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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史話

作者:佚名  來源:互聯網  更新時間:2011年10月01日

臺灣史話

在世界最大的陸地和世界最大的海洋交會的中心位置,有一個島國。

她曾經以「福爾摩沙」(美麗島)聞名全世界。這個「婆娑之洋」中的「美麗之島」,以前也曾經被稱為「流求」「北港」「笨港」「東番」「雞籠山」「大灣」「大員」「台員」…不一而足。現在,全世界幾乎都叫她「臺灣」。

目前所知,早在一萬五千到五萬年前,台東長濱鄉出土的「長濱文化」遺址留下臺灣最早的人類活動的遺跡,當時仍屬舊石器時代晚期,人們過著採集、狩獵、捕魚的生活。至於距今約四千年至一萬年的「大坌坑文化」,又稱粗繩紋陶文化,以臺北縣八裏鄉大坌坑遺址為代表,已開始種作,是臺灣新石器時代的開始。近百年來,臺灣出土的考古遺址,遍佈全島,至少有一千二百五十處之多,可見臺灣到處都有先民的遺跡。

在十七世紀荷蘭人、漢人移入臺灣之前,居住臺灣的原住民是屬於「南島語系」(或稱「印尼語系」)民族。原住民族呈現多元而複雜情形,約略分為二十個族群,依漢化程度,習慣被區分成「平埔族」和所謂「高山族」(日治時代稱「高砂族」)。所謂「高山族」,其體質與部分文化特色至今大底尚清晰可辨(有九族或十族之分),至於平埔族(也分為九族或十族)則已模糊難分。在漢人、荷蘭人入台之前,從臺灣北端,沿著西部平原,一直到恒春半島,以及東北的宜蘭平原,散居著許多平埔族。經過三世紀多受到外來移入者的侵擾、威脅、同化,以及生存的需要,平埔族的文化特色逐漸與漢人難以區分。今天臺灣住民當中,大部分人或多或少具有平埔族的血統。鄭氏王國時代及清領前期,渡台者多為單身男子,他們有許多人與在地的平埔族通婚,這種「天作之合」,使得漢人「羅漢腳」從此不再浪跡天涯,而粗耕的平埔族則引進較進步的農耕技術與人力。以前臺灣南部有「有唐山公,無唐山媽」的俗諺,正反映早期部分臺灣人的血緣的混融。臺灣很多地名、姓氏、風俗、信仰、歌謠等,則保留了平埔歷史文化的遺緒。

十五、六世紀中,歐洲經過幾次的海上大航行(所謂「地理大發現」和「新航路的開闢」)之後,世界從此進入海權時代。在海權爭霸的國際環境下,臺灣被迫走進近代的世界史。十七世紀初,除了一些零星的日本人、漢人、海盜游走進出於臺灣之外,西方重商主義國家也開始意圖染指臺灣。此時遠東海面已形成鼎足而三的形勢:租得明帝國之澳門的葡萄牙、殖民菲律賓呂宋島的西班牙、盤據爪哇的荷蘭,在遠東海面展開商業和殖民競爭。因此,臺灣淪為帝國主義的獵場,乃勢所必然。

荷蘭人在遠東的商業目的,原以明帝國為重要物件,但因受制於葡人的競爭和明朝當局的抵制,荷人只好轉向澎湖,先後在一六○四、一六二二年兩度進佔澎湖。澎湖自十四世紀中葉,已有元朝政府設官治理,早被納入「中國」版圖。所以明朝政府乃於一六二三年派兵與荷蘭人在澎湖交戰,歷經八月不分勝負,終而議和。在議和訂約中,明朝當局要求荷蘭退出澎湖,如果退出澎湖之後,去佔領對面的「化外之島」臺灣,明朝政府則無異議。經此議和,荷蘭人遂在一六二四年進入南臺灣。

荷蘭人入台的第二年,西班牙不甘示弱,也自馬尼拉派兵佔領臺灣北部,與南部的荷蘭人展開殖民及商業競爭。經過十六年的競爭,在嘉南平原上擁有米、糖、鹿皮等經貿大宗的荷蘭,趕走了在經濟發展上佔下風的北部的西班牙人。

荷蘭統治臺灣前後共約三十八年,荷蘭人在臺灣發展貿易,並以臺灣作為轉口站,臺灣成為明帝國、日本、南洋、歐洲等地的貨物集散中心。此時的臺灣,已躍入以出口貿易為導向的海洋文明體系,有別於中國自給自足的封建式的小農經濟。不過,荷人在臺灣的統治畢竟是剝削式的殖民統治,一六五○年左右,荷蘭東印度公司在臺灣的每年純益約四十萬荷幣(約四噸黃金),無怪乎一位荷蘭總督說:「臺灣真是公司的一頭好乳牛」。

