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陳氏人物--陳龍正

者:   來源:明史/卷258  更新時間:2017年06月17日

二十四史陳氏人物--陳龍正 

清.張廷玉等

陳龍正,字惕龍,嘉善人。父於王,福建按察使。龍正遊高攀龍門。崇禎七年成進士,授中書舍人。時政尚綜核,中外爭為深文以避罪,東廠緝事尤冤濫。

十一年五月,熒惑守心,下詔修省,有「哀懇上帝」語。龍正讀之泣,上《養和》、《好生》二疏。略曰:「回天在好生,好生無過減死。臯陶贊舜曰『罪疑惟輕』,是聖人於折獄不能無失也。蓋獄情至隱,人命至重,故不貴專信,而取兼疑,不務必得,而甘或失。臣居家所見聞,四方罪犯,無甚窮兇奇謀者,及來京師,此等乃無虛月。且罪案一成,立就誅磔,亦宜有所懲戒,何犯者若此累累?臣願陛下懷帝舜之疑,寧使聖主有過仁之舉,臣下獲不經之愆。」蓋陰指東廠事也。越數日,果諭提督中官王之心不得輕視人命雲。其冬,京師戒嚴,詔廷臣舉堪任督、撫者。御史葉紹顒舉龍正。久之,刑部主事趙奕昌請訪求天下真賢才。帝令奕昌自舉,亦以龍正對。帝皆不用。

龍正居冷曹,好言事。十二年十月,彗星見。是歲冬至,大雷電雨雹。十三年二月,京師大風,天黃日眚,浹旬不解。龍正皆應詔條奏,大指在聽言省刑。

十五年夏,帝復下詔求言,雲「拯困蘇殘,不知何道」。龍正上言:「拯困蘇殘,以生財為本,但財非折色之謂。以折色為財,則取於人而易盡,必知本色為財,則生於地而不窮。今持籌之臣曰設處,曰搜括,曰加派,皆損下之事,聚斂之別名也。民日病,國奚由足?臣謂宜專意墾荒,申明累朝永不起科之制,招集南人巨賈,盡墾荒田,使畿輔、河南、山東菽粟日多,則京倉之積,邊軍之餉,皆可隨宜取給。或平糴,或拜爵,或中監,國家命脈不專倚數千里外之轉運,則民間加派自可盡除。」然是時中原多殘破,有田不得耕,龍正執常理而已。翌日復進《用人探本疏》,帝皆優容焉。

給事中黃雲師劾其學非而博,言偽而辯,又以進墾荒議為陵競。帝不問。時議欲用龍正為吏部,御史黃澍以偽學詆之。十七年正月,左遷南京國子監丞。甫抵家而京師陷。

福王立於南京,用為祠祭員外郎,不就。南京不守,龍正已得疾,遂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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