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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民間習俗

作者:佚名  來源:互聯網  更新時間:2011年10月16日

閩南民間習俗

春節

正月初一,稱為“過年”、“過新年”,可見“年”既是時間單位,也是節日名稱,是年與年之間的大節。年是我國民間古老而又最為隆重的節日,堯舜時稱“載”,夏代稱“歲”,商代稱“祀”,周代起稱“年”,沿用至今(只有唐玄宗、唐肅宗二帝時一度稱“載”)。過年的時間自漢武帝時確定正月為歲首,即以正月初一為新年,又稱“元日”;又因此日始於旦,也稱“元旦”。辛亥革命後改行西曆,以一月一日為元旦,於是原稱為“元旦”的農曆正月初一即改稱為“春節”,但仍習稱為“年”。

過年

從正月初一到十五,泉州稱為“過年”,要待過了十五,“年”才算過去了。民謠雲:“初一場,初二場,初三無姿娘(姿娘意為婦女,此日婦女不上街);初四神落地(灶君從天上彙報回來);初五舀肥(掏糞便,農事開始);初六隔機(整理織布機,隔開經線與緯線,婦女們開始織布);初七七元(人日,取菜、果等七樣做‘七寶羹’);初八完全(年糕吃完了);初九‘天公’生;初十好食天(指天氣寒冷宜在家飲酒);十一請女婿;十二倒去覓(婦女再回娘家探望一下);十三吃糜配芥菜(糜即稀飯);十四結燈棚;十五上元丸;十六‘地媽’生; 十七‘那怎生’(節日就這樣過去了)。”

敬天公

子正之時(零點)一到,四處爆竹聲響成一片,人們即在家中廳堂設案,擺上三牲、果合、清茶、金楮等供品,燃三炷清香,點燭,恭拜“天公”,敬祀祖先。這種祭祀一直持續到初四。

開正

除夕之夜守歲至深夜十二點鐘響,迎來了新年黎明,在子正之時“敬天公”的同時,家家戶戶燃放爆竹,開門迎春納祥,俗稱“開正”。

賀正

清晨,無論男女老少,紛紛起床盥洗,穿上早已準備好的新衣服。早餐闔家吃面線加雞蛋,吃蛋去殼,意在除黴氣,迎吉祥,面線則象徵福壽綿長。早餐後即出門走訪鄰居親友,笑臉相迎,首次見面皆要互道“恭喜”,俗稱“賀正”,亦拜年之意,一直到元宵。有客上門,要奉上糖果、蜜餞,或喝甜茶、咖啡,讓客人“甜一下”,以示有個甜蜜的開端。

團拜

清乾隆《泉州府志.風俗志》引宋代郡志所載雲:“元正賀禮,鄉老相約聚拜,省往復之煩。郡守、縣令率僚屬會焉。舊於貢闈,後於承天寺,至淳祐間( 一二四一~一二五二年)乃即泮宮。鄰裏則各於側近庵宇,會集齒長,歲推一人,具酒果為禮。今此禮廢。”解放後又恢復。

壓歲錢

未成年晚輩給上輩拜年,上輩給一“紅包”作為壓歲錢。

禁忌

正月初一,新年伊始,凡事以納吉迎祥為準則,禁忌很多:

忌飲茶水,忌吃稀飯,如此即可避免以後外出“半途遇雨”。

早餐吃乾飯,以整葉煮的菜為佐,俗稱“長命菜”。

忌打罵孩子,忌和別人吵架,忌說不吉利的話,不得討錢逼債。

忌操刀切物,以示戒殺。所有食物如須刀切者,除夕即已準備周全。

忌用掃帚掃地,意謂新年迎祥納福,惟恐一掃而空。

忌穿舊衣裳,要穿新衣,曰“去舊迎新”;忌赤足,行走時足被刺傷即為不吉。

忌打壞器皿、碗碟之類,否則一年福氣均被破壞;如不慎打破,則將碎片投入井中以鎮壓之。

除夕夜、初一夜、初五夜、元宵夜均不熄燈,寓祥光永駐。

 

女兒女婿日

正月初二,泉州民俗稱之為“女兒女婿日”。這一天清早,女兒、女婿和外甥,穿著盛裝,隨帶雞、豬腳、面線、豬肚、糕粿和糖果餅乾等,一起來到外公、外婆家。女婿帶領一家人來給岳父、岳母大人拜年,其禮數之重與為老丈人祝壽差不多。

岳家設宴款待,岳父同眾女婿以及自己的兒子一桌,岳母同眾女兒、兒媳圍成一桌,而眾多表兄弟姐妹圍成一至幾桌,大團圓歡宴。

 

迎灶君

農曆十二月二十三(或二十四日)灶君上天述職,正月初四回來,家家戶戶於該日迎灶君,複之如送只禮,意求灶君保平安添福壽,故亦稱“接神”。

舊俗送神均在下午舉行,接神則在初四清早即要舉行,即“晏送神,早接神”,其意在於要把神早早接回,讓神佑護的時間儘量多延長。

接神的禮品與送神時略同,也是三牲果合、金香燭炮,先焚香迎接神社氏下降,斟酒祭獻之後,再鳴炮燒金,以示歡迎。並祈求諸神佑護闔家大小,一年平安如意。

 

眾人生

舊俗正月初七是眾人的生日,俗稱“眾人生”。這一天的清早,家庭主婦要比平日更早起床,為全家老小煮一鍋美味可口的面線,摻入春節期間早已準備的肉丸子、炸排骨、魚丸、香菇、蝦米等佐料。而晉江還有一種和其他地區不同的做法,即在上述面線中加入幾塊甜煎粿 。

備好線面以後,主婦又得準備一些煮熟剝殼的雞蛋和鴨蛋,每人兩個,因傳統風俗是“一雞一鴨,吃到一百(歲)”。其風俗有如做生日吃雞、鴨蛋一樣,其差別只是一人生日和眾人生日而已。

 

天公生

正月初九,即“天誕日”,玉皇大帝神誕 。古時,善男信女在這天往廟觀行香。

從正月初一至初四,人們歡度春節。初五,百業經營,俗稱“初五隔開,初六淘肥,初七人生日,初八五穀生日”。初九民間普遍“敬天公”。從子時起,家家戶戶燃放鞭炮,廳堂點燃紅燭燈,曰“天公燈”,祈求今年風調雨順,五穀豐登。

在大廳的天井口用兩條長凳架起一塊八仙桌,桌上靠後擺上一道紙糊的高大“天公廟”,座前擺上三牲,隆重的主牲是大豬頭,其次是五斤大豬腳,邊牲是雞、魚或魷魚幹或目魚幹,這三項組成“三牲”,放在一個大長方形木盤或圓形大瓷盤中,以及酒瓶、酒杯,這些都得在當日清早擺好。點上一對大紅燭,焚香之後,長輩領著闔家大小,跪在桌前,叩謝玉皇大帝保庇平安順舒的浩蕩天恩,與此同時,也向玉皇大帝有所祈請,並許願日後隆重酬謝。

