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閩南民間信仰——清水祖師崇拜

泉州師範學院.王炳慶

清水祖師又名蓬萊祖師、普庵祖師等,俗稱祖師公,原是宋代的一名僧人,死後成為閩南地區有較大影響的俗神。而對於清水祖師是佛教神靈還是道教神靈,或者純粹是民間俗神,從古至今所見不同,未有定論。本文認為,清水祖師信仰既非佛教也非道教,它是由佛教與道教融合而形成的民間信仰。

有關清水祖師的事蹟以及歷代詩文,都收錄在《清水岩志》中。現存最早的有關清水祖師生平的文獻資料,是宋政和三年(1113年)十二月邑令陳浩然撰寫的《清水祖師本傳》,它包括兩部分的內容,前半部分記載清水祖師的生平,後半部分記載清水祖師圓寂後被奉為神靈的情況,茲將前半部分的內容轉錄如下:

“祖師生於永春縣小岵鄉,陳其姓,普足其名也。幼出家於大雲院,長結庵于高泰山,志甘槁薄,外厭繁華。聞大靜山明禪師具圓滿覺,遂往事之。道成業就,拜辭而還。師曰:‘爾營以種種方便,澹足一切。’祖師還庵,用其師之言,乃勸造橋樑數十,以度往來。後移庵住麻章,為眾請雨,如期皆應。元豐六年,清溪大旱,便村劉氏相與謀曰:‘麻章上人,道行精嚴,能感動天地。’比請而至,雨即露足,眾情胥悅,鹹有築室請留之願,乃于張岩山辟除菑翳,剪拂頑石,成屋數架,名之曰清水岩,延師居焉。以其年,造成通泉橋、穀口橋。又十年,造成汰口橋,砌洋中亭,糜費巨萬,皆取于施者。汀、漳時人有災難,皆往禱焉,至則獲應。祖師始至,岩屋草創,凡三經營,乃稍完潔。岩東惟棗樹一株,祖師乃多植竹木,迨今成蔭。其徒弟楊道、周明,於岩隈熏石為二窣堵,臨崖距壑,非人力可措手,蓋有陰相之者。劉氏有公銳者,久不茹葷,堅持梵行,祖師與之相悅。一日公銳至,輒囑以後事,仍言‘形骸外物,漆身無益。’說偈訖,端然坐逝,享年六十五歲,建中靖國元年五月十三日也。”

《清水祖師本傳》的撰寫離清水祖師的圓寂才十二年,從其後部分的有關記載來看,清水祖師去世後,就被當地百姓奉為神靈,加以崇拜。《清水祖師本傳》雲:清水祖師圓寂後,遠近百姓雲集于清水岩,“瞻禮讚歎。越三日,神色不異,鄉人乃運石甃塔,築亭於岩後,刻木為像而事之。楊道落發為僧,奉承香火,信施不絕。雨暘有禱,迎奉塑像,最宜精誠齋戒,或慢易不虔,致有雷電迅擊之異。岩舊有巨石當衢,往來患之,一夜轉而道側。婦女投宿者,岩前麻竹四裂,遂不敢入。分身應供,理形食羹,凡所祈求,無不響答……”這段史料敘述以下幾點:一是清水祖師去世後,當地百姓在清水岩後建塔安放清水祖師骨灰,還用木頭雕塑清水祖師的神像,並由楊道專門照看香火,百姓前去燒香禮拜者還不少;二是清水祖師去世後,主要的職能是祈雨,當地群眾還抬出其塑像祈雨。如宋淳熙元年,龍溪、永春、德化、仙遊等處大旱,眾到清水岩請雨;淳熙六年,清溪大旱,邑令迎師禱雨。翌年,又旱,再迎大師請雨;三是民間流傳著諸如巨石一夜之間轉於道側和婦女投宿清水岩,岩前麻竹就會四裂等神話傳說;四是有些地方還到清水岩分香回去供奉。這四條歸結起來說明一個問題,即清水祖師去世後,就從高僧演化為俗神了。

清水祖師成為民間俗神有兩個重要原因,一是清水祖師顯聖的記載中有關祈雨的內容尤為豐富,而且集中。而祈雨是道教中主要的道法之一。因此,清水祖師信仰具有道教的形式。如宋長泰縣令余克濟作《祖師祈雨跋》雲:“嘉定改元之歲,吾州自秋不雨,至於春正月,……時吾安邑亦苦旱魃,令尹趙君潔蠲登岩,奉慈濟之像,聿來祈雨,不崇朝而已周浹,於是疏靈跡以達於州,乃夏四月,州遣南安縣僚,親詣岩迎奉入城,陰雲四起,一之日既雨,二之日沾足,槁苗勃然,頓有生意,侯與一郡之民,驚異感歎……”

