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華人社團的地緣、親緣、神緣紐帶與兄弟會

入:  來源:孔復禮  更新時間:2021年10月12日

《華人在他鄉》:海外華人社團的地緣、親緣、神緣紐帶與兄弟會

19世紀前往北美洲興建鐵路的中國勞工

華人親緣是華人文化範本的主色調,主要包括地緣紐帶(compatriotism,同省、同縣、同鎮乃至於同村,以方言區分)、血緣紐帶(kindship,也可能是想像的)、神緣紐帶(corituality,信奉某共同神靈)、以及兄弟會(brotherhood,類似「私會黨」)。

親緣群體與文化範本

海外華人社團是華人親緣群體的正式組織形式,華人社團的組織形態主要可分為四大類(當然這四類組織形態時常有相互結合或重疊的狀況):華人親緣是華人文化範本的主色調,主要包括地緣紐帶(compatriotism,同省、同縣、同鎮乃至於同村,以方言區分)、血緣紐帶(kindship,也可能是想像的)、神緣紐帶(corituality,信奉某共同神靈)、以及兄弟會(brotherhood,類似「私會黨」)。這些組織形式都源自中國本土,其歷時久遠且已經深深地紮根於中國社會,但是它們被加以靈活地應用,不只是僵化地複製中國社會的古老模式(實際上也不可能),而是作為具有靈活性的範本,適應了海外華人在當地千變萬化的社會環境中謀求生存發展的需要。

一個華人社團往往同時綜合了兩種以上的紐帶,這就是為何海外華人社團的領導職務之間經常相互交織,即一個人可能同時在數個不同社團擔任領導職務,因而可以看出此人在社會生活中擁有不同的親緣關係。實際狀況是,一個宗親組織可能又與本籍地的一個省或縣相關聯,例如「永春陳氏宗親會」就是原籍永春縣的陳氏宗親社團組織。此外,某一同鄉會組織很可能會和某一地方性的保護神相結合,而類似情況也同樣出現在行業協會的組織架構中。我們在第1章已指出,因為在某一地區從事某行業的華人往往來自同一原籍地且持同一方言,因此,行業類社團也就可能呈現出和某一地緣、神緣相關聯的組織形態。在以下的相關論述中,各種親緣紐帶之間如何相互關聯,將是我們要特別關注的核心問題。

地緣

對於海外華人社會而言,「幫」字指的是來自同一縣、同一省、持同一方言的一群人,正如「助」字是傳統的同胞情誼的象徵,即遠離家鄉的同鄉們理應守望相助。在大移民時代開始之前,在麻六甲、巴達維亞等殖民地的華人社會中,已經有某一方言群占據主導地位的現象,該方言群中的商界首領人物也就自然地成為華人社會的領袖人物。爾後,隨著大移民時代到來,基於不同方言、祖籍地紐帶的各類社團紛紛建立,華人社會因此呈現出多樣化的發展趨勢。

確切言之,大批華人移民進入海峽殖民地(檳榔嶼、麻六甲和新加坡)並不是以鴉片戰爭為起點,而是以新加坡開埠為開端。1819年,英國占領了新加坡島;短短五年後,英國又在1824年從荷蘭人手中奪取了麻六甲,新、馬由此成為英屬海峽殖民地。隨著新加坡這個新興港市的迅速發展,麻六甲逐漸失去其在商貿領域的生機活力。大批麻六甲峇峇們遷居到正處於蓬勃發展中的新加坡,那兒已經接納了數量日漸增長的中國新移民。此時,那些從麻六甲再移居到新加坡的峇峇們變成這一新殖民地的商業菁英(儘管直到19世紀中葉之前,這些來自麻六甲的峇峇們一直自認為只是暫時僑居新加坡,他們在去世後仍然將遺體送回麻六甲安葬)。

從麻六甲再移民到新加坡的峇峇群體規模雖小,但普遍較為富有,這個特性使他們得以成為當地華人社會的領袖人物和庇護人,華人需要透過他們來與英國殖民政府打交道,新來的福建人是如此,其他方言群體的移民(主要包括潮州人、廣東人和客家人)亦如此。雖然英國殖民當局在1826年就廢除了甲必丹職位,但是這些已經克裡奧爾化的福建人仍然在許多領域行使從前甲必丹的權責如承包稅收。當來自中國的新移民人數急劇上升之後,這些來自麻六甲的峇峇移民群就得定位他們和新移民之間的關係了。

