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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民俗風情》《一》

作者:陳華發  來源:互聯網  更新時間:2011年10月01日

《泉港民俗風情》第一輯歲時節俗

前言           第二輯人生禮俗      第四輯信仰崇敬

一、泉港民俗的源流    一、生育禮俗       一、佛教信仰

  閩越土著民俗       求子           佛祖信仰

  中州漢族民俗       妊娠           觀音信仰

  少數民族民俗       誕生         二、道教信仰

  外來異域民俗       做月內          天帝信仰

二、泉港民俗的特徵      滿月           保生大帝信仰

  區域性          四月日        三、基督教信仰

  伸縮性          度坐           上帝和耶穌信仰

  娛樂性          命名         四、女神崇敬

  發展性        二、成年禮俗         崇敬林默娘

  輻射性        三、婚姻禮俗         崇敬陳靖姑

三、泉港民俗的發揚      說親           崇敬劉益娘

四、關於本書的編撰      相親           崇敬邱二娘

第一輯歲時節俗        訂婚         五、英傑崇敬

一、春季節俗         婚前           崇敬關羽

  春節           結婚           崇敬張巡

  初二           婚後           崇敬王審知

  接神           特殊婚俗       六、神靈崇拜

  做大歲        四、壽慶禮俗         土地神崇拜

  人日         五、喪葬禮俗         灶神崇拜

  天公生          制棺           五爺公崇拜

  遊朝拜          造墓           何氏九仙崇拜

  元宵           殮期           齊天大聖崇拜

  頭牙           殯葬           泛神崇拜

  清明           守孝           祖靈崇拜

二、夏季節俗         重葬         第五輯社會風情

  浴佛節        第三輯生活習俗      一、行業風情

  端午節        一、衣飾習俗         農業

三、秋季節俗         服裝           漁業

  七夕           鞋襪           鹽業

  中元           妝飾           手工業

  中秋         二、飲食習俗         商業

  重陽           家常食俗       二、社交風情

四、冬季節俗         佳餚小吃         相見迎送

  立冬           喝茶之俗         筵席宴會

  冬至           飲酒之俗         結友交親

  尾牙         三、居住習俗         交際禮儀

  送神           先秦至五代      三、民間戲曲

  年兜           宋元至明中期       南音

  除夕           明末至清中期       北管

               清末至民國        莆仙戲

               民國至建國以來      薌劇

             四、行旅習俗         高甲戲

               水陸交通         掌中木偶戲

               行旅工具         七星燈歌舞

               行旅禮節         銅管樂

                          四、少數民族

                            郭姓回族

                            鐘姓佘族

                            出姓蒙古族

                          編後記

 

前言

人一生下來就生活在民俗中,就象魚兒生活在水裏。幾千年來,民俗就和人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它象一股奇效的粘合劑,把人們組織在一起,凝聚在一起。泉港民俗風情,是泉港民間歷代相傳、積澱而成的社會風尚和習俗,它包含著豐富的文化意識,是傳統文化的寬厚基石。它作為一種無形的精神底蘊和活力資源,千百年來薰染陶冶了優越的民族精神和文化氣質,構成了泉港民眾歷盡曲折劫難而不衰敗並逐步取得輝煌成績的一個重要條件。通過泉港的風情習俗,不難窺見蘊藏在其中的樸素厚實的地域文化意蘊。

 

一、泉港民俗的源流

泉港民俗的構成是多源的,各種異質民俗經過長久的密切交流,進行有意或無意地互相吸收,融合改進。泉港民俗主要由四個源流互相融合形成:

閩越土著民俗

古時泉港的地理區域劃歸七閩地,為東越族聚居區。塗嶺鎮蟻山遺址所發掘的石磚、陶紡綸、陶豆以及數量繁多的陶片,證明了早在新石器時期,泉港先民就在這塊依山傍海的土地上刀耕火種,繁衍生息。原始土著居民在魏晉之前沿江頑強地生活著,從最早的“赤手捕魚,拾貝為食”,到後來的“依海搭寮,伐木為舟”,有著自成體系的民俗。晉代衣冠南渡,位於湄洲灣南岸的泉港一帶是晉江流域開發最早的地區之一。其後中原人民在唐初、唐末五代及南宋時期三次較為集中的遷入包括泉港在內的閩南地區,閩越族與漢族逐漸融合,泉港地帶的東越族的大部分習俗現已成為歷史遺跡,另有一部分民俗卻沉澱傳承下來,成為泉港民俗的組成部分。如泉港的宗教信仰具有堅實的民間基礎,與東越族“信鬼尚巫”的傳統有密切的關係。又如東越族婦女普遍參加生產勞動,這一習俗被遷入的漢族繼承下來,在泉港農村和山區,婦女參加生產、從事重體力勞動一直都相當普遍。

中州漢族民俗

晉代以後,中原漢族不斷南遷,給閩地帶來了漢族的民俗,並逐漸成為閩地民俗的主體。位於閩地沿海中部的泉港,其民俗中無論是生產習俗、生活習俗,還是人生禮儀、歲時節慶,以及民間信仰和崇拜等等,都與中國傳統民俗一脈相承。漢人遷徙泉港,前後持續千餘年,他們一部分是直接來自中州地帶,如前不久在塗嶺鎮世上村發現的一批西晉永嘉三年(西元三○九年)的紀年墓磚,說明了晉代衣冠南遷時,就有一部分中原人士輾轉遷入泉港區域;但泉港很大一部分的先民是第二、第三次移民,如山腰莊氏是由河南固始遷到永春桃源,後人由永春遷到惠安洛陽,最後才遷入山腰卜居;壩頭連氏是唐中和年間(八八一~八八五年)避亂八閩,於南宋嘉泰年間(一二○一~一二○四年)才由仙游連阪卜居曾占尾(即今壩頭地帶);葉厝葉氏是由原河南葉縣遷入仙游,再於約五百年前遷入境內,此外前黃黃氏、塗坑劉氏、普安張氏、三朱朱氏、荷池鄭氏等,都是中原人士先遷入莆仙區域,其後人再輾轉遷到泉港境內。這些主要來自莆仙、永春還有福州等各個地區的漢人,具體習俗原本就有差異,有的甚至差別很大,相繼進入泉港後,經過長期的生活生產交流,民俗也逐漸融為一體。

少數民族民俗

漢族民俗固然為泉港民俗的主體,但泉港漢族民俗實際上是融合了其他少數民族的習俗而形成的。泉港境內有蒙古族、回族、佘族三個少數民族共二萬多人聚居,他們濃郁民族風格的習俗也沉澱在泉港民俗中。三個少數民族的先人由於特定的歷史因素,根據聚居地的地理環境,大量吸收漢族民俗,並在實際生活中,巧妙地把它們與本民族的習俗融合起來。蒙古族出氏明初因逃難,自福州避入泉港,雖隱居于山林,仍牢記故土燕山,以燕山寺命名村邊煙倒山上的宮廟,出氏群眾至今還顯現的豪飲好客、不過元宵節等風情,表現了頑強的民族特性;按族譜記載,郭厝回族是宋景定五年(西元一二六四年)到泉港定居立業,或是因為明廷的民族壓迫政策,掛名于郭氏大族郭質後裔,如今雖經四五百年的漢化生活,但仍沒有抹滅穆斯林回族風俗的痕跡;鐘氏佘族於明嘉靖六年(西元一五二七年)從安溪再分支於今山腰鐘厝開基,族人在封建社會怕受大房大族之壓迫,長期隱而不宣族別,入鄉隨俗,但仍長期保持著群聚立寨的習性以及結婚時穿白色的內衣褲拜天地、世代傳唱民族圖騰《高皇歌》等特殊習俗,對周圍漢族的風俗也產生一些影響。

外來異域民俗

商品經濟的發達和海外貿易的繁榮,使宋元時期泉州沿海地區以開放的姿態對待外來文化,泉港地處湄洲灣一隅,對外來文化也一樣有所吸收,並加以融合。以外來的佛教信仰為例,自唐代始,泉港的佛教開始呈興旺態勢。宋代以後,各種傳統宗教和民間信仰與佛教和平相處,泉港的佛教漸趨世俗化,在泉港民俗中紮下深根。近代以來,泉港民俗受外國民俗的影響日益明顯。清末至民國時期,沿海居民為了生計,出洋到馬來西亞、新加坡、菲律賓等東南亞國家謀生,一部分僑胞攜其在海外的後裔等家眷回到家鄉,帶來了異域的民風習俗,如一些華僑到了國外,學習借鑒了國外的民居建築的風格和優點,回鄉之後便洋為中用,逐漸形成了“中外合璧”的建築式樣。前黃鎮的合隆大厝和山腰鎮阿羅嫂大厝便是近代泉港人巧妙借鑒和吸收異域建築文化的典範,為泉港民居文化增添新內容。近代隨著基督教的傳入,歐洲的一些民俗也相繼傳入泉港。一八六五年,該會自廈門傳入,以境內驛阪為起點向四方擴散傳播。基督教反對納妾養婢,反對婦女纏足,反對鋪張浪費,宣傳戒賭禁煙禁鴉片,要求教徒簡辦婚喪儀式等,對近代乃至現在境內的陋俗起著一定的制約作用,淨化了社會風氣,促進了社會的文明發展。

 

二、泉港民俗的特徵

民俗是隨著經濟基礎和社會生活的變化而變化,民俗的變化往往滯後於經濟基礎和社會生活,但民俗一旦形成,便世代相襲,以傳統習慣勢力和心理信仰影響和制約著人們的意識和行為,具有長久的傳承性和相對的穩定性;此外,民俗還具有民族性、階級性和社會性等特徵。

泉港民俗是閩南民俗文化的一個支流,是在中國傳統文化的背景和氛圍中形成的,所以具有中國傳統民俗的一般特徵。同時,它又是在泉港這個特定的自然環境和社會歷史文化等條件下逐漸形成並發展起來的,因此在許多方面必然帶有顯著的地方特色。在豐富多彩的泉港民俗事象中,表現比較獨特的特徵有:

區域性

泉港地處泉州之北大門,南面及西南與泉州市的惠安縣、洛江區相連 ,西北及北面同莆田市的仙遊縣接壤,獨特的區位使泉港民俗具有區域過渡和銜接的作用和特點。泉港陸域面積僅三百多平方公里,卻流行有三種方言,一是閩南話,一是莆仙話,一是“頭北話”。“頭北話”是惠安人對惠北地區(即今泉港地區)方言的俗稱,這是一種從莆仙話地區過渡到閩南話地區的銜接性語言,是一種動態的語言。“頭北話”由泉港的北面一個村落一個村落過渡過來,各村方言和口音,因各占閩南話和莆仙話的百分比不同而有所差異,一些相鄰的鄉村甚至不能順暢地進行語言交流。比如塗嶺鎮境內岑兜、秀溪兩個自然村原是屬仙遊縣管轄,明萬曆年間連同南莊、港西、東丘、交界塘、柯寨共七個自然村,讓惠安人李愷買斷,劃入惠安境內。這兩個自然村方言主要還是莆仙話口音,可再向南一個村莊的方言卻主要是閩南話口音。

語言是文化的主要載體,地區的民俗文化往往在語言上得到體現。泉港的民俗便隨著方言的過渡而波動,靠近莆仙的界山、南埔地區和峰尾、後龍、塗嶺的一部分村莊,由於與仙游境內居民工耕匠作、商貿嫁娶往來密切,民俗上含有莆仙民俗的成份就多,靠近惠安洛江的山腰、前黃地區和塗嶺的一部分村莊,地緣上與惠安緊鄰,民俗上就和整個泉州民俗大同小異。

泉港民俗的區域性即不相容性的另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泉港的民俗是一種移民的民俗。遷入泉港的一部分是晉、唐、宋時期由中州漢族直接遷入,一部分是晉代之後周邊等地區的各族先人二次、三次移民遷入。由於原居住地區不一,以致所帶來的民俗和方言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即使是同一個地區,同是從莆仙地區遷入,但遷入時間前後相差數百年甚至上千年,這樣一輪一輪的入遷,使泉港各地民俗如年輪一般地沉積在泉港土地上。各族先人遷入時,大多經過繁衍發展,都自成村落,各村落又與當地原居民的融合程度不同,加上舊時地區間交通不便、往來不多,也是形成許多語言不能相通的方言區和內容迥異的風俗區的原因之一。可見,泉港民俗不是某一個歷史時期的中原和周邊地區民俗的植入,而是反映不同歷史階段的移民民俗的歷時性積累,如地質考古中的文化層一樣,是一層層堆積起來的。

泉港民俗的區域性還體現在民間信仰上。如義烈娘娘劉益娘、游路夫人邱二娘崇拜在峰尾、後龍較為流行,順天聖母陳靖姑、保生大帝吳夲崇拜在塗嶺一帶較為流行,“聖老爺”齊天大聖崇拜在界山一帶較為流行。再如每個村落都奉祀一個或若干個特定的神靈作為保護神,舊稱境主、社神等,境主神的宮廟由居住在該境的百姓捐資合建,各種宗教活動也由該境的百姓參加,抬神出遊一般不能越出本境地界。

伸縮性

一個地區民俗的形成是“約定俗成”的,其內容與形式對絕大多數社會成員來說,具有無形的約束力。但在具體操作上有著一定的伸縮靈活性,一般可繁可簡,可先可後,可分可並,人們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與可能進行取捨選擇。泉港民俗繁簡程度的差別相當大,一般說來,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各種儀禮比經濟不發達的地區繁縟,富豪之家比貧窮之家講究排場。以婚喪喜慶為例:自唐至清,“六禮”作為基本的婚姻禮俗普遍為百姓所接受,但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差別很大,富豪之家嚴格遵循“六禮”,儀禮繁瑣。而平民百姓則不那麼嚴格,往往將納采和問名合而為一,將納征和請期合而為一,同時簡化迎親禮節。貧窮之家的婚禮則更加簡化,甚至只在除夕之夜草草合房者也大有人在。又如壽誕,富貴之家除了大擺宴席祝壽請客外,還要演戲助興。而尋常百姓之家無力大操大辦,貧窮之家只能煮碗壽麵意思一下。

境內人們認為孩子的健康成長,離不開“王母娘娘”等神靈的庇佑。所以在孩子十六歲那年中秋節要“做大分”謝神,等到兒子結婚之際,還要“做小分”謝神。這些信仰基本一致,但在謝神儀式上卻各自不一。山腰、峰尾做小分時,是在娶親的前一日,新郎手臂挽著新娘的紅衣向神祗拜三大拜,表示新娘同新郎一起“邀拜王母”。而南埔、界山一帶男孩十六歲時沒有做大分,結婚時就將“大分”、“小分”一起做了。而且是在拜堂的前一日,就將新娘娶到家中,和新郞一起“邀拜王母”。按儒家禮教傳統,家中有喪事,必須等到三年“脫孝”(解除服喪)才能舉行婚禮,但境內卻有一些約定俗成的靈活的做法,如在喪事百日內可嫁娶辦喜事,此稱“趁孝娶”。再者舊時宣導“守節”,寡婦改嫁被視為大逆不道的行為,但也有一些特殊的習俗,允許一些有特殊情況的寡婦再嫁,嫁時必須在夜晚,而且不得張揚,不得舉辦熱鬧的儀式,嫁期也不用擇日,一般是在臘月除夕夜。出門時要走偏門,不能從大門出去等。再如早期各村普度是在同一天舉行,常常發生糾紛甚至引發宗族械鬥;經協商議定,各街衢巷裏和村落輪流普度。這些方面,都可見民間禮儀尺度具有較大的伸縮性、靈活性。

