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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陳氏人物傳

作者:佚名  來源:互聯網  更新時間:2012年02月20日

松溪陳氏人物傳

陳 戩

陳戩,(清康熙《松溪縣誌》卷之九《人物志》有傳。)字仲休,松溪縣城關人。南宋抗金護駕名臣。宋元豐七年(1084)出生。

大觀三年(1109)進士。初任懷州司理時,對屬縣解送的一名被誣為“劇盜”的犯人認真復審,查出冤情,不畏權勢,秉公斷案。郡守賞識他精明的才幹,把許多疑難大案都交給他辦。後升鞏州教授、國子博士兼諸王府記室等職。宦官童貫,任宣撫五路使,權勢顯赫,橫行霸道,聽說陳戩才能出眾,多次召見,戩託病不去。靖康初(1126),金人攻陷汴京、劫徽、欽二帝北去,冊立張邦昌為楚帝。張邦昌命左郎官李健,勸江淮荊浙制置轉運使翁彥國歸附。李健因陳戩是翁彥國甥婿,邀陳同行,陳戩卻勸翁彥國寫檄文,譴責張邦昌投金求榮的罪行。

高宗即位,封陳戩為戶部員外郎。建炎三年(1129)升戩為監察禦史,隨駕巡視江浙各地。高宗召御前將軍范瓊同行,而范卻駐兵南昌,觀望不前。帝遣陳戩去催促,戩不帶侍衛,單車前往范營。范瓊故意在營前殺人剖腹恫嚇。陳戩神色自若,對范曉諭大義和利害關係,促使範瓊醒悟,接受了詔書。(民國《福建通志.陳戩傳》。)高宗大喜,升他為太常寺少卿。後轉任給事中,直言當時官吏庸懦貪贓,將領擁兵跋扈,諫官誇談瑣事,內侍權勢漸盛,徭役賦稅繁重等五失。奏請朝廷嚴申法紀,整肅吏治。高宗採納他的建議,建“神武五軍”抗金護駕,再升他為徽猷閣待制兼侍講。

紹興元年(1131),高宗召見朝臣,詢問“保民、弭盜、遏虜、生財”之計。陳戩奏道:“保民”必須減輕謠賦以獎勵生產;“弭盜”必須以緝捕盜賊,維護治安為官吏考核準則;“遏虜”必須訓練軍隊加強防禦;“生財”必須崇尚節儉,充實內庫。高宗採納,當即撙節了隆祐太后的治葬費。同年陳戩以寶文閣待制,任處州知州,後改任明州知州。當時南方港口明州,遭受金兵搶掠殘破不堪。陳戩到任後即巡視各地,安撫流亡,加強海防設施,改革弊政,迅速安定社會秩序。

紹興三年,陳戩回到福建任泉州知州,任內把泉州治理得井然有序,受到民眾擁戴。後因體弱辭職返回建州,任武夷山沖祐觀提舉,紹興十六年回鄉,不久病故,終年六十三歲,朝廷封贈他為左通奉大夫,後人在湛盧山建“陳戩祠”紀念他。

陳 椿

陳椿,字月泉,松溪人。明嘉靖年間生員,在嘉靖四十一年(1562),抗倭守城之役,運籌帷幄屢建戰功。當時倭寇自閩東進犯縣境,縣令王賓畏怯,寫信求和。陳椿邀集生員范茂先、黃淡,監生金長庚、貢元葉瑄等人向縣令請命,力主抗倭守城,縣令懾于民憤,乃決心抗敵。眾人推舉陳椿佐理兵務,嚴陣以待。不久倭寇圍城,守城軍民奮力應戰,陳椿出謀獻策,或暗設強弩殺傷敵人,或夜出奇兵襲擾敵營,多次出擊,連連得手。(清康熙《松溪縣誌》,魏濬《禦倭紀事》。)

陳椿(民國《福建通志》《陳椿傳》。)不僅足智多謀,而且膽識過人。在倭寇圍城期間,有一外號“猘狗”的彪形大漢,帶兩個徒弟從敵營來投奔。眾人懷疑他是奸細,經陳椿細問得知,猘狗原是松溪縣人,他雖貌醜,但驍勇仗義,曾為友人打不平殺了人,逃亡在外,十多年浪跡江湖,人稱遊俠“婁山風”。陳椿認為,一個肯仗義為朋友復仇的壯士,不可能充當敵人奸細危害鄉里,便對猘狗說:我知道你不是奸細,不知能否和我們一同殺敵立功,以謝鄉里?猘狗慨然允諾,乘夜率徒潛入河東倭營,斬敵頭目三人,系頭歸來複命。

倭寇多次攻城失敗,屢遭重創,佯言撤退。縣令王賓信以為真,于河邊三聖廟設宴送行。陳椿與範茂先等人深恐有失,一面以士兵扮作縣令、主簿宴請倭寇,一面告誡守城軍民嚴加防範。倭寇頭目見城內戒備森嚴,不敢輕舉妄動,匆忙獻倭刀一把,退席撤圍。

陳椿料敵撤退有詐,告誡守城軍民加強防守。不出所料,倭寇撤往鄉間,製造攻城器械,不久複來圍城,攻勢更猛,以雲車雲梯蜂湧爬城。在危急關頭,幸得義士張德掄斧當先,砍落登城之敵,守軍士氣大振,奮勇拼搏,松城才轉危為安。陳椿在戰鬥中,雖火燒眉發,亦不稍懈。正月十五日,倭軍聞援軍將到,拔營逃竄。椿又不辭辛苦,到各城門慰問軍民,收埋死者,處理善後。