1820年代,當麻六甲的峇峇商人們開始再遷移到新加坡時,他們成功地成為中間人,在英國殖民政府與華人社會之間占據了重要地位。他們有效地運用其克裡奧爾文化的各方面優點。他們認為自身對於殖民當局是有用處的(尤其是他們具有與西方人打交道的經驗),這種世界主義(cosmopolitanism)觀念在某種程度上源於英國人,這種思想也許來自於他們(或其子孫)在麻六甲英華書院所受的教育。反之,峇峇們與華人社會的關係則依託於其所傳承的華人傳統儀式和信仰,他們長期保持著中國沿海地區的地方神崇拜,這一歷史可以追溯到早期麻六甲青雲亭的建設。

儘管麻六甲的峇峇們已經部分地馬來化了,其用語中包含了一些特殊的克裡奧爾土話詞彙,但是他們的馬來化範圍並不包括信仰伊斯蘭教。他們認同中的儀式層面,仍然完全保持著福建傳統,這也就成為他們與成千上萬來到新加坡的福建新移民之間的天然紐帶。一些峇峇移民家族雖然處於文化上邊際地位(marginal position),但畢竟同時具備能夠與不同文化相溝通的特殊能力,因而得以成為新加坡福建幫的首領,並進而成為整個華人社會的首領。直到20世紀初期,他們一直充分利用自己的文化邊緣性特點,成功地以一種文化去扳動另一種文化,從而確立自己在雙方文化脈絡中都能擁有的特殊地位。

福建幫是新加坡這一新殖民地中最大、且最富有的方言群,因而他們也就處於領導與庇護其他群體的地位。例證之一就是1838年新加坡天福宮的建造,當時,正是麻六甲峇峇和那些與新加坡有生意來往的富裕福建船主的共同捐款,才使天福宮如願建成。這座廟宇迄今仍坐落在直落亞逸街(Telok Ayer treet),供奉著中國沿海地區人們最熟悉的神靈——「天后」,亦即「天上聖母」,或者,用當地人更通行的尊稱「媽祖」。

媽祖是中國航海人家普遍供奉的保護神,而對於生活在東南亞的華人移民而言,媽祖不僅是他們來往於中國和東南亞之間海上航行的保護神,而且是華人在南洋各地生存發展的保護神。可以說,媽祖實際上是我們所說的移民通道的保護神。天福宮建立的初衷是面對所有不同方言群的華人,然而在1860年時,福建人在天福宮內建立了同鄉會館,於是天福宮就成為以福建人為主的廟宇。但是,天福宮的泛華人色彩仍然反映在它於1850年樹立的紀念碑銘中,從該碑銘的內容中可以看出,天福宮當年不僅是同胞們共同祭拜神靈的地方,而且早期建造者們還希望天福宮能夠超出狹隘的特定群體,涵蓋所有華人移民。

建立天福宮碑記(1850)

新加坡天福宮崇祀聖母神像,我唐人所共建也。自嘉慶廿三年,英吏斯臨,新辟是地,相其山川,度其形勢,謂可為商賈聚集之區。剪荊除棘,開通道途,疏達港汊,於是舟檣雲集,梯航畢臻,貿遷化居,日新月盛,數年之間,遂成一大都會。我唐人由內地帆海而來,經商茲土,惟賴聖母慈航,利涉大川,得以安居樂業,物阜民康,皆神庥之保護也。

我唐人食德思報,公議於新加坡以南直隸亞翼之地,剙天福宮,背戌面辰,為崇祀聖母廟宇。遂僉舉總理董事勸捐,隨緣樂助,集腋成裘,共襄盛事,卜日興築,鳩工庀材,於道光廿年造成。

宮殿巍峨,蔚為壯觀,即以中殿祀聖母神像,特表尊崇,於殿之東堂祀關聖帝君,於殿之西堂祀保生大帝,復於殿之後寢堂祀觀音大士,為我唐人會館議事之所,規模巨集敞,棟宇聿新,神人以和,眾庶悅豫,顏其宮曰天福者,蓋謂神靈默佑如天之福也。

共慶落成,爰勒貞石,讀其創始之由,並將捐題姓氏列於碑陰,以垂永久,俾後之好義者得所考稽,以慶其祀於無窮焉。是為記。

(捐款人姓名。略)

道光參拾年歲次庚戌荔月吉日 大董事總理等同立石

親緣

因為殖民時代的移民活動中,極少有整個家族一起向外移民的狀況,因此,海外的宗親社團大多是基於同姓的親緣組織。當然,許多同姓群體的確可以追溯到共同祖先,但是大多數人實際上並不存在確切的父系血緣關係。他們正是以「同姓」為紐帶,才能將更多實無父系血緣關係的人聯合在一起。有時來自某一特定縣、鄉的同姓宗親人數太少,不足以成立一個社團(例如19世紀初期新加坡的廣東人),那麼他們只能夠吸引來自不同地區但屬於同一方言群的同姓成員共同組成一個社團。在大移民時代之前建立的姓氏團體可以他們所建立的宗祠為標誌。巴達維亞有一座陳氏宗祠,建於1757年,由福建籍土生華人群體中的菁英「官員」擔任該宗親團體的領導人。在檳榔嶼,102位邱姓族人於1835年共同成立了姓氏團體「邱公司」,此團體同樣也是由商界菁英組成的董事會管理。

