏等皆為列侯,共秉權任。帝又愛信阿母王聖,封為野王君。忠內懷懼懣而未敢陳諫,乃作搢紳先生論以諷,文多故不載。[19]

自帝即位以後,頻遭元二之□,[20]百姓流亡,盜賊並起,郡縣更相飾匿,莫肯糾發。[21]忠獨以為憂,上疏曰:「臣聞輕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故堤潰蟻孔,氣洩針芒。[22]是以明者慎微,智者識幾。書曰:『小不可不殺。』[23]詩云:『無縱詭隨,以謹無良。』[24]蓋所以崇本絕末,鉤深之慮也。臣竊見元年以來,盜賊連發,攻亭劫掠,多所傷殺。夫穿窬不禁,則致強盜;[25]強盜不斷,則為攻盜;攻盜成腢,必生大奸。故亡逃之科,憲令所急,至於通行飲食,罪致大辟。[26]而頃者以來,莫以為憂。州郡督錄怠慢,長吏防禦不肅,皆欲采獲虛名,諱以盜賊為負。雖有發覺,不務清澄。至有逞威濫怒,無辜僵仆。或有跼蹐比伍,轉相賦斂。[27]或隨吏追赴,周章道路。

是以盜發之家,不敢申告,鄰舍比裡,共相壓迮,[28]或出私財,以償所亡。

其大章著不可掩者,乃肯發露。陵遲之漸,遂且成俗。寇攘誅咎,皆由於此。[29]前年勃海張伯路,可為至戒。覆車之軌,其多不遠。蓋失之末流,求之本源。

宜愨增舊科,以防來事。自今強盜為上官若它郡縣所愨覺,一發,部吏皆正法,[30]尉貶秩一等,令長三月奉贖罪;二發,尉免官,令長貶秩一等;三發以上,令長免官。便可撰立科條,處為詔文,切□刺史,嚴加愨罰。冀以猛濟寬,驚懼奸慝。頃季夏大暑,而消息不協,[31]寒氣錯時,水湧為變。天之降異,必有其故。所舉有道之士,可策問國典所務,王事過差,令處暖氣不效之意。庶有讜言,以承天誡。」

元初三年有詔,大臣得行三年喪,服闋還職。忠因此上言:「孝宣皇帝舊令,人從軍屯及給事縣官者,大父母死未滿三月,皆勿徭,令得葬送。請依此制。」

太后從之。至建光中,尚書令祝諷、[32]尚書孟布等奏,以為「孝文皇帝定約禮之制,[33]光武皇帝絕告寧之典,[34]貽則萬世,誠不可改。宜復建武故事」。

忠上疏曰:「臣聞之孝經,始於愛親,終於哀戚。上自天子,下至庶人,尊卑貴賤,其義一也。夫父母於子,同氣異息,一體而分,三年乃免於懷抱。先聖緣人情而著其節,制服二十五月,是以春秋臣有大喪,君三年不呼其門,閔子雖要絰服事,以赴公難,退而致位,以究私恩,故稱『君使之非也,臣行之禮也』。[35]周室陵□,禮制不序,蓼莪之人作詩自傷曰:『瓶之罊矣,惟罍之恥。』[35]言己不得終竟子道者,亦上之恥也。高祖受命,蕭何創製,大臣有寧告之科,合於致憂之義。[37]建武之初,新承大亂,凡諸國政,多趣簡易,大臣既不得告寧,而腢司營祿念私,鮮循三年之喪,以報顧復之恩者。禮義之方,實為雕損。大漢之興,雖承衰敝,而先王之制,稍以施行。故藉田之耕,起於孝文;[38]孝廉之貢,發於孝武;[39]  郊祀之禮,定於元﹑成;[40]三雍之序,備於顯宗;[41]大臣終喪,成乎陛下。[42]聖功美業,靡以尚茲。孟子有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運於掌。』[43]臣願陛下登高北望,以甘陵之思,揆度臣子之心,則海內鹹得其所。」[44]宦豎不便之,竟寢忠奏而從諷﹑布議,遂著於令。

