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金三次福建之行時間考

作者:辜也平  來源:互聯網  更新時間:2011年09月01日

巴金三次福建之行時間考

巴金最初與福建發生的關係,源於1930年在泉州黎明高中任校長的吳克剛的邀請,由此他第一次踏上了福建的土地,在此後的1932年和1933年,他又兩次到達泉州。然而,關於這三次福建之行的具體時間,有關的巴金傳記研究者有著不同的推測,而作家本人的文章及後來的回憶也都各有出入。實際上,如能盡可能具體地確定巴金幾次在閩時間,就可以確定巴金在泉州、廈門等地所經歷的各種歷史事件,進而準確探討巴金三十年代革命敘事與當時實際民眾運動之關係。因為1930年~1934年正是泉州安那其運動蓬勃開展的時期,有關民眾集會和鬥爭時有發生,而巴金這時期的小說也有不少是以廈門、泉州的民眾鬥爭為背景的。

1930年巴金第一次到福建的具體時間目前最難確定。國內第一本巴金傳記研究著作的作者陳丹晨在他的《巴金評傳》以及二十年後的《巴金全傳》中,都謹慎地把其粗略定在“1930年秋”(01)。這一時間估計依據的是巴金1939年所作《南國的夢》中的回憶:“我第一次去鼓浪嶼,是在1930年的秋天”(02)。

就大體而言,“秋天”的認定也可以說是準確的。但再進行到“具體時間”的研究,就出現了不同的看法。首先是巴金本人通過侄女李國煣1983年 5月21日寫給友人回信說:

第一次去泉州是1930年7~9月,應吳克剛校長之邀,與衛惠林同行,在黎明高中住了二個月,當時在那裏寫了短篇小說《父與女》,翻譯了蒲魯東的著作《何為財產》的下半部,《何》稿未發表就全部遺失了,“譯後序”在上海1931年出版的《時代前》雜誌上發表,當時主要與陳范予、袁國欽、葉非英、沈一葉等交往。第一次去泉州的情況在《憶范兄》這篇文章裏也有所談到。(03)

後來唐金海、張曉雲主編的《巴金年譜》則持另一看法:

1930年 8月下旬:接泉州北門黎明高中校長吳克剛信,決定南下,經廈門赴泉州度暑假;

9月上旬:赴閩途中經廈門,在鼓浪嶼一家靠海的旅館內結識作家王魯彥;

同月:友人吳克剛住院,巴金不久也離晉江返滬。(04)

在這前後,譚興國、徐開壘等人的著作(05)都回避了巴金首次赴閩的時間。倒是艾曉明、李存光、陳思和等人對這一時間的認定比較一致,他們把巴金第一次訪閩的時間定在1930年8~9月(06),陳思和的著作還就認定這一時間的理由進行了充分的說明:

巴金說他第一次去泉州是1930年7~9月(引自《巴金老師自上海來信》,載《資訊》第 6期——原注),時間可能有出入,就如他在《寫作生活的回顧》中敘述的那個“一個七月的夜裏”一樣。後者有一個疑點,是《洛伯爾先生》刊于《小說月報》第21卷第 7號,出版時間是 7月10日,巴金寫這篇小說的時間即使在7月1日,從交稿到出版只有十天時間,總嫌太緊了一些;而且,《洛伯爾先生》以後8、9、10三個月連續發表小說《亡命》、《復仇》、《苦人兒》,真如巴金說的他去泉州一個多月只寫過一篇小說的話,那至少這三篇應當在他去泉州以前完成,由此推想,巴金寫《洛伯爾先生》的時間,最早應該是 6月下旬,就是他剛剛完成《死去的太陽》的時候。而巴金說去泉州的時間是 7月份似乎也賺早了一些,他說過在那兒住過“二三十個黃昏”(引自《悼范兄》,載《全集》第12卷第 475頁——原注),連頭連尾應是一個多月, 9月他在泉州,10月曾遊過杭州,很可能就是那次關於辦《時代前》的西湖會議,那麼,他在泉州的時間應是 8月到 9月,這樣,他才有可能在 7月份寫完這幾篇小說,以及辦理出版《從資本主義到安那其主義》的諸種工作。