一般而言,此類同宗社團具有雙重特性,分別反映出菁英群體與普通民眾的不同需求。就菁英階層而言,他們需要有這樣一種模式,能夠使他們在不依靠殖民體制及其「官」階的情況下,將自身的財富轉化為自身社會地位。如同地緣性社團一樣,宗親社團組織賦予移民菁英純粹華人系列的地位標誌。然而,對於普通華人民眾而言,宗親社團的主要作用或在於為不幸亡故異鄉又無法將遺骸送回中國的宗親辦一個中規中矩的葬禮。宗親社團或可視為一種虛擬或人為的親緣組織,因為其成員並非具有真正的共同祖先,他們所謂的共同「祖先」(notional ncestor)可能只是數百年甚至上千年前某一位同姓氏的名人。

在中國的福建和廣東地區,我們可以看到一些勢單力薄的小宗族為了能夠對抗大姓強宗,會採取「多姓聯合」(multisurname ssociations)的做法,在某一虛擬姓氏之下實現多姓聯宗。因此,將這一模式移植到海外,同是基於弱小宗族脆弱性而採取的對策。當然,無論其宗親關係是真實抑或虛擬,其目的都是以宗親聯誼的模式來應對移民海外的生存環境。即使在中國,對血緣親情的創造性應用(多發生於在國內遷徙的流動群體),也可以將人們結合於僅僅是和古代父系血統群體有關的組織,以建構溯源至某位想像的共同祖先的譜系來確定「親緣」關係。

海外的姓氏社團可以透過不同規模的地域架構組建:可以追溯到鄉村、縣城、行政區、或某地域群、或某方言群。同胞情感與血緣關係往往相互強化,其方式需適應當地社群結構、領導權、以及與金融資源相關的現實狀況。富有的「宗親」為自己所歸屬的宗親社團提供經濟支持,而宗親社團給予的回報則是讓他們祖先的牌位能夠在「宗祠」中居於顯赫位置。因此,正如同鄉社團一樣,加入宗親社團也可能因此獲得某種具有神聖性的地位。

神緣

正如其他紐帶一樣,神緣對社群來說同樣是跨越階級差異的管道,雖然它也導致商界菁英地位的強化。如前所述,在宗親社團的祠堂內擺放祖先牌位是需要付費的,而那些具有榮譽性的牌位位置往往價位高昂,這一儀式性參與(ritual participation)層面僅對富裕階層才有意義。對於那些貧困的「宗親」而言,則是為了能夠有個體面的葬禮而向宗親社團支付一點費用。商界菁英領袖人物們需要為獲得具有象徵意義的頭銜進行捐贈投資——如前述的麻六甲青雲亭「亭主」或「爐主」等——以提高自己的社會地位。

在華人社會的結構中,喪葬禮儀至少有墓地為依託乃是關鍵的一環,親緣社團的重要服務事項之一就是為死者提供墳山墓地,因此,誰掌控此類有限的資源就代表其占據了強而有力的地位。我們可以看到如下的情況,由於某一方言群領袖掌控了墳山墓地的權力,其因而得以維持高於其他群體的社會地位(例如,在巴達維亞,從前享有特權的福建甲必丹正是由於繼續握有管理墓地的權力,因而得以繼續其特權)。喪葬禮儀也具有加強弱小方言群互助互保的功能。那些弱小的方言群透過共同建立、管理墳山墓地的機構,得以相互聯合並維護共同利益。

我們可以在新加坡看到此類弱小方言群的聯合方式,這也是為了與占據優勢地位的閩南方言群進行競爭。塑造新的族群認同象徵,正是移民為了適應新環境而用以維護實際利益的一種方式。值得注意的是,華人喪葬文化中的一些基礎元素竟然也能被用於維護其現實利益,甚至進行實用性的重新建構。