娛樂性

民俗的形成要得到全社會大多數成員認同,並樂意參與,需要有一定的娛樂性。泉港民俗的娛樂性隨處可見。如春節各村莊舉行抬神遊境儀式,出遊的隊伍浩浩蕩蕩,有旗隊、車鼓隊、香爐隊和神轎隊,旗幡漫舞,鼓樂喧天;轎夫根據所抬神像的性情等特徵來確定抬轎的動作,大抵若是文官,則平穩前進,少作顛搖,若是武官,則盡力顛著神轎,搖出各種花樣;有的村莊游朝拜時還抬著跳僮,跳僮常手持刀斧自砍肩背,或過刀橋,或坐釘椅、睡釘床,或赤足從火炭上走過,種種令人瞠目咋舌的幻術表演,引得村民一路圍觀。還有元宵節的乞彩、跳火、遊燈活動、端午節賽龍舟活動、年兜打正鼓活動等等,都帶有娛樂性質。舊時結婚當日,鬧洞房時也有人家請來弦管樂手助興,以及鬧洞房時種種讓人忍俊不禁的節目,都營造出歡快的娛樂氛圍。出殯隊伍中,也常見有西樂隊、南音樂隊、北管樂隊和歌仔戲,一路弦管齊奏,唱曲跳舞,風光了死人,熱鬧了活人。

再以戲劇為例,泉港的宗教祭祀活動往往伴有豐富多彩的戲劇演出。在百姓的觀念中,要獲得神靈的歡心和保佑,除了獻上豐盛的祭品和進行虔誠的禮拜外,還要演戲酬神、演戲娛神;不但神誕日要演戲酬神,傳統節日、婚嫁壽慶、祭祖、寺廟落成、神靈點眼開光、廟會、祈雨、五穀豐收、齋醮儀式等等活動都要演戲酬神。最典型的是連普度和喪葬也要為鬼魂演木偶戲或打城戲。宗教祭祀活動與戲劇演出相結合的習俗,至遲在北宋時就已形成,雖說是為了“酬神”,但在客觀上卻取得“娛人”的效果。

發展性

民俗的發展演變有其自身的規律,泉港民俗也受其規律制約而沿著一定的軌跡發展、演變,總體說來,有以下兩種發展趨勢:

文明進化。最早的民俗產生於原始社會,充滿神秘的色彩,帶有野蠻、粗獷的風格。隨著社會的進步,舊有的落後習俗得到改造,逐漸理性化和文雅化。如早期居住的是高臺巢居,秦漢時出現船屋,宋代出現官式大厝,以及民國的洋樓、建國以來的石構民居和當代城區湧現的套房等等居住民俗,逐步從低級向高級發展。又如原始社會婚姻禮俗極為簡單,進入奴隸社會後,出現買賣婚姻,禮俗也逐漸複雜。到了封建社會,形成繁瑣的“六禮”婚俗。近現代以來,這一禮俗趨向簡單,出現了旅遊結婚、集體婚禮的新式婚禮。再如原始社會時期一般是掘地而葬,喪葬禮俗十分簡單,只隨葬幾件生產工具或生活用品。奴隸社會以後,喪葬禮俗逐漸繁瑣,到封建社會形成了送終、搬鋪、報喪、治喪、入殮、超度、送草、出殯、安葬、守孝、重葬等繁文縟節。本世紀以來,喪葬習俗趨向簡化,隨著火葬制度的推行,喪葬習俗更為簡約,並逐漸成為風尚。還有,舊時民間的一些不科學禁忌,如兒童勿戴兩頂帽,否則長不高;進他人屋內不得打傘或戴斗笠,俗謂這樣做預兆該房屋易漏雨……等等,隨著科學知識的普及和社會的發展,群眾的視野日益開闊,一些禁忌自行泯滅,有些禁忌雖延續至今,但多數已不再拘泥了。

融合發展。民俗一般都具有排他性。隨著民族之間、地區之間交往和交流不斷增多、加強,封閉的格局就會被打破,逐漸滲透、融合。閩越土著的舞蹈與宗教祭祀活動緊密聯繫,形式簡單,往往是身體狂舞,大聲喊叫,甚至裸體而舞。晉代以後,中州漢族和各地區漢族民眾遷入後,受到漢族文化的影響,這種祭祀舞蹈或成為一門表演藝術,或成為平時的娛樂方式。蒙古族人本不信奉漢族的民間神祇,而小壩出氏在泉港定居數百年來,也入鄉隨俗,敬祀何氏九仙、土地公,並奉漢將張巡、許遠為境主,以往每年正月也和周圍的漢族一樣舉行“遊朝拜”民俗活動。在基督教傳入初期,境內民眾爆發了規模大小不等的地方紳士和群眾聯合反對教會的事件,稱為“教案”。它不但反映了人民的反侵略精神,而且也含有傳統文化抵制西方文化的成分。隨著基督教在當地的深入傳播,西方宗教習俗逐漸被容納,逐步由衝突走向融合,促進境內風俗的改良和陋俗的改造。

輻射性

泉港民俗也具有輻射範圍廣的特點。泉港是僑臺胞的主要祖籍地之一,共有旅居海外的華僑、華人和港澳臺同胞37萬之眾,相當於當前全區的總人口數。其中臺胞十六萬人;華僑主要集中分佈在東南亞,以馬來西亞最多,約有十四萬七千,占六成九,其次為新加坡,共有五萬三千,占二成五。明清至民國時期,大批泉港人漂渡海峽,或移居臺灣島,或移民東南亞一些國家,也把家鄉的民俗移植到那邊,世代相傳。如移民為祈求旅途平安,臨行前特地到廟宇祈禱,到了異域他鄉後,為不忘故土和感念神恩,陸續建起各種廟宇供奉家鄉的神祗,現在每年都有海內外分靈的宮觀信眾來泉港祖殿謁祖進香。如塗嶺烏石宮便是臺灣高雄市一甲的美泰宮的祖殿,每年都有該分靈地區的善男信女紛至遝來謁拜;境內的女神劉益娘崇拜在東南亞傳播極廣,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國家和地區都建有義烈廟敬祀,臺灣臺北劉氏還組織“姑媽會”,尊劉益娘為“海峽第二女神”。

境內的生活生產習俗也不時向周圍地區輻射。比如清末至民國時期,因峰尾黃氏所造的黑皮五槍孔船造型獨特,品質上乘,能夠頑強應戰,常在海上給匪敵以致命的打擊,海盜匪敵不敢貿然進犯,所以當時莆仙等地的海上作業和運輸的船隻,多為仿造,有的船家則雇請峰尾工匠製造。女神劉益娘崇拜也傳播至莆田、仙游、惠安等周邊地區,成了這些地區日常敬奉的神祇之一,每年農曆十一月十七是義烈娘娘的生日,周邊地區信眾和峰尾劉氏後人紛紛趕到峰尾義烈廟慶賀神誕。

 

三、泉港民俗的發揚

民俗是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樣既有精華又有糟粕,既有良風美俗,又有惡風陋習。所謂良風美俗,是指那些對生產發展和社會進步有促進作用的習尚,對人們的生活和身心健康有利的習俗,它們能反映民族的優良文化傳統和精神風貌。弘揚傳統的良風美俗,摒棄惡風陋習,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在搜集整理過程中,筆者發現,泉港不少歷代傳承的民俗風情,和當代的先進文化建設有著共同點和結合點。

境內人們在民俗節日裏喜歡創設喜慶熱鬧的氛圍,可以加以引導,與文藝下鄉和廣場文藝演出、文藝踩街、文體比賽活動相結合,既具有宣傳教育意義,又可活躍傳統民俗節日氣氛。如二○○五年舉行泉港區首屆少數民族文化節,就是一個生動的實例。該文化節除了民族歌舞表演外,還進行打籃球、挑水、拔河、踩氣球和猜謎競賽等文體娛樂活動,搭起了少數民族進一步融合的平臺,注入了一股文明喜慶的民族交流與溝通的時代新風。再則可以把民俗活動的熱鬧喜慶場面,用文藝形式表現出來,把民間儀式提高到更為文明、高雅的層次。如有關七星燈的民俗事象,被民間藝人提煉成民間歌舞,這便是一個成功的例子。

各個民俗節日主題不同,形式各一,要善於挖掘內涵,發現其中的閃光點,加以引導和宣傳,促進社會文明新風建設。如春節期間組織下鄉書寫贈送春聯活動,書法工作者既可進行書法藝術切磋,使其成為一個別具特色的藝術交流平臺;又可以書寫具有時代風采的內容,與描述時代建設美景,祝願國泰民安、和平統一、風調雨順相結合,表達人民求富裕、求平安、求團圓、求吉利的意願。逢年過節時祭拜宗廟祠堂,進行家祭,以及清明、冬至祭掃祖墓的習俗,可以與尋根認祖、敬拜祖先、追思先烈、懷念先哲的宣傳活動相結合。端午節懸蒲艾避邪、灑雄黃水去毒等節俗,可以與講衛生、滅蚊蠅、促環保等活動相結合;當日所舉行的龍舟競渡活動,可以與紀念先賢、弘揚愛國正氣活動或提倡全民健身活動相結合。七夕是傳說中牛郎織女相會的日子,可以開展獨具民俗特色的聯誼聯歡活動,營造中國特色的情人節氛圍。中秋節和重陽節可以和宣導家庭和睦、盼海峽兩岸團圓和敬老愛老的宣傳活動相結合。冬至節則與冬令進補、宣傳衛生保健的活動相結合。此外,出嫁後已有生育的女兒須在春節、端午節、中秋節這三節“送節”、“送秋”,即購買豬肉、豬腳、面線等食品和禮品回娘家孝敬父母,可以結合這種習俗開展孝敬父母繼承傳統美德的宣傳和活動。

當然,傳統民俗文化的現代化應用,主要取決於民俗群體和個人的自覺優選,不決定於民俗學者的指手劃腳;但是,政府和各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在全社會提倡哪些民俗文化,抵制和摒棄哪些民俗文化,則是可以作出科學的判斷、引導和弘揚的。歷史已經證明並將繼續證明,只有恰如其分地反映和推介風土文化,才能弘揚民族文化中的珍貴成分,用獨具特色的民俗文化對社會生活做匠心獨具的解讀和調節。因此可以說,泉港民俗的收集整理和繼承發揚,對於協調泉港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科技之間的關係,創造“和諧泉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四、關於本書的編撰

民俗風情是由各種族群在共同的自然與社會環境中,經過長時期衝突和融合而形成的文化現象。其內容幾乎涵蓋了民間生活的全部範疇,一般將其歸成三大類:一為物質的,凡與日常生活有關的食藝、衣飾、住居、交通等皆屬之;二為精神的,有關宗教信仰、歲時節慶、生命禮俗等皆屬之;三為社會的,家庭、婚姻、宗族、鄰里等等活動皆屬之。

本書將浩繁複雜的泉港民俗風情事象大略劃為歲時節俗、人生禮俗、生活習俗、信仰崇敬、社會風情五章,共二十三節一百零三篇。《歲時節俗》主要以四季為序,表現各個節日的禮節、儀式、飲食、交遊和尚忌等;《人生禮俗》以人的出生、成年、婚姻、壽慶和喪葬過程為序,描述泉港人民賦予人的自身生產方面的特定含義及其在風俗方面的表現形式;《生活習俗》包括衣飾、飲食、居住、行旅等方面,從日常生活入手,介紹境內人民在世代交替的同時,傳承著的生活方式;《信仰崇敬》對境內宗教信仰、民俗崇敬進行歸類梳理,表現各種信仰崇敬因素對於泉港社會生活、風俗民情產生的影響;《社會風情》主要通過介紹行業、社交、民間戲曲和少數民族四個領域風情的演變與發展,打開展現泉港民俗魅力的又一個視窗。

筆者在寫作此書時,盡可能表現泉港的整體概貌和獨特風情,但由於“十裏不同風,百里不同俗”,各個村莊的民俗風情有同有異,大同小異,不可能一一羅列,只能選擇具有普遍性、代表性或獨特性的民俗事象進行敘述;在闡釋時儘量採用普通話和規範字,少用方言辭彙,避免在理解上造成障礙以及注釋上的累贅,當然,也保留一部分別具韻味的方言俚語,以形象地體現地方民俗特色;一些篇目也對當代民俗進行描述,主要目的在於完整表現風俗的傳承和變異,對移風易俗的趨勢有所瞭解;由於境內口頭民俗文學,如民歌民謠、俗語、諺語等,非常豐富,足於編成專集,本書主要在介紹內容範圍內順便提及、引用,至於民間故事、地方掌故等,本套叢書已有專著刊行,本書極少擷取;本書在注明日期時,依照境內約定俗成的說法,農曆日期後面一般不加“日”字,如農曆十二月二十九日,便寫作“十二月廿九”;陽曆的日期才注明幾月幾日,用阿拉伯數字體現。本書在撰稿過程中,還參考了《惠安縣誌》(清嘉慶版)、《閩文化述論》(何錦山著)、《泉州習俗》(陳垂成主編)、《閩南僑鄉風俗錄》(劉浩然著)等書目和一些境內的文史和民俗資料。

民俗學是一門博大精深的學問,而本書寫作時間匆迫,作者經驗、精力和學識等方面都有限,缺漏謬誤之處,懇請學者專家和廣大讀者不吝賜教。

傳統民俗往往是良莠雜揉,十分複雜,如何搜集整理、繼承發揚,去蕪存菁,改莠為良,是一項十分複雜、艱巨的任務,這並不是一本書、一場活動或一項工程所能完成的。作為民俗文化的一圈漣漪,本書願意抛磚引玉,期待著更多美麗的民俗浪花,把泉港的歷史文化海灣點綴得更加嫵媚多姿。

陳華發

2005年10月25日

 

第一輯 歲時節俗

歲即年,古人把一年分為四季,即四時,《禮記.孔子閒居》曰:“天有四時,春、秋、冬、夏。”每一季再分六個節,四季共廿四個節氣。“節”原意指竹節,引伸為對歲時的分節,把兩個節氣相交接的日時定為交節,並轉意為節日。歲時節日風俗是一種複雜的社會文化現象,蘊涵著豐富的社會變革、信仰崇尚、倫理道德和民間技藝等方面的內容。

泉港居海峽西岸一隅,傳統節日和閩南各地大體相同,但由於地理環境、歷史傳承和文化交融等因素的獨特性,在浩瀚奔湧的歲月中積累了豐富的生產生活經驗,形成了眾多獨具特色的慶典、紀念、祭祀、交遊等民俗事象,本章按春、夏、秋、冬四時,分別予以敘述。

 

