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陳氏人物--陳選

者:   來源:明史/卷161  更新時間:2017年06月17日

二十四史陳氏人物--陳選 

清.張廷玉等

陳選,字士賢,臨海人。父員韜,宣德五年進士。為御史,出按四川,黜貪獎廉,雪死囚四十餘人。正統末,大軍征鄧茂七,往撫其民,釋被誣為賊者千餘家。都指揮蔣貴要所部賄,都督範雄病不能治軍,皆劾罷之。歷廣東右參政,福建右布政使。廣東值黃蕭養亂後,而福建亦寇盜甫息,員韜所至,拊循教養,得士民心。

選自幼端愨寡言笑,以聖賢自期。天順四年會試第一,成進士。授御史,巡按江西,盡黜貪殘吏。時人語曰:「前有韓雍,後有陳選。」廣寇流入贛州,奏聞,不待報,遣兵平之。

憲宗即位,嘗劾尚書馬昂、侍郎吳復、鴻臚卿齊政,救修撰羅倫,學士倪謙、錢溥。言雖不盡行,一時憚其風采。已,督學南畿。頒冠、婚、祭、射儀於學宮,令諸生以時肄之。作《小學集註》以教諸生。按部常止宿學宮,夜巡兩廡,察諸生誦讀。除試牘糊名之陋,曰:「己不自信,何以信於人?」

成化六年遷河南副使。尋改督學政,立教如南畿。汪直出巡,都御史以下皆拜謁,選獨長揖。直問:「何官?」選曰:「提學副使。」直曰:「大於都御史耶?」選曰:「提學何可比都御史,但忝人師,不敢自詘辱。」選詞氣嚴正,而諸生亦群集署外。直氣懾,好語遣之。

久之,進按察使。決遣輕系數百人,重囚多所平反,囹圄為空。治尚簡易,獨於贓吏無所假。然受賂百金以上者,坐六七鐶而止。或問之,曰:「奸人惜財亦惜命,若盡挈所賂以貨要人,即法撓矣。」歷廣東左、右布政使。肇慶大水,不待報,輒發粟振之。

二十一年詔減省貢獻,而市舶中官韋眷奏乞均徭戶六十人添辦方物。選持詔書爭,帝命與其半,眷由是怒選。番人馬力麻詭稱蘇門答剌使臣欲入貢,私市易。眷利其厚賄,將許之,選立逐之去。撒馬兒罕使者自甘肅貢獅子,將取道廣東浮海歸,雲欲往滿喇加更市以進。選疏言不可許,恐遺笑外番,輕中國。帝納其言,而眷憾選甚。

先是,番禺知縣高瑤沒眷通番資鉅萬,選移檄獎之,且聞於朝。至是眷誣奏選、瑤朋比為貪墨。詔遣刑部員外郎李行會巡按御史徐同愛訊之。選有所黜吏張褧,眷意其怨選,引令誣證選。褧堅不從,執褧拷掠無異辭。行、同愛畏眷,竟坐選如眷奏,與瑤俱被征。士民數萬號泣遮留,使者辟除乃得出。至南昌,病作。行阻其醫藥,竟卒。年五十八。

編修張元禎為選治喪,殮之。褧聞選死,哀悼,乃上書曰:

臣聞口能鑠金,毀足銷骨。竊見故罪人選,抱孤忠,孑處群邪之中,獨立眾憎之地。太監眷通番敗露,知縣瑤按法持之。選移文獎厲,以激貪懦,固賢監司事也。都御史宋旻及同愛怯勢養奸,致眷橫行胸臆,穢蔑清流。勘官行頤指鍛煉,竟無左證。臣本小吏,詿誤觸法,被選黜罷,實臣自取。眷意臣憾選,厚賂啖臣,臣雖胥役,敢昧素心。眷知臣不可誘,嗾行等逮臣致理,拷掠彌月。臣忍死籲天,終無異口。行等乃依傍眷語,文致其詞。劾選勘災不實,擅便發倉,曲庇屬官,意圖報謝。必如所雲,是毀共姜為夏姬,詬伯夷為莊蹻也。

頃年嶺外地震水溢,漂民廬舍。屬郡交牒報災,老弱引領待哺。而撫、按、藩臬若罔聞知。選獨抱隱憂,食不下咽。謂展轉行勘,則民命垂絕,所以便宜議振,誌在救民,非有他也。選故剛正,不堪屈辱,憤懣旬日,嬰疾而殂。行幸其殞身,陰其醫療。訖命之日,密走報眷,小人佞毒,一至於此!臣擯黜罪人,秉耒田野,百無所圖,誠痛忠良銜屈,而為聖朝累也。不報。

員韜父子皆持操甚潔。而員韜量能容物,選務克己,因自號克菴,遇物亦稍峻。人謂員韜德性,四時皆備。選得其秋焉。嘗割田百四十畝贍其族人,暨卒,族人以選子戴貧,還之,戴不可而止。弘治初,主事林沂疏雪選冤,詔復官禮葬。正德中,追贈光祿卿,謚忠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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