“做天香”即(設天香清醮)。

正月,各鋪境各自擇日舉行慶典,除擺壇祭拜外,還有“添香”、“投符”、“贊誕”、“巡境”等活動。

做大歲

正月初五。這天,在惠東的崇武,惠北的山腰,後龍、南埔等地,以及介於惠東、惠北之間的輞川村,及其北鄰的莆田地區獨有的特殊節日。其稱呼各地叫法不一,或曰“吃大頓”,或曰“做大歲”,或曰“無頭節”。

其由來各有個大同小異的民間傳說。明.嘉靖某年春節前,因倭寇偷襲,人們紛紛外逃,至次年的正月初五前,才先後回鄉,於是就於正月初五這天補做“年兜”節(除夕),祭奠來不及逃難而慘遭倭寇殺害的親人和抗倭捐軀的將士。  

 

元宵

農曆正月十五為元宵節,又稱“上元節”。古代以正月十五為“上元”,七月十五為“中元”,十月十五為“下元”,合稱“三元”。據道家的說法,上元乃三官大帝之一的上元天官賜福之日,居“三元”之首,須往三官廟行香。

泉俗素稱“上元小年兜”,十分隆重。

拜祖

永春鄉下民眾聚集祖厝,各族各房有身份有地位的男人排列齊整,或跪或拜,口中念念有詞,舉行拜祖典禮。有實力的鄉族還在祠堂前日夜上演社戲。上元夜,鄉親紛紛弄獅、舞龍、遊燈、“請火”、跳神戲。

吃“上元丸”、潤餅菜

“上元丸”,古稱“浮元子”,亦稱“元宵丸”,是元宵節的應節食品。此食俗始于宋代,取其圓形,寓有全家人團圓、吉利、美滿之意。

泉州的元宵丸聞名遐邇,其制法獨特,以炒熟的花生仁去膜搗末,加上白糖、芝麻、蜜冬瓜、金桔泥、拌以焗蔥白的熟豬油、香蕉油(香料),捏成丸餡,沾濕後置於盛有幹糯米粉的盤中,反復數次滾轉而成,煮熟後食之香甜而不膩嘴。

上元節當夜有孝敬神祗之俗,然後闔家吃潤餅菜,亦寓團圓美滿、包金包銀之嘉兆。

祭春

是日以元宵丸湯供祀祖先、神明,謂之祭春,並作家人早餐。

鬧元宵

以社會活動過節,俗稱“鬧元宵”,出門遊上元,看花燈、焰火、猜謎語、攻炮城,舉辦文藝踩節:化裝遊行有宋江陣、踩高蹺、迎閣、騎馬隊,樂隊有南音、十音、車鼓陣、籠吹,舞蹈有舞龍、舞獅、火鼎公火鼎婆、踢球舞、拍胸舞、劍舞、扇舞等。

《泉州府志》引明.晉江人何喬遠的《閩書》雲:“泉中上元後數日,大賽神像,妝扮故事,盛飾珠寶,鐘鼓震鍧,一國若狂。”

又引《溫陵舊事》雲:“吾溫陵以正月謂之朝拜,亦曰‘會’。蓋合閭裏之精虔以祈年降福,亦遵古儺遺意,相沿已久。”“董其事者鳩金定期設醮,然後迎神周其境內。人家置幾櫝焚香楮甚恭。”“神皆四舁,惟通淮關大帝、花橋吳真人、南門天妃、虎山王相公、古榕玄壇元帥,則八抬。”“神之前為道士,又前為鼓吹,又前為巡逆……鑼聲震天地。”

德化元宵節,縣城迎“城隍巡城”,農村迎神鬧元宵。

鬧花燈

亦稱“燈節”,家家張燈,戶戶結彩,鬧花燈。唐代士族南下,將鬧花燈習俗帶到泉州。宋代泉州花燈之盛,冠絕天下。宋《五雜俎》:“天下上元,燈燭之盛,無逾閩中。”明代時連杭州點燈,也要請泉州燈匠精製。

掛燈 :元宵前夕 , 多數人家在居家、店鋪門口懸掛花燈 或大紅燈,烘托喜慶氣氛。生男孩之家,製作或購買花燈,掛到寺廟、宗祠,以示“添丁”;德化有的還要宰殺一隻公雞、加一籃白果(米字旁)敬祖。

送燈:有年內出嫁的女兒,娘家在節前要買繡球燈或蓮花燈一對派男童送到女婿家,祈祝早日“出丁”;對嫁後未生男孩的,娘家習慣贈予“觀音送子燈”,謂之“送燈”。

賞燈:元宵夜,男女老少成群結隊上街賞燈。

遊燈:元宵夜,小孩手提春燈,點上蠟燭,走門串戶,結成遊燈隊伍,信步遊燈。

出燈:小孩遊燈時不慎把燈燒了,稱“出燈”,寓意“出丁”,是人丁興旺好兆頭;如燒的是紅燈,預示生女孩;燒了白燈,預示生男孩。

猜燈謎:猜燈謎是逛燈會的又一趣事。把謎語貼附燈上,供人邊賞燈邊猜謎,猜中者向主持人領取獎品。

拔燈:元宵節南安縣英都特有的活動。英都昭惠廟每年元宵燈節,鄉人把逆水行舟拉纖和喜慶迎燈結合起來,產生了“拔燈”民俗遊樂活動。

“請替身”、“過關限”

舊時郡城、晉江、惠安一帶,要“請替身”、“過關限”。

所謂“替身”,是指能立置的小蔑紙人,家庭主婦要先略備酒菜敬祭,並念道:“吃肉緊迫迫,吃酒跑溜溜,吃主人酒菜,替主人消災。”然後焚燒掉。有的還要用紅紙剪成或紮成一個城門樣的關隘,再舉行一個過關儀式。這是春節系列民俗活動結束前夕,再一次祈冀在新的一年裏消災消難,前途光明。

祀“棕蓑娘”

沿海一帶未成年女孩還時常結伴祀“棕蓑娘”。

備好食品及一寸長的小紅繡鞋一隻或小衣衫一件,到廁所內上供,祝曰:“棕蓑娘,水芒芒(容貌美),教阮綆(織),教阮紡。教阮綆布好布邊,教阮做鞋好後跟。教阮舉大針,補大裘;舉針仔,挑繡球。舉剪刀,剪花樣,剪得照人照人樣。”其供品或邊祝邊吃,或祝畢帶回,小紅鞋或小衣衫則要焚化。

“棕蓑娘”當為全國許多地方所敬妃的廁神紫姑。《顯異錄》曰:“紫姑,萊陽人,姓何名媚,字麗卿,壽陽李景納為妾,為大婦曹氏所嫉,正月十五日夜,陰殺之於廁間。上帝憐之,命為廁神,故世人以其日作其形,於廁間迎祝,以占眾事。”