一、春季節俗

春節

春節是中華民族的佳節,在中國民俗生活中的隆重程度,如同耶誕節之于歐美。春節的習俗起源於原始社會的臘祭,即在臘月用農獵物祭祀眾神靈和祖先,殷商時期年頭歲尾也延續這種祭神祭祖活動。雖然我國古代民間早已有過年的習俗,但那時並不叫春節,而是稱“元日”、“元旦”、“新年”。那時的春節,是指二十四節氣中的“立春”,南北朝時則把春節泛指為整個春季。辛亥革命後改用陽曆,為了區分農曆、陽曆的新年,便把農曆正月初一正式定名為“春節”。

現代民間習慣上把過春節叫做過年,泉港亦流行這種稱謂。其實,年和春節的起源並不相同,主要有兩種說法。

一種是傳說,講的是古時候有一種叫“年”的怪獸,頭長觸角,兇猛異常。“年”深居海底,每到除夕才爬上岸,吞食牲畜傷害人命。在與“年”長期的鬥爭實踐中,人們發現此獸最怕紅色、火光和炸響。於是每年臨近除夕,家家貼紅對聯,燃放爆竹;戶戶燭火通明,守更待歲。初一清早,還要走親串友道喜問好。這風俗越傳越廣,遂形成中國民間最隆重的一個節日。另一種說法是,我國古代的字書把“年”字放禾部,表示風調雨順,五穀豐登。由於禾穀一般都是一年一熟。所以“年”被引申為歲名。

春節,顧名思義就是迎春的節日。春天來臨,萬象更新,新一輪的播種和收穫季節又要開始,人們有足夠的理由舉行活動來迎接這個繼往開來的節日。所以,這一天的慶祝活動較其他傳統節日顯得隆重,境內主要有以下幾項民俗事象。

納祥。人們除夕守歲到深夜,俟子時(約零時)一到,迎接新年第一天來臨。各家各戶在門口燃放鞭炮,以示迎春納祥、除舊迎新,此舉俗稱“開正”。此時鞭炮聲此起彼伏,喧天動地,蔚為壯觀。上世紀90年代末期始,許多人家還在爆竹聲中燃放起煙花,以表喜悅興奮之心情,這等熱鬧景象持續半個鐘頭才逐漸消隱。開正之後,人們方才關門憩息。

祭祀。清晨,人們起床做的第一件事便是祭祀先祖,俗稱“拜公婆”。這一儀式一般由主婦操作,她們備辦果品菜肴到廳堂或祠堂祖厝,焚香點燭,意為給祖先賀正(拜年),並祈禱祖靈庇佑新年平安吉祥。

交遊。早餐之後,男女老少均著節日新裝,先給家族中的長者拜年祝壽,隨後出訪或在家接待親戚好友,互相拜年,恭賀新禧,沉浸在歡樂、祥和、文明的節日氣氛中。家家都備著茶水、桔子和甜點,請人“吃甜”,祝賀日子甜蜜,請人吃桔,則祝賀生活吉祥。

本地自古便有“看新人(新娘)”的習俗。上一年新婚的夫婦,這一天不能外出,要坐在家中接待前來見識新娘子的鄉鄰親友。新娘子要身著結婚時的盛裝,一一向來人奉茶敬煙。客人告辭時,主人須分送桔子和糖果。

界山、塗嶺一帶這天有遊覽周鄰秀麗春景的習俗,或一家老少,或呼朋引伴,在春日下踏青,其樂融融。而不論是游景,還是訪親友、看新娘,只要邁出家門,人們都稱為“遊春”。塗嶺人“遊春”不囿於初一,還延至初四。

飲食。早餐是面線和雞蛋,長長的面線寓意福壽綿長,圓圓的雞蛋寓意諸事圓滿。還以除夕拜天地的牲禮(如豬肉、雞肉),煮一鍋湯肴來配主食。界山鎮一帶早餐則以長壽菜代替雞蛋,而且第一口要先食之。長壽菜當地又稱面菜,也寓含著福壽綿長的意思。南埔鎮和塗嶺鎮某些村莊卻沒有吃雞蛋和麵菜的習俗。

閩南地區初一午餐有飲屠蘇酒的習俗,泉港卻有宴客才飲酒,大部分村落午餐都煮豐盛魚肉菜肴,而界山鎮的一些村莊則只吃乾飯,配以湯饌。

晚飯大多燙溫當日之剩肴,家人圍桌而食。界山鎮的一些村莊則須吃地瓜粉糊,糊粥中拌有過年貯備的炸食和當天餘下的肉類,佐料非常豐富。此俗與晉江東石初一紀念“番薯王生日”吃地瓜湯寓意相似。

禁忌。這日有許多禁忌,如不食稀飯,特別是早餐第一口不喝湯,以防“出行遇雨”;不掃地板倒垃圾,以防“財氣掃出門”;不動刀具,以免招來“不祥之禍”;不損破碗碟等瓷器,以免“財福喜受損”;不說不吉利的話,不打人罵人,不討債。為避免初一皰廚動菜刀,除夕之夜各家就要切好第二天所需的菜蔬食物;如不小心損破了碗碟瓷器,則將碎片投入井中以壓邪解厄。

春節是中華民族重要的傳統節日,許多與其相關的民俗活動,在舊年的臘月前伸和在新年正月後延(本章編排以一年先後為序,有關臘月過年兜的活動留置後面《冬季節俗》介紹),正月的有關節日活動要延至元宵左右。

初二

山腰、前黃和峰尾一帶的習俗,正月初二為歸寧日,俗稱“子婿日”、“女兒節”,已嫁女兒要和女婿雙雙回娘家拜年。這天清早,女兒女婿(有子女的要帶上子女)穿著節日的盛裝,帶著糕粿糖果等禮品一起到娘家。如果是新婚第一次回娘家拜年,清早由小舅子去請姐姐姐夫來,新婚夫妻要向岳父岳母奉上紅包,岳父岳母會回一個紅包,金額一般相同。新婚女婿還要備著香煙,到岳父母家分發。

舊時生育子女較多,這日來自各地的眾女兒女婿和外孫外孫女一大群,難得歡集一堂,姐妹們一堆,連襟們一堆,表兄弟姐妹們一堆,大家七嘴八舌,盡情述說,雙親在堂,笑得合不攏嘴。中午岳父岳母設宴招待,酒席之上,其樂融融。

而南埔、界山、塗嶺三鎮歸寧日則在初三,這裏女兒女婿已育子女的,逢岳父岳母當年“做十”(即做壽),還要帶壽禮上門(關於當日做十禮儀,留待第二章《人生禮俗》敘述)。其他民俗儀式大同小異。

南埔、界山二鎮初二的風俗則截然不同,兩地把新春第二天稱為“乞丐日”,人們禁忌串門。一些乞丐會在這天到這個地區乞討,人們則以節日的紅團粿(一種手掌大小紅色的扁圓狀米粿)或剩下的菜肴施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還可見到此現象,如今乞丐的生活也提高了,罕見當日出來討食者。

這天群眾儘量避免串門,凡初一早有到過的家,初二可視為拜年的延續,仍然可以上門,如果初一沒去過,就不能去。這種奇俗相傳與明朝沿海倭患有關。

一說嘉靖五年(一五二六年)除夕晚上,倭寇從泉港沿海村落登陸,一路殺向鄰邑的楓亭,他們入室搶劫、殺人、放火後,在大門前摔年夜飯為標誌。當時家家戶戶正在“圍爐”慶團圓,毫無防備,死傷無數。逃出虎口的人,群集到山上,饑寒交迫,眺望山下,村村起火,處處冒煙。初一下午,倭寇北撤,膽大的摸黑回家,其餘人初二早晨回家。許多人家破人亡,號啕遍野。人們把喪事辦妥以後,于初五重新“做歲”。

一說嘉靖四十二年(一五六三年)農曆十一月初,大股倭寇偷襲鄰域莆仙、秀嶼等地區,逢人就殺,大肆擄掠,泉港沿海諸村亦遭受侵襲,人們四處逃難,流離失所。農曆十二月廿六,倭寇大舉進攻興化(今莆田市)仙遊城,後抗倭名將戚繼光率部趕到,擊退來敵。正月初二,又一股倭寇自湄洲灣登陸,血洗境內界山、南埔和鄰邑楓亭,初五方退回海上,百姓當日才得以返鄉補過春節。

以上二則故事中,正月初二都是悲慘的日子。這天訪友探親有上門吊悼之嫌,所以這一帶的百姓這天禁忌往來,只有乞丐才能挨家挨戶乞討,遂把此日定為乞丐日。當日逢乞丐上門,各家皆慷慨施捨,以積功德,從此相沿成習。

接神

在閩南民俗中,上一年臘月底諸神升天,在天上歡度春節十天左右,過了春節又奉玉皇大帝旨意返回人間各司其職,維護人間各地安寧吉祥,於是民間各家各戶都要舉行“接神”儀式。清嘉慶《惠安縣誌》載:“先除夜六日,言百神有事上帝,畫幡幢輿馬儀從於楮,具牲饌焚而送,至正月初四,乃迎而複之如送之禮,于灶尤謹。”惠安地區在除夕前六日“送神上天”,接神日是正月初四。原處惠安一隅的泉港大部分地區“接神日”則在正月初三。雖然界山一帶是正月初四“接神”,相傳亦是因明代倭難延遲一日,山腰下鄉小房頂厝的“接神日”也在正月初四,據傳其祖先早時貧困,為備辦接神的供品,正月初二就下海挖蚵,由於該日誤了潮水,初三來不及奉接諸神,延至正月初四補接。

在這過程中,“於灶猶謹”,灶王爺被賦予特殊的角色,他是各家各戶的“一家之主”,是為天上諸神引路的。其他諸神可再度升天,只有灶王爺長久鎮守在人家的廚房內。

在中國的民間諸神中,灶神的資格算是很老的。早在夏代,他已經是民間所尊奉的一位大神了。據古籍《禮記.禮器》孔穎達疏:“顓頊氏有子日黎,為祝融,祀為灶神。”《莊子.達生》記載:“灶有髻。”司馬彪注釋說:“髻,灶神,著赤衣,狀如美女。”《抱樸子.微旨》中又記載:“月晦之夜,灶神亦上天白人罪狀。”還有,或說灶神是鑽木取火的“燧人氏”,或說是神農氏的“火官”,或說灶神姓張,名單,字子郭,眾說不一。

傳說玉皇大帝封灶王爺為“九天東廚司命灶王府君”,負責管理人間灶火,被作為一家的保護神而受到崇拜,人們稱他為“司命菩薩”或“灶君司命”。灶王龕大多設在灶房的北面或東面,中間供上灶王爺的神像。沒有灶王龕的人家,可將神像直接貼在牆上。有的神像只畫灶王爺一人,有的則有男女兩人,女神被稱為“灶王奶奶”,這大概是模仿人間夫婦的形象。灶王爺像上大多還印有年曆,上書“東廚司命主”、“人間監察神”或“一家之主”等文字,兩旁貼上“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等對聯,以表明灶神的地位。

接神儀式是在灶王爺神龕前擺上牲禮、果合、面線、清茶美酒,燒香點燭,焚貢銀紙鳴鞭炮來迎接諸神。雖然本地接神時間不一,但這禮儀在民俗中的重要性是一樣的。俗話說:晚送神,早接神。民眾送神時間在下午(或中午、黃昏),接神時間在早上。一則表示眷戀不舍之意,二則想讓各路神祇多在家中護佑幾個時辰。

做大歲

可以說,正月初一是中華民族一年中最熱鬧的佳節,可是泉港一部分地區(主要是南埔界山兩地)卻流傳著這樣的一種說法:“初五比初一還大。”這些地方都保留著一種“補過年”的習俗,每年正月初五都要“做大歲”、“過大年”。

每年的正月初五,這裏的人們都要熱熱鬧鬧地過一個“大年”,相比而言,春節只算是“小年”。但山腰一帶也把初五稱之“過小年兜”。總之,境內民眾習慣將“初一”和“初五”兩節相提並論,把初五看作重新過年。由於是“做大歲”,當日早餐自然是“吃大頓”,飲食和初一一模一樣。

泉港人初五做大歲的歷史由來與前面初二“乞丐日”相同,都因為明朝嘉靖年間,南埔、界山一帶的人們過年時遭遇倭患,各家在收殮死難者後,初五才得以重新過年。此俗從此流傳開來,沿繼至今。

人日

俗語說:“初五隔開,初六舀肥。”意思說初五過了,初六就該幹農活(舀肥糞下田)了。從初六開始,經商的開始做生意,務農的開始種田,做工的開始開工,但是正月接下的各項節俗仍照常進行。正月初七據說是人日,泉港一些地區要吃五穀、蔬菜精製的“七寶湯”,又稱“七元”,而閩南其他地方稱為“七菜羹”。

“人日”的來源,據說女媧造物時,人是第七天才造出來的。根據漢時東方朔的占卜書:“正月初一雞日、初二犬日、初三豬日、初四羊日、初五牛日、初六馬日、初七人日。”其中又說:“初七人日,從旦至暮,月色晴朗,夜見星辰,人民安,君臣和合。”可見人日在漢朝時代就開始流傳了。人類誕生的這一天,自然值得紀念。在農業社會,民間祈望吃了七寶湯,來年大豐收。而南埔、界山等區域鮮見此風俗。

天公生

初九是“天公生”,即天上最高統治者玉皇大帝的誕辰,須大祭,在全年眾多的祭祀禮儀中此節最為隆重。這個特定的大喜節日是閩南的特有風俗,泉港人也深為信奉,以至境內少數民族也參與敬拜,正月濃郁的節日氣氛再掀一個高潮。

人們初七就開始張羅磨米,洗蒸籠,蒸粿做糕。粿糕的品種有白糖糕、紅糖糕、鹹粿、松糕、磨糕、九層粿等,各家所制不一。初八一大清早大人們就上集市採購物品,同時開始宰雞、宰鴨作牲禮。這牲禮是有講究的:不能像平常一樣切脖子,須得取針狀鐵器穿耳取血;後去毛,尾巴部必須留三根較為精良的毛,翅膀與腿部必須彎折向背;後取內臟,清洗完畢一起入鍋蒸煮。

俗傳因為天公的神格非常尊貴,因此越早敬供越有誠意。許多人家初八中午過後,就開始擺香案。擺香案可分兩類:一是家中正廳有吊天公爐者,二是家中無天公爐者。若是前者,可把供桌設於大公爐下向門外的方向,表示向天恭迎駕臨;若是後者,則可將神桌設於大門口或中庭露天的地方。桌面的木紋必須橫對大門,若方桌擺放不下全部的貢品,也可以在方桌後面擺放小圓桌,方桌的正向須掛桌裙,桌裙為豔紅底色的織著吉祥圖案的綢布。

