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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寸金蓮

作者:佚名  來源:互聯網  更新時間:2012年02月19日

三寸金蓮

小腳,又叫三寸金蓮,俗稱為裹小腳,是把女子的腳用布條紮裹起來,使其變得又小又尖的一種封建陋俗。這種經過緊密纏裹導致筋骨畸形的小腳竟被古人美化為“三寸金蓮”面受到廣泛讚美,乃至男子為這顫倒,女子為之癡迷。難以想像,如果中國女子沒有纏足是不是會出現更多的武則天與太平公主?再假如男人們都像《鏡花緣》中的林之洋那樣在女兒國遭強行裹腳,咱們中國的歷史又會怎樣的狀況?

中國古人欣賞女人素有所謂“品頭論足”一說,似乎對占身體百分之八十的女性軀體並不怎麼重視。古人對女性“性感部位”的開發,無不是在惹人注目的地方用工夫,當然為的是招惹男人,女為悅已者容嘛。首先是髮式之美,與現代女性“做頭髮”的目的同一情趣。漢代長安婦女好高髻,四方高一尺,比起現在可“酷”多了。其次如“畫眉”,蘇東坡詩雲:“成都畫手開十眉,橫煙卻月爭新奇。”漢代張敞有“畫眉”之樂,其中妙趣,可惜後代女子已無法領略。至於歷代女性最簡單而久遠不衰的化妝術,即是傅粉脂面了,這是鄉下小姑娘不學就會的本事。而三陪小姐無不以“猛上油,多擦粉”為能事,盡人皆知;點唇之術,因為有引起性欲之嫌,又容易遭到道學先生的“表揚”,良家婦女不屑多為也。這些無不是古人在頭上做的花樣文章。可見,古代中國女人雖未必個個天生麗質,閉月羞花,傾國傾城,但為了達到貌不驚人死不休的境界,是不惜做出些犧牲的。

被幽默大師林語堂歎為“中國人感管想像力最精緻的創作”的纏足是宋代以後的事情。隨著纏足之風日盛,小腳一躍成為宋朝以來女性美的重要標誌。“從頭看到腳,風流往下跑”。明清時期,山西大同.河北勝芳等地以盛產美女著稱,不過是因為該地女子小腳較美而已。過去還有“天下美女出揚州”一說,實際上與“蘇州頭”並稱的“楊州腳”才是揚州美女的最大魅力所在。不過,中國人如此這般地迷戀小腳,而不是豐乳肥臀什麼的,在喜歡裹細腰的洋婆子想來實在是一件匪夷所思的怪事。

中國女人纏足,到底始於何時?文獻和傳說都不為少。別的不講,咱們罵人寫文章又臭又長,稱之為“王母娘娘的裹腳布”。傳說王母娘娘可是黃帝時期人物,說那時已裹小腳,無疑有點“古已有之”的阿Q遺風。其實,據史家考證,中國纏足之俗,約始於五代末年“春花秋月何時了”的李後主時代。

早在盛唐之世,人們對婦女的“弓鞋”已經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據說頭部微翹的弓鞋最初為脂粉濃膩.體態豐滿的盛唐宮女所創,給那些喜歡獵奇的男人以極大的感官剌激。“劃步香階,手提金覆鞋”,南唐統治者李煜更是別出心裁地將這種弓鞋用長長的布帛纏起來,以代替襪子。南唐小朝廷雖然短命,卻有二事領風氣之先,一是大唱“一江春水向東流”的李後主,開感人至深的一代詞風;二是他的妃子窅娘始行纏足之法,開創了中國女性纏足之記錄。

北宋初年,婦女纏足尚未流行。其到宋徽宗宣和年間,才在東京汴梁(今開封)閨閣中出現了纏足專用鞋,名曰“錯到底”,並開始在社會上流傳。從北宋詞人蘇東坡《菩薩蠻》詠足詞所雲“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判斷,當時弓鞋尺度,絕對不會是“六寸膚圓”與“尺減四分”那樣長大可觀。進入南宋以後,纏足風尚開始興盛,小腳已然成為首都臨安(今杭州)時髦婦女的一種象徵,而後影響全國的纏足之風就是從這裏開始“起步的”,時稱“杭州腳”。

建立元朝的蒙古人纏足之風遠勝於南宋,最明顯的是在元代的雜劇散曲中,描寫人物,無不及足,且動輒以纖小著稱,“三寸金蓮”之稱就是在這時候開始出現的。進入明代,婦女纏足達到了深入人心的程度,纏足甚至成為社會地位、貴賤等級的重要標誌。作為一種時髦,坊院中不少妓女無不以小足金蓮作為媚男的本錢,而小腳女人亦成為當時城市女性競相模仿的對象。有時真想不明白,過去小腳女人走起路來已然是搖搖晃晃,弱不禁風了,還要嫌自己的一雙小腳不夠小,你一定會認為她這是“有病”。然而現在,我們不是一樣看到身邊的一些女孩子明明已是標準身材了,還要天天嚷著喊肥健身,這與古代迷戀小腳的女人是不是同一種心理呢?