泉州未成年女孩敬祀“棕蓑娘”,在於祈求來日心靈手巧,精於女紅,與全國其他地方占蠶桑、占姻緣、占得子等有所不同。

迎郡主

南安縣英都特有的元宵活動。

每年元宵,農曆正月十三、十四、十五連續三個夜晚,南安英都村街上人來人往,觀燈遊賞,小孩舉著公雞燈、鳳鼓燈追逐奔跑。忽然,誰喊了一聲:“郡主來了!”“郡主來了!”頓時,歡騰的燈街停止喧嘩,男女老少探頭張望。只見從霞美村抬來一頂花轎進入英墟街,沿途鑼鼓聲、嗩呐聲、鞭炮聲不斷。尾隨在花轎後面的是舞龍長陣。

原來,清初開國功臣洪承疇之孫洪奕沔被滿族王爺招為女婿,稱為郡馬;親王的女兒稱為郡主。郡馬、郡主都住在京都,家鄉宗親想一睹郡主的風采,不時發貼邀請郡主回鄉。郡馬便請京都巧匠雕一尊郡主塑像,千里迢迢從京城送來英都。郡主的塑像由洪奕沔宗親保存,每當元宵佳節,便用花轎抬“郡主”出來觀賞花燈,也讓鄉人一睹郡主風采。花轎前南音清唱,花轎後龍隊獅隊爭相起舞,鬧個通宵。

 

做牙

農曆每月的初二、十六,商家為祈求生意興隆都要以果合(餖飣)、香楮祭祀土地爺,然後請店鋪中的夥計一飽口福,俗稱“做牙”。其中農曆十二月十六日的“尾牙”最為熱鬧,既答謝店中夥計的一年辛勞,又將決定來春夥計的去留。

 

清明

清明為廿四節氣之一,既是時序標誌,又是傳統節日,時間約在每年西曆四月五日(或前後一天)。稱之“清明”,當與此時處於仲春與暮春之交,萬物“潔齊而清明”有關。

清明節是民間傳統的溯源追本節日,其主要活動力掃墓祭祖。一般認為,掃墓起源于秦(或曰先秦已有),但古時掃墓並不一定在清明時節,如隋唐時期,人多是在清明節前一、兩大的寒食節掃墓。後來,寒食掃墓逐漸改在清明,寒食這個節日也就被人們所遺忘了。泉州俗語說:“清明不回家無墓(或曰無祖)。”外出人員在一般情況下都會回家過節。

在民族英雄鄭成功的故鄉南安石井一帶,清明節改在農曆三月初三上己節,俗稱“三月節。”傳說是因鄭成功起兵反清複明,忌“清”字壓在“明”字上頭。

祭祖

是日中午,各家各戶要煮“潤餅菜”(春捲)、帶牲醴,到廳堂、祖厝孝敬嫡系祖先魂靈。

吃“潤餅菜”和“清明餜 ”

泉州清明節的食俗是吃“潤餅菜”和“清明餜”,當為古時寒食節食俗之遺風。

“潤餅菜”是以麵粉為原料擦制烘成薄皮,俗稱“潤餅”或“擦餅”,再卷胡蘿蔔絲、肉絲、蚵煎、蕪荽等混鍋菜肴,即可食用,甜潤可口。

“清明餜”是以糯米、小麥、地瓜幹等碾粉作皮,包上糖豆沙餡,蒸制而成,香甜適口。

踏青

清明三日,群人遊賞,散佈四郊,謂之踏青。“梨花風起正清明,遊子尋春半出城。”

上墓

亦稱“掃墓”。清明節前後十天內為掃墓日期,如要修墓和拾骸(拾骨)移葬,則不用另行擇日,凡事無忌。

掃墓時,攜帶子女到祖先墓上,為墳墓除棘草、培墓土、描碑文(須用紅漆)、獻“紙錢”,然後上供果、點香燭(或只點香)、燒金楮、放鞭炮,寄託哀思,墓祭緬懷先人。

晉江深滬一帶還有婦人“哭墓”習俗,其聲調音旋韻轉,情悲聲淒,催人淚下,與唐代大詩人白居易《寒食野望吟》詩所描述的唐代寒食節哭祭燒紙錢之俗十分相似:“丘墟郭門外,寒食誰家哭?風吹曠野紙錢飛,古墓累累春草綠。棠梨花映白楊樹,盡足生離死別處。冥寞重泉哭不聞,蕭蕭暮雨人歸去。”

燒清明仔

清明前、後十天“燒清明仔”,祭祀孤魂散鬼(民間稱為“清明公”)。

 

浴佛節

農曆四月初八,相傳為如來佛釋迦牟尼的生日,俗稱“佛誕節”。這是佛教傳入中國後興起的節日,但又有中國傳統文化特色,由來已久,延續至今。

洗太子

舊方志載,每逢此節之前,泉州的寺僧們要於四月初一日遍走間巷,募化人家,名曰“洗太子”。

浴佛法會

初八,寺院裏要舉行“浴佛法會”。各地善男信女,於此日備辦香格供品,到附近佛寺頂禮膜拜,以求冥佑。僧侶和信徒們還用香湯為佛像洗浴,作為佛誕生的紀念。

是日,民間無子者,可用薄餅供九子母以乞子。

 

立夏

春季過後,便進人夏季的節氣,其分界的標準是農曆二十四節氣的立夏日。此日常在農曆四月上旬,西曆五月上中旬。

吃蝦面

舊俗立夏之日,泉州各地均用紅糟滲入麵條中煮熟供全家食用。因紅糟色紅,為吉祥之色,又有發酵作用,以寓發達發財之意。

此俗衍化至後來,變為購買海蝦滲入麵條中煮食,謂之“吃蝦 ( 夏)面”。海蝦煮熟後變紅,與紅糟紅色同為吉祥之色;而蝦與夏閩南語同音,以此為對夏季之祝願。

補夏

立夏日,出嫁的女兒多有備辦豬肉、豬肚、豬腰、雞蛋、面線等物,送給娘家父母食用,稱為“補夏”,即所謂“冬季補立冬。夏季補立夏”。

“補夏”之俗,女兒藉此對父母表孝心,於僑鄉頗為流行,至今不衰。

立夏雨

沿海漁民,對“立夏”日的天氣特別注意。舊俗傳雲,如“立夏”日下雨,對漁民全年的捕撈作業大大不利,以致全年漁產歉收。俗諺雲:“人夏日,水槎槎,討海人恰慘死老爸 !”舊俗如此,但似缺乏科學根據。但漁民長年生活海上,所謂“三寸內外無性命”,安全沒有絕對保證,所以養成比較濃厚的迷信心理。

而農民與此相反,立夏降雨為吉兆。俗諺雲:“立夏降雨是爛夏,作田人親像做皇帝”,即夏季雨水充沛,可保豐收。

 