敬天公的貢品一般為雙數,而且避開“四”這個數目。桌面的擺設如下:對著大門最前面的是木雕器具“果合順合”,有兩層可放置貢品,下一層有三格,每格放冰糖、紅棗、龍眼幹各兩顆,上一層一般放六個紅桔子。“果合順合”的左右放置鮮花,左邊再放清茶三杯、米飯三杯;右邊再放米酒三杯、面線三杯。在“果合順合”的後面擺著一碗熟面,上放著兩個染紅的雞蛋;中央靠前請奉香爐,並在爐之兩旁備好燭臺;接下來擺放五肴六齋,“五肴”為五道葷菜:如蝦丸、灌腸、燒管、水丸等;“六齋”為六道齋菜:如金針、木耳、豆乳片、香菇、紅棗等。隨後是放置“果盤果合”,如柑橘、蘋果、香瓜、甘蔗、香蕉等水果,還有糖果,餅乾等甜盞。最後一道是牲禮(如全雞、全鴨、全魚、全豬、全羊)與年糕。牲禮在蒸熟之後放在盤內晾乾,撈取內臟放置旁邊,其血料放置背上,血料上邊插紙折紅花,嘴“叼”綢春枝。綢春枝其花像玫瑰,冬季開花,花色紅豔,泉港人視為迎春花。牲禮還與豬腳、魚幹、豆腐乾合併而成一盤,而年糕也必須在正中心插綢春枝與紅花,這樣才算初八白天的活做好了。入夜則必須準備天公金、貢銀、香、燭、鞭炮和卜卦所用的信杯。天公金是特製的大型金箔,貢銀是一張大白紙上貼著各種顏色剪紙,內容有房子、衣飾、丫環、轎子等。

祭拜天公約在初九淩晨子時開始,直到翌日清晨七點。是夜爆竹之聲不斷,煙花爆竹的閃光把天空照得如同白晝。初九淩晨子時,人們全都起床,梳洗之後在案前焚香上燭,最後全家老少按長幼次序逐一三叩九拜。行拜完畢點燒天公金和貢銀,打信杯以確定天公受貢與否。隨後便在自家大院點放焰火和紅炮,至此“天公生”的敬奉才算禮畢。

初九也是向上天祈禱全家新年平安順利、大福大貴的最佳時機。民間習俗非常強調拜天公的誠意,有的人家為示敬重或前年向天公許願遂心,則用剛宰殺未烹煮的全豬或全羊作牲禮,稱為“獻青”。“獻青”是一種高規格的牲禮,只有在隆重的祭祀典禮上,如祠堂上樑謝土、大型廟會等,才敬獻給神靈。“獻青”的牲禮以紅線固定成向天跪拜的姿態,嘴裏還要叼著帶著青葉的桔子。當天也必須遵守一些禁忌。如所獻的全雞,必須是閹過的公雞,白毛雞和母雞則不可。當天不可以曝曬女性的內衣褲,不可以隨意對外傾倒糞便,不可以口出穢言,以免褻瀆尊貴的天公。此外,居喪守孝之家懷著對親人的哀思,儘量避免隆重熱鬧的儀式,故初九不舉行拜天公禮儀,也沒有蒸糕炊粿,各家親戚朋友則在拜天公後,紛紛送糕或粿給他們。許多村落這天早餐和初一一樣,要吃面線。

遊朝拜

境內又稱遊朝拜為“出遊”,就是抬著宮中神像遊春巡境,是一項日夜都進行的極其隆重的民俗活動。如今的出遊活動,是舊俗遊神活動的延續。乾隆《泉州府志》引《溫陵舊事》詳細記載清代泉州城區正月遊神活動的盛況:

境內居民,家家戶戶置幾案。紳富之家如事先祈請,則負責妝神像,飾假面具,高擎其座及於門楣、屋簷。正神入座後,其前行開道者為“某將軍、某元帥”等道教雜神,皆由人妝飾入座,挺立轎中。遊行時道路高低轉折,挺立者“凝然不動,足稱絕技者”。遊行隊伍中的樂器,有馬上吹、步吹、五音銅鼓;旗之部有高招旗、五方旗、帥旗、三軍司令旗、清道旗、飛虎旗、巡視旗;執事則戈、鋌、矛、戟、劍、箭架、盾、刀;還有材官、騎士、軍校、蒼頭、旗手之類。神轎有四人抬和八人抬兩類,視其神格而定。抬吳真人、天妃神像等採用緩步而行,而其他諸神像皆採用賓士衝撞,其“疾如風,雖奔馬弗及”。隊伍中人“異飾面,極為醜態,鳴鼓助喊,以為神威。”而神行列之前為道士,又前為鼓吹,又前為巡邏,虛冠假面為厲鬼之形。

入夜,其首事者鳴鑼知各家“門首點燈,二更時呼出燈牌、火把”。於是,不論大小人家,各持一盞長柄方燈,或執香燈,上書寫“風調雨順”、“祈保平安”。每間隔十步,就有一個四人抬的鐘、鼓架,鼓鳴於內,鐘聲應於外。整個遊神的行列中,“關大帝、吳真人燈牌,數以萬計,鐘鼓架、香架數以百計,火炬亦千百計”。是夜,泉州城區的盛況是“長街一望,如星宿,如燎原”。最後,府志補記:“凡茲皆不招而至,不約而同,欣欣而來,滿願而歸者。”

以上記載,表明道教的某些儀式活動,已演變成為民俗的一部分。如今泉港地區不少村落在元宵前後舉行的出遊活動,便是這種遊神習俗的延續,但境況沒有清時之盛大,儀隊亦較為簡易。

境內各村舉行出遊的時間不一,一般在初九與元宵之間。參加出遊的老中青少皆有,少的數百人,多的一二千人。轎夫一般由村中青壯年報名擔任,迷信認為出遊中為菩薩服務,在新的一年中能夠獲得特別的保佑。舊時有些鄉村凡有娶新人(娘)的人家,這一天要給舉旗的大人小孩,每人分一枚銅幣。現時有的村落給參與出遊者的禮金,是由宮廟的香火錢中支出。出遊隊伍從本村宮廟出發,以本村為中心,繞道幾十公里。出遊隊伍浩浩蕩蕩,前排是旗隊,有彩旗、宮旗、龍虎旗,其後是車鼓隊、香爐隊和神轎隊,旗幡漫舞,鼓樂喧天,香煙嫋繞。每一頂神轎隊前都有一人鳴鑼開道,轎夫根據所抬神像的性情等特徵來確定抬轎的動作。大抵若是文官,則平穩前進,少作顛搖,若是武官,則盡力顛著神轎,搖出各種花樣。

舊時游神時還常見跳僮出場,境內稱扮神出遊的跳僮為“僮英”。僮英多赤祼上身,披頭散髮,腰圍紅肚兜,下系白裙(或穿白褲),手持刀斧自砍肩背,或用長針刺穿雙頰,或爬刀梯、過刀橋,或坐釘椅、睡釘床,或赤足走火炭,或手入油鍋,表演種種令人瞠目咋舌的恐怖幻術。現出遊神隊中有僮英的村莊較少,且幻術也不如先前恐怖。

出遊隊伍所到之處,群眾夾道觀看,焚香鳴炮。時間一般持續二至三日,中途之夜駐蹕在一自然村的宮廟中。民眾視接駕為幸事,當夜點燈結彩,獻牲禮祭拜。各村出遊路線事先劃分清楚,一般是沿著本村環繞一周,互不相犯。假如要逾境,應事先向鄰村借路,經允許,該村村民則在各自家門口焚香鳴炮。若強行越境,小則爭吵,大則鬥毆,喜事成凶事。現在社會越來越文明,村與村之間都善於交流和溝通,因出遊而吵罵和械鬥之事已銷聲匿跡。

山腰前黃一帶的村莊舊時在遊朝拜後還舉行“送虎”活動。事前由糊紙匠糊一隻一尺左右長的紙虎,由一人拿著往鄉外跑,後面一人拿著鑼用力敲打,一人手拿銃槍,追趕著拿虎的人。這裏面有個訣竅,即是拿紙虎的人必須善跑,而追趕之人一定不要追上。這樣一直追到村外的某個特定地方,拿虎者將虎焚燒。古代泉港為山嶺荒蠻之地,勞動人民以此儀式象徵驅避獸類,以求免受侵害,全年健康平安。

元宵

元宵節因其在每年正月(元)的十五夜(宵)舉行節俗活動得名,又因為這個節日的主要活動是掛燈賞燈,故也叫“燈節”、“燈夕”。此外,元宵節也叫“上元”、“上元節”,這是從道教借來的說法。據道家說法,正月十五為“上元日”,乃天官大帝生日,天官能賜福;七月十五日為“中元日”,乃地官大帝的生日,地官能赦罪;十月十五日為“下元日”,乃水官大帝生日,水官能解厄。此三日合稱為“三元”。元宵乃月圓之日,也是思鄉團圓之時,故當晚亦有吃湯圓之習俗,有的村落也蒸粿祭祀。

關於元宵節習俗的形成,說法頗多,但一般認為漢代就初具雛形。史載漢武帝的時候,漢室要祭祀一位叫“太一”的神明。太一地位相當顯赫,在五帝之上,所以受到隆盛奉祀。相傳漢文帝也和元宵節有關。漢文帝是大將周勃正月十五勘平“諸呂之亂”即位稱帝的,所以此後每逢正月十五夜晚漢文帝都要出宮與民同樂,並且確定這天為元宵節。不過,在有關這位元漢室皇帝的記載裏,正月十五夜並無張燈、放火的內容,真正有記載的是漢室的另一位皇帝——漢明帝敕令元宵燃燈,從而形成了後世張燈、觀燈的習俗。隋朝時盛行歡度元宵習俗。隋煬帝在位時,“每當正月萬國來朝,留至十五日,於端門後建國門內,綿亙八裏,列為戲場。”

唐朝詩人崔液《上元夜》詩雲:“誰家見月能閑坐,何處聞燈不看來。”宋王安石也有“車馬紛紛白晝同,萬家燈火暖春風”的佳句,可見唐宋元宵賞燈之俗已盛行。《泉州府志》記載“上元夜張燈,以米圓祭先及神,或以酒饌祀祠,謂之祭春”。泉州元夕鬧花燈的盛事,由來久矣。唐時泉州建城,元宵佳節的風俗,遂由中原的士族南遷,而迅速傳到泉州來。兩宋時代,由於統治階級的提倡和參與活動,特別是南宋,據《武林舊事》的描述,臨安元宵花燈的來源有:“燈品之多、蘇、福為冠。”又據謝肇制所著的《五雜佾》亦雲:“天下上元,燈燭之盛,無逾閩中。”泉州是福建東南瀕海的文化古城,海外交通發達,經濟繁榮,工藝美術,百花齊放。且有一批皇族宗親來此定居,他們手頭有的是人民的血汗錢,可供任意揮霍。於是有了大型的以山水為背景的綜合性的創作,如在通衢大道高結“鼇山”,設置機關,使人物能動,精巧絕倫。亦有在公共場所搭“館蓬”,張燈結綵,日夜笙簫,盛極一時。泉港一帶如今仍沿泉郡古俗,在“上元節”前後各宮廟張燈,燃大燭巨香。

乞彩。乞彩是指本村宮廟在元宵前後幾日的白天,組織彩儀隊到前一年家中有生男丁、起厝、進財、結婚或做壽等大喜事的家中討彩錢。有的村落抬出宮中神像到村內巡行鎮境並乞彩,鼓樂前導,旌旗招展。最有趣的節目是眾善男信女在大厝埕或宮口燃起火堆,轎夫抬著神轎從火堆中一躍跳過,意即為神像焚身淨化,那矯健的身姿利索的動作博得圍觀者喝彩不斷。有的村落則是組織彩旗隊、鑼鼓隊,熱熱鬧鬧把宮廟中的彩餅(一個肉餡扁餅,寓意好彩頭)、桔子(寓意吉祥)和白花(本地將男丁稱為白花枝,寓意添丁)。受乞彩人家就要準備紅包和香煙給彩儀隊等,有的人家一家有多種喜事,就乞多彩。

乞花。由於方言“燈”和“丁”同音,“添燈”即“添丁”,因此,民間在十五晚上有乞花的習俗。村莊中的宮廟都掛起“走馬燈”。“走馬燈”又叫“活景燈”,利用空氣回流的原理,燈罩上紙剪的人物能對拜,馬匹能迴旋跑動。有民諺:“鑽燈腳,生男芭!”人們聚集在燈下“鑽燈腳”,祈求“出丁”得貴子,保佑人丁興旺。燈罩上預先裝有許多紙剪的白花和紅花,隨著燈的旋轉飄落下來。企盼生育的人在燈下等待飄落下來的“花”,撿到後趕快用衣角兜住跑回臥室中,置放在床頭。據說這些燈花為注生娘娘所賜,撿到白花的將生男孩,撿到紅花的將生女孩。所以到宮廟乞花大多數是新婚和久婚未孕的女人或其親屬。乞到花者如在當年懷孕,生孩子滿月時必須到宮內祭拜叩謝。

聽香。當日又有聽香習俗,即聽香者於夜闌人靜時在神明前燃三柱香,說明心事,擲筊問方向,然後挾一柱香,循方向走,記住沿途聽到的第一句話,再返回擲筊蔔問此言是否為神明之意。若是,則據此詳細推敲,以卜凶吉。有好惡作劇的,見聽香者走來,故意滿口不吉利的話,讓人索然掃興;也有成人之美的,好話連篇,令聽香者欣欣然。

跳火。“跳火”是在每年的農曆正月十五元宵夜進行的。是夜,各戶都拿出的草堆放在各房頭的大埕中,然後點燃,請村中宮廟的神靈、境主上木轎,每尊由四個青年抬著從火堆上跳過,還有些青年以手捧著神靈,跟著佛轎後面跳過。

換香。這習俗是在元宵夜的半夜時分,等“跳火”完畢後才進行。其時由宮頭或拜頭等民間組織者手捧一個大香爐,爐中插著一些燃著的香條,挨家挨戶給人們換香。而各家各戶一聽到拜頭換香到來,立即燃香三根,插在拜頭捧著的香爐裏,然後在香爐上另拔三根出來插到自己家裏的香爐中。

遊燈。塗嶺、南埔、界山等地的一些村莊元宵節有遊燈習俗。正月十五左右,村裏擇個晴朗無風的夜晚,于傍晚時分沿路鳴鑼告知各家。“遊燈夜,吃鹹粥”,傍晚家家煮鹹粥,佐料特別豐富。夜幕降臨,各家就舉著由一根木板製成的燈架,到村路上集合。按俗規,燈架要男丁來抬。人們把自家燈架的前端,搭在前一家燈架的後端,再用一根木棍豎著貫起。木棍上橫鑽個孔,穿上大鐵釘,燈架就不會滑落。每條燈龍之後又帶著鑼鼓隊,群“龍”薈集,鑼鼓喧天,蔚為壯觀。

燈架上的彩燈式樣繁多:有蓮花燈、骰子燈、鼓仔燈、兔仔燈、關刀燈、柑仔燈、獅球燈、船燈、走馬燈……有水晶玻璃制的,有紗布織的,有紙紮的……一盞盞,一排排,高低錯落交相輝映,匯成人間銀河!每條燈龍的帶頭燈都獨具匠心,設計個精巧的龍頭,青面紅須,張牙舞爪,眼珠上還亮著綠燈。燈龍未行,停放在馬路上時,大人們就鼓勵小孩去穿燈架,然後許願。據說這時許願特別能得到神靈的庇佑。吉時一到,燈隊出發了。此際雲淡星稀,圓月當頭,一條條長龍高昂著頭,蜿蜒前行,活靈活現。隨行的人不時放起煙花,焰火沖天,燦然如熾,遠遠看去,好似群龍戲珠,又如神龍吐火。燈隊要環繞全村一圈,常常遊到深夜。