宋泉州府太守真德秀《祈雨疏》載:“嘉定十年,真西山為泉太守,是年旱甚,有田等石,抱甕無從,上下奠瘞,靡神不舉,爰聞清水大師,往而禱焉,其疏曰:‘伏惟盛夏,實司長養,久缺甘雨,與此邦有大因緣,其如清水,肆迎法駕,來駐梵宮,昔混跡世間,不單曝身而救旱,今遊神天壤,豈難翻手以為雲,願垂慈憫,立降滂沱’。叩畢,油然作雲,沛然下雨,非惟雨之,又潤澤之,非惟濡之,又專濩之;萬物熙熙,懷而慕思,太守登壇齋戒意肅然。”

宋邑令林泳《致祭大師文》雲:“維鹹淳五年,……首夏不雨,禱之佛而雨,越月仍旱。而泳偶病,為文遣香,囑主簿往禱,又躬禱于廣惠庵,旱既太甚,於是力疾迎佛,安奉於觀音堂,官民作禮,日率同僚三焉。旱火夕紅,溪流日涸,早禾絕,晚禾枯,人心望望,憂饑憂渴,不忍見而聞也。乃十一日手疏,密禱於佛,是夕夢有示幅紙,文字數行,覺不能省,憶有‘二九’二字,曉悟之,岩僧一果曰:其應在十有八日,至是而雲疾沛然,甘霖甲夜,大雷震,大雨綿.吏慶于朝,農歌於野。”

二是宋代大力提倡道教,排斥佛教。清水祖師逝後才幾年,宋徽宗就聲稱:“朝廷奉天神,興儒教。”把佛教排斥在外,而且認為自己是神霄玉清王下降為神人合一的主宰。大觀元年(1107年)“詔令道士序位在僧上,女冠在尼上”。由於朝廷推崇道教,且福建民間多信仰神明,因而清水祖師在世時,也參與祈雨等道家傳統法事。待他死後,並無佛道概念之分的百姓就在全國一片崇道聲中將清水祖師奉為民間俗神了。為了提高清水祖師的神階,當地百姓流傳清水祖師顯靈神話,向朝廷請求敕封。朝廷也像封眾多俗神一樣給予封號。據《安溪清水岩志》記載,南宋時清水祖師四次得到朝廷敕封。

第一次請封是在紹興年間,由安溪姚添等人上文朝廷請封,理由是清水祖師生前剃發為僧,苦行修煉,死後“本州亢旱,禱祈感應”。到了紹興二十六年(1156年),朝廷批示福建路轉運司,派人到實地調查。龍溪縣主簿方晶奉命到清水岩視察,認為“委有靈跡,功及於民,保明指實”。旋又遣轉運司財計官趙下紊前去核實,結論與方晶相同。隆興二年(1164),下牒敕封清水祖師為昭應大師。

第二次請封大約在淳熙初年(1174)前後,由安溪縣迪功郎林時彥等上文請封,理由是“祈禱感應,有功於民”。朝廷先後派遣莆田縣丞姚僅,漳浦主簿周鼎以到清水岩視察核實,均列舉一系列靈異證明“委有靈跡,惠利及民”。到了淳熙十一年(1184年)才下牒敕封,封號為“昭應慈濟大師”。

第三次請封是在慶元六年(1200),理由是“近日雨澤稍愆……靈應顯跡有功,乞加封。”嘉泰元年(1201年)牒下,加封為“昭應廣惠慈濟大師”。

第四次請封是在嘉定元年(1208年),請封的理由主要是“為民祈雨,隨即沾足”。朝廷委派仙遊縣主簿韓淤前去體究,又派長泰縣尉何葆核實,均以確定“祈禱靈驗,惠利及民”上報。嘉定三年(1210年)牒下,再加封為‘昭應廣惠慈濟善利大師”。

在不到半個世紀中,清水祖師先後四次被敕封,封號最多的達到八個字,反映了南宋時期清水祖師的影響擴大,並且得到了地方官府的扶植和朝廷的承認。

由於清水祖師原是僧人,因此封號為“大師”,以區別於道教俗神。然而,從百姓請封及皇帝敕封的心態上看,宋代官民都希望把佛教神明納入道教系統並予以民俗化,這反映了當時佛道融合和俗神化的趨勢。因此,從清水祖師信仰的性質,可以看出當時佛道思想的趨同性,也可以理解南宋時期福建理學具有的由儒家思想為主,吸收佛教、道教某些思想的傾向。明清以後,清水祖師信仰隨著安溪移民傳到臺灣和東南亞一帶,並在當代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

 

 

Copyright©2006 - 2016 www.nanchens.com  版權所有:南陳宗親網

網站管理員:陳承溢 電話:0852 - 9802 6641 傳真:0852 - 2911 4810 電郵:cs@nanchens.com QQ:2668771678

如果本站中有內容侵犯了您的版權,請您通知我們,我們將及時取得您的授權或馬上刪除。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