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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大代表李黃恆貞、黃和德 
				李黃恆貞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1月12日 
				華總二榮字第09900005941號 
				
				前國民大會代表、臺北市議會前議員李黃恆貞,孝友崇義,淑均勞謙。沖齡旅居印尼,眷懷故國鄉土,溯源尋根,歷久弗渝;抗戰軍興,遄返報國,組訓桑梓婦女,支援前線軍務,巾幗鬚眉,共濟時艱。政府播遷來臺,悉力學前啟蒙教育,竭智創辦華江幼稚園,慈幼惠愛,化育沾溉。嗣地方自治實行,膺任六屆臺北市議會議員,宵衣旰食,暢申都府民意;矜恤疾貧,關懷基層弱勢,議席宣勤,望重枌榆。繼高票當選國民大會代表,復應聘光復大陸設計委員會委員,維護憲政體制,恢弘中興大業,讜論流詠,功在社稷。晚歲獲頒二等景星勳章,嘉猷靖獻,績著邦家。綜其生平,以公益為聖心,溥仁風於閭里,馨德遐揚,楷範垂芬。遽聞溘逝,軫悼殊深,應予明令褒揚,用示政府篤念耆賢之至意。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黃恆貞 Huang Hengzhen(別號金珠) 
				
				南安詩山山一村人氏,生於民國8年11月7日,卒於民國98年12月21日。夫家安溪李氏望族。 
				
				黃氏曾於地方自治講習會,革命實戰研究院結業,任福建省南安詩山婦訓隊隊長。 
				
				后隨父到印尼,抗日戰爭勝利后去臺灣,創辦華江幼稚園,任天后宮會副會長,當選第四、五、六屆臺北市議員及改制后臨時議員。 
				1973年起任台北市議員。 
				
				1980年及1986年,1991年12月三次當選“國民大會”增額代表。 
				畢生服務大眾,貢獻良多,深受國民擁戴。 
				
				李黃恆貞在政壇上有萬華的「媽祖婆」之稱,即選民有求必應,其樸實勤勞服務選民的作風,改選時獲得最高選票的肯定。逝世后臺灣總統馬英九頒發褒揚令。 
				  
				黃和德 huang 
				
				hede(1903--1992),別名何得,南安詩山山一村元成人,生於1903年 
				9月18日(光緒二十九年八月初一,逝於1922年 1月12日)。 
				
				南安中學畢業,厦大嘉大肄業,曾任中國國民黨厦門黨部組織干事,思明縣黨部籌備委員,菲律賓西黑省抗敵聯合會秘書,菲律賓描市抗敵會副主席,中華商會秘書,廈門市總工會常務理事等職。 
				
				1946年選為“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去台後,曾任“光复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委員。 
				1954年遞補為“國民大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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