由於移風易俗,境內許多村莊正月遊燈的習俗于解放初廢棄。泉港正月遊燈的歷史,可遠溯至宋時,至今已近千年。因以上三鎮毗鄰的仙遊縣楓亭鎮,明時有七個自然村在楓亭轄內(後由惠安人李愷買歸惠安),這一風俗應是由楓亭傳入而流行。楓亭宋時便有上元節遊燈的記載,據《楓亭志》載,“早期的元宵遊燈,是把燈籠、火把紮在長條木板上,由各村和各姓氏的民眾各自打著自家的宮、廟號和姓氏,並抬著供奉的菩薩偶像,按規定的‘游路’進行”,“是從正月十五到十七當中挑選一日,每條燈後有鑼鼓隊,到家後煮點心”。以上內容與現代泉港境內的一些村莊遊燈情景大致相同,只是隨著燈籠盛行,燈架上綁火把的形式自然被淘汰;另外,抬著菩薩出遊的過程放在白天進行。隨著時光流逝,楓亭鎮的元宵遊燈現在已發展成另一番景象,而其相鄰的泉港鄉村,卻承繼著千年傳統,保存著宋時古韻。

新中國成立後,元宵節仍沿襲,並由政府部門牽頭,各企事業單位為主,依託文體部門舉辦戲劇展演、文娛晚會、體育比賽、猜燈謎等活動,賦予元宵節新的內容,又不失其濃郁的鄉土氣息。“十五元宵燈,十六煞了心”,春節的氣氛大致延續到元宵,人們趣稱為“願消”(與元宵方言相同)。熱熱鬧鬧的春節就這樣過去了,人們又開始重整心態,投入新一年的勞動和工作中。

頭牙

泉港敬拜土地公的風俗活動和閩南其他地方一樣頻繁,每月的初二、十六都須敬拜土地公,俗稱“做牙”,一年共計二十二次,遇到潤月加做。二月初二土地公的生日,又是一年中第一次做牙,俗稱“頭福”或“頭牙”;十二月十六是一年中最後一次做牙,俗稱為“尾牙”。

“做牙”之說又相當於“打牙祭”。所謂“打牙祭”,《現代漢語詞典》注解說:“原指每逢月初、月中吃一頓有葷菜的飯,後來泛指偶爾吃一頓豐盛的飯菜。”整個正月雖有“豐盛的菜肴”,但卻算不得“做牙”,要到二月初二才是一年中“做牙”的頭一次。頭牙的風俗活動較為隆重,按傳統慣例,各行業主于晚上辦果、酒、香燭、燒貢銀以祭神祈福,後請雇傭夥友工匠們聚餐,未得邀請者,就意味著被解雇。

為什麼會形成主祭土地公的“做牙”習俗呢?這得追溯到遠古農耕時代。在閩地,春天實際上開始于農曆仲春二月,在這個月中,寒流退去,草木復蘇,播種和插秧等農事活動即將開始。舊時農民認為農田林果收成與土地神有很大關係,因此,以祈豐年、祭社神為主題的春社節也就被安排在這個月。由於中國古代又有以重日為節的習尚,所以,二月二實際上很早就被作為春社節。近世,漢族多以二月初二為土地神的誕辰,故春社祭祀“土地公”也就定在二月二。

春社的祭祀對象主要是社神,社神即土地公。社神不止一個,且分有等級。在古代傳說中,一國有一國的社神,一邑有一邑的社神,一鄉一裏也有各自的小社神。就其外延而言,社神是一個集體名詞,是各地大小土地公的總稱。在民間信仰中,各鄉村、各區域甚至各屋舍的地基都有各自的土地公,因而土地公的祭祀非常普遍。尤其以工商之家和鄉村為盛,甚至“田頭田尾”都有土地公,人們在“土地公生日”都要辦備祭品到田頭園頭祭祀,祈求豐收。村民雇傭木工、泥工、石工等興建某項工程時,開工之日,備辦果品酒肴祭土地公,燃放鞭炮,稱為“動工”。施工過程中,戶主做牙時不但要備辦祭品祀神,晚上還辦酒席請工匠。逢年頭牙、尾牙尤為隆重,酒席規格視工程規模而定,少者三道菜、多者十二道菜。

古時,家長于此日送子弟入塾受教,學生要到學館參拜先生,朝拜孔子(或文昌帝君)。新入學的學生,由家長帶到學堂,提著一花籃“冰膜”(用糯谷炒的米花),先敬老師,行三鞠躬禮,後把米花分給同學吃。這天,南埔、界山等地有吃“菜餅”的習俗,所謂的菜餅,即是地瓜粉調水,再配以蔬菜、海蠣、花生和小蝦米,在鍋底鋪勻,煎成一塊塊不規則的餅狀,風味獨特。這天夜裏,山腰前黃等地的村莊有“打春水”的活動,參加活動的人都拿著一面鑼,從村頭沿大路一直敲打到村尾為止,返回時絕不得敲響鑼。這儀式應與古時的春社節有關,以此祈求春季風調雨順,莊稼長勢好。

清明

清明節為二十四個節氣的第五個節氣,在農曆中標誌著重要的時序更替,是我國民間舊時重要的八節(上元、清明、立夏、端午、中元、中秋、冬至和除夕)之一。這個節的時間在西曆四月五日前後,“清明”名稱的來由,《歲時百問》解釋曰:“萬物生長此時,皆清潔而明淨。”此節是溯源追本的節日,其主要活動是祭祖掃墓。俗話說“清明無回家無祖”,所以外出的人在一般的情況下都會回家過節。舊時旅居海外僑胞,清明、七月半和年兜(除夕)這三個節日會匯寄資費,讓親人備辦節日所需。

祭祀。是日正午,照例須祭祀祖先。家祭一般在祖厝或在自家廳堂的祖先神位前擺上米飯、葷素五味,焚香點燭,燒金放炮,磕頭祭拜。如屬大宗望族,還會在祠堂或家廟舉行“春祭”儀式,由值年戶主預備祭品,以齒為序,敬拜列祖列宗。這天也是宗族集會商議族內一年大事之良好時機。

飲食。舊時這日要吃嫩餅。在祭祀的菜肴中,必備有“嫩餅”所需的部分配料,祭祀禮畢,把各種配料(有紅蘿蔔絲、綠豆芽、碗豆、煎蛋、豆腐條炒蒜、肉丁、花生末等)一齊倒入鍋中拌和加熱,然後攤開用麵粉烙成的薄餅皮,抹上辣醬、甜漿,包上菜肴,然後人手一卷,雙手捧起,細嚼慢嚥,別有風味。嫩餅,又叫嫩餅菜、薄餅,實際上就是春餅,古人也叫春盤。在方言中,“春”與“剩”諧音,是個吉祥的字眼,表示“年年有剩餘”。這種合菜,正是唐宋詩所說的“青蒿黃韭簇春盤”,是唐宋飲食文化的遺風,由於花工費料,如今漸漸沒人去做。倒是南埔、界山等地這日煎“菜餅”作主食,這或許是舊時嫩餅菜的一種演變或替代吧。

舊時清明還有蒸清明粿、什蝦圓的風俗。清明粿又名“腳目粿”,農村以初收的新麥炒後磨細,伴上糖,搓成如拳頭一樣大的圓形,裏麵包上糯米粉或碗豆,外面裹著葉子。根據《泉州府志》記載,古時有以鼠曲草和米粉為皮綠豆為餡做成的叫“鼠曲粿”。以上兩種做法在泉港已鮮見,南埔、界山一帶則以炊清明龜和米粿替代。什蝦圓至今還有人家沿襲,其做法是:以澱粉、豆腐、海鮮、肥肉再配以蔥頭、生薑等物混合搗成一堆,再揉成一粒一粒的放到沸騰的水中煮,浮於水面即熟,味道極佳。

掃墓。舊時中午吃完“潤餅菜”,一家人除老病及嬰孩外,都一起參加掃墓,泉港一帶如今有的人家在早飯過後就開始掃墓。各家各戶帶上果合、香、金紙、燭、鞭炮和一大疊紙錢,此外還有人帶上毛筆、朱漆。到了墓地,先把墓地周圍雜草鋤淨,清理墓埕。有的用紅筆把墓牌石上的祖宗名號描紅,有的焚香點燭,擺上果合,而小孩最喜歡在墓上獻紙錢。傳統的紙錢有紅和白兩種,寬約三四釐米,長約十二釐米,用波紋狀的鋼鏨在中間鏨出三四行波紋狀的曲線。紙錢以三張為單位,一張紅紙錢在上,兩張白紙錢在下,分疊壓在墓塋、兩側墓手和後土之上,紅的意在慶祝節日,白的意在寄託哀思。近年來,紙錢不再局限於單調的紅白兩色,紙頁也仿造金融紙幣印製,從而形成一種時尚。紙錢獻畢,兒孫們便在祖先墓前跪拜行禮,之後燒金紙和燃放鞭炮。

清明節的起源,據傳始於古代帝王將相“墓祭”之禮,後來民間亦相仿效,於此日祭祖掃墓,歷代沿襲而成為中華民族一種重大風俗。古時掃墓的日期並不一定在清明時節,如隋唐時期,大多在清明前一二天的寒食節進行。後來,寒食節掃墓逐漸改在清明節,寒食節也漸漸地被人們遺忘。

雖說清明節掃墓可前伸十日後延八日,但一般都爭取在當日掃墓,即使在外地者也儘量趕回來。近年來公職人員因清明節不放假,只得在當周的週末回鄉掃墓。新中國成立後,每逢清明,各單位也組織人員到烈士陵園掃墓,緬懷先烈。

 

二、夏季節俗

浴佛節

農曆四月初八是釋迦牟尼的生日,寺內稱“浴佛節”,俗稱“佛誕節”。據舊方志的有關記載,每逢此節到來之前,寺僧們要於四月初一沿門唱梵曲化緣,名曰“洗太子”(佛陀原為印度某一小國的王子)。至初八這一天,寺院舉行“浴佛法會”,全寺僧侶和信徒們要用香湯為佛像洗浴,作為佛誕生的紀念。民間無子者,可用薄餅供九子母以乞子。

關於佛生日的習俗,在泉州許多縣城和城區中已漸漸湮失,而泉港為新開發區域,尚存此俗。主要事項是各寺庵和在家修行者誦經奉祀,舉行佛事活動,鄰近善男信女亦到寺內以果合禮佛,並燒貢金紙銀,放鞭炮,祈求佛主庇佑。

泉州佛教在宋時已蓬勃發展,南宋大儒朱熹著名的聯句“此地古稱佛國,滿街都是聖人”可證。北宋之初,泉州奏僧尼未度者四千,已度者萬數,其後因宋王朝濫賣度牒度僧,僧尼隊伍迅速膨脹,可見朱熹之對聯絕非空泛。古代泉州佛教如此興盛,自然會在歲時節日民俗上有所體現,浴佛節是佛教傳入中國後興起的節日,但經與中國傳統文化的交融,具有濃厚的本土特色。

泉港一些鄉村世代相襲認為,這一天佛主會出示一些自然現象來預告收成,如清晨放牛出欄,牛如果哞哞叫,則預示早稻收穫時節會多雨,要注意稻草腐爛;如果當天下雨,則預示今年果樹收成不佳,百果荒蕪。

端午節

農曆五月初五,俗稱“端午節”。“五”與“午”通,“五”又為陽數,故端午又名端五、重五、端陽、中天等,它是我國漢族人民的傳統節日。關於端午節的來歷,歸納起來大致有以下幾種說法。

一、紀念屈原。最早出自南朝梁代吳均《續齊諧記》的記載,據說屈原於五月初五憤投汨羅江,死後為蛟龍所困,世人哀之,每於此日投五色絲粽子于水中,以驅蛟龍。又傳屈原投汨羅江後,當地百姓聞訊馬上划船撈救,行至洞庭湖,終不見屈原的屍體。那時恰逢雨天,人們冒雨出動,爭相劃進茫茫的洞庭湖。為了寄託哀思,人們每年這一天蕩舟江河之上,逐漸發展成為龍舟競賽。唐代文秀《端午》有詩為證:“節分端午自誰言,萬古傳聞為屈原。堪笑楚江空渺渺,不能洗得直臣冤。”

二、迎濤神。此說出自東漢《曹娥碑》。春秋時吳國忠臣伍子胥含冤而死之後,化為濤神,世人哀而祭之,故有端午節。

三、龍的節日。這種說法來自聞一多的《端午考》和《端午的歷史教育》。他認為,五月初五是古代吳越地區“龍”的部落舉行圖騰祭祀的日子。主要理由是:(一)端午節兩個最主要的活動吃粽子和競渡,都與龍相關。粽子投入水裏常被蛟龍所竊,而競渡則用的是龍舟。(二)吳越百姓早有斷發紋身“以像龍子”的習俗,龍舟與古代吳越龍的圖騰的關係尤深。古代五月初五日有用“五彩絲系臂”的民間風俗,這應當是“以像龍子”的紋身習俗的遺風。

四、惡日。據《史記》記載,孟嘗君田文生於五月初五,其父曾令其母遺棄田文,理由是這一日生的孩子要害父。東漢《風俗通義》也有“五月五日生子,男害父,女害母”的說法。東晉大將王鎮惡五月初五生,其祖父便給他取名為“鎮惡”。宋徽宗趙佶五月初五生,從小寄養在宮外。可見,古代以五月初五為惡日,是普遍現象。五月天氣多雨,地氣潮濕,熱冷交差,蚊蟲繁多,惡病瘟疫時常氾濫成災。舊時醫療、文化水準低下,人們未能正確認識看待,認為“五”與“誤”諧音是惡兆的日子,就舉行禮儀希望能避免災禍,逢凶化吉。這樣,在此日插菖蒲、艾葉以驅鬼,薰蒼術、白芷和喝雄黃酒以避疫。

五、夏至。持這一看法的劉德謙在《中國傳統節日趣談》中,提出三個主要理由:(一)權威性的歲時著作《荊楚歲時記》並未提到五月初五日要吃粽子的節日風俗,卻把吃粽子寫在夏至節中。至於競渡,隋代杜台卿所作的《玉燭寶典》把它劃人夏至日的娛樂活動,可見不一定就是為了打撈投江的偉大詩人屈原。(二)端午節風俗中的一些內容,如踏百草、鬥百草、采雜藥等,與屈原無關。(三)《歲時風物華紀麗》對端午節的第一個解釋是:端午節正是夏季之中,故端午節又可稱為天中節。由此可見端午節的最早起源當系夏至。

以上諸說以紀念屈原說影響最為廣泛。由於屈原的人格高尚,人們多願意把這一節日歸之紀念他。泉港過端午主要有以下幾項習俗:

插榕插艾。俗稱“插榕插艾,腳手經用(經得起用,意為身體強健)”。《荊楚歲時記》中有五月初五采艾懸門戶上,以禳毒氣之記載,古人所以用艾禳毒氣,是對艾葉藥性的認識有關。《名醫別錄》說“艾葉味苦、微溫、無毒,主灸百病”,而菖蒲則在《本草綱目》中稱為“水劍”。《情嘉錄》卷五說“截蒲為劍,割草作鞭,副以桃梗蒜頭,懸於床戶,皆以卻鬼”。過去端午節用於祛毒邪之草木有榴花、蒜頭、龍舟草,與艾、菖蒲合數為五,稱之為“天中五端”。由上述記載而知,古時人們在家門頂懸掛菖蒲和艾葉是為了驅毒避邪。泉港百姓在門窗上“插榕插艾”,是由此沿繼而來的。