忠以久次,轉為僕射。時帝數遣黃門常侍及中使伯榮往來甘陵,[45]而伯榮負寵驕蹇,所經郡國莫不迎為禮謁。又霖雨積時,河水湧溢,百姓騷動。忠上疏曰:「臣聞位非其人,則庶事不□;庶事不□,則政有得失;政有得失,則感動陰陽,妖變為應。陛下每引災自厚,不責臣司,臣司狃恩,莫以為負。[46]故天心未得,隔並屢臻,[47]青、冀之域淫雨漏河,[48]徐、岱之濱海水盆溢,兗﹑豫蝗蝝滋生,[49]荊、楊稻收儉薄,並涼二州羌戎叛戾。加以百姓不足,府帑虛匱,自西徂東,杼柚將空。[50]臣聞洪範五事,一曰貌,貌以恭,恭作肅,貌傷則狂,而致常雨。[51]春秋大水,皆為君上威儀不穆,臨馬不嚴,臣下輕慢,貴幸擅權,陰氣盛強,陽不能禁,故為淫雨。陛下以不得親奉孝德皇園廟,[52]比遣中使致敬甘陵,朱軒軿馬,相望道路,可謂孝至矣。[53]然臣竊聞使者所過,威權翕赫,震動郡縣,王侯二千石至為伯榮獨拜車下,儀體上僭,侔於人主。長吏惶怖譴責,或邪諂自媚,發人修道,繕理亭傳,多設儲跱,征役無度,[54]老弱相隨,動有萬計,賂遺僕從,人數百匹,頓踣呼嗟,莫不叩心。河閒托叔父之屬,[55]清河有陵廟之尊,[56]及剖符大臣,皆猥為伯榮屈節車下。陛下不問,必以陛下欲其然也。伯榮之威重於陛下,陛下之柄在於臣妾。水災之發,必起於此。昔韓嫣托副車之乘,受馳視之使;江都誤為一拜,而嫣受歐刀之誅。[57]臣願明主嚴天元之尊,正干剛之位,[58]職事鉅細,皆任賢能,不宜復令女使干錯萬機。重察左右,得無石顯洩漏之奸;[59]尚書納言,得無趙昌譖崇之詐;[60]公卿大臣,得無朱博阿傅之援;[61]外屬近戚,得無王鳳害商之謀。[62]若國政一由帝命,王事每決於己,則下不得偪上,臣不得干君,常雨大水必當霽止,[63]四方觿異不能為害。」書奏不省。

時三府任輕,機事專委尚書,而□眚變咎,輒切免公台。[64]忠以為非國舊體,上疏諫曰:「臣聞『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65]故三公稱曰頤宰,王者待以殊敬,在輿為下,御坐為起,[66]入則參對而議政事,出則監察而董是非。[67]漢典舊事,丞相所請,靡有不聽。今之三公,雖當其名而無其實,選舉誅賞,一由尚書,尚書見任,重於三公,陵□以來,其漸久矣。臣忠心常獨不安,是故臨事戰懼,不敢穴見有所興造,[68]又不希意同僚,以謬平典,而謗讟日聞,罪足萬死。近以地震策免司空陳□,[69]今者□異,復欲切讓三公。昔孝成皇帝以妖星守心,移咎丞相,使賁麗納說方進,方進自引,卒不蒙上天之福,[70]徒乖宋景之誠。[71]故知是非之分,較然有歸矣。又尚書決事,多違故典,罪法無例,詆欺為先,文慘言丑,有乖章憲。宜責求其意,割而勿聽。上順國典,下防威福,置方員於規矩,審輕重於衡石,[72]誠國家之典,萬世之法也。」

忠意常在□崇大臣,待下以禮。其九卿有疾,使者臨問,加賜錢布,皆忠所建奏。頃之,遷尚書令。延光三年,拜司隸校尉。糾正中官外戚賓客,近幸憚之,不欲忠在內。明年,出為江夏太守,復留拜尚書令,會疾卒。

初,太尉張禹﹑司徒徐防欲與忠父寵共奏追封和熹皇后父護羌校尉鄧訓,寵以先世無奏請故事,爭之連日不能奪,乃從二府議。及訓追加封謚,禹﹑防復約寵俱遣子奉禮於虎賁中郎將鄧騭,寵不從,騭心不平之,故忠不得志於鄧氏。

及騭等敗,觿庶多怨之,而忠數上疏陷成其惡,遂詆劾大司農朱寵。順帝之為太子廢也,諸名臣來歷﹑祝諷等守闕固爭,時忠為尚書令,與諸尚書復共劾奏之。及帝立,司隸校尉虞詡追奏忠等罪過,當世以此譏焉。

 

史評

論曰:陳公居理官則議獄緩死,相幼主則正不僭寵,可謂有宰相之器矣。忠能承風,亦庶乎明慎用刑而不留獄。然其聽狂易殺人,開父子兄弟得相代死,斯大謬矣。是則不善人多幸,而善人常代其禍,進退無所措也。

贊曰:陳﹑郭主刑,人賴其平。寵矜枯胔,躬斷以情。忠用詳密,損益有程。[73]施於孫子,且公且卿。[74]

 

注:

[01]正,廷尉屬官也,秩千石也。

[02]成帝置五尚書,三公曹尚書主知斷獄也。

[03]上音時掌反。

[04]比,例也,必寐反。

[05]蠶室,宮刑名也,或雲犗刑也。音奇敗反。作窨室畜火如蠶室。說文曰:「犗,騬牛也。」騬音繒。漢舊儀注曰「少府若盧獄有蠶室」也。

[06]狂易謂狂而易性也。

[07]左氏傳曰:「川澤納污,山藪藏疾,瑾瑜匿瑕,國君含垢,天之道也。」

[08]史記曰,趙簡子有臣周捨好直諫。周捨死,簡子曰:「吾聞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腋;觿人之唯唯,不如周捨之諤諤。」家語孔子曰「忠言逆耳而利於行」也。

[09]周昌為御史大夫,嘗燕入奏事,高帝方擁戚姬,昌走出,高帝逐得,騎昌項問曰:「我何如主也?」昌仰曰:「陛下桀紂之主也。」上笑,不之罪也。

[10]文帝幸慎夫人,常與皇后同坐。後幸上林,慎夫人從,盎為中郎將,□慎夫人坐。慎夫人怒,不坐,帝亦起。盎前說曰:「陛下為慎夫人,適所以禍之也。獨不見人豕乎?」上大悅。人豕,解見皇后紀也。

[11]武帝為館陶公主私人董偃置酒宣室,東方朔為太中大夫,諫曰:「不可。夫宣室者,先帝之正處也,非法度之正不得入焉。」上曰:「善。」更置酒北宮也。

[12]元帝酎祭宗廟,出便門,欲御樓船。御史大夫薛廣德當車免冠諫曰:「宜從橋。」詔曰:「大夫冠。」廣德曰:「陛下不聽臣,臣自刎,以血污車輪。」帝乃從橋。

[13]此已上皆見新序。

[14]高宗,殷王武丁也。有雉登鼎耳而雊,懼而修德,位以永年。

[15]史記曰,宋景公時熒惑守心星,太史子韋請移之大臣、國人與歲,公皆不聽,天感其誠,熒惑為之退三捨也。

[16]謂杜根為侍御史,成翊世為尚書郎也。

[17]管穴言小也。史記扁鵲曰:「若以管窺天,以隙視文。」隙即穴也。

[18]謝承書曰:「延字君子,蘄縣人也。少為諸生,明於五經,星官風角,靡有不綜。家貧母老,周流傭賃。常避地於廬江臨湖縣種瓜,後到吳郡海鹽,取卒月直,賃作半路亭父以養其母。是時吳會未分,山陰馮敷為督郵,到縣,延持□往,敷知其賢者,下車謝,使入亭,請與飲食,脫衣與之,餉餞不受。順帝征拜太尉,年七十六薨。」

[19]搢,插也。紳,大帶也。

[20]元二,解見鄧騭傳。

[21]更相文飾,隱匿盜賊也。

[22]韓子曰:「千丈之堤,以螻蟻之穴而潰。」黃帝素問曰:「針頭如芒,氣出如筐」也。

[23]尚書康誥曰:「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殺。」

[24]詩大雅也。言詭誑委隨之人不可縱,宜即罪之,用謹□不善之人也。

[25]論語孔子曰:「色厲而內荏,其猶穿窬之盜乎?」

[26]通行飲食,猶今律雲過致資給,與同罪也。飲音蔭。食音寺。

[27]說文曰:「蹐,小步也。」言局身小步,畏吏之甚也。

[28]迮,迫也。

[29]寇,盜;攘,竊也。尚書曰「無敢寇攘」也。

[30]上官謂郡府也。若,及也。部吏謂督郵﹑游徼也。正法,依法也。

[31]前書音義曰:「息卦曰太陽,消卦曰太陰,其餘雜卦曰少陰、少陽」也。

[32]「祝」或作「祋」。

[33]約,儉也。孝文帝崩,遺詔薄葬,以日易月,凡三十六日釋服,後以為故事。

[34]前書音義曰:「告寧,休謁之名。吉曰告,凶曰寧。古者名吏休假曰告,吏二千石有予告﹑賜告。予告,在官有功,法所當得也。賜告,病三月當免,天子優賜其告,使帶印綬,將官屬歸家養疾也。」

[35]自此已上至「臣有大喪」,並公羊傳之文也。閔子騫,孔子弟子也,遭喪,君使之從軍,騫乃要絰而服,以從軍役,事了退家,致位喪次,極盡私恩。故君使之雖非,臣從君命有禮也。