明萬曆二十五年(1597)建寧府推官許時謙來松巡視時,作出“當時佐理兵務,陳椿之力居多”的評論。(清康熙《松溪縣誌》潘拱辰《書記後》。)後來陳椿因言語得罪縣令,生員被革,有功未賞反因直言而獲罪,抑鬱終生。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縣令潘拱辰得知其始末,重新將他的名字補入“永庇祠”,(祭祀嘉靖抗倭死難義士之祠。)供後人紀念。

陳應娘 葉氏 范惠女

陳應娘、葉氏、范惠女三民女,嘉靖四十一年倭寇圍城時被擄,在屠刀面前臨危不懼,寧死不屈,表現出崇高的民族氣節和情操。

陳應娘,松溪縣人,江惠勝之妻;葉氏,松溪縣人,江華之妻,與陳應娘是妯娌。明嘉靖四十一年 (1562),倭寇圍攻松溪城,應娘、葉氏和幾個婦女逃避到長潭村(今大布村附近)。一村民要理髮到處找剃刀,葉氏將藏在身上的剃刀取出借村民使用。眾婦女問葉氏為何身藏剃刀?葉氏答道:“如果不幸被賊所虜,可用此刀自殺。不久倭寇沿河燒殺搶掠到長潭,葉氏、應娘及眾婦女都被倭寇所虜,葉氏與應娘被綁在一條繩子關在室內,葉氏輕聲對應娘說:“你我今日被虜絕無生望,與其受賊污辱,不如早作自計”,應娘點頭稱是。在倭寇將二女押往營部途中,葉氏與應娘一同投河自盡。

范惠女松溪縣人,嘉靖四十一年倭寇攻城時,她和幾個婦女逃往廖墩,途中不幸被倭寇所虜。倭寇兇狠殘暴,要將俘虜的婦女姦污後才允許取贖,惠女堅決不從,厲聲道:“身體可以贖,難道恥辱也可以贖?我寧死不從。”賊頭目隨即殺一幼女恐嚇,惠女從容自若不動聲色。賊又威脅道:“你若不從,我便將你殺掉。”惠女回答道:“要殺從速,不必多言。”賊寇惱羞成怒,遂將她殺害,惠女死時才二十七歲。

陳希古

(本文摘自縣人施樹模收輯的《舊志人物傳略補遺》,《松溪縣文史資料》第三輯。)

陳希古,字鑒堯,松溪縣人,清嘉慶十六年(1811)歲貢,為人性格豪爽,急公好義,曾任汀州府教授,後辭官返籍。不但多次為緣首集資修建書院、文廟、敬一亭、尊經閣、明倫堂和崇聖祠,還獨捐鉅款建福善橋,受到朝廷的表彰。他樂善好施,每遇災年,率先開倉平糶義賑。嘉慶年間,閩浙兩省總督愛新覺羅某,倚仗皇室西宮娘娘的權勢,橫徵暴斂。巧立名目,在閩浙兩省加征“紅穀糧”,說是供西宮賓妃使用的“水粉錢”,百姓深受其害,無處申訴。陳希古挺身而出,為民請命,雖然屢遭羈押刑責,亦無所畏懼,逐級告到京城。後來幸得他的老師閩省提督學政沈某的幫助,將實情奏聞皇上,才獲准豁免。“紅穀糧”免征之日,閩浙兩省百姓歡欣相慶。希古自京城返裏經過浙江省處州時,受到當地百姓的熱烈歡迎,處州人民建“希古廟”立長生碑,紀念他的功績。

 

解放前松溪籍任縣 (團)級以上職官名表

宋代

陳 儀:慶曆八年舉人,翰林學士

陳 溥:皇祐間監生,招討使

陳 傳:皇祐五年(1053)進士,開封府書記

陳 戩:大觀三年(1109)進士,監察禦史

陳 鼎:紹興元年(1131)召對賜進士,監察禦史

陳思義:紹興十五年進士,鎮江太守

陳文淵:紹興年間,南劍州知州

陳從周:嘉定年間監生,廣州府教授

明代

陳 安:永樂六年舉人,南京龍江竹木局大使

陳 翊:正統七年(1442)貢生,膠州府通判

陳 瑜:正統十一年貢生,廣東香山知縣

陳 瑞:成化二年(1466)貢生,浙江遂安知縣

陳 祥:弘治四年貢生,江西撫州知縣

陳尚忠:嘉靖廿九年貢生,江南池州府訓導

陳 銓:嘉靖卅五年貢生,浙江紹興府訓導

陳思翱:泰昌年間貢生,冀州同知

清代 :

陳 用 :雍正元年(1721)貢生,山西絳州州判

陳基晶 :嘉慶二年(1797)歲貢,延平府訓導

陳希古 :嘉慶十六年歲貢,汀州府教授

陳 書:嘉慶十八年歲貢,直隸州州判

陳 詩:宣統元年廩貢,福州府學訓

陳思翔:宣統元年廩生,山東高唐州知州

民國

陳保真:北平中國大學畢業,福州地方法院推事

陳正初:1949年2月任中共地下黨政和縣委書記(同上)

松溪籍進士名表

陳 傳:皇祐五年(1053)鄭解榜(城關人)

陳 傅:皇祐五年(1053)鄭解榜(城關人)

陳 戩:大觀三年(1109)賈安宅榜(城關人陳傳之長子)

陳 戣:重和元年(1118)王昂榜(城關人陳傳之次子)

陳思義:紹興十五年(1145)劉章榜(城關人)

陳 鼎:紹興二十一年(1151)召對特賜進士(城關人陳戩之子)

陳克儉:嘉定元年(1208)鄭目誠榜(城關人陳戩之孫,又名陳思問)

陳謙老:景定三年(1262)方京山榜(城關人陳戩曾孫)

陳榮安:洪武十一年(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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