關於插榕插艾風俗,泉港民間還流傳一個故事。早時,沿海一帶經常遭受海盜登岸搶掠洗劫,有一海盜小頭目為報答昔日曾有救命之恩的賣水缸商販,暗中告誡他在五月初五全家人不得外出,並在門窗上插榕枝艾葉,又交待其他海盜此日入鄉搶劫若見門窗有插榕艾的人家不得騷擾。是日,全村除賣水缸者外,全部遭劫。後來人們發現他的門窗上插有榕枝艾葉,便認為此物可起庇護作用,過後每年五月初五,大家仿效插榕艾以保平安。

飲食。端午節人們都要吃粽子,當地主要有燒肉粽和堿水粽兩種。製作燒肉粽頗費一番心思,其主料有糯米、五花肉、香菇、幹栗子、鹹蛋黃、蝦米等,再配以紅蔥頭、醬油、胡椒粉、五香粉、精鹽等調料。先將糯米洗淨,泡水六小時以上再瀝幹水分,粽葉洗淨備用。其次將香菇泡浸後切成小塊,幹栗子泡水除去外膜煮松,蝦米泡水,以上全瀝幹水分備用。然後將五花肉切成塊,加油入鍋拌炒,調入醬油、胡椒粉、五香粉炒香,再投入香菇及栗子,煮至稍入味盛出備用。接著淨鍋燒熱後下油爆香紅蔥頭,待酥黃後倒入糯米拌炒並加少許調味料炒勻。最後取兩張粽葉折成三角形,包入糯米及所有原料,上面再蓋上一層糯米,用棉繩綁好,放入大鍋中,水要蓋過粽子,用中火煮約一個時辰即可撈出。燒肉粽清香糯爛,風味特佳,冷吃熱吃均可(熱吃比較容易消化)。堿水粽製作較為簡易,乃以糯米加一部分日常食用米,淘洗後浸在堿水中,再以粽葉和棉線紮成菱形塊狀,放入鍋中煮熟,置涼後可存放多日,剝去粽葉蘸砂糖水食用,甚為清涼爽口。現在每到端午節前,許多小吃店、商店都在賣粽子,酒店也可以打包外帶,嫌自做太麻煩的人家,就到街上買。

除了吃粽子的習俗外,後龍、峰尾、南埔、界山等地還有用牡荊、石榴葉、菖蒲、艾草、龍舟草等加水合成“午時水”煮雞蛋吃,全家老少,人手一個。“午時水”亦可浴身,這樣既可潔身,在盛夏日不生痱子,又可祛邪。當日泉港地區又有蒸磨糕和煎麥餅祭祀祖先的習俗。磨糕是以米碾成粉,伴以白糖,再用粿模印成魚、桃等各種形狀,放在蒸籠裏蒸熟。麥餅是以小麥輾成粉,配以紅糖或白糖調水,用油烙成掌面大小一種薄餅。以上是麥餅的甜式制法,還有一種鹹餅,要配以豆芽菜、韭菜、小白蝦或海蠣油煎而成,較費功夫。古代人們認為農曆五月梅雨天,是天漏了,便制以麥餅補天。

雄黃驅邪。端午節還有用雄黃的習俗,雄黃具有驅邪的功效,《本草綱目》記,雄黃性味辛溫有毒,具有解蟲蛇毒、燥溫、殺蟲、祛疾功效。古人以雄黃辟病邪,正是對雄黃藥性的認識。上個世紀末尚有人家用黃紙染浸雄黃水,貼在門扇上,有的人家還用少量雄黃浸入酒瓶裏,加入少許朱砂,用毛筆在孩子臉上劃“王”字,點抹於手心、腳心,以示驅凶煞保平安,雄黃之俗今已鮮見。

送節。俗語說:“手裏抱孩兒,憶著父母時。”做了母親的女人在每年端午節、中秋節、年兜備面線或米粉、豬腳或鮮魚、雞蛋等物回娘家贈送父母,名曰“送節”,直至父母去世才停止,表示不忘養育之恩。第一次回娘家送節,必須辦盤擔,內有豬腳、米粉、面線等數十斤,還有酪花、壽桃若干,但娘家父母只能“看盤”,不能收下,或只收下酪花、壽桃。現代人們簡化禮俗,直接包等價的“紅包”,讓老人家愛吃啥買啥。端午節孩兒胸前的雞蛋袋是送節時外婆回送的禮物,袋中裝有雞蛋、桃仔、五色線,寓意吃雞蛋去殼祛災,桃仔代表桃枝鎮煞,五色線乃是舊時閩越之地龍的崇拜的遺風。

賽龍舟。本地最出名的是南埔鎮沙格澳海域龍舟競渡,已沿襲六百多年的歷史。自泉港區成立後,區、鎮二級也參與組織,廣邀全區各隊能手參與,場面愈發壯觀。首先在北管悠揚的樂曲聲及轟鳴的爆竹聲中,供奉於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靈慈宮裏的媽祖等塑像先後被抬請出宮,開始為時兩個小時的巡遊,為賽龍舟活動拉開序幕。各參加競渡的龍舟船頭雕飾成龍頭形狀,船尾雕飾成龍尾形狀,並於船舷處彩繪龍紋圖案,酷似蛟龍出水。龍舟裝飾的圖案有紅、白、藍、黃、青五色,唯黑色不用。競渡比賽通常在海水進潮時的下午一二時開始,競渡過程中,舟首一人擂鼓或擊鑼,舟尾一人掌舵,一二十名劃手分坐兩側,奮力劃槳。比賽一般要進行兩三日。俗語道:“五月五,龍船鼓滿街路。”比賽之時觀者群集,船上鼓鑼之聲不絕,岸上喝彩之聲不斷,場面煞是壯觀。

 

三、秋季節俗

七夕

七夕節,又名乞巧節。七娘媽是少年兒童茁壯成長的保護神,深受天下母親敬仰。在泉港,已婚夫婦如頭胎育男,妻子娘家要送木制“娘媽架”,安裝在臥房中的“床頭巷(置便桶之處),奉祀七娘媽,祈求娘媽的保佑。七娘媽架邊上貼著對聯:“娘是房中母,媽為世間人。”到了兒女全部成人立家後,才舉行“送娘媽”儀式,不必在房中再敬奉了。家中孩子尚未成人,須于七夕日中午時分,在家門口備辦“糖豆”(也稱炒豆,由花生米、黃豆炒熟拌蔗糖成塊)、菜肴,另加花粉、胭脂、香粉等物供奉祭拜七娘媽,祈祝孩兒萬事平安,健康生長。塗嶺鎮的村民當日還有煮糖粿供奉灶君之俗。糖粿是以水拌糯米粉搓成丸,在水中煮熟,撈起撒上糖即成。

民間關於七夕的傳說主要是牛郎織女的故事,編織雲錦天衣的織女聰明伶俐,受到婦女的崇拜,紛紛向之乞巧,於是乞巧與七夕聯繫形成風俗。到了七夕的晚上,供瓜果、針線等物於庭中,向七娘媽祈求靈巧聰明,此叫“乞巧”。

在星光燦爛的夏季夜空,天河的北面有一個呈三角形的星座,那是織女星,南面成一直線的三顆星則是牛郎星座,這裏面蘊含著一個曲折動人的故事:美麗的仙女織女偷偷下凡與窮苦的牛郎結為夫妻,並生育一男一女,後王母娘娘派遣天將拘拿織女,牛郎挑著一雙兒女踏乘牛皮騰空直追。王母娘娘見牛郎即將追上織女,用金簪劃出一道天河,從此牛郎織女兩相隔。當地民諺道:牛郎直直甩(一橫),織女三角拐。牛郎因為挑著子女,所以三顆星形成一線,織女在對岸沖著子女伸出雙手,所以織女星座是一個三角形。

後來天帝憐惜織女,准許他們七日相會一次,但喜鵲“報錯喜”,報成了每年七月初七相會一次。這是個不能原諒的過失,因此人們在七夕大清早把胭脂花粉用紅髻索捆紮起來,拋上屋簷頂,責罰喜鵲銜送到天河邊,讓織女梳妝打扮,以會牛郎。牛郎會織女時,喜鵲會紛紛飛至天河上,為之搭橋,名曰“鵲橋”。每逢七夕這天常下小雨,人們則謂之是牛郎織女喜相會、惜別時的淚水。七夕過後,喜鵲頭部皆禿頂,人們認為是牛郎牽牛過鵲橋時,牛蹄子踩踏所致。

由於七仙女與董永“百日緣”的故事,說的也是仙女與凡夫相戀的坎坷歷程,隨著時間推移,人們把這兩個傳說混為一談,把天帝的孫女織女提了一輩,說是天帝的第七個女兒,並尊稱為“七娘媽”。諺雲:“七月初七七娘生。”可見民間是把這天界定為七娘媽的誕辰,是日要舉行祈福活動,稱“做七娘媽生”。七夕中午,敬祀七娘媽,舊時人們要備瓜果菜肴七盤、胭脂花粉七件、剪刀七把、燃香七柱、酒盞七個、筷子七雙、小型紙轎七乘,看來,熱情好客的人們把七娘媽的六位元姐姐也全部請來了。至於供品以“七”為數,與中國傳統文化中數的思維模式有關,即“數七”為陽數之一,是吉樣之數。如正月初七為人的生日,需取菜果七樣做羹,名七寶羹。七月初七為“重七”,亦是吉日,把織女演化為七娘媽,可能也與“數七”有關。

七夕是個悲喜交集的日子,人們卻把它演化為織女的誕辰,並舉行相應的祈禱活動,這就大大地沖淡了“七夕”節原來所具有的悲劇氣氛。人們還把原為玉帝孫女的織女演化成玉帝的第七個女兒,諺雲“父母疼尾仔”,這就縮短了天帝與織女之間的感情距離。天帝為使女兒不因婚後悲傷而荒廢織錦手藝,願意讓她每七日與牛郎相會一次,尚不為絕情。喜鵲雖有報錯喜的過失,但它那種將功補過、任勞任怨的精神,也確實令人感動。這些故事情節的安排,充分體現了民俗文化中所蘊涵的“中庸”的儒家倫理思想。

西曆三月八日為現代的一個國際性婦女節日,而七夕可以說是我國傳統節日中唯一的屬於婦女的節日。但這兩個節日在本質上並不相同,國際婦女節是世界各國勞動婦女為爭取和平民主、婦女解放而鬥爭的節日,而“七夕”乞巧,則曲折地反映了舊中國的婦女們不能把握自身命運的可悲地位,她們希望自己變得更“巧”一些,是為了更能適應以男性為中心的宗法社會。但“七夕”節使在封建禮教下的婦女們堂皇地通過“過節”的形式,表露心中深藏的美好願望,渲泄心中積鬱的種種情思,從一定意義上體現出我國民俗文化對女性關心和同情的一面。

在界山、南埔一帶,還有“送炒豆”的習俗。居喪守孝人家因懷著哀思,不做甜食,其已嫁女兒則要在七夕前幾日或當日,將已炒好的糖豆送到娘家,一是表示感念娘家的養育之恩,二是勸慰娘家人消減哀傷。娘家則要送面線、白殼、薑、龍眼、紅棗、紅布、筷子、紙春花等作為回禮,祝福女兒家庭旺盛、子孫繁衍不息。其他親戚也送米或炊粉等給守孝人家,守孝人家如上一一回禮。經常走動的鄰里也會在七夕當日送一碗炒豆給他們,以盡鄰里情誼。因七夕送炒豆之俗與居喪有關,故這段時間無喪事的親戚之間忌無故相訪,更諱贈送物品。

中元

中元節即農曆七月十五,俗稱“七月半”。早在漢代之前,中國道家就有“上元”、“中元”、“下元”三個節日,七月十五乃中元赦罪地官清虛大帝生日,又是其下凡考察人間善惡之期,故要舉行祭拜儀式。西漢末東漢初,佛教傳入中國,佛教中傳播的“目連救母”的故事,與中國傳統的孝道精神和祖先崇拜不謀而合。經南朝梁武帝的提倡,以目連救母故事為中心的佛教盂蘭盆會與中元節合而為一,並逐漸取而代之,形成“普度”習俗。“普度”原是佛教的術語,意為廣施法力,使眾生遍得解脫。

關於普度的來歷,民間則傳說中元節陰間鬼門大開,所有鬼魂全從陰間出來,人們就要祭祖祀鬼和超度孤魂野鬼,七月故又名“鬼月”。乾隆版《泉州府志》載:“中元祀先,寺觀作盂蘭會,俗名普度。南國風俗,中元夜,家戶各具齋供,羅於門外或垌衢,祝祀傷亡野鬼。”早期普度,各村是同在七月十五這天舉行,因常常發生宗族糾紛甚至引發村落械鬥,經協商議定,各街衢巷裏和村落輪流普度。

泉港境內普度,要在主日前備置魚、肉、雞、鴨,還要蒸粿、縛粽等。清嘉慶《惠安縣誌》雲:“七月望日,中元節,有事先祖。”境內當日除了祭祀祖先外,還要將供品擺在家門口或祠堂佈施,甚至將家中凡裝糧食和貯水的器具全都打開,好讓鬼魂饕餮一頓,黃昏時燒紙錢放花炮歡送。當月大約從初一到三十,各鄉村皆有自己的普度日。以塗嶺的普度習俗為例,當地流傳這樣的俗語:“十三站鶴,十四撞走(忙著備辦過節的物品),十五做節(即祭祀祖先),十六吃碗底(吃十五日剩餘的菜肴),十七炊糕,十八縛粽,十九忙趟趟(超度鬼神,並擺宴請客),二十分粿粽。”站鶴的“鶴”是草綁或木制的,外用彩紙包裏,綁在長竿頂端,立在村子中央,此俗有鎮邪之意。

由於各村普度日不一,親朋好友輪流宴請,請客之日從黃昏直吃到半夜,飯飽酒醉方休。俗話說:“普度普十五,粿粽擔無路。”意思是人們紛紛把粿(白糕或米龜)和粽子饋贈給親友,一直挑到沒有路為止,表明以粿粽贈人的風俗之盛。現較少有人縛粽子,主要是做“九層粿”。九層粿是一種用米和花生碾成粉蒸成的鹹粿,在蒸籠裏蒸熟之後,自上而下會形成鮮明的薄層,因最多可成九層而得名。

有的村莊偶爾會在普度期間請戲班子來演戲,以示隆重。普度戲大都是請木偶劇團或打城戲團來演出。打城戲是道士或和尚演的超度亡靈的故事。最初,是道士在做功德超度亡靈時,桌上紮一個紙城,寓意亡靈囚於城中受苦,救苦道士要引渡亡靈出城,最後破城門而入,救出亡靈。其方式是一道士與一象徵著亡靈的女子對著說唱,這種儀式也叫“打桌頭城”。後來發展為“打地上城”,演員發展至一二十人,有佈景、道具和劇碼,在廣場表演。之後又發展為舞臺戲劇,其表演科步、身段、曲調等,既吸取提線木偶的表演藝術,又吸收梨園戲技藝和京劇的武技,形成一種別具一格的地方戲曲。演出的木偶戲又稱“嘉禮戲”,演的基本上是鬼怪劇碼,主要有《目連救母》、《西遊記》、《封神榜》等。普度戲往往接連三五日。農村沒有路燈,也沒有文化廣場,在夜間演鬼戲特別的陰森,因為每戶家中離戲臺都有一段路,有的還常常要經過一片沙沙作響樹林,或一條淙淙流動的溪河,或久廢無人的祖厝,受劇情的薰染,膽小者走夜路很容易受到驚嚇,所以大人一般不允許小孩去看普度戲。