清代,婦女纏足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尤其在山西、河北、京津、山東、河南、陝西、甘肅等地最為流行。其中又尤以山西小腳為最,並有“從來小腳說山西”之譽。山西小腳又以大同為第一。清朝統治者本來反對漢族女子纏足,康熙年間曾經詔禁之,違者拿其父母家長問罪。當時有某大員以“奏為臣妻先放大腳事”上疏,結果傳為全國笑談,可見纏足“魅力”之強大。最後鬧得康熙皇帝在禁止纏足的禁令僅頒佈了幾年便自動撤銷。不惟如此,旗人女子也開始東施效顰,直到乾隆皇帝屢次下旨嚴禁,才刹了些旗女纏的風氣。格格們無可奈何,只得穿上底部類似金蓮形狀的木屐充充門面。眼見皇帝老兒拿漢人的纏足沒辦法,小腳狂們自是欣喜若狂,奔相走告,於是纏足之風愈演愈烈,一發不可收,女子的小腳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

纏足之所以能夠廣泛興盛而且歷時彌久、蔓延極廣,無疑是宋代以後從精神上到肉體上對女性禁錮的直接後果。小腳女人不僅迎合了封建統治者與士大夫視女性為玩物的低級趣味,滿足了封建時代性變態男子所謂小腳“瘦欲無形.越看越生憐惜”、三寸金蓮“柔若無骨,愈親愈耐摩撫”的病態性意識與奇特審美觀,而且還成為封建時代禁錮女人走向社會的一種壓迫手段。宋代朱熹就曾熱衷於在福建南部等地推廣纏足,作為貫徹男女隔離、“授受不親”、“靜處深閨”的“治女”策略。一經纏足,連走路都走不穩了,女人豈不就十分“老實”了?然而,正如《夜雨秋燈錄》所稱:“人間最慘的事,莫如女子纏足聲,主之督婢,鴇之叱雛,慘尤甚焉。”再如老北京“媽媽例”教育“丫頭片子”嘮叨的“不爛不小,越爛越好”之語,簡直是不講人道的混賬話,為了悅已、媚男,其間無數女人的痛楚——“小腳一雙,眼淚一缸”,又有誰還記得呢?

纏足時代,社會上形成崇拜的小腳、以病為美之風,柳腰纖步、嬌柔可憐、弱不禁風、舉步維艱的小腳女人獨步“腳壇”。肉麻文人更是絞盡腦汁、費勁心機,大唱小腳之讚美歌,把一雙小腳吹得天花亂墜,甚至制定出“瘦”、“小”、“尖”、“彎”、“香”、“軟”、“正”等七條小腳標準。清代文人李笠翁曾說小腳最大的功用是叫人(男人)晝間“憐惜”、夜間“撫摩”(無恥!可笑!)。明清以來,當男女纏綿之際,女人的小腳不僅能夠激發男人的性俗,有些女子為了引誘自己愛慕的男子,總是大肆賣弄蓮鉤三寸。“有時故意一縮,有時故意流露,有時故意整一整,有時故意蹴一蹴”,這樣的賣弄,在舊時蓮迷們看來,比之暗送秋波.眉目傳情還要“刺激”。男女調情,也往往從小腳開始。現在很難想像,纖纖小腳竟然成為小腳時代男人們最熱衷的女性隱秘“性感區域”之一,以至於明代的春宮畫中女子已是赤身裸體,只有小腳上的一雙繡花鞋不首脫去——小腳儼然已成了古代纏足女子的第三性徵。在那個連穿著繡花鞋的腳都性感的奇怪時代裏,“醉鬧葡萄架”中的潘金蓮不僅脫得精光,而且任由西門大官人把紅繡鞋也脫掉胡鬧,難怪張竹坡要怒斥《金瓶梅詞話》為“妖淫”了。這些古老奇怪的小腳風俗,是現在某些喜歡在網上找小帥哥們聊天的小姐們無論如何也不能理解的:簡直是——不可思議!