端午節

農曆五月初五。

端午節的起源,主要有兩種說法:一是為紀念戰國時的愛國詩人屈原;一是與古人為避五月初五這一“惡”日有關。這兩種說法表面似互不相干,實際卻有深層次的內在聯繫,即人們在端午節紀念屈原,並不僅僅停留在對他的高尚情操的心儀而已,更主要的是希望這位已超升成神的“愛國詩人菩薩”,能護佑百姓渡過“惡”日難關,永保平安,長有福祉。因此,端午節系列民俗活動,其本來的主題應是驅邪除祟,祈福求安。

其實,農曆五月並不是只有初五這一天才是“惡”日,而是整個五月都是“惡”月。東漢.崔實《四民月令》載:“是月(即五月)也,陰陽爭,血氣散。”五月氣候多雨濕熱,人的體質也較差,容易流行瘟疫。故至南朝 .梁人宗懍《荊楚歲時記》在記荊楚五月風俗時說:“五月俗稱惡月,多禁忌。”端午節習俗也大多集中在避“惡”方面。泉州人習慣把端午節稱為“五月節”,這大概是與五月為惡月的傳統觀念有關,而實際上五月又可以說是舊時泉州人的避惡攘災月。

包粽子

家家用竹葉包糯米為粽子,也稱角黍。

據《續齊諧》載:(五月)五日以竹筒貯米、設水祭屈原。又傳漢代長沙人歐回,因夢見三閣大夫屈原稱:祭物為蛟龍所竊,請以蒲葉包裹以五色絲纏之,則蛟龍畏。不管傳說如何,以米粽投江祭屈原之俗,由來已久,至今不衰。

煎堆補天

“堆”,即麥粉,或米粉,或地瓜粉,以及其他配料調成糊狀,下油鍋煎成一片一片的圓形軟餅;有甜堆(配料用紅糖)和鹹堆(配料用綠豆芽、韭菜和小白蝦或海蚵煎)兩種。

農曆五月初,正是南方梅雨季節,經常淫雨霏霏,難得放睛。民間傳說是遠古女媧補天時遺漏了一條縫,天空“漏了”所致,應設法予以彌補。因此,到了五月節這天,泉州人家家戶戶煎堆,用以敬奉神靈,目的是為了堵住裂縫的天。反映了懼怕久雨成災,期盼夏季農作物有個好收成的心理。而端午節這一天,也往往是睛天,所以百姓益信煎“堆”確有補天之效。

炒午時鹽

到了端午節中午十二點前後,家家主婦常取茶葉和鹽少許,人鍋熱炒,炒至鹽色發烏為止,然後趁熱包好收藏,作為家庭藥茶。每逢盛暑腸胃發生毛病,取午時鹽茶沖泡飲服,頗能見效。

掛“五瑞”

閩南僑鄉於端午節在大門、房門的門楣之上懸插五種植物,即榕枝、艾葉、菖蒲、柳枝和大蒜頭,俗稱“五瑞”。這些多為芳香科植物,能發出一定氣味,可以殺菌並驅除蚊蠅。

薰燒艾葉、蒼術、蟬蛻

端午節這天,農村家家戶戶生起火爐子,關閉門窗,把蒼術、蟬蛻或艾葉放在炭火上焚燒,煙熏滿室,使其發出強烈氣味,以薰殺房間內的細菌蚊蟲。這是一種非常科學的中藥室內薰殺消毒方法。

泡、飲雄黃酒

取少量雄黃泡於酒中,少量飲服;或加入少量朱砂,再用毛筆塗於小孩的手心、腳心,並在小孩額頭上書寫“王”字;或用黃紙染濕,再粘貼於門後。

因雄黃有殺菌功效,酒有揮發性,不論飲用、塗抹或讓其慢慢揮發,都有一定殺菌效果。小孩皮膚幼嫩,塗抹手心腳心,可以消毒殺菌。至於額上“王”字,與送虎仔帽含意同,即盼望小孩能成長得像生龍活虎一般。

續命縷和香袋

漢.應劭《風俗通》載:“五月五日,以五色絲系臂,名長命縷。”後人也稱“縷命縷”。據此,即此俗直承漢代,至今已兩千年矣。

泉州之俗,取五色絲線擰成一般,系於小孩手臂上,自五月五日系起,一直至七月七日“七娘媽”生日,才解下來連同金楮焚燒。

端午節時,還特用綢緞為小孩縫製鳥獸瓜果形狀的“香袋仔”,內裝香料及雄黃,讓小孩掛於胸前,以驅除瘴氣,有益健康。

“律垢浹”

即所謂“五月節,律垢浹”,這在民間諸多節日之中,可謂別具一格。

端午節之時,季節已由深春轉人仲夏,地氣漸溫,所以家庭主婦於中午之時,汲取井水或燒煮蒲艾湯,為兒童沐浴洗滌。而青少年及壯年男子,也於是日齊赴江河湖海之中游泳洗浴。據雲此日沐浴,夏天不生痱子。

禳災

清.乾隆《泉州府志.風俗志》載:“是月(即五月)無定日,裏讓禳災,先日延道設醮。至期,以紙為大船,送五方瘟神。凡百器用皆備,陳鼓樂、儀仗、百戲,送水次焚之。近竟有以木舟,具真器用,以浮於海者。”

“唆囉嗹 ”驅邪

亦稱“採蓮”,乃古越族人的遺風,歌唱中的“唆囉 連”據說是古越族人辟邪去災的咒語,又說是古越族人呼龍舟為“湏濾”,所以才有“唆囉連”這種音詞。是一種詼諧風趣的驅邪消災習俗。舉行活動的時間,舊方志載為五月初一,而新編方志則記為端午節這天。

《泉州府志》載:“五月初一日採蓮,城中神廟及鄉村之人,以木刻龍頭,擊鼓鑼迎於人家,唱歌謠,勞以錢或酒米”。

劃龍舟

為了打撈屈原的屍體。後演化為賽龍舟民俗活動。是龍崇拜的一種形式,即要借龍王之神威,避惡消災保平安。

賽龍舟是端午節的一項重要活動,在我國南方十分流行。它最早當是古越族人祭水神或龍神的一種祭祀活動,其起源有可能始於原始社會末期。

泉州端午節賽龍舟的活動與其他地方差不多,惟獨惠安崇武較為特殊。早年崇武在端午節也有賽龍舟,但與外地有所不同,主要是於颱風季節即將到來之前在海上舉行的祝神驅魔活動。據傳後來因某一年失事,就不再在海上賽龍舟,而改在陸上游龍舟,遊行時要唱《阿螺歌》,其歌詞大意是請求神靈消災滅禍。

