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陳氏人物--循吏陳幼學

者:   來源:明史/卷281  更新時間:2017年06月15日

二十四史陳氏人物--循吏陳幼學 

清.張廷玉等

陳幼學,字志行,無錫人。萬曆十七年進士。授確山知縣。政務惠民,積粟萬二千石以備荒,墾萊田八百餘頃,給貧民牛五百餘頭,核黃河退地百三十餘頃以賦民。裏婦不能紡者,授紡車八百餘輛。置屋千二百餘間,分處貧民。建公廨八十間,以居六曹吏,俾食宿其中。節公費六百餘兩,代正賦之無征者。栽桑榆諸樹三萬八千餘株,開河渠百九十八道。

布政使劉渾成弟燦成助妾殺妻,治如律。行太僕卿陳耀文家人犯法,立捕治之。汝甯知府邱度慮幼學得禍,言於撫按,調繁中牟。秋成時,飛蝗蔽天。幼學捕蝗,得千三百餘石,乃不為災。縣故土城,卑且圮。給饑民粟,俾修築,工成,民不知役。縣南荒地多茂草,根深難墾。令民投牒者,必入草十斤。未幾,草盡,得沃田數百頃,悉以畀民。有大澤,積水,占膏腴地二十餘里。幼學疏為河者五十七,為渠者百三十九,俱引入小清河,民大獲利。大莊諸裏多水,為築堤十三道障之。給貧民牛種,貧婦紡具,倍於確山。越五年,政績茂著。以不通權貴,當考察拾遺,掌道御史擬斥之,其子爭曰:「兒自中州來,咸言中牟治行無雙。今予殿,何也?」乃已。

稍遷刑部主事。中官采禦園果者,怒殺園夫母,棄其屍河中。幼學具奏,逮置之法。嘉興人袁黃妄批削《四書》、《書經集注》,名曰《刪正》,刊行於時。幼學駁正其書,抗疏論列。疏雖留中,鏤板盡毀。以員外郎恤刑畿輔,出矜疑三百餘人。進郎中。

遷湖州知府,甫至,即捕殺豪惡奴。有施敏者,士族子,楊升者,人奴也,橫郡中。幼學執敏置諸獄。敏賂貴人囑巡撫檄取親鞫,幼學執不予,立杖殺之。敏獄辭連故尚書潘季馴子廷圭,幼學言之御史,疏劾之,下獄。他奸豪復論殺數十輩,獨楊升畏禍斂跡,置之。已,念己去,升必復逞,遂捕置之死,一郡大治。霪雨連月,禾盡死。幼學大舉荒政,活饑民三十四萬有奇。御史將薦之,征其治行,推官閻世科列上三十六事,御史以聞。詔加按察副使,仍視郡事。久之,以副使督九江兵備。幼學年已七十,其母尚在,遂以終養歸。母卒,不復出。天啟三年起南京光祿少卿,改太常少卿,俱不赴。明年卒,年八十四矣。中矣、湖州並祠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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