纏足之風最初盛行于權貴豪富.詩禮之家,像山西小腳女人那樣滿炕亂爬的“抱小姐”,最初了只能在大富之家才能生存。但可悲的是,由於趨勢、攀龍附鳳的從眾心理,一般平民百姓也盲目地效仿,使得纏足陋俗愈演愈烈,形成了天下同風的小腳局面。小腳女子不惟成了男子的擇偶標準,“娶妻要娶小腳妻”成為社會普遍的風尚,即便是家徒四壁的賣油郎武大哥也以能娶小腳女人過門為賞心樂事。訂婚之時,三寸金蓮纏裹得如何必定是男方家屬急於得知、多方打聽的閨閣秘密之一。為了給自己的姑娘找個好婆家,以便取悅官人、光耀門庭,做母親的在閨女很小的時候,就將女兒除大腳趾之外的四個腳趾折斷,窩在腳心下,然後用布纏起來。在小腳盛行的“重災區”,大腳女人往往遭人恥笑,甚至難以出嫁。那時,如果別人罵你一句“好大腳”,那可比罵娘還難聽!

在纏足時代,有些鄉下女人“不幸”成了漏網之魚,長了一雙天足“解放腳”。這些人最怕出名,否鎮人人注目腳下,害得老太太豈不難堪!小和尚朱元璋為了維護皇后馬大腳,不知砍了多少人的腦袋。有一次西太后要召見合肥李鴻章的媽媽“大腳夫人”,滿朝文武都去迎接。李鴻章怕老太太露出大腳出醜,氣得老太太勃然大怒,大罵“你老子都不嫌我腳大,你倒嫌我腳大!”一氣宣佈不下轎了。李大腳的壯舉一時使全國大腳女人揚眉吐氣。從此,再沒人敢笑話人家老太太的大腳——誰知道哪家門再出個朱皇帝或者李相國呢?

纏足陋習,作為中國女性病態美的象徵,一直延續到1949年建國時期方始告終。而近代以來的天足運動轟轟烈烈,卓見成效,如今隨著那些小腳老太太的仙逝,小腳也將徹底從中國歷史舞臺上消失了。

舊式的女子以小腳為榮,新潮的女孩——現在不習慣稱“女子”,當然最好了不要叫“小姐”(有那個之嫌)——則以高跟厚底為時尚。“新人類”女性已無法體驗“小腳”的酸甜苦辣,更無法理解小腳奇妙的功能和價值了。她們熱衷於穿松糕鞋或趿拉板,不只是天足了,簡直可以稱得上“裸足”了。一萬個中恐怕也沒有一個再想穿那“小蹄子”的了,更別說讓她裹上腳玩玩兒——一副腿粗、腳小、屁股大的蠢相!請大家不用擔心,無論將來女性美容術多麼發達,即使有朝一日通過現代高科技的美容手術真的可公把女人的腳變小同時又不會造成任何痛苦,恐怕也不會再有人願意嘗試那種“奉旨纏足”的難受滋味了。

婦女纏腳,真可說是一種極醜惡的習俗,近幾百年來,它荼毒了幾乎所有的漢族婦女,使她們從不懂事的幼兒起,就變成一個畸形的人,只好把命運交給男人去安排,聽天由命,任人宰割。

這種惡俗是從什麼時候,如何產生並形成?是誰的創造發明?這些正史都沒有任何記載,不過,從明以後個別之人的野史筆記中可以得到一點消息,它大約產生於五代或宋初。反正,唐朝人不裹腳。裹腳之風興盛於明清,這是可以肯定的。然而,在民間卻至今保存著一篇完整的口頭記錄。

太行山中有個不大的村子,叫太村溝。相傳,很早以前,村西有座大廟,廟內除了觀音,羅漢塑像外,在觀音腳前還有一尊雞的塑像,這佛雞每天天不亮 就跑到河邊去打鳴……

一天,村裏一個老頭起大早去拾糞,從村東到村西,突然看到岸上有一堆雞毛,以為是誰家的雞被狼吃了,近前一看,卻是……嚇得失聲喊道;“啊呀!雞精?”那佛雞聽到人聲,見有人來了,來不及穿上羽毛,跳上岸,倉慌逃去。