水上捉鴨

泉州端午節特有的民俗活動。

在江河船上沿水面平行置一去皮的杉木,越長越佳,杉木上塗以油料,使之潤滑;杉木尾端掛一長形小竹籠,內放一隻活鴨;籠蓋直豎立一竹棍,使之能一拍即開。

活動者保持身體平衡,從船上沿杉木小心翼翼行至尾端,拍開籠蓋,活動者與活鴨均掉入江中,在游泳健兒協助下,抓住活鴨。活鴨即作為活動獎品。由於身體平衡難度極大,成功者少,失敗者多。

岸上觀者千百人呐喊助威,歡聲雷動。

 

普度

農曆七月全月,泉州城鄉各鋪境按日輪流做“普度”。

 

七夕

農曆七月初七,是我國傳統節日中唯一屬於婦女的節日。“數七”為陽數之一,是吉樣之數,因此七夕亦是吉祥之日。

七娘媽生

泉州民間關於七夕的傳說,一是牛郎織女的故事,一是七仙女與董永“百日緣”的故事,但後來泉州人把這兩個傳說混為一談,共同構成泉州特色的七夕故事。

泉州人都說織女是天帝的第七個女兒,在勞動婦女的心目中,“七娘媽”是美麗、善良、慈愛、吉祥的化身,她不僅能給小孩子帶來撫愛、溫暖和幸福,而且能庇佑孩子健康成長。泉諺有雲:“七月初七七娘生。”民間把這天界定為七娘媽的誕辰,是日要舉行祈祥活動,稱“做七娘媽生”。因而,民間有七夕“拜天孫”的習俗。《泉州府志》記載:泉俗七夕“乞巧”、“陳瓜果”、“小兒拜天孫”。

按照這一習俗,孩子出生後的第一年,頭一個“七夕”要做“新契”,意為新拜“七娘媽”為義母(“契母”),並于當天解去新生兒于端午節系於手腕上的“續命縷”(用五色絲線搓成)。到了十六歲,當年的“七夕”要“洗契”,意思是對其長大成人、與“七娘媽”脫離關係進行洗禮。這一民俗相沿成習,隨著時代的進步,不少城市家庭現已摒棄,但在農村中仍可見其遺存。

據說天帝原旨意是允許織女七日一會牛郎,但喜鵲“報錯喜”,錯傳為一年一度即七月七日相會,這是個不能原諒的過失,因此人們在七夕大清早把胭脂花粉用紅髻索捆紮起來,拋上屋簷頂,責罰喜鵲銜送到天河邊,讓織女梳妝打扮,以會牛郎。

七夕中午,敬祀七娘媽,舊時人們要備瓜果菜肴七盤(如時令小芋頭,上面繞上紅紙,喻“芋仔芋孫”),胭脂花粉七件,剪刀七把,燃香七柱,酒盞七個,筷子七雙,小型紙橋七乘,把七娘媽的六位元元姐姐也全部請來,共慶“七娘媽生”。

掛“七娘媽燈”。“七娘媽燈”是一種長圓形的燈籠,上面畫著七仙女的圖,一般在下面還掛上一串有各種顏色的花串。如果當年哪家有小孩出生,或者有剛結婚的新媳婦,在農曆的七月初就開始懸掛燈籠,甚至是掛在剛結婚的夫妻的新房門口,有早生貴子的願望。

牛郎會織女時,喜鵲會紛紛飛至天河上,為之搭橋,名曰“鵲橋”。人們說,七夕當天,天上不見喜鵲,是都去為牛郎、織女搭鵲橋了;七夕過後,喜鵲頭部皆頹頂,就是因為牛郎牽牛過鵲橋時,牛蹄子蹂踏所致。

“七夕”的晚上最好下點小雨,表示牛郎織女相會了,兩個人喜極而泣;或謂牛郎、織女於分手之際,彼此依戀不舍,揮淚告別。

焚送“七娘轎”

另一說:七娘媽指七娘夫人。

俗視七娘媽為婦幼保育神,七月初七是其神誕。七娘媽即鬥母、送子、催生、奶母、痘疹、眼光、引蒙七位娘娘,沒有專廟,僅東嶽廟附有七娘夫人祠,天后宮附有育子司祀之,民間信仰極廣。

因“七娘媽”是七個,因而都與“七”有關。主要有:七娘轎(七乘)、七娘亭(內有七個仙娘之像),其餘陳列的果蔬、糖果(煮熟的甜糯米丸)、酒樽、箸子等,一般也以七為數。

每年七月初七,家家戶戶在家中設香案,面向天井空中,供祀“浥飯”(油鹹飯)、糖粿(甜米團丸)、婦女化妝用品(生花、熟花、胭脂、花粉、紅髻繩、剪刀等),並焚送“七娘轎”。

凡該年有初生嬰兒者,要拜七娘媽為“契母”,稱“新契”,加焚送“七娘轎”。長到十六歲,宣告成年,於這天拜辭“契母”,稱“洗契”,也要加焚送“七娘轎”。

“七娘轎”和“七娘亭”保留了民間紙紮藝術的精巧,尤其是“七娘亭”更是別致,比較講究的亭中還紮有彩繪的“七娘”泥偶,煞是雅觀。據說,七娘亭的流傳源于宋代。《東京夢華錄》記載:“七夕以錦綠結成樓殿,陳設花果……設坐具以祀牛女二星。”七娘亭也許源自於此。

乞巧

與全國其他地方差不多,故七夕又稱“乞巧節”,訛音“七巧”。

泉州婦女乞巧的風俗,主要是在天井上搭一個彩籮,準備瓜果七盤,點七支香,用七根針、七根絲線,在月光下比賽穿線,誰穿的線越多越快,就證明那個姑娘的手越巧。目前泉州地區的這種風俗已經少見,不過,如今很多華僑歸鄉,經常會把外地的絲線作為禮物帶來送給家鄉人,禮輕意重。

吃糖粿

糯米粉加涼水,調成麵團,然後搓成跳棋、玻璃珠大小的丸子,放在案桌上,用手掌輕輕一按,使之成為扁圓,最後用拇指往中間一押,即成中間下凹的糖 粿 了。糖 粿 做好之後,把水燒開,放糖粿、烏糖,煮片刻即成。煮好之後,在上邊灑上一層花生仁敷,裝在白瓷碗裏,像玉一樣玲瓏。

敬床母

又稱“敬鋪母”,敬管床鋪的神,家裏有小孩的人都要敬奉,保佑孩子平安健康。

一般敬鹹飯,並在鹹飯上壓幾粒炒花生米。鹹飯要裝四碗,裝得尖尖的,在床的東西南北四個方位都擺上一碗,床的中間還要擺一碗湯,湯裏一定要有雞蛋和金針菇兩樣東西。

 

中元

農曆七月十五中元節,俗稱“七月半”。道教謂之三官大帝之一—中元地官赦罪,亦稱“鬼節”。

各家各戶皆備辦菜肴祭祀祖先。在這個月內不辦喜事,凡新亡者也不“引主”。據傳那些無“家”可歸的孤魂散鬼,可獲赦罪,來到人間享受“普度”祭祀。

《泉州府志》載:“中元祀先,寺觀作盂蘭會。”俗名普度,道家謂是日地官校人善惡。

又引《南國風俗》雲:“中元夜,家戶各具齋供,羅於門外或垌衢,祝祀傷亡野鬼(注:俗稱“普度公”)。”