巴金自己八十年代初的回憶,與唐、張主編“年譜”的推算以及艾、李、陳等的認定出入太大了,以至於曾專門研究過巴金與泉州關係的日本學者阪井洋史,在稍後出版的著作中也不得不再次表示存疑:

巴金何時初訪福建泉州?上面已多次提到,1930年夏天至秋天之間初次訪問泉州是無疑的。那麼,確切的日期呢?巴金自己的說法是“1930年的秋天”(《南國的夢》,1939——原注),逗留時間為“二三十個黃昏”(《悼范兄》——原注)即二三十天。各類年譜、回憶文章的說法都不大一致、不夠明確,似乎一下子不能確定。(07)

所以,阪井洋史最終還是採用了巴金通過李國煣的回信的說法。

實際上,除了巴金上述的相關文字,上述各位推算主要依據的也僅是巴金寫於1939年的《南國的夢》和寫於1941年的《悼范兄》,兩篇文章的回憶距初訪福建都已有十年左右的時間。在目前還不能找到更為直接印證的情況下,我覺得只能通過比這兩篇更早的文字記錄,也即更為接近的原初文獻來探討這一問題。

在1930年的當年,巴金文字中直接留下與福建關係的,目前可以找到的有兩處。一是巴金小說《父女倆》(後收入各種作品集時改題《父與女》)1930年12月25日發表於《東方雜誌》第24號時,文末“附記”標有“1930, 8月,於廈門”。二是巴金同年所寫《〈幸福的船〉序》(魯迅等譯,巴金編:《幸福的船》,1931年 3月上海開明書店出版)明確談到:“我現在住在一個僻靜的南國的古城裏……”,文末又注明“1930年 9月在泉州”。從前一記錄可以初步認定巴金1930年 8月巴金已經到達廈門, 9月到達泉州。那麼,巴金有沒有可能是 7月到達廈門的呢?陳思和根據作家當年寫作、發表小說的情況作出了否定的推論大致可以成立,但推論總是建立在常規狀況上的,而生活中非常規事件的發生也並不少見。所以還應有更為具體的理由、用更為實證的方法來充分探討這一歷史疑案。

首先必須探明巴金在廈門、泉州停留時間的長短。在《南國的夢》中巴金談到了“南國的夢的開始”,他明確地說:“我在鼓浪嶼住了三天,便在一個早晨坐筏子把行李搬到廈門去,搭汽車往前面走了”;“在一個古城裏我們住了下來。我在改建後的武廟裏住了一個月光景”。在稍後的《悼范兄》中他又談到:“我們在武廟的一個涼臺上喝著綠豆粥,過了二三十個黃昏”。這裏的“一個月光景”和“二三十個黃昏”基本上說是一致的。從時間上說,《南國的夢》和《悼范兄》先于巴金通過李國煣的回信,更接近于原初文獻;從文獻敘述者身份看,《南國的夢》和《悼范兄》出於作者本人手筆,而後面的信件不管怎麼說總還是他人代筆。所以從信度上說,《南國的夢》和《悼范兄》顯然高於李國煣的回信,我們只能從前兩篇文章的說法,即巴金停留鼓浪嶼的時間為三天,在泉州的時間為一個月左右。

其次,巴金雖然從沒談過到達泉州的具體時間,但在其回憶文字中也不乏相關的記錄。在《南國的夢》中他談到後來那個被戲稱為“耶穌”的友人(即葉非英)時說:“他比我遲兩三天來到古城”。據秦望山回憶,葉非英到達泉州時,“黎明中學教員已滿,容納不下,故葉非英雖入校,但未正式擔任課程”,“不久葉由人介紹給平民中學校長蘇秋濤,入該校為義務教員”(08)。在這一回憶中,秦把葉到泉州的時間誤記為“1929年冬(或1930年春)”,實際上這次葉非英也是第一次到達泉州,因為根據蘇秋濤回憶,葉非英兼授平民中學選修課“農村社會學”的時間是在1930年“秋季”(09)。所以初步可以推定,葉非英是在1930年暑假即將結束時到達黎明高中,所以才出現“教員已滿,容納不下”的情況。而巴金早葉三天到達,大概時間也當在八月下旬。