卻說佛雞拼命奔逃,跑了一程回頭見沒人過來,才收住腳步,四下望望,一片空曠。佛雞不由歎了口氣,心想,這下可完了,丟了羽毛,沒法再回廟裏去了,可是,到哪去安身立命呢?索性不當佛雞了,變成一個人,到人間去走上一趟。想到這兒,搖身一變,變成一個天仙似的美女,可是一雙雞爪子,變來變去,卻變成了錐把似的那麼一個東西,怎麼也變不成人腳,沒辦法,只好用布一層一層纏起來,穿上一雙小鞋,搖搖擺擺地向大路走去。

這一日,走到平陽地面,進得城來,只見府門上高懸一張黃榜,上面寫著當今皇上徵收美女的事。正看著,只見兩個公差雄趙趙地走將過來,喜出往外地說道:“哈,到外找,找不到,今天卻有這麼一個美人送上門來了,走……”

就這樣,佛雞進入宮中,皇上報欣賞她的小腳,問她這是為什麼?佛雞說道;“臣妄小時候很淘氣,東跑西顛,翻牆上樹,母親怕闖出事來,就用布條纏腳。”於是一道強制性聖旨傳下,所有女子必須裹成小腳。就這樣,留下了腳小為美的習俗。

民間有一段故事。

那時候,裹腳溝所有的女人都裹腳,以小腳為美。誰家訂媳婦,先看看腳大小,一個醜陋的姑娘若長著一雙三寸金蓮,也能找個好人家。相反,俊姑娘要是腳大,也伯嫁不出去。

還聽老人說,年幼的孩子開始裹腳的時候,是非常不舒服的。但是在社會強大的壓力下,父母都不得不逼迫自己的女兒去裹腳。聽那些老人講,當時要是那個女人沒有裹腳,嫁人都非常困難。大腳女人就是“難看”的代名詞,在社會及家庭就是一種女人自我的難堪。一般大多數家庭的婦女,都要生活,都要勞動,不可能永遠就待在屋子裏。出門的時候,能坐轎子的女人在那個時代是非常少的。在這種社會壓力下,年幼的女孩就開始裹腳,當十一二歲長身體的時候,那個裹腳布裹在腳上,就如同刀子紮在心上一樣的痛苦。隨著年歲的增長,到了十八九之後,女孩子的腳基本上定型。這個經過裹腳後的定型小腳,就是那些文化人所說的“三寸金蓮”。

 

三寸金蓮的古代美女

纏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陋習,即把女子的雙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變成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蓮”。“三寸金蓮”也一度成為中國古代女子審美的一個重要條件。但是,古代婦女纏足始于何時,裹足小腳為什麼被稱為“金蓮”?卻始終是一個謎。

纏足起源的傳說

關於纏足的起源,說法不一。有說始于隋朝,有說始於唐朝,還有說始於五代。有人甚至稱夏、商時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腳。可謂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中國古代的神話傳說中確有此痕跡。傳說大禹治水時,曾娶塗山氏女為後,生子啟。而塗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說殷末紂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變的,或說是雉精變的,但是她的腳沒有變好,就用布帛裹了起來。由於妲己受寵,宮中女子便紛紛學她,把腳裹起來。當然,這些僅僅是民間神話傳說,含有較多的演義附會成份,不足以成為當時女子纏足的憑證。

纏足始于隋,也源自民間傳說。相傳隋煬帝東游江都時,征選百名美女為其拉纖。一個名叫吳月娘的女子被選中。她痛恨煬帝暴虐,便讓做鐵匠的父親打制了一把長三寸、寬一寸的蓮瓣小刀,並用長布把刀裹在腳底下,同時也儘量把腳裹小。然後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蓮花,走路時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蓮花。隋煬帝見後龍心大悅,召她近身,想玩賞她的小腳。吳月娘慢慢地解開裹腳布,突然抽出蓮瓣刀向隋煬帝刺去。隋煬帝連忙閃過,但手臂已被刺傷。吳月娘見行刺不成,便投河自盡了。事後,隋煬帝下旨:日後選美,無論女子如何美麗,“裹足女子一律不選”。但民間女子為紀念月娘,便紛紛裹起腳來。至此,女子裹腳之風日盛。

纏足始於五代之說,則是源自南唐李後主的嬪妃 娘,美麗多才,能歌善舞,李後主專門製作了高六尺的金蓮,用珠寶綢帶纓絡裝飾,命 娘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臺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