沿海的村莊也有將普度稱為水普,重在超度海難中的鬼魂。有些村莊有單普與雙普之分,單普是各家各戶在家門口普度眾魂,雙普即集體以寺廟或祠堂為中心舉行普度儀式。本地的“七月半”是屬於單普的類型,各家在自家門口置供品拜祭,並撒飯在地上讓無祀之鬼搶吃,希望別來相纏。雙普大多安排在十月十五,沿海各村隆重做水普。因道家認為當日為“下元日”,是水官大帝的生日,水官大帝能解厄。當日普度諸事象與上述相同,不再贅述。

境內分日輪流普度雖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宗族間和村落間的糾紛,但又產生了競尚奢侈、酗酒滋事、聚眾賭博等陋習。不同鋪境和村落之間競相攀比,看誰的客人多,誰辦得酒席豐盛,誰演戲的台數多,誰祭神典禮隆重。因此,每家要擺下數十桌甚至上百桌宴席,鋪張浪費極為驚人。而一些人忙於赴宴,今天這一鄉,明日那一村,你吃我家的,我吃你家的,吃來吃去,宴飲經旬,既傷害腸胃,又耽誤生產,更是浪費錢財,弊端多多。一九四九年之後,在政府的引導下,普度之風大為收斂,普度風俗益發簡易,宴客也不再如以往鋪張。

農村七月半還有拜“田頭公”的習俗,農戶在田頭敬奉牲禮、菜飯,邊祭邊念“田頭土地公、田尾番薯王”,意在祈求五穀豐登。

中秋

八月十五日中秋節,境內叫“栽秋”,俗稱團圓節,是出嫁的女兒回家送節的三個節日(端午、中秋、除夕)之一。此日女兒女婿回娘家送節亦稱“送秋”。節前,外出親人都返家團聚;當日晚餐,家家戶戶加菜,一些地區刻意吃炒米粉、芋頭,塗嶺等地民眾當日有蒸米粿之俗。隨著經濟生活的提高,買中秋餅吃的風氣也越來越盛行。

“中秋節”的起源與月神崇拜有關。古時中秋夜,各家朝月出的方向張掛木刻版印的“月光神媽”(也叫“月光紙”),設下供案,等月亮出來,便燃香燒紙恭祀“太陽星主月亮菩薩”。祀時,婦女兒童先拜,然後男人再拜。拜後,焚燒“月光神媽”,撒供,全家在月下享用祭品。此俗現已失傳,已演化成為孩兒們祈安和對王母娘娘及諸夫人娘媽平時保護孩兒恩德的回敬節日,家中有男孩屆十六歲要舉行“做大分”儀式。

當夜也吃“中秋月餅”,月餅也叫“團圓餅”,反映了人們對家庭團圓的美好願望。據民間的傳說,中秋月餅源於元末人民反抗元朝的專制統治,當時漢人要三家養一元兵,元兵先稱體重寄養于漢人家,體重如有下降或侍候稍有不周,就要遭官府的笞打和辱駡,大家忍無可忍,於中秋節這天以餅餡裏密藏紙條約定時間發動起義,殺死所養的元兵,今民間有雲“三家養一元,一夜殺完全”,所指即此也。

相傳過去有八月中秋用番薯、芋頭祀土地神的習俗,隆重程度與二月初二相差無幾,但緣由不同。據傳,土地公和土地婆在討論世間萬物時,土地公主張讓天下五穀豐登、六畜旺盛,人人豐衣足食。土地婆卻說,如果家家都富足了,將來女兒出嫁,誰來替我們抬轎子?因此土地婆主張天下富的富上天,窮的無寸地。土地公認為這樣太苛刻,民以食為先,還是賜給窮人蕃薯、芋頭半年糧,人們感其恩德,就在番薯、芋頭收成之時即中秋節祭祀土地公。

有的村莊會在中秋及八月十六、十七連續三夜舉行“引入陰”的活動。其做法是,願意“走入陰間”的婦女身上會附上太子的靈魂,在懂得念開路咒的女伴的咒語聲中,慢慢進入半催眠狀態,神情異常,手舞足蹈。這時,旁人趕快焚燒“開口符”,那婦人就以太子的身份進入陰間與那裏的親人或認識的人相會對話。現場有很多人都在等待陰間的親人出來問話,氣氛相當悲愴。女伴們念的開路咒是:“請太子,二郎神,手強好搖擺,緊緊走,緊緊跑,跑上蓮花洋,跑下路二禁,步步就這通,頭戴冠帶赴馬關,身穿武甲桃花鏈,腳踏蓮花步步平。”桌上安放果合、牲禮、香爐,觀入陰的婦女從陰間返來現身時,旁人趕快念返魂咒:“引主觀太陰,陰上不能離,離上不能陰,請太子神趕快返家門。”

舊時在三月、八月、十月的十五夜有“看花”的活動,“看花”是婦女在咒語的引導下到三姑子花園內去看別的婦女註定生育幾個子女,紅花代表女孩,白花代表男孩。引看花的咒語是:“月光光,月沉沉,請三姑,來揚名。揚名揚矣矣,三姑阮厝來。阮厝有花有粉,也有青瓜青果子,也有冰糖酪花米。酪花甜甜不分你,要分三姑擱知親,親是親,戚是戚,一條手巾賞觀音,二條手巾賞自親,自親賞了賞天才。七尺紅綾伴米篩,日的(白天)燒香給姑知,暝的(晚上)燒香叫姑來。三姑好名聲,香案在大廳,布鞋金珠十二件,住房燒貢銀,歡迎三姑來光臨,保佑花房有身孕,答謝三姑來顯身。”如果要返魂,旁人叫“嫂嫂”就可以現原。上述活動帶有迷信性質,但這些節俗也反映出人們對子嗣繁衍的一種渴望與追求。

重陽

農曆九月初九日為重陽節,又名重九節、菊花節、茱萸節,泉港稱“九重陽”。“重陽”這個詞,最早見於《楚辭遠遊》:“集重陽八帝宮兮,造旬始而觀清都。”說明重陽節令在戰國時期就已形成。到漢代逐步成為民間節日而興起。重陽節正式定名是在唐代。唐德宗年間(七八○~七八五年),皇帝批准宰相李沁的奏請,民間以中和、上巳、重陽這三天為時令節,並命百官在這三個節日休沐。

舊時鄉民有登高避災之俗,各處私塾一般會組織學子到塗嶺虎岩山、界山九峰山、南埔天湖岩、峰尾岩山等名勝古跡,登高聚雅。涼秋九月天高氣爽,登高遠眺,山河秀色盡收眼底,令人精神振奮,胸懷舒暢,既賞心悅目,又是一種體育鍛煉活動。泉港古屬閩越地,這種“重九登高”的風俗,是由南遷入閩的中原人民帶入的。古時文人騷客很講究此節,節中盛行吟詩賞菊之俗。

西漢時,京都長安城郊築有高臺,每逢重陽佳節,人們登上高臺,觀景玩樂,“登高”一詞即由此而得。魏文帝曹丕《九日與鐘繇收》說:“歲往月來,忽複九月九日,九為陽數,而日月並應,俗佳其名,以為宜於長壽,故以享宴高會。”由此可見,早在三國時期,登高飲宴歡度重陽佳節的習俗就比較盛行了。到了唐代,人們每逢重陽佳節登高、飲宴、佩帶茱萸的活動就更盛行了。杜甫《九日藍田催氏莊》詩中說:“藍水遠從千澗落,玉山高並兩峰寒。明年此會知誰健,醉把茱萸仔細看。”李白《九日登陵望洞庭水軍》曰:“九日天氣晴,登高無秋雲。造化避山嶽,了然楚漢分。”王維的《九月九日憶山東兄弟》曰:“獨在異鄉為異客,每逢佳節倍思親。遙知兄弟登高處,遍插茱萸少一人。”

新中國成立後,在尊重傳統節日的基礎上,宣導尊老風氣,給重陽節充實了新的內容。根據東方健康長壽中心的建議,一九八九年,我國把每年農曆九月初九重陽節定為老人節。自泉港新區成立以來,每逢重陽節,有關部門都會舉行活動慰問老人,組織老人過節,漸成風氣。

 

四、冬季節俗

立冬

立冬是農曆廿四節氣之一,時間為農曆十月上半月,陽曆 十一月上半月。明代王伯穀有《補冬》詩曰:“秋風吹盡舊庭柯,黃葉丹楓客裏過。一點禪燈半輪月,今宵寒較昨宵多。”

立冬是我國氣候暑往寒來的一個分界線,立冬之前是深秋,之後嚴寒將至。

常言道:“秋風起,三蛇肥。”立冬來臨,又到了秋冬進補的最佳時節。傳統醫學認為,秋冬進補可平衡陰陽,調和氣血。按照中國人的習慣,秋冬時節是給身體“進補”的大好時節,大家稱之為“補冬”。由於夏天天氣炎熱,人們的進食相對較少,各方面的耗損也都很大,所以在秋天天氣轉涼時,適當進補是有科學道理的。秋冬時節進補不僅能固本培元,而且有利於驅病祛邪,使體內的陰、陽、氣、血、津液得到充實,使身體能進入到最佳的狀態。

民諺雲:“立冬之時飲水也有補。”反映民俗對“補冬”之重視。境內常見的補冬食品是羊肉、豬腳、雞鴨肉等。出嫁的女兒,常在這個節日給父母送去雞、鴨、豬蹄、豬肚之類營養品,讓父母補養身體,聊表孝心。

冬至

冬至為廿四個節氣之一,每年農曆十一月中旬,陽曆十一月二十二日(或前、後一天)就是冬至節,又稱冬節。全國不少地方都有“冬至大如年”的說法,把過冬至節當作過年一樣,非常隆重。這是因為我國古代的曆法,曾以冬至為歲首隆重慶祝,改行夏曆後,冬至才退居次位。漢朝時,冬至成了“冬節”,魏晉南北朝時又改稱“亞歲”。閩南一帶稱冬節為“小年兜”,過節時同樣很隆重。關於這一天,泉港也有“冬節不回家無祖”之說,故出門在外者,都會盡可能回家過節。

飲食。圓子(湯圓)是應節的食品,它由糯米製成,是中國人很早就發明的一種食物,在古時候稱為牢丸或粉圓。《清嘉錄》曰:“有餡而大者為粉團,冬至夜祭先品也;無餡而小者為粉圓,冬至朝供神品也。”泉港人所吃的圓仔,實際上就是《清嘉錄》所介紹的蘇州人應節食品粉圓。早先,吃湯圓沒有一定的時間,宋朝以後,有人開始在元宵、冬至吃湯圓,明清以後,家家戶戶開始以圓仔祭神祭祖。

冬至前一兩天,先把糯米浸水,用石磨磨成米漿,壓榨水分,成為“圓仔齏”,然後動員全家大小把它搓成小團子,分為紅、白兩種,紅的是用“紅花膏”染成。而以前富裕人家,也有搓成比一般圓仔大數倍的圓仔,裏麵包著糖和土豆麩(花生研磨成粉),紅白各六顆,稱為“圓仔母”,不論是“圓仔”或“圓仔母”,因為在冬節使用,都稱為“冬至圓”。每當大人搓圓仔時,小孩子喜歡在旁邊湊熱鬧,一邊搓圓仔,一邊把圓仔齏染上各種顏色,再捏出鳥獸花果的形狀(如雞、狗、豬等等),且把它們蒸熟了拿去祭祖,俗稱“做雞母狗仔”,有祈求六畜興旺,百谷豐登之意。孕婦也以冬節圓來占卜生男生女,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將冬節圓就著火烤,如果湯圓脹而不裂則生男,如果膨脹破裂了則意味著會生女孩;另外一種是將放在篩子裏頭的圓仔,每次取出兩顆,取到最後,如果只剩下一顆,預兆生男,如果沒有剩下,則可能生女。

南埔、界山一帶也有做紅團粿過冬至的習俗,以糯米和粳米各半碾成粉,染紅花膏作粿皮,以糯米摻白糖煮成粿餡,用粿模印成手掌大扁形圓粿,在蒸籠裏蒸熟後即成。當日亦用紅團粿來祭祖,象徵闔家團圓,日子紅火。由於舊時富人都過著豐厚的冬至,而窮人只能饑寒過夜,於是有“有者冬至夜,無者過一夜”、“富人吃一夜,窮人凍一夜”的俗諺。

冬節早晨,要煮湯圓敬奉祖先,然後闔家以之為早餐。有的人家還於餐後留下幾粒,粘於門上,稱“敬門神”。人們稱元宵湯圓為“頭圓”,冬節湯圓為“尾圓”,寓意全家人整年從頭到尾一切圓滿。清嘉慶《惠安縣誌 .風俗志》對冬節吃丸是這樣解釋的:“十一月冬至,陽氣始萌,食米丸,仍粘丸於門。凡陽尚圓,陰尚方,五月陰始生,黍先穀而熟,則為角黍,以象陰角,方也。冬至陽始生,則為米丸,以象陽,丸,圓也。各以其類象之。夏至不以為節。抑陰也。”圓仔象徵著陽氣,人們用其慶祝冬至時分陽氣初萌。

祭祀。家庭主婦必須早起以圓仔祭拜神明、祖先。舊時如屬大宗望族者,還於是日開宗廟祠堂大門,舉行祭祖儀式,與清明節祭祖合稱春冬二祭。祭儀十分嚴格,參祭者虔敬至誠。祭品由祠堂“公金”支出或是每家各出一些,大家齊聚在祠堂內,按照長幼尊卑的次序,祭拜祖先。祭拜完後,晚輩叩拜長輩,並進行會餐,利用祠堂“公金”宴客,叫做“食祖”。有錢的宗祠,還會請來戲班演戲,稱為“冬節戲”。泉港不少地方冬節除祭祖外,還有一些與清明節同樣的習俗,可在前後十天內上山掃墓獻錢,修墳遷墓也百無忌諱。

送齏。居喪人家過冬至不自製“圓仔齏”,已嫁女兒要將已制好的圓仔齏送到娘家,娘家則送面線、白殼、薑、龍眼、紅棗、紅布、筷子、紙春花等作為回禮(這個禮儀的來由和寓意與本地七夕“送炒豆”一樣)。娘家人用女兒所送的圓仔齏做圓仔時,不能摻與紅花膏,只能做成白圓仔,以寄託對亡者的哀思。其他親戚鄉鄰也會在冬至之前提著米或炊粉等給居喪人家,居喪人家也一一如上回禮。因送圓仔齏(境內簡稱“送齏”)之俗與居喪有關聯,故冬到之前幾天,無喪事親戚之間忌無故相訪,更禁止饋贈物品。