當然,如僅有上述的推論也還是缺乏說服力的,我們還得從巴金其他文字進一步探尋其第一次到泉州的時間。在1939年的另一文章《黑土》中,巴金談到了幾次到泉州的印象:“公園裏生長著許多株龍眼樹,學校裏也有。我們走過石板巷的時候,還看得見茂盛的龍眼枝從古老院子的垣牆裏垂到外面來。我見過龍眼花開的時候,我也見過龍眼果熟的時節。在八月裏我們常常爬到樹上摘下不少帶果的枝子,放在公園涼亭的欄杆上,大家歡笑地剝著龍眼果吃;或者走在石板巷裏我們伸手就可以攀折一些龍眼枝,一路上吃著尚未熟透的果實”(10)。後來在《關於〈春天裏的秋天〉》的回憶中他又一次談到第一次到黎明高中作客的印象:“學校附近公園有幾株龍眼樹,正是龍眼熟了的時候”(11)。就像“龍眼花開的時候”在巴金作品中常被當成特定的時間概念使用一樣,這“正是龍眼熟了的時候”的印象實在太重要了。因為巴金其他兩次到達泉州都在春季,即龍眼花開的季節,而“龍眼熟了”的記憶僅此一次。

龍眼屬亞熱帶常綠喬木,在泉州一帶的房前屋後,河畔路旁隨處可見,其茂密優美的綠葉沁人心脾的花香以及清脆香甜的果實一定給巴金留下了極其深刻的印象。所以,在巴金有關泉州的小說和散文中不時有這方面的描寫。泉州一帶的龍眼花期始於 4月中旬,終於 5月下旬,而果實的成熟期比較短,多數在 8月下旬到 9月中旬。因此,巴金到達泉州的時間應該在八月下旬,這樣才能說“正是龍眼熟了的時候”,也才有“吃著尚未熟透的果實”的可能。

緊接著 9月上旬是中學開學的日子,所以巴金在《關於〈火〉》中談到認初識林憾廬的時間是:“我們最初見面是在泉州關帝廟黎明高中,那一天他送他的大兒子來上學……”(12)再下來,朋友吳克剛患上虎疫“傷寒”,“所住醫院,全體病患,完全死光”,存活者僅吳克剛一人(13)。巴金也因此被傳染,“發燒到一百零二度以上”,但他“始終沒有倒下去”,“反而快樂地幫助朋友料理一個學校的事情”(《南國的夢》)。“傷寒”和“副傷寒”系由傷寒、副傷寒桿菌引起的急性腸道傳染病,一般流行於夏秋季,發燒的時間通常都在1~2周以上。副傷寒病程略短,症狀較輕。巴金患的可能為副傷寒,但估計等他(以及吳克剛)痊癒恢復,可以動身離開泉州也應該是十幾天後、即 9月下旬了。如果從八月下旬算起,這一時間剛好與“一個月光景”相吻合。

而在《南國的夢》中,巴金談到與葉非英告別時的情形說:“我們分別的時候,我記得他穿著藍色西裝上衣和白色翻領襯衫,服裝相當整齊”。泉州夏天不僅十分炎熱,而且特別長,年輕的葉非英已經穿上西裝上衣,時間也肯定是在 9月下旬了。另外,在更早的散文《亞麗安娜•渥柏爾格》(1933年)中巴金還寫到:“三年前的冬天我從溫暖的南國回到了上海”(14)。如果他 9月下旬底離開泉州,中途經廈門乘船,回到上海的時間當在 9月底或10月初,應該可以感受到一定的冬意了。

因此基本上可以確認:巴金第一次到達廈門時間是1930年 8月下旬,在廈門停留三天,完成短篇小說《父與女》,後於 8月下旬或 9月初到達泉州。在泉州翻譯了蒲魯東的著作《何為財產》的下半部,患副傷寒,後於 9月下旬離開。由此也可認定,巴金通過李國煣寫給友人回信中關於第一次到泉州的相關回憶有誤。