兄弟會

當19世紀移民在新加坡在這個重要的出洋勞工中轉港口上岸時,他所見到的第一個人可能是當地某兄弟會的代理人。此人與新抵達者祖籍地相同、持同一方言,此人將支付客頭這位新來者的旅費,同時還要向客頭支付傭金(客頭可能也是某兄弟會的成員,被安排與新招募的移民同船出洋)。隨後,那位新來者會被安排和其他抵達的新移民們一起送往某處住宿,等候被轉送到某個種植園或礦山公司去當勞工。兄弟會組織控制和安置這些移民勞工,並從中獲取重要的經濟收益。此外,如前所述,兄弟會還為包稅商們的專營權等提供武力護衛。兄弟會,中文又叫「公司」,或「會」,而在西方記載中則通常稱其為「祕密會社」,源自臺灣與中國的東南沿海地區,並在18世紀後期傳到東南亞。

兄弟會組織可能是從傳統鄉村民間的互助性組織發展而來,後來因應人口增長與勞動力外流的需要而一步步拓展。所謂「三點會」或「天地會」,就是世界各地人們對此類團體比較熟悉的幾個古代名稱。中國兄弟會的成員都是非常年輕、處於社會邊緣、離家背景的男性,特別需要相互支援和保護,故而透歃血盟誓結為同伴。與那種聯繫幾個世代在一起的宗親不同,兄弟會所仿效的是同輩之間的手足情誼,其內部的層級關係是由年長的大哥統領年輕的小弟。就其象徵性意義而言,雖然權威在其中仍保持某種特殊地位,但其終究是比宗親更平等的模式。

在海外華人社會,當多數中國海外移民都是突然間遠離家鄉、親人的單身男性,缺乏社會支援和親情關懷,此時兄弟會就成為親緣群體的替代品。19世紀初期,兄弟會組織已經成為海外華人社會的重要勢力,他們掌控了勞工的招募、分派與控制等方面的權力。同時,華人大商家則藏身幕後,他們本人或是兄弟會的高層首領、或成為其庇護人,兄弟會的打手則自普通民眾中招募。移民過程中不可或缺的環節包括,自一開始強迫潛在移民者簽約,至於將那些新移民則送到欲購買契約勞工的雇主手中。雖然殖民當局宣稱兄弟會破壞法律、危害公眾安全,但事實上殖民政府卻利用兄弟會組織來加強對人數迅速增長的華人勞工階級之控制。
對於貧窮的移民而言,兄弟會為他們提供了防範其他方言群或行業群傷害的方法;而對商人富豪而言,兄弟會則是他們強化階級權勢的壁壘。在東南亞華人的諸多社會團體當中,兄弟會組織主要稱為「公司」。「公司」名義上是聯合股份企業的管理委員會,但在廣義上指的是整個企業。此處「公司」的內涵包括互助、財產共享,這與「兄弟會」的理念是相互吻合的。兄弟會中所有成員不按輩分排行,相互稱兄道弟,理論上所有人完全平等,然而因為中國人的長幼關係有諸多講究,所以其內部權力實際上可能很不平等。

由於兄弟會組織參與了邊遠地區移民勞工的安置與管理,這因此使得相關歷史圖景顯得更為複雜化。一方面,兄弟會組織具有暴力的一面:兄弟會顯然參與了中國南方地區以強迫、欺瞞方式徵募勞工的活動中,參與購買和出售移民遷移債權的行動中(實際上無異於買賣勞工),而且,當移民被關押在骯髒的「豬仔館」內等候被轉送到雇主手中時,也是由兄弟會組織參與看管的。然而在另一方面,正如同先前提及在婆羅洲的情形,兄弟會也為那些在蠻荒山林地帶開礦的勞工們提供武裝護衛。同時,當某一方言群為了保護自己的經濟地盤而對抗另一群體時,兄弟會則成為凝聚內部力量的有效組織形式;而且如果其成員被殖民地警察逮捕,兄弟會也可以提供幫助。無論在新殖民地遇到風險或獲得利益,兄弟會組織都力圖實現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的精神。

總之,在缺乏法律保障的蠻荒之地,兄弟會組織能夠幫助移民們的生存。當19世紀大移民時代開始,成千上萬勞動民眾湧向東南亞和北美新大陸之際,大量以「公司」形式出現的兄弟會組織,就成為貧窮無助的新移民在充滿危機的新環境中生存發展的依靠。

兄弟會成員相互連結的最緊密紐帶是血緣親情,此紐帶往往還與同一方言的會員身分相聯。馬來亞錫礦地區客家人與廣東人曾爆發的血腥爭鬥,就是一個典型例證。眾所周知,在中國本地,太平天國起義發生之前、進行過程中、以及事件結束之後,客家人和廣東人之間曾經發生過許多衝突,兩大方言群之間的世仇怨恨也被移民們帶到了新的移居地。這些兄弟會組織的某些成員最初逃離中國到海外,首要原因可能就是為了躲避族群間的血腥爭鬥,可是諷刺的是,這一切卻在他們移居海外後又再度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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