荷蘭人為了生產米糖,曾向閩南招募人手,所以自一六三七年到一六五二年之間,約有二萬名閩南人移民臺灣,受雇于荷蘭人從事稻米與甘蔗的種植。

荷人招募漢人入台,但因實施剝削的殖民地政策,稅賦繁重,引起漢人不滿,在荷人統治的最後十年,爆發漢人郭懷一領導的抗荷事件,雖然失敗,但此後荷蘭在台統治,逐漸不穩。

自一六四七年起,標舉「反清複明」的「國姓爺」鄭成功,據守閩南沿海及金、廈等島,圖謀恢復明朝,苦撐十幾年不得結果,為了「暫寄軍旅,養晦待時」,鄭氏於一六六一年攻佔臺灣,為他的軍隊找到供應糧食的來源,而臺灣則無異增加了一批農耕隊。鄭軍各營各鎮部隊,分批在嘉南、高屏平原上屯田開墾,為該地區留下帶有「營」「鎮」「勁」「協」等稱號的地名,延用至今。

鄭成功取台五個月即去世,子鄭經在權力鬥爭勝利後即位。一六六三年,鄭軍全面撤出閩南沿海,進入臺灣。鄭經自稱「東甯建國」,儼然獨立建國於臺灣,這是臺灣史上首次出現漢人建立的獨立政權。

鄭經進入臺灣後,在陳永華的輔佐下,「東甯王國」一方面引進中原政權的文教制度,如設科舉、建孔廟;另一方面則相當「國際化」--發展國際貿易。清廷雖封鎖臺灣,但臺灣轉而向外發展國際貿易,使得臺灣仍維持自荷蘭以來遠東商品的集散地的角色。一六七○年,英國東印度公司在臺灣還設有商館。此時的東甯王國,儼然以島國之姿,雄據東亞。

可惜,「東甯建國」的鄭經,卻心有旁騖,他在獨立建國的十年後,介入清國的「三藩之役」,發動一場反攻大陸的戰爭,結果因此「套牢」,等到自大陸敗退回台後,從此一蹶不振。鄭經死後,東甯王朝又在一陣權力鬥爭之中,更加腐敗,人心潰散。繼位不久的鄭克塽,終被權臣脅迫,率東寧亡國百官,向清國投降,結束鄭氏政權在台二十二年的統治,時為一六八三年。

清國雖降服臺灣的鄭氏政權,但剛開始對臺灣卻沒有強烈的領土野心。康熙皇帝認為「臺灣僅彈丸之地,得之無所加,不得無所損」,倒不如「徒其人而空其地」,因此有意放棄臺灣,後因率兵攻台的施琅力爭,才勉強將臺灣留下,所以臺灣自一六八四年起才正式被併入「中國」版圖,在此之前,臺灣未曾是「中國」任何王朝的領土。

清國既然勉強留下臺灣,因此治台政策採消極態度。在清朝統領臺灣的兩百一十二年當中,真正用心于臺灣之建設,僅在最後二十年。清初對臺灣極不放心,視臺灣為危險之地,派自大陸的官吏三年一調,調自大陸的駐兵也三年輪班,以防未然,也不鼓勵大陸人移民臺灣,移民渡台,諸多限制。在西方世界正掀起海外殖民競爭之際,清國此舉,實為時代之異數。然而,移民政策雖多門檻,但閩粵移民卻不斷湧入,或正式持有照單入台,或買通船頭偷渡,皆不計九死一生,甘冒「黑水溝」波濤之險,真所謂「唐山過臺灣,心肝結歸丸」。臺灣提供了閩粵難民一個新生存活的天地。

渡台開墾的移民,來自不同原鄉,由於生存競爭,遂發生磨擦,進而衝突群鬥,閩客互鬥、漳泉相拼,此即所謂「分類械鬥」。清治兩百多年內,臺灣社會發生過六十多次的械鬥。

除械鬥外,清治臺灣社會「民變」迭起。由於臺灣吏治之壞,為全清國之冠,賦稅之重,也倍於清國內地,而且臺灣米糧經常被徵送福建賑災,臺灣仿似福建的殖民地。在「一隻牛剝兩層皮」的生活夾縫中,許多遊民和農民乃鋌而走險,聚眾抗官。兩世紀多的清代臺灣社會,發生過大規模的民變,就有七十餘起,而小者尚未計入,無怪乎臺灣俗諺稱「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亂」。

滿清因消極治台,臺灣之發展主要是靠民間的努力。又因清國系大陸封建古國,閉關自守,不重經貿,臺灣原本自荷蘭以降的海洋經貿特色,因此大減,過去做為遠東貨物集散中心的地位也大大跌落。臺灣的商業發展,由國際貿易轉變為區域貿易。「郊商」興起,往來臺灣與中國沿海之間,輸出農產,輸入手工業品。「郊」是貨品進出口的商業集團,一七二○年代在府城台南先發展出來;一七七○年代,郊商的發展也在鹿港急速興起;到了一七九○年代,則發展到艋胛(今萬華)一帶。所以俗諺說「一府二鹿三艋胛」,多少說明著這種商業發展由南移北的進程。