宋代已有纏足記載

而一些學者經研究指出,中國古代女子纏足興起於北宋,五代以前中國女子是不纏足的。宋代詩人蘇東坡曾專門做《菩薩蠻》一詞,詠歎纏足。“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淩波去;只見舞回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這也可稱之為中國詩詞史上專詠纏足的第一首詞。應該看到,纏足詩的寫作是以纏足習俗的出現為依存條件的,這說明,宋代確已出現纏足習俗。到南宋時,婦女纏足已比較多見,甚至南宋末年時,“小腳”已成為婦女的通稱。但在南宋時代,婦女纏足還並不普及,纏足者主要限於上層社會,在社會觀念上纏足尚未達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時,纏足的風俗是由北方傳到南方的,大約是在宋室南遷之時。

宋代的纏足與後世的三寸金蓮有所區別。據史籍記載,宋代的纏足是把腳裹得“纖直”但不弓彎,當時稱為“快上馬”。所用鞋子被稱為“錯到底”,其鞋底尖銳,由二色合成。目前這種纏足鞋的實物已在考古中有所發現。從考古發現的實物推測,穿這種鞋所纏裹出來的小腳要比後來的大。

蒙古貴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後,他們本來不纏足,但並不反對漢人的纏足習慣,相反還持讚賞的態度。這樣,使得元代的纏足之風繼續發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現了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元代婦女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但這時不纏足者仍很多,特別是南方江浙、嶺南地區。明代,婦女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並在各地迅速發展。明末張獻忠進佔四川時,大刖婦女小腳,及至堆積成山,名曰金蓮峰,可見四川地區婦女纏足之盛。這時期,對裹足的形狀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腳不但要小,要縮至三寸,而且還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狀等種種講究。

滿清統治者入主中原後,起初極力反對漢人的纏足風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纏足。但此時纏足之風已是難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罷禁。這件事,一度被人們渲染為“男降女不服”——清兵入關,有“剃發令”,在武力高壓下,漢族男子最後不得不屈服執行,故而男子剃發,被視為向清廷屈服的象徵。與此同時,女子纏足雖也同樣為清廷下令停止,但後來並未達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說。由此可見纏足之風的根深蒂固。也正因為此,婦女纏足在清代可謂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甚至遠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數民族也染上了纏足習俗。與此同時,女子小腳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與關注。這一時期,腳的形狀、大小成了評判女子美與醜的重要標準,作為一個女人,是否纏足,纏得如何,將會直接影響到她個人的終身大事。在當時,社會各階層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腳為恥,小腳為榮。“三寸金蓮”之說深入人心,甚至還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現女子因腳太小行動不便,進進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這樣的女子在當時還挺受歡迎的。

小腳為何稱“金蓮”

講到“三寸金蓮”,人們不禁要問,婦女因纏裹而成的小腳為什麼被稱為“金蓮”?“金蓮”與小腳是怎樣聯繫起來的?長期以來,人們對這個問題也是倍感興趣,卻並沒有一個令人滿意的回答。

一種說法認為,金蓮得名于南朝齊東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蓮花的故事。東昏侯用金箔剪成蓮花的形狀,鋪在地上,讓潘妃赤腳在上面走過,從而形成“步步生蓮花”美妙景象。但這裏的“金蓮”並不是指潘妃的腳。還有一種說法認為,金蓮得名於前述五代娘在蓮花臺上跳舞的故事。但這裏的金蓮指的是舞臺的形狀,也不是娘的腳。

對此,有學者認為,小腳之所以稱之為金蓮,應該從佛教文化中的蓮花方面加以考察。蓮花出淤泥而不染,在佛門中被視為清淨高潔的象徵。佛教傳入中國後,蓮花作為一種美好、高潔、珍貴、吉祥的象徵也隨之傳入中國,並為中國百姓所接受。在中國人的吉祥話語和吉祥圖案中,蓮花佔有相當的地位也說明了這一點。故而以蓮花來稱婦女小腳當屬一種美稱是無疑的。另外,在佛教藝術中,菩薩多是赤著腳站在蓮花上的,這可能也是把蓮花與女子小腳聯繫起來的一個重要原因。為什麼要在“蓮”前加一個“金”字呢,這又是出於中國人傳統的語言習慣。中國人喜歡以“金”修飾貴重或美好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鑾殿”等。在以小腳為貴的纏足時代,在“蓮”字旁加一“金”字而成為“金蓮”,當也屬一種表示珍貴的美稱。因此,後來的小腳迷們往往又根據大小再來細分貴賤美醜,以三寸之內者為金蓮,以四寸之內者為銀蓮,以大於四寸者為鐵蓮。於是言及金蓮勢必三寸,即所謂三寸金蓮。後來金蓮也被用來泛指纏足鞋,金蓮成了小腳的代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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