 

重普

農曆八月全月,泉州城鄉各鋪境按日再輪流做一次“普度”,稱重普。

 

下元

農曆十月十五下元節。道教謂之三官大帝之一——下元水官解厄。

道觀做敬祭祀

泉州凡溪濱鋪境皆做“水普”,祭祀水中鬼魂,規模不等。唯南門新橋的觀音渡頭,每年都做規模頗大的“水醮”(水陸道場),遠近民眾皆到此“贊筵”,添祀供品,送給水鬼穿的紙衫紙褲掛滿江滸。“水醮”前後五天,都由道士舉行宗教儀式,超度水中亡魂;其間還有雜技表演。

 

中秋

拜月娘媽

拜月一般是婦女的活動。泉州將月亮稱為“月娘媽”,表示對月亮十分崇拜。舊時到了中秋之夜,民間婦女有拜月習俗。幾乎家家戶戶擺香案於庭院天井中,陳列時令瓜果和月餅,虔誠祭拜月娘媽,焚香祈祝,祈求稱心如願。

賞月

賞月是由古而今、最具大眾化的習俗。月到中秋分外明。中秋賞月既可是家庭式的活動,亦可是親朋好友、同學同事之間團體性的聚會。中秋之夜,在月色皎皎的庭院、園圃、陽臺、屋頂天坪或露天公共場所,擺上美味月餅,沏上一壺香茗,對月當歌,邊嘗餅品茗,邊聊天敘舊,不亦悅乎!

吃月餅

中秋月餅是中秋節的特別食品,各種月餅在節前即已紛紛制出,以供中秋節送禮、請客和自家食用。闔家團圓、老少一起品嘗月餅,實為天倫之樂。除了自家嘗餅之外,親友間還相互饋贈,以示友好和關愛。

據說,送月餅的習俗始於明代。元末,群雄四起,朱元璋便是其中之一。他與元兵廝殺之初,屢遭敗仗,其軍師劉基(劉伯溫)獻上一計:在中秋節之前命兵士化妝成道士分赴各地,揚言天將降災,要人們於八月十五掛同一種旗——明旗;因恐口頭傳播洩密,便把所傳消息寫在紙上藏於餅中,分送親友。大家如法炮製,相互傳遞資訊。元兵一看見家家戶戶掛著明旗,聞風喪膽,慌亂中潰敗而逃。朱元璋即位之後,想起了送餅取勝的妙計,便下旨民間年年中秋舉行送餅活動,以作紀念。

博餅

博餅是賞月活動中的一種有趣的遊戲。

中秋節前夕,商家就經銷供戲餅用的“會餅”,共 六十三塊 , 隱含七九六十三之數,因為三、九是我國民間的吉利數。仿照科舉規制,設特大號餅一個為“狀元”餅,直徑約六寸,宛似一輪明月,餅上印有“嫦娥奔月”、“桂樹玉兔”等圖案;依此二號餅兩個為“對堂”餅,直徑 四寸左右,代表“榜眼”;三號餅四個為“三紅”,直徑二至三寸,代表“探花”;還有“四進”餅(進士)八個,直徑 1 寸半左右;“二舉”餅(舉人)餅十六個,直徑約一寸;“一秀”餅(秀才)三十二個,直徑半寸有餘。因此戲餅亦稱“博狀元餅”。

“博狀元”的工具很簡單,只需六個骰子和一隻碗。親友相邀,每人輪流用六個骰子在碗裏擲數,根據投到碗裏的骰子的紅點的多寡獲餅:骰子中顯出 一個紅四中“秀才餅”一個,顯二個紅四得“舉人餅”一個,顯三個紅四得“探花餅”一個,顯四個一、二、三、五、六者得“進士餅”一個,顯 四個紅四或五個一、二、三、五、六者,得“狀元餅”,直到把餅分完;如果六骰同,可一次囊括桌上全部月餅。

游筍江

這是成年人的娛樂。過去中秋月夜,泉州人有結伴遨遊筍江的習慣。“筍江月色”是舊時泉州八景之一。傳說中秋之夜三更時分,月亮照在筍江橋中,每一個橋坎都能映出一輪皓月;而午夜時分,在筍江粼粼清波中,可見水中映出清源和紫帽二山的倒影。於是,人們總是在中秋之夜,踏著皎皎月色,迎著融融江風,步著南音絲竹餘韻,三五成群,相約游江,既給中秋佳節一個好心情,又期盼親眼目睹筍江月奇觀。

燒塔子

燒塔仔乃孩子們的樂趣,是一項充滿鄉土氣息和童趣的活動。

中秋節到來的前兩三天,鄉下的孩子們便到處拾磚頭瓦片,在曠野中疊成一個圓形“塔仔”。這種“塔仔”大小不一,一般疊成五層或七層,各層裱上花花綠綠的五色紙。塔仔還供奉孩子們喜歡的泥塑偶像。為了燒塔仔,孩子們事先成群結隊到各處撿來幹柴禾,裝滿塔內,在塔中燃燒,燒得越旺越有彩氣。從農曆八月十四到十六連續三天,孩子們每晚都興致勃勃地燒塔仔。那熊熊的火光在月色下輝映,照耀著鄉村的各個角落。孩子們還相邀互相參觀,比“燒塔仔”的壯觀場面,沉浸在一片歡樂之中。

據傳燒塔子之俗,源自元末劉伯溫于月餅裏藏字條,約以八月十五舉火為號,實行武裝起義,至今民間流傳的“三家養一元,一夜殺完全”的故事,即由此而來,而燒塔子舉火為號,也傳衍至今而成為民俗。

放“孔明燈”

廣場上,用兩條長板椅墊足,四人站在椅上,捏住孔明燈的四個角,另幾人扶起孔明燈的底框,此時點燃燈中油枝,利用升起的熱氣和濃煙,把孔明燈高高漲起,飄飄欲飛。待孔明燈漲滿煙氣後放手,孔明燈便騰起升空,到相當的高度,與明月爭輝。

敬田頭

這是一種充滿田園風情的節日祭奠活動。乾隆《泉州府志》記載:泉俗中秋“以月餅、番薯、芋魁祭先及神。前一兩天,親友以此相饋。”千百年來,泉州不僅有用番薯和芋魁祭奠祖先的習慣,還有用番薯和芋魁敬“田頭”的風俗。由於番薯和芋魁是農家中秋必備的食品,故泉州至今還有“八月十五眾人芋”的俗諺。

在私有制的舊時代,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收成的好壞關係到一家人的生活,因而農民總是祈望蒼天風調雨順;祈望土地老爺保庇無蟲無災,耕作順利,五穀豐登,於是便在中秋這一天,用籃子裝著已蒸煮的番薯和芋魁,分別到自家的田頭地角去祭敬,以期來年獲得好收成。

