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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歷史沿革

作者:佚名  來源:互聯網  更新時間:2011年10月01日

台北歷史沿革

臺北一名始見於清藍鼎元所撰“紀竹塹埔”,略曰:“竹塹埔寬長百里,行竟日無人煙。野番出沒,行人過此,視為畏途。然郡城、淡水上下必經之地,其地平坦,極膏腴,辟田疇,可得良田數千頃。臺北民生之大利,又無以加於此。”此文所指之臺北,系指竹塹以北之臺灣北部地方而言。光緒元年,清廷允許建臺北府,光緒八年臺北府城興工,乃有專稱臺北城內為臺北。

1920年行政區域改革,以艋舺、大稻埕、城內三市街為基礎,設立臺北市,隸屬於臺北州。

1938年 ,進一步將松山併入臺北市。

1945年國民政府接收臺灣後,臺北市成為省轄市,隸屬於臺灣省。

臺北市政府於1945年11月01日正式成立,市政府設於建成區長安西路。

管轄區域:

東為臺北市松山區中坡;

西為雙園區加蚊子(西園町);

南為大安區六張犁;

北為中山區大直。

本市四境均為臺北縣的各鄉鎮毗鄰。

東與內湖鄉接壤,西以淡水河為界,與鷺洲鄉相隔,東南與深坑鄉為鄰,西南隔新店溪與中和鄉板橋鎮相望,北隔大直山與士林鎮相接。面積為66.9872平方千米,人口328591人。

管轄大同、延平、中山、建成、古亭、龍山、松山、城中、雙園、大安等十區。

1950年臺灣省調整各縣市行政區域,臺北市行政區域照舊。

臺北市管轄松山、大安、古亭、雙園、龍山、城中、建成、延平、大同、中山等十區,人口155133人,面積為66.9872平方千米。

管轄區域:東為臺北市松山區中坡;

西為雙園區路二段底;

南為古亭區羅斯福路四段底;

北為中山區大直。

中心位置為城中區臺灣省政府大廈。本市東與臺北縣內湖鄉、南港鎮接壤,西以淡水河為界與三重鎮相隔,東南與景美鎮、木柵鄉為鄰,西南隔新店溪與永和鎮、中和鄉及板橋鎮相望,北隔大直山與士林鎮相接。市政府設於建成區長安西路39號。

1967年07月01日,臺北市升格為臺灣當局的直轄市。次年,依地形自然形勢及水源需要,以淡水河、新店溪為界,將臺北市原有轄區及臺北縣的南港鎮、內湖鄉、木柵鄉、景美鎮,以及陽明山管理局所轄的士林、北投兩鎮一併劃歸臺北市,分別改制為南港區、內湖區、木柵區、景美區、士林區、北投區。

(注:1968年07月01日至1974年01月01日,臺北市除了直轄其他十四區外,士林北投兩區是透過陽明山管理局管轄的。北高兩市的區一樣是屬於鄉鎮級,但陽明山管理局是屬於縣級,且非派出機構,真正算派出機構的是市區。)

1990年,臺北市行政區重劃,將原來十六區調整為十二區,合併龍山區、雙園區及古亭區西側為萬華區,合併城中區、古亭區為中正區,合併景美區、木柵區為文山區,將建成區、延平區併入大同區,將松山區南半分割為新設置的信義區。

 

歷史沿革

1945年10月臺灣正式歸還。國民黨政府接管臺灣,考慮到地方自治的需要,乃將日本統治時期的五州三廳,改為八縣,並將日本統治時期的十一市改為九省轄市、二縣轄市。其中:

臺北管轄區域:臺灣本島,

東為基隆區貢寮鄉卯澳(三貂角);

西為新莊區小南灣;

南為蘇澳區南澳鄉大濁水溪河口;

北為淡水區石門鄉頭圍(富貴角)。

東西北三面臨海,南與新竹、台中、花蓮三縣毗鄰,縣界自林口臺地的南面山地起,經插天山、摟蘭山、桃山、南湖大山,以大濁水溪與花蓮縣為界,內涵臺北、基隆兩省轄市。

面積4480.4875平方千米,人口832269人。

管轄附屬島嶼有:

龜山島、龜卵島及釣魚列嶼的釣魚臺、黃尾嶼、赤尾嶼、沖北岩、沖南岩、北小島、飛瀨小嶼、南小島等十島嶼。

管轄縣轄宜蘭市及七星、淡水、基隆、宜蘭、羅東、蘇澳、文山、海山、新莊、等9區,共四十鄉鎮(十二鎮、二十八鄉)。

臺北縣政府於1946年01月16日正式成立,縣治初設於臺北市城中區華山。

1946年12月11日,縣政府失火燒毀,於1947年01月16日遷於海山區板橋鎮,以海山郡役所為縣政府。

1947年01月,羅東區濁水鄉更名為太平鄉。01月31日,將臺北縣基隆區的七堵鄉劃歸基隆市。

02月04日,撤銷七星區,所轄鄉鎮併入淡水區;撤銷蘇澳區,所轄的鄉鎮併入羅東區;撤銷海山區,所轄的鄉鎮由縣政府直轄。

04月01日,將新莊區的鷺洲鄉分為三重鎮及蘆洲鄉。

1948年01月01日,宜蘭區的頭城鄉改為頭城鎮。

1949年03月,設立北峰區,管轄羅東區的南澳鄉、太平鄉及文山區的烏來鄉。

1949年07月,臺灣省政府設立草山管理局,將原屬臺北縣的士林、北投二鎮為管轄區域,08月26日正式成立。

1950年03月01日,將文山區的深坑鄉分為深坑、木柵二鄉及景美鎮,劃新莊區新莊鎮的一部分設立泰山鄉。

1950年03月31日,臺灣省政府第一四三次委員會會議通過:草山管理局更名為陽明山管理局。

1950年臺灣省調整各縣市行政區域,其中臺北縣分為臺北、宜蘭二縣。

臺北縣管轄七星、海山、新莊、文山、淡水、基隆六區,計三十四鄉鎮。548426人,面積2257.4873平方千米。

臺北縣轄板橋、樹林、鶯歌、三峽、新莊、三重、新店、景美、淡水、汐止、南港、臺北縣全景瑞芳等十二鎮,及中和、土城、蘆洲、五股、泰山、林口、木柵、深坑、石碇、坪林、三芝、石門、八門、內湖、平溪、雙溪、貢寮、金山、萬裏、烏來等二十鄉,暨陽明山管理局轄區的士林、北投二鎮(陽明山管理局的面積119.0106平方千米)。

疆界:

東為貢寮鄉洋萊萊;

西為林口鄉小南灣下福;

南為烏來鄉摟蘭山;

北為石門鄉富貴角;

本縣中心位置為石碇鄉。

東北兩面臨海,西與桃園縣想接,南與宜蘭縣為界,內涵臺北、基隆兩省轄市及陽明山管理局。縣政府暫設於板橋。

1958年04月01日,設立永和鎮,由中和鄉分置。

1961年04月01日,三重鎮改制為縣轄市三重市。

1968年07月01日,臺北縣的南港鎮、內湖鄉、木柵鄉、景美鎮,以及陽明山管理局所轄的士林、北投兩鎮一併劃歸臺北市。

1972年07月01日,板橋鎮改制為縣轄市板橋市。

1979年01月01日,中和鄉及永和鎮改制為縣轄市中和市、臺北縣概貌永和市。

1980年07月01日,新莊鎮及新店鎮分別改制為縣轄市新莊市、新店市。

1993年06月26日,土城鄉改制為縣轄市土城市。

1997年10月06日,蘆洲鄉改制為縣轄市蘆洲市,全鄉三十六村改稱全市三十六裏。

1999年07月01日,汐止鎮改制為縣轄市汐止市。

1999年10月04日,樹林鎮改制為縣轄市樹林市。

 

臺北縣升格問題

自1979年起,由於人口已到達直轄市設置門檻,臺北縣曾多次爭取升格,但均遭到臺灣當局否決。

2007年05月0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而根據此法,人口超過兩百萬人的臺北縣可准用“直轄市”相關財稅與人事等規定,但轄區之鄉鎮市法人地位不變,維持民選,如經臺北縣議會同意,將可報請“中央”,將臺北縣正式升格為“直轄市”,並且享有同等“直轄市”之行政資源運用。

雖上開《地方制度法》之規定,僅有准用“直轄市”財稅與人事規定之條文,而並無任何“准直轄市”之用語,然臺北縣仍於2007年10月01日,對外宣佈升格為“准直轄市”及舉行所屬一級機關新任首長聯合布達宣誓典禮。

並暫定於2009年01月01日正式升格為“直轄市”,再於2014年與臺北市合併,實現臺灣當局制定的都會“三都十五縣”計劃。

2009年6月,臺北縣升級為“直轄市”,並將改名為“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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