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制、五服、丁憂奪情和三年之喪

作者:  來源:葉天君少爺談歷史  更新時間:2022年06月29

古代喪禮文化里的那些事:守制、五服、丁憂奪情和三年之喪

一、守制

守制,指守孝,遵行居喪的制度。舊時,父母或祖父母去世後,兒子或長孫需在家守孝27個月,期間不得婚假、應考、上任,現任官員需離任。

父、母去世,正在穿孝期間須遵守儒家的禮制,謂之「守制」,俗說「守孝」,亦稱「讀禮」。其家門門框的「堂號」上貼一藍紙(或白紙、或米色紙)條子,上書「守制」字樣。守制期間,孝子須遵禮做到如下幾點:

一)科舉時代,不得參加考試。

二)不締結婚姻(不娶不聘),夫妻分居不合房。

三)不舉行慶典。如不能慶壽(辦生日)、給小孩辦滿月或百日等。

四)新年不給親友、同僚賀年,並在門口貼上「恕不回拜」的字條

二、丁憂與奪情

丁憂就是中國封建社會傳統的道德禮儀制度,後世往往指用於擁有官吏身份之人。

根據儒家傳統的孝道觀念,朝廷官員在位期間,如若父母去世,則無論此人任何官何職,從得知喪事的那一天起,必須辭官回到祖籍,為父母守制二十七個月,這叫丁憂。

古代官員的父母死去,官員必須停職守制的制度,丁憂期間,丁憂的人不准為官,如無特殊原因,國家也不可以強招丁憂的人為官,因特殊原因國家強招丁憂的人為官,叫做「奪情」。奪情起復,又稱奪情,是中國古代丁憂制度的延伸,意思是為國家奪去了孝親之情,可不必去職,以素服辦公,不參加吉禮。

三、五服

是古代的喪服制度,根據親疏關係穿不同喪服。,親者服重,疏者服輕,依次遞減。服制按服喪期限及喪服粗細的不同,分為五種,即所謂五服。

斬衰(音摧),喪服名。衰通「縗」。五服中最重的喪服。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製做,斷處外露不緝邊。齊衰,其服以粗疏的麻布製成,衣裳分制,斷處緝邊,緣邊部分縫緝整齊,故名「齊衰」。大功,亦稱「大紅」,是次於「齊衰」的喪服。用粗熟麻布製做。小功,亦稱「上紅」,是次於「大功」的喪服。用稍粗熟麻布製成。緦麻,是次於「小功」的喪服。「五服」中最輕的一種,用較細熟麻布製成,做功也較「小功」為細。

四、三年之喪

居喪制度是中國古代的喪葬制度的一部分,居喪制度還可分為喪禮制度和喪服制度。居喪制度對親人去世後的服飾、言容、居處、娛樂、飲食等都有詳細的規定,特別是還有「居喪三年」不能外出工作的規定。

為古代喪服中最重的一種。臣為君、子為父、妻為夫等要服喪三年。為封建社會的基本喪制。出自《論語.陽貨》:「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左傳.昭公十五年》:「王一歲而有三年之喪二焉。」杜預註:「天子絕期,唯服三年,故後雖期,通謂之三年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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