聽香

“聽香”是封建時代婦女尤其是中老年婦女熱衷的活動。所謂聽香,就是在中秋節夜間到土地廟或當地其他廟宇,以自己需要問卜的心事向“神明”焚香禱告,然後手持爐香走到人群喧嘩之處,聆聽第一句入耳的話,以此句話為依據,如同“測字”一樣,判別問蔔的結果。這種習俗雖然帶著一定的迷信色彩,但卻含有猜謎般的遊戲成分,因而勞動婦女樂而為之。泉州有句俗諺叫做“祖師公聽香”,就是由過去市區後城“祖師公”中秋夜聽香的盛況流傳而來的。

 

冬至

每年農曆十一月中旬,約於公元十二月二十二日,是冬至節,俗稱“冬節”。

冬至是農曆廿四節氣之一,與清明、七月半和年兜為一年中四個重要節日,特別為人們所重視。泉州有“冬節小年兜”的諺語。宋《東京夢華錄》載:“十一月冬至,京師最重此節,雖至貧者,一年之間,積累假借,至此日更易新衣,備辦飲食……慶祝往來,一如年節。”這是因為我國古代的曆法,曾以冬至為歲首的元旦日,隆重慶祝,改行夏曆後,冬至才退居次位。漢朝時,冬至成了“冬節”,魏晉南北朝時義改稱“亞歲”。

冬至之際,太陽直射南回歸線,因此是一年中黑暗最長的一個晚上。夏至則是白天最長,“冬至暝,夏至日”。冬至還可以預示天氣的變化,“幹冬至,濕年兜”,“濕冬至,幹年兜”。

搓冬節丸

閩南,冬節前夕家家戶戶要“搓丸”。冬節丸是冬至應節食品。

將糯米粉捏成細條,分開小粒放在掌心中搓成丸子,放在鍋裏蒸或煮,添上食糖。為了增添喜慶的氣氛,還可以將一部分糯米粉拌上紅粉,成為紅、白相伴的小丸,粒粒珠圓玉潤,象徵著團圓完滿。

在搓冬節丸的同時,還用米丸料捏做一些小巧玲瓏的瓜果動物和金錠銀寶,以象徵興旺吉樣有財氣,俗稱“做雞母狗仔”。

泉州人吃丸,稱元宵丸為“頭丸(圓)”,冬節為“尾丸(圓)”,這樣頭尾都圓,意味全家整年從頭到尾一切圓滿。

冬節早晨,要煮甜丸湯敬奉祖先,然後闔家以甜丸湯為早餐。還於餐後留下幾粒米丸,粘於門上,稱“敬門神”。清 .嘉慶《惠安縣誌.風俗志》曰:“十一月,冬至,陽氣始萌,食米丸,乃粘丸於門。凡陽尚圓,陰尚方,五月陽始生,黍先穀而熟,而為角黍,以象陰,角,方也。冬至陽始生,則為米丸,以象陽,丸、圓也;各以其類象之。夏至不以為節,抑陰也。”

謁祖

俗有“冬節不回家無祖”之說,故出門在外者,都會盡可能回家過節謁祖。

中午祭敬祖先,供品用葷素五味。

入夜,舉行家祭如除夕,供品中必有嫩餅菜。泉俗,一年中只有冬節、除夕和清明節要備辦嫩餅菜,寓“包金包銀”之意,旨在祈望家庭興旺發達。

大宗望族者,還於是日開宗廟詞堂大門,舉行祭祖儀式,與清明節的那次祭祖,合稱春冬二祭。祭儀十分嚴格,參加者虔敬至誠。

掃墓、修墳

在惠安,冬節除祭祖外,還有一些清明節同樣的習俗,如可於是日前後十大內上山掃墓獻錢,修墳遷地也百無忌諱。  

 

尾牙

閩南農曆每月的初二和十六都要敬奉土地公,但一年中有兩個特別的“土地公”日:農曆二月初二為“頭個”,十二月十六為“尾個”(閩南語“尾牙”)。

“頭個”是農民敬奉土地公的特別日子,祈求來年好收成,“頭個”後即開始備耕。

“尾個”是商家、廠家為答謝土地公一年來的關照,並犒勞工人一年辛苦而設的酬謝酒宴,“一敬神二敬人”,在閩南已成慣例。

“牙商”說

“做牙”的風俗最初起于“牙商”。“牙商”即古時為買賣雙方說合交易並收取傭金的“中人”(經紀人)。他們每月要舉行兩次“牙祭”,供奉財神爺,祈求生意興隆、財源茂盛。《儒林外史》第十八回道:“平常每日就是小菜飯,初二、十六,跟著店裏吃牙祭肉。”

因此,一年之中,農曆正月初二叫“頭牙”,六月十六叫“半年牙”,十二月十六叫“尾牙”。商家最重這“三大牙”。

“吃頭牙摸嘴須,吃尾牙面憂憂。”“尾牙”對有些雇員來說是個難關。這天,老闆要備辦牲禮、金紙祭祀土地公。當晚,要宴請犒慰雇員,也習慣於這天分紅,並宣佈雇員來年是否續聘。有的老闆不便明說,就在出最後一盤全魚時(有的地方在中間出雞時),如魚頭(或雞頭)指向在座的哪個雇員,就表示該雇員將被解雇;如魚頭(或雞頭)指向老闆自己,就表示全體雇員將被繼續聘用。

 

祭灶、送神

農曆十二月二十三(或二十四日)祭灶,即供灶神(灶君公)。該日灶神要上天述職,又稱“送神”。

《泉州府志.風俗》:“二十四日祀灶,或二十三日。俗謂灶神是夜上天,以一家所行善惡奏於天也。又言此日百神有事上帝,畫輿馬儀從於楮(俗稱“草鞋甲馬”),具牲饌焚二送之。”燒“草鞋甲馬”、“神馬紙”,是為了灶君公乘坐上天。

供品果合主要是灶糖,必有糖雞、糖塔;塔謂登高而上天,雞既作牲禮又可帶路。泉人還特別幽上一默,一般供一大碗番薯粉芡,意讓灶君吃得嘴上粘糊糊的,不致於上天胡說八道。晉江則用用蚵仔煎祭灶君公。

 

年兜日

大年臘月三十、小年臘月二十九,是農曆一年裏的最後一天,也指最後一天的晚上,泉俗稱“年兜”、除夕。

備節

節前,要完成掃塵、拆洗被褥蚊帳等大掃除,炊年糕、年粿,給大人小孩買衣服,操辦“敬神敬佛敬公媽”的供品及年貨,請先生寫春聯,有的還到各宮廟“燒過年金”。

炊粿,是用麵粉、糖、熟番薯糅合發酵的“發粿”。“發”字象徵吉利,“發粿”從來是祭祖敬神必備的食品。過年炊發粿還有講究:頭一個要做得特別大,放在蒸籠頂格蒸,這是正月初一敬“天公”用的“天公糕”。“天公糕”若發得高高,上面綻裂開來,就是蒸得成功,是新一年順遂的好兆頭。除了炊發粿,還有米粿、薯粉粿、麩頭粿許多花樣,薄皮厚餡。