巴金第二次和第三次到廈門、泉州的時間就沒這麼複雜了,但具體的日期也仍然有待考證。
據巴金李國煣轉述:“第二次去泉州是1932年4月或5月,袁志伊來上海買蜂箱,邀我去泉州,我便與他同行。在泉州和袁住在他所租來的房子裏,有一至二星期,此行回來後,寫了《春天裏的秋天》”(15)。而前述唐、張主編“年譜”及譚、艾、李、陳、徐等人著作對巴金1932年是 4月還是 5月訪閩,表述也各有不同。

查巴金的《家》初版代序《呈獻給一個人》文末注時為“1932年 4月”,初載 5月 1日《創化》月刊第一卷第一號;《〈家〉後記》文末注時為“1932年 5月20日,上海”,初載 5月22日上海《時報》。巴金第二次福建之行應在這期間。另據巴金《寫作生活的回顧》:1932年“寫完《海的夢》,我便到南方去旅行,看見一個瘋狂少女的臉上的秋天的微笑,在那裏起了寫《春天裏的秋天》的心思,回來後就以一個星期的工夫寫完了它”(16)。《春天裏的秋天》是1932年 5月23日起在上海《時報》開始連載的,由此往前數一個星期,巴金最遲在 5月15必須回到上海。

在1983年李國煣轉述的信中,巴金說這一趟“在泉州和袁(志伊)住在他所租來的房子裏,有一至二星期”;但在1939年的《南國的夢》中則說:第二次到泉州和葉非英“同住了一個多星期”;後來在1986年的《懷念葉非英兄》又談到,這一趟“到了泉州在養蜂朋友(袁志伊)家裏休息一會兒,吃過晚飯我就去找葉非英”;“在他的房裏搭一張帆布床,我同他住在一起”;“這一次我在泉州住了十天光景”(17)。這三次回憶,最為可靠的當然是《南國的夢》,《懷念葉非英兄》也基本與其相吻合,只不過時間由“一個多星期”改為“十天光景”,更為具體化了。1983年李國煣的轉述,時間上的“一至二星期”也無大的出入,但強調“在泉州和袁住在他所租來的房子裏”則明顯有誤。當年平民中學學生後來的一些回憶文章也都證實,巴金後兩趟泉州之行,均住在平民中學所在的泉州文廟。(18)

寫作日期比上述文字更早的《〈愛情的三部曲〉總序》(1936年10月)中,還有對這趟福建之行的一些更為具體記錄:“我記得很清楚:《雨》第五章的前面一部分是在太原輪船的統艙裏寫的,後面一部分卻是在泉州一所破廟裏寫成”;“我那時剛從福建旅行歸來,帶了在那邊寫好的《雨》的第五章原稿。三個星期的奔波,兩天的統艙生活使我感到疲倦”。那麼,我們姑且假設巴金在泉州住的時間是十天,加上來回的海上“統艙生活”各兩天,《南國的夢》談到的前往福建時在廈門住的一天,估計回上海時在廈門停留一天,那麼總共應是十六天,與“三個星期的奔波”之說還相差五天左右。

另外,查當年上海《申報》的“輪船出口報告”, 4月中旬至 5月上旬從上海開往廈門的輪船有:

   4月13日 太原 廈港粵

   4月20日 濟南 廈港粵

   4月26日 太原 廈港粵

   5月 3日 濟南 廈港粵

再查當年廈門《江聲報》的船期公告, 4月上旬至 5月中旬來往於上海、廈門間的輪船有:

   4月 8日 太原香到

    太原赴上海 濟南香到

    濟南往上海

   4月16日 太原申到

    太原赴香港

   4月23日 太原香到

    太原往上海 濟南申到

    濟南往香港、廣東

   5月 6日 太原香到

    太原往上海 濟南申到

    濟南往香廣

   5月14日 太原上海到

    太原往香港、廣東 濟南香到

    濟南往上海

就上述太原、濟南輪船的航行規律看, 4月29日,廈門港還應有一“太原申到/太原赴香港”和“濟南香到/濟南往上海”的船期。因為一般只刊登輪船出口報告的上海《申報》在 5月 3日卻意外地刊載“輪船進口報告”,其中 5月 2日進口輪船有“濟南”輪;而對照《申報》和《江聲報》的船期可以肯定,從上海到廈門或從廈門到上海的航程都是三天。