生產。冬至作為一個重要節氣,在長期的生產勞動中,境內人民積累了許多寶貴的經驗,從流傳的諺語中可窺一斑。如“吃冬節,上冬天;吃清明,下苦坑”,意思冬節過後,氣溫繼續下降,農活也很少,成了農閒季節,稱“上冬天”。而到了清明節,氣候溫暖,草木萌茂,農業生產上多忙於春耕春種,是農民最勞累階段,所以謂之“入苦坑”。於是諺語又及時提醒農民:“冬至百日六是清明。”冬至過後一百零六天就是清明,農閒不忘農忙,應該及早準備農耕之事。此外,還有“幹冬節,濕年兜”,“冬至前,米價長,貧兒受長養;冬至前,米價落,貧兒轉蕭索”等等。為了探索冬至前後的自然現象變化規律,以服務于農耕,人們從長期的實踐中歸納出一些與之相關的天氣諺語,如“冬至一陽生”,意思是說從冬至開始,陽氣就要回升了。又有俗語:“冬至在月頭,要冷在年兜;冬至在月尾,要冷在正月;冬至在月中,無雪也沒霜”,這是依據冬至日到來的早晚,推測寒流到的早晚。俗語也說“冬至黑,過年疏;冬至疏,過年黑”,意思是:冬至這天如果沒有太陽,那麼過年一定晴天,反之,如果冬至放晴,過年就會下雨。

尾牙

農曆每月的初二、十六泉港均有“做牙”之俗,農曆十二月十六稱為“尾牙”,與二月初二“頭牙”對應。

舊俗諺雲:“尾牙先生,送神長年。”意即到了“尾牙”這一天,村中私塾就停館了,學生不必再上課,塾師也要回家過年了。尾牙這日,各行業主略備酒菜,供奉土地公,燒金紙貢銀,燃放鞭炮,焚香點燭,祈求明年生意興隆。又在各家門口供家常便飯以祭“地基主”(房舍土地神)。開店的、做生意的、木工、泥水匠都要敬神“做牙”,家有雇傭工的,戶主要辦席宴請傭工飽餐一頓。

舊時,面對豐盛宴席,那些夥計卻毫無歡顏,個個反而惴惴不安。如果東家面含笑意,提起酒壺,朝著某一個夥計面前的酒杯,將酒慢慢斟下,那個夥計頓時就會雙眼珠淚隨東家壺中酒液同時滴下,原來這頭杯酒表示明年不再雇他了。其他夥計雖然松了一口氣,但物傷其類,說不定明年輪到自己飲此頭斟酒,所以也無心品嘗桌上的佳餚美饌,故俗諺有雲 :“尾牙無好頓。”原因即在於此。後來店東們為避免一開席就使夥計失去興致,改用“出全雞”。全雞菜待酒席臨近結束才端出,而由頭家親自接下擺上桌面,雞頭對準誰,就表示明年不再雇用他了。在酒席上這麼耍花樣,終究使人掃興,後來又改用在年終的紅包裏表明,在紅包的紙上直接寫明:因某種原因,明年另請高就云云。

新中國成立後,泉港做尾牙之俗一直沿續下來,但辭退職工,國營有國營的制度,私營有私營的辦法。企業家可以辭退職工,職工也可以跳槽,完全同尾牙脫鉤。現在的尾牙,各公司行號的老闆在公司、家中或餐館犒賞員工,慰勞他們一年來的辛勤工作,大家開懷暢飲,賓主同樂。

送神

泉港大部分地區在農曆十二月廿三舉行送神儀式,但南埔、界山一帶的村莊日子不一,有的在十八日,有的在廿二日,有的在廿三日。

送神又稱祭灶,是一項民間影響很大、流傳極廣的習俗。舊時,家家灶間幾乎都設有“灶王爺”神位。灶王爺自正月接神以來就一直留在家中,以保護和監察一家;到了臘月和眾神一起升天過年,並向玉皇大帝彙報這一家人的善舉或惡行,玉皇大帝根據灶王爺的彙報,再將這一家在新的一年中應該得到的吉凶禍福的命運交於灶王爺之手。因此,對一家人來說,灶王爺的彙報實在具有重大利害關係。正月灶王爺便帶著一家人應該得到的吉凶禍福,與其他諸神一同來到人間。灶王爺被認為是為天上諸神引路的,其他諸神在過完年後再度升天,只有灶王爺會長久地留在人家的廚房內。歡送諸神的儀式稱為“送神”,對灶王爺來說叫“祭灶”。

送神儀式多在下午或黃昏入夜之時舉行。人們上牲禮、果合、面線、清茶美酒,燒香點燭、焚金鳴炮來為諸神餞行。民諺流行:“送神風,接神雨”,其意是送神這天常常颳風,而正月接神之日,又常常降雨,按迷信的解釋:諸神要上天,自然有風吹送,而諸神要下凡,自然隨雨而落。其實自然界氣候變化,冬天多刮北風,新春普降春雨,也沒什麼稀奇的。

年兜

作為我國最隆重的民間節日的春節,往往隨臘月下旬的一些習俗逐漸拉開序幕。“年兜”一詞,狹義特指除夕,廣義則指臘月下旬到除夕這段準備過年的時間,本文取後者之意。下面就年兜習俗分目說明,讓讀者對泉港熱鬧吉祥的年兜習俗有比較具體形象的感受。

打正鼓。南埔、後龍、峰尾、山腰、前黃五個鎮的一些村莊,如山腰、南埔、肖厝、前黃、塗坑和沙格等,早先從每年農曆十二月十六“尾牙”起,有“打正鼓”的習俗,一直持續到翌年正月十五元宵夜十二時,為年兜、春節和正月渲染喜慶的氛圍。相傳這風俗源於唐朝:唐明皇於一年元宵夜夢遊月宮,午夜夢醒,遂按印象將月宮所聽的仙曲和所看的仙舞教給梨園子弟,取名為“打車鼓”。後宮梅妃是唐明皇寵妃,為泉港鄰邑莆田人,一日唐明皇特恩准其親人進宮探望,其親人進宮時正好見到梨園樂隊的中“打車鼓”節目,樂曲非常悅耳,遂暗中記下,回鄉時組織演練,鄉人聞說宮樂,競相學習,遂流傳開來。莆仙戲傳統劇碼《唐明皇遊月宮》中,就有打車鼓的內容。打車鼓之俗後來從湄洲灣傳至泉港沿海,作為正月的娛樂活動,故稱“打正鼓”。由於唐明皇夢遊月宮在元宵節的午夜結束,所以打正鼓也到那時止,表示天人相應。泉港的打正鼓隊由六人組成,分別持鐘、鼓、大鑼、小鑼和大鈸等樂器協調敲打,韻律為:“孔——孔——孔,起——起——可龍。千冬——可龍。孔孔利孔,利利可龍。打打利利打——孔龍。”如此迴圈不已,和諧協調。這種風俗傳至上世紀五十年代末,因新社會移風易俗,現只見於沿海的幾個村莊,且不拘於年兜、春節進行,村中有佛誕等盛典,村民們也“打車鼓”慶祝。

撣塵。撣塵,就是在家中進行大掃除。節前,要完成掃塵、拆洗被褥蚊帳和清洗地板牆壁等。十二月廿三、廿四左右,人們用稻草和一根長木棍紮成長掃把,將房子屋樑上、牆角的灰塵和蜘蛛網等髒東西打掃乾淨。然後把那些稻草留著,等除夕夜吃完年夜飯後,再和貢銀一起焚燒,意為除舊去邪。關於撣塵的由來,傳說每年玉皇大帝都要派三屍神到人間視察,三屍神把各家的過錯寫在一張紙上,把紙粘在門前的蜘蛛網上,供玉皇大帝視察。人們知道後,就想出紮個長掃把將蜘蛛網掃掉的辦法,瞞過玉皇大帝。後來就形成了掃塵的習俗。

備年貨。從十二月二十六開始蒸紅團粿或白糕,做豆腐,買魚購肉,殺雞宰鴨,油炸地瓜片、竽頭片、豆腐、魚肉和蚵餅等食品;操辦有關祭祀用品,添置碗筷;舊時還要給大人小孩每人做一套新衣服,上世紀八十年代之後,大多數人家則買現成的新衣服過節;時下還興買掛曆和水仙花裝飾廳堂。

貼春聯。春節貼春聯是中國人普遍的習俗,泉港地區春聯有普通春聯、新婚聯、壽聯、新居聯和丁憂聯,內容有別,混淆不得。過年前夕,家家戶戶在楹柱、門楣、廳堂、門扉、廚房、菜櫥、米缸、井蓋、豬圈等處貼聯。書法好的人可利用這時機寫春聯出售。較有地方民俗特色的,當為白頭春聯和丁憂春聯。白頭春聯是指對聯頂端留有二三寸長的白紙額頭。其緣起據說與清初福建人民的抗清鬥爭有關。其時閩人因抗清和不肯剃發,被殺甚多,辦喪事者家家貼白聯,清朝地方官府為粉飾太平,下令各戶人家都要貼紅紙春聯,並以違者殺頭相威脅。人們迫不得已遵命貼上紅聯,但巧妙地在頂端留出一小段原有白聯的紙頭,以示抗議。這個風俗一直延續至今,染坊還特地製作了一種“白眉紅紙”來寫春聯,省去了再貼白紙的麻煩。丁憂春聯是指新喪人家于丁憂期間不得貼紅紙春聯,在守孝的第一年春節須貼綠紙春聯,第二年春節貼粉紅紙春聯,聯語俱表哀思之意。

天神下降。清乾隆《泉州府志.卷二十.風俗》載:“(農曆十二月)二十五日:俗謂天神下降,設香案於神前。”十二月廿五,相傳天神來瞭解人間善惡事,這天,大人不能打罵小孩,也禁止說不吉利的話。

送節。泉港在端午、中秋和年兜都有“送年送節”之俗。已婚育的婦女,要于除夕臨近之時,備著面線或米粉、魚或肉回娘家送節。

除夕

除夕是農曆一年裏的最後一天,也指這天的晚上,本地俗稱“年瞑”,該年臘月如果是小月,這日子就是十二月廿九,大月則是三十日。閩南俗諺:“清明不回家無祖,年瞑不回家無某(方言某即妻)。”外出讀書、工作、經商或打工的,都想方設法回家“過年瞑”。除夕這天的節俗主要有吃年夜飯、祭祀天帝祖先、分壓歲錢、跳火、辭年守歲等。

吃年夜飯。是夜家人團聚,吃年夜飯。民俗對“圍爐”吃團圓飯過年歷來十分重視,因為這象徵著闔家團圓之慶。因為年兜備辦年貨,所以這年夜飯年菜肴自然很豐盛,其中照例要有魚,取“年年有餘”吉兆。

祭祀。除夕是全年祭祀祖先最重大的節日。清·乾隆《泉州府志.卷二十·風俗》:“除夕……至夕,祭先及神,謂之辭年。”除夕日上午,殺雞宰鴨;下午舉行祭祀活動,祭桌圍上吉祥喜慶的繡花桌裙,擺上雞、鴨、魚、肉、五齋六果、酒、米粿等豐盛祭禮,有的人家還會全羊或全豬“獻青”。還換下舊的“天地燈”(紙糊燈籠),掛上新的,燒香點燭,由家長主祭,燒天帝金、貢銀,放鞭炮,先拜天帝,後拜祖先。由家長拈香,男女家人一齊跪拜,祈求庇佑闔家平安,興旺發達。祭祀活動舉行時間各個鄉村不一,有的也在黃昏時,有的則在年夜飯後。居喪守孝人家當日隆重的祭祀和喜慶的儀式一切從簡或免除。

壓歲錢。除夕之夜,每個孩子都能夠得到壓歲錢。長輩給晚輩壓歲錢,兒子、媳婦也給父母壓歲錢。最早的壓歲錢出現於漢代,又叫壓勝錢,並不在市面上流通,而是鑄成錢幣形式的玩賞物,有避邪的功能。錢幣正面一般鑄有“萬歲千秋”、“去殃除凶”等吉祥話和龍鳳、龜蛇、雙魚等吉祥圖案。關於壓歲錢還流傳著一個故事:古代有一個叫“祟”的小妖,黑身白手,每年除夕夜出來專門摸睡熟的小孩的腦門。小孩被摸過後就會發高燒說夢話,退燒後就變成癡呆瘋癲了。人們怕祟來傷害孩子,整夜點燈不睡,就叫“守祟”。據說嘉興府有一戶姓管的人家,夫妻老年得子,十分珍愛。在除夕晚上因年老力衰,不知不覺睡去,半夜裏,一陣陰風吹過,黑矮的小人正要用他的白手摸孩子的頭,突然孩子枕邊的一枚銅錢迸出一道金光,祟尖叫著逃跑了。於是這件事傳揚開來,大家紛紛效仿,在大年夜用紅紙包上錢給孩子,祟就不敢再來侵擾了。因而人們把這種錢叫“壓祟錢”,“祟”與“歲”發音相同,日久天長,就被稱為“壓歲錢”了。

跳火盆。清乾隆年間《泉州府志.卷二十·風俗》:“除夕……至夕……熾爐炭,燒雜木爆竹於庭前,或超而越之,謂之過炎。”泉港農村拜完天帝,在門外大埕或曠地上燒天帝金和貢銀,把撣塵的掃把和撕下的舊春聯投入其火中,或燒起火盆,待火燒旺後,家中所有男子成員逐一從熊熊火堆上跳躍過去,幼孩亦要由成人抱著跳過,外出未歸的男人則由在家兄弟替跳。有的認為此舉旨在焚柴報天,說明年穀大熟,祈禱來年好運;亦有人認為意在以火祓除附在身上的不祥之氣,是一種古老的避邪和驅疫巫術。

守歲。所謂守歲,就是在除夕之夜一家老小圍坐,敘舊迎新,以待天明,稱之為“守歲”。據晉周處《周土記》載:除夕之夜,各相與贈送稱曰饋歲;酒食相邀,稱曰別歲;長幼聚歡,祝頌完備稱曰分歲;大家終夜不眠,以待天明,稱曰守歲。宋孟元老在《東京夢華錄》中說:除夕禁中爆竹山呼,聲聞於外,士庶之家,圍爐而坐,達旦不寢,謂之守歲。唐詩中對守歲習俗也有不少描寫。大詩人白居易《客中守歲》詩:守歲樽地酒,思鄉淚滿巾。孟浩然有“續明摧畫燭,守歲接長宴”的詩句。到了宋朝,守歲之風遍佈城鄉。北宋蘇軾的“兒童強不睡,相守夜歡嘩”,也描述了守歲的情景。由此可見,守歲由來已久。這夜大門前點兩盞大燈籠,屋內點燈,皆要亮到第二日淩晨。上世紀八十年代以來,由於電視機的普及,守歲之俗被闔家觀看中央電視臺“春節聯歡晚會”替代,在扣人心弦的午夜鐘聲中,迎來充滿希望的新一年。

禁忌。除夕這天禁忌很多,諱言“死”、“老鼠”等字,忌打破碗碟家什等,萬一打破東西,便說“破瓷有肥”。這天也禁止討債。一九四九年前,為結清一年的錢糧往來,臨近年兜時領工錢的、討債的絡繹不絕。無力償還者便出門躲債,除夕即可回家,此日即使遇上債主,也不言債務,還互道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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