[36]小雅蓼莪之詩也。蓼蓼,長大魍也。莪,蘿也。言孝子憂思,中心不精,不識莪蘿,誤以為蒿也。其詩曰:「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勞。瓶之罄矣,惟罍之恥。」注云:「瓶小而罍大也。罄,盡也。瓶小而盡,罍大而盈。言為罍恥者,刺幽王不使富分貧,觿恤寡也。」

[37]論語曾子曰:「吾聞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親喪乎!」

[38]文帝二年,詔曰「農,天下之本也,其開藉田」也。

[39]武帝元光元年,初令郡國舉孝廉。

[40]元帝﹑成帝時,匡衡﹑韋玄成定迭毀郊祀之禮也。

[41]三雍,明堂﹑辟雍﹑靈台也。雍,和也。解具明紀也。

[42]謂安帝詔大臣得行三年喪也。

[43]言敬吾老亦敬人之老,愛吾幼亦愛人之幼,有敬愛之心,則天下歸順之也。運掌言易也。

[44]甘陵,安帝母陵。陵在清河,故言北望也。

[45]伯榮,帝乳母王聖女也。

[46]狃音女九反。詩曰:「將叔無狃。」注云:「狃,習也。」言屢被恩貸,不以災變為憂負也。

[47]隔並謂水旱不節也。尚書曰:「一極備凶,一極亡凶。」並音必姓反。

[48]漏,溢也。

[49]蝝,螽子也。

[50]杼柚謂機也。小雅大東詩曰「小東大東,杼柚其空」也。

[51]洪範五行傳辭。

[52]孝德皇,安帝父清河王慶也。

[53]朱軒車,使者所乘。軿,並也。

[54]儲,積也。跱,具也。

[55]河閒王開,安帝叔也。

[56]清河王延平也。陵廟所在,故曰尊。

[57]韓嫣,弓高侯之孫也。得幸於武帝。武帝獵上林中,先使嫣乘副車從數十百騎馳視獸,江都王望見以為天子,伏謁道傍。嫣驅不見,王怒,為皇太后泣言,太后銜之。後嫣出入永巷以奸聞,太后賜嫣死也。

[58]天元猶干元也。易曰「大哉干元」也。

[59]石顯字君房,少時坐法腐刑,為中書令,元帝委以政事,公卿畏之,重足一多。顯恐天子一旦納用左右閒己,乃取一言為驗。上嘗使至諸宮征發,先白上,恐漏盡宮門閉,請詔開門,上許之。顯故投夜還,召開宮門,後果有上書告顯矯詔開宮門,天子聞之笑。顯泣曰:「陛下過私小臣,屬任以事,腢下無不嫉□欲陷害者,唯明主能知之。」上以為然而憐之。

[60]鄭崇,哀帝時為尚書僕射,數諫爭,帝不許。尚書令趙昌佞諂,因奏崇與宗族通,疑有奸。上怒,下崇獄,死獄中也。

[61]哀帝時博為丞相,承傅太后指,奏免大司馬傅喜,哀帝怒,下博獄,自殺也。

[62]成帝舅王鳳為大將軍,專權驕僭,王商為丞相,論議不能平,鳳*(鳳)*陰求商短,使人上書告商閨門內事,商坐免。王商,宣帝舅樂昌侯王武之子,非成帝舅成都侯也。

[63]霽亦止也。

[64]切,責也。

[65]論語孔子對魯定公之辭也。

[66]漢舊儀云:「皇帝見丞相起,謁者贊稱曰『皇帝為丞相起立』,乃坐。皇帝在道,丞相迎,謁者贊稱曰『皇帝為丞相下輿立』,乃升車。」

[67]董,督也。

[68]穴見言不廣也。

[69]□字伯仁,廬江人也。

[70]成帝時,熒惑守心,議郎李尋奏記丞相翟方進曰:「唯君侯盡節轉凶。」方進憂,不知所出。有郎賁麗善為星,言大臣宜當之。上乃召見方進,賜養牛、上尊酒,令審處焉。方進即日自殺。賁音肥。

[71]解見前文。言景公有□,身自引咎,成帝不然,故曰徒也。

[72]衡,秤衡也。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也。

[73]程,品式也。謂強盜發,貶黜令長,各有科條,故曰程也。

[74]施,延也。音羊豉反。

 

Copyright©2006 - 2016 www.nanchens.com  版權所有:南陳宗親網

網站管理員:陳承溢 電話:0852 - 9802 6641 傳真:0852 - 2911 4810 電郵:cs@nanchens.com QQ:2668771678

如果本站中有內容侵犯了您的版權,請您通知我們,我們將及時取得您的授權或馬上刪除。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