而巴金《〈愛情的三部曲〉總序》中已經明確從上海往廈門乘的是“太原輪船的統艙”,所以從 5月15日往前,他只有可能乘 4月16和 4月29(或30)日的輪船到達廈門。假設他是乘 4月29日太原輪到達廈門,第二天離開廈門到泉州,在泉州住“十天光景”再返廈門,就只能乘 5月14日濟南輪回上海,航程三天,得17日才能到達。這已超過我們前面“最遲在 5月15必須回到上海”的推算。

所以可以認定:巴金於 4月13日乘太原輪從上海出發, 4月16日到達廈門,17日往泉州;在泉州住“一個多星期”或“一至二星期”,後返廈門乘 4月29日的濟南輪回上海, 5月 2日到達。

巴金第三次到廈門、泉州,據作者當年的文章和後來的回憶,肯定是在1933年 5月。但什麼時候到達,巴金自己語焉不詳。而在泉州住多久,作家本人的回憶也前後矛盾。在當時寫的《南國的夢》(這篇《南國的夢》寫於1933年,前面反復引用的是寫於1939年的《南國的夢》)和由李國煣代筆的信中都說是“將近一個星期”,但在《懷念葉非英兄》中卻說成“停留了一個多星期”。因此譚、艾、李、陳、徐等人著作或依前說,或依後說,很不一致。我認為,這篇《南國的夢》寫於1933年 5月底,距離開福建的時間還不到一星期,用巴金自己的話說,“是我初到廣州時寫成的”(19),其記敘的時間絕對是準確的,所以我們只能從“將近一個星期”。

那麼,他又是 5月幾日到達廈門和泉州的呢?唐、張主編的“年譜”有比較具體,但又似乎不能完全肯定的推測:

約十七日/晚上與陳洪友登上濟南號;

約二十日/自廈門坐汽車抵晉江(時晉江縣政府設泉州城內,故泉州也稱晉江——筆者注);

約二十六日/離開晉江,重返廈門;

約二十七日/抵香港……晚十時,坐小火輪駛廣州;

二十八日/早晨,小火輪駛進珠江,是日恰逢端午節。(20)

我認為“年譜”對巴金離開福建日期的推測有一定的根據,因為巴金在《香港的夜》和《省港小火輪》中談到,他和陳洪有“搭小火輪去廣州,晚上十點鐘船離開香港”(21)。第二天早上“天已經大亮,船也駛進珠江了。……小火輪上的人看見龍船就高興地叫起來,……我才知道今天是舊曆端午節”(22)。據查,1933年的端午節就是陽曆5月28日。

但巴金具體是哪一天離開福建的呢?查1933年 5月《江聲報》的船期公告,濟南輪和太原輪進出廈門碼頭的日期是:

   5月6日 濟南申到

    濟南往香廣 太原香到

    太原往上海

   5月11日 濟南香到

   5月12日 濟南往上海 太原上海到

    太原往香廣

   5月19日 太原香到

   5月25日 濟南香到

   5月26日 濟南往上海 太原申到

    太原往香廣

但巴金在《南國的夢》(1933年)中又談到:“我在他們中間生活了將近一個星期……,我別了他們回到日光岩下的島上(廈門的鼓浪嶼——筆者注)來……”。“第二天早晨我就離開了那個美麗的島嶼,搭了那只和山西省城同名的輪船往前走了”(23)。因此,他就不是“二十六日/離開晉江,重返廈門”,而應該是25日離開泉州到廈門,住一夜後乘 5月26日的太原輪往香港,27日到達,當晚十時乘小火輪往廣州,28日端午節的早晨到達廣州。

那麼,巴金離開上海和到達廈門的時間是否與“年譜”的推測一致呢?在上述《江聲報》的船期公告中,19日估計應有一濟南輪到達廈門的船期被漏刊了。因為查1933年 5月《申報》的輪船出口報告,從 5月中旬起“濟南”輪由上海開往“廈港粵”的有兩個班次,即 5月16日和 5月30日。 5月16日上海的“濟南”航班剛好19日到達廈門港。