“米粿”,用細輾磨成的米粉蒸成圓盤狀,有淡、有甜、有鹹。

挑水蓋井

除夕日,家家戶戶該洗的東西洗完,到水井提水挑水,把水缸裝滿,並稍溢出,以示年年有餘。後即把水井用石板或木板上加壓石頭,把水井口蓋住,不再打水,直至正月初四方才掀蓋用水。現在使用自來水,此習俗已不存。

放炮

從大年三十午後到初一整天,祭祖敬天公賀新歲,要放好幾次鞭炮,驅邪添喜。

貼春聯

除夕日,家家戶戶貼紅紙春聯,逢門必貼,無論前後,無論大小。

另有白頭春聯和丁憂春聯:

白頭春聯,是指對聯頂端留有二、三寸長的白紙額頭,此俗莆田和泉州都有。其緣起與清初福建人民的抗清鬥爭有關。其時閩人因抗清和不肯剃發,被殺甚多,辦喪事者家家貼白聯,清朝地方官府為粉飾太平,下令各戶人家都要貼紅紙春聯,並以違者殺頭相威脅。人們迫不得已遵命貼上紅聯,但卻在頂端留出一小段原有白聯的紙頭,以示抗議,後沿承成俗。

丁憂春聯,是新喪人家于丁憂期間不得貼紅紙春聯,在守孝的第一年春節須貼綠紙春聯,第二年春節為粉紅紙春聯,聯語皆為哀感句子。

釘桃符

桃符畫的是兩個門神——神荼、鬱壘。

祭祖、祭神

認為年兜日是全年祭祀祖先最重大的節日。是日中午,每個家庭皆盡力備辦豐盛菜肴,祭祀敬奉祖先。

同時,主婦們挎著裝滿筵碗的神籃大廟進小廟出,敬過神佛敬“地基主”、敬過往亡靈“好兄弟。

燒天金

擺香案,面向天井空中“祈年拜天”。

拜歲

除夕晚上年夜飯後,撤去宴席,各家各戶要在廳堂和房裏的桌上插“春花(枝)”,擺上紅橘、柿餅等果盒,以及硬幣、紅蛋、“隔年米”(過年飯)、甜粿、“九鬃芋”,供奉祖龕之前,直至大年初一。還要以三牲供果,敬奉廳中神祗和灶君,俗稱“拜歲”。

“隔年米”意為“年年有餘”;“九鬃芋”也是一件重要物什,這種芋頭有許多芽,閩南人稱之為“芋子芋孫”,象徵人丁興旺、子孫滿堂。

吃年夜飯

是夜家人團聚,吃年夜飯(團圓飯)。

民俗對闔家吃團圓飯和“圍爐”過年歷來十分重視。閩南俗諺:“清明不回家無祖,年兜不回家無某(妻)。”在外地工作者務必趕回,即便遠在南洋、香港者,也力爭趕回參加除夕團圓之慶。

此時廳堂上紅燭高燒,擺上豐盛菜肴酒席,圍上“吉祥喜慶”的繡花桌裙,由家長拈香,向列祖列宗跪拜,男女家人一齊跪拜,恭請祖宗降臨飲宴,並庇佑闔家大小平安,興旺發達。

年夜飯照例要有魚,取“年年有餘”吉兆。對海外歸來的華僑來說,照例有家鄉“傳統菜”——炒米粉、芋圓、菜包等。無論吃不吃,大年夜還得煮些米飯,盛放著過夜。米飯上置放芋、紅棗、紅柑、錢幣,用來祈祝未來的日子多子、多福、多財和豐收。

聚餐後長輩要給晚輩分壓歲錢,又稱“分過年錢”。

掩火種

舊時煮飯燒柴火,當夜灶裏要“掩火種”,意為興旺。

辭年守歲

古稱“圍爐”。除夕夜,家務收拾停當後,闔家歡聚一堂。然後再進行“圍爐”,守歲迎春。燈明蠟亮長明到次日,一家人緊門閉戶,圍坐爐前守歲等“年”過。俗謂可為父母或長輩延年益壽,故又稱“坐壽”。

德化民俗,晚飯後,闔家圍坐邊侃邊搓糯米、薯粉“丸”,供春節招待客人“甜嘴”。

避債戲

按照舊俗,正月不宜上門討債,因此,債主討債須在除夕日之前。

除夕夜,常例演戲敬神通宵達旦。負債之人為避債主追討,是日輒往元妙觀看戲。由於看戲的多是窮人,債主若追債至戲場,是會惹上眾怒的。因此債主即使知道,也暫作罷。久而久之,便形成了債主不向看戲人討債的風俗。故元妙觀的年兜演戲,民間稱“避債戲”。

燃火盤

舊時鄉村大多無電,每座屋子大門外,由兒童撿取柴枝“燃火盤”,意為豐年以燒柴火報天。

跳“火墩”

意為年穀大熟,燔柴報天,以示來年好運;亦有人認為意在以火祓除附在身上的不祥之氣,是一種古老的避邪和驅疫巫術。婦女不參與“跳火墩”。

農村除夕夜團圓飯吃罷,在門外曠地上用幹稻草、幹地瓜藤以及“撣塵”用過的掃塵枝等燒起火堆,或燒起火盆,凡家中大小男子成員逐一依此從熊熊火堆上由外朝裏跳躍過去,就是男嬰亦要由成人抱著跳過,外出未歸的男人則由在家兄弟替跳。大家邊跳邊念謠詞,各地大同小異。如“發彩囉!火盆跳入來,新年大發財;火盆跳出去,新年有福氣;火盆跳向東,新年銀錢滿廳房;火盆跳向兩,新年財源人厝內。”或“跳入來,年年發大財;跳出去,無憂又無慮;跳過東,五穀吃勿會空;跳過西,錢銀滿屋內。”沿海鄉民則念:“發彩囉!新年好海路;發彩囉!新年好蝦蠔。”

火墩跳後,待到篝火將熄,各家主婦即把其餘燼收置火籠、火盆中,端進屋裏藏於床下,俗稱“挑金挑銀”,寓意火紅興旺。

燒大人

傳說,人間過年,天上的仙人到了年底也有儀式。一到年底,天兵天將們就要換防了,這時候,家家戶戶就按著家裏的人口數紮起約十釐米高的小紙人,稱“替身大人”,再派家裏的小孩子為代表,拿著全家的“替身”,跟著“齋公”(道士)周遊鋪子做法事,將全家來年的災禍都附在小紙人上,請求天兵換防時,將紙人和災禍一起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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