十九世紀四○年代以後,由於臺灣的煤、硫磺、樟腦等物產的誘惑,英、美等西方列強曾有意染指臺灣。一八六○年以後,清國應列強要求,先在淡水正式開港通商,各國商船紛紛隨之而來。臺灣貿易又迅速擴張,糖原本有國際市場,樟腦更是獨特商品,茶也後來居上。貿易發展的結果,在原本苦於貿易逆差的清國境內,臺灣卻是一個貿易順差的地區。臺灣的經濟和政治重心也因此逐漸由南往北移。

甫進入明治維新的日本,也開始覬覦臺灣,藉口琉球民遇害之事,於一八七四年發動「牡丹社事件」,出兵臺灣屏東,後經交涉議和。歷經此事後,清廷接受沉葆楨建議,才較積極從事臺灣的防務建設。十年後(一八八四),清法戰爭,法軍曾侵入北臺灣,清廷有感於臺灣地位不容再忽視,乃於戰後將臺灣脫離福建獨立設省。臺灣省首任巡撫劉銘傳,積極推展洋務建設,成果可觀,本來近代化起步較清國內地慢約一、二十年的臺灣,成績卻後來居上,成為全清國最進步的一省。可惜,這是「滿大人」統治臺灣的最後十年。

一八九四年,清國為了朝鮮主權問題,和日本發生甲午戰爭,清國打敗仗,最後卻出賣二千公里外,與此事毫不相干的臺灣。做為大陸政權之邊陲的臺灣,就必須背負大陸政權腐敗與落後的包袱,這是歷史的必然。雖然臺灣官紳成立「臺灣民主國」(一八九五年五月),以獨立之名行抗日之實,但終究不敵。日本正式領台,長達半世紀之久。

臺灣經過日本五十年的殖民統治,產生結構性的改變。十九、二十世紀之交,第四任總督兒玉源太郎任內起用民政長官後藤新平,奠定日本在台的殖民地統治基礎。日治五十年間,在臺灣建立了嚴密的各級政府、司法機關、員警機構、戶政制度、農會系統、金融財經體系,以及普及全島的初等教育、大規模的農田水利、公路鐵路交通、電力及其輸送系統等基本建設。

日本在台的經營,主要目的在推行其資本主義與殖民主義的政策,為了建立商品的交易網路(亦即殖民地的剝削網路),必須從事各種交通運輸建設,但亦因而促進了全島性的溝通聯繫,助長了十九世紀末葉已萌芽的全島一體的臺灣意識。

儘管日本在臺灣的五十年內有相當的建設,但其本質是剝削和壟斷的,除親日的台籍買辦之外,臺灣人普遍受到歧視,因此抗日民族運動和社會運動風起雲湧。日本領台期間的前二十年,發生過二十起以上的武裝反抗事件。一九三○年,山地的泰雅族更掀起震驚世界的霧社事件。不過,這些武裝抗日事件,大多為傳統式的農民暴動,或改朝換代的易姓革命,而不具備近代民族運動的性格。

直到一九二○年代,因受世界性民族自決思潮,以及日本所謂「大正民主時期」民主主義風潮的影響,興起一連串的社會運動。一九二○年,在東京的臺灣留學生,成立「新民會」,拉開一九二○年代各項社會運動的序幕。隨後有「六三法撤廢運動」「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的相繼發動;有《臺灣青年》《臺灣》《臺灣民報》《臺灣新民報》等刊物的相繼發行;一九二一年,蔣渭水結合青年學生及臺灣各地社會領袖成立「臺灣文化協會」,從事文化啟蒙運動,例如,一九二六年「文協」在全臺灣舉辦了三百十五次的文化巡迴演講,聽講人數達十一萬兩千九百多人,啟迪民眾影響不小。「文協」成為往後臺灣的諸多民族運動、社會運動的大本營。,一九二七年,「文協」分裂,左派掌控「新文協」,老幹部另組「臺灣民眾黨」。一九三○年臺灣民眾黨又分出「臺灣地方自治聯盟」;而農工運動團體方面,有「臺灣農民組合」(一九二六年六月)「臺灣工友總聯盟」(一九二八年二月)。一九二八年「臺灣共產黨」在上海成立。此外,尚有許多小團體,也在一九二○年代出現,不一而足。簡單言之,一九二○年代的上半期,是臺灣社運團體萌芽發展的時期,下半期則是各社運團體分道揚鑣、各行其是的階段。直到一九三○年代初期起,隨著戰爭局勢的逐步緊張,日本當局開始採取高壓手段,這些社運團體才紛紛式微。

政治社會運動消沉之後,一九三○年代文學、美術、戲劇等運動代之而起。臺灣新文化的追求,促進臺灣知識份子主動思考臺灣的圖像,激發臺灣意識的茁長。

一九三七年以降,中日戰爭爆發,日本在台推動「皇民化」運動,試圖改造臺灣人。一九四五年八月,大戰結束,也結束日本在台五十年統治。半世紀的日本統治,臺灣人的文化和價值觀,以及臺灣社會的近代化,都起了相當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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