而巴金在專門記敘這趟旅行的遊記《旅途隨筆》的第一篇《海上》的開頭,巴金說:“五月裏,一個晴朗的早晨我離開了上海。那只和山東省城同名的輪船載著我緩緩地駛出黃浦江,向南方流去。時間是六點鐘”,“我是在前一天晚上上船的,有一位朋友同行”(24)。就是說,從上海開往廈門的輪船實際上不要三天的時間,而只是須提前一天上船。在這文章中巴金還談到,輪船在海上“整整走了兩天”。那麼,巴金到達廈門應該是清晨(或早上),當天可以乘車往泉州。但是,巴金是在25日離開泉州的,而假如濟南輪是19日到達,巴金當天趕往泉州,到25日離開,前後七天,已經是“整整一星期”或“一星期”了,文章中就不必寫成“將近一個星期”,所以估計他同樣也在鼓浪嶼旅館住了一個晚上。

這也就完全可以肯定,巴金第三次到福建的行程是: 5月16日傍晚在上海碼頭上濟南輪,17日晨起航,19日到廈門,第二天往泉州,25日離開泉州到廈門,26日乘太原輪往香港。

 

注釋:

(01)陳丹晨:《巴金評傳》第76頁,河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巴金全傳》第75頁,中國青年出版社2003年。

(02)巴金:《南國的夢》,《巴金全集》第13卷第284頁。

(03)方航仙、蔣剛主編:《巴金與泉州》第183頁,廈門大學出版社1994年。

(04)唐金海、張曉雲主編的《巴金年譜》第242~246頁,四川文藝出版社1989年。

(05)譚興國:《巴金的生平與創作》,四川文藝出版社1983年;徐開壘:《巴金傳》,上海文藝出版社1991年。

(06)艾曉明:《青年巴金及其文學視界》第126頁,四川文藝出版社1989年;陳思和:《人格的發展——巴金傳》第123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李存光:《巴金傳》第151頁,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1994年。

(07)山口守、阪井洋史著《巴金的世界》第283頁,東方出版社1996年。

(08)秦望山:《安那其主義者在福建的一些活動》,《福建文史資料》第24輯第195頁。

(09)蘇秋濤:《平民中學和民生農校創辦沿革憶述》,方航仙、蔣剛主編:《巴金與泉州》第214頁,廈門大學出版社1994年。

(10)巴金:《黑土》,《巴金全集》第13卷第280頁。

(11)巴金:《關於〈春天裏的秋天〉》,《巴金全集》第20卷第576頁。

(12)巴金:《關於〈火〉》,《巴金全集》第20卷第648頁,巴金後兩次到達泉州都住在平民中學了,僅有1930年這次住黎明高中。

(13)吳克剛:《想念巴金 兼及合作》,方航仙、蔣剛主編:《巴金與泉州》第131頁,廈門大學出版社1994年。

(14)巴金:《亞麗安娜•渥柏爾格》,《巴金全集》第12卷第217頁。

(15)方航仙、蔣剛主編:《巴金與泉州》第184頁,廈門大學出版社1994年。

(16)巴金:《寫作生活的回顧》,《巴金全集》第20卷第552頁。

(17)巴金:《懷念葉非英兄》,《巴金全集》第16卷第713~714頁。

(18)巴金為什麼在1983年為什麼特意強調和袁志伊住在一起呢?我覺得這與當時的意識形態語境等有關。一、1983年5月正處於“清除精神污染”時期。二、有關部門平反葉非英的所謂“反革命”罪名的下文日期是1983年5月30日,這消息再由廣東朋友陳洪有函告巴金,則更是後來的事了。

(19)巴金:《懷念一位教育家》,《巴金全集》第16卷第492頁。

(20)唐金海、張曉雲主編的《巴金年譜》第312~314頁,四川文藝出版社1989年。

(21)巴金:《香港的夜》,《巴金全集》第12卷第118頁。

(22)巴金:《省港小火輪》,《巴金全集》第12卷第121頁。

(23)巴金:《南國的夢》,《巴金全集》第12卷第112、113頁。

(24)巴金:《海上》,《巴金全集》第12卷第10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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