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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應公與福全公是何關係》探討過程與說明

作者:陳耀輝  來源:福建陳氏網  更新時間:2012年08月06日

《佛應公與福全公是何關係》探討過程與說明

2012.7.11.

前言

2012年3月9日,本人把《試探佛應公與福全公是何關係》和《二探佛應公與福全公是何關係》的兩篇文章用快件寄給惠安後徑陳氏宗親滄河先生以後,“佛應公與福全公是何關係”在永春小岵和惠安後徑兩地宗親間進行熱烈討論。期間永春小岵南山陳氏宗親耀輝發出三篇探討文章及其他一些探討的片言隻語;惠安後徑陳氏宗親滄河回應了兩篇分析文章及持續提供許多舊譜史料。經這樣三番二次的探討,取得了一致的共識:佛應公與福全公是同一人的關係。然“佛應公與福全公是何關係”卻經過了一番的探討與考證,才得出了“佛應公與福全公是同一人”的結論。

 

一、問題的緣起與由來

2011年6月5日,在永春陳氏聯誼源流研究會會長陳詩忠的帶路下,惠安後徑陳氏宗親滄河先生與《惠安陳氏族譜》主編陳成春先生到永春小岵南山陳氏祖宇尋祖。時值小岵南山陳氏理事會在為君澤公(君治公之二兄)重修祖墳收砂圓工時,小岵南山陳氏宗親理事長光湧趕快叫在場的副理事長敬愛和常務理事耀輝與他三人一起到大祖宇迎接滄河宗親。經過簡單介紹後,滄河宗親贈送三本的《惠安陳氏族譜》(以下簡稱《惠譜》)給光湧、敬愛與耀輝三人。隨之,小岵南山陳氏大宗贈送大宗譜志(以校尉公為譜主)給滄河宗親。拿回《惠譜》後,本人不時開始翻閱。

2011—2012年,小岵南山陳氏校尉公第十五世孫優道公的三房榜頭陳氏敦睦公後裔在重修族譜,宗親文添(佛應公的二兄佛乞公的後裔)協助榜頭族譜編修組收集陳氏校尉公大宗族內的大事,欲載其譜。遇著佛應公“移居惠安”四個字,沒有下文時,正逢惠安後徑陳氏始祖福全公後裔滄河宗親來永春小岵南山陳氏祖宇尋祖,十分歡喜。但經對照《惠譜》,接源沒有問題,接代卻因“福全是佛應之孫”接不順。

為什麼不順?即佛應公父輩君治公與惠安後徑陳氏始祖諱福全公的兒輩原定公的生卒時間限定,產生佛應——福全的年庚接代不順。

為什麼不順?如何解決不順?因缺乏資料,又沒有時間,所以榜頭族譜的巻首大事記初稿就以“未知相差”留下。

 

二、三探合一,兩個名同一人。

為接代不順的問題,文添宗親就來與本人探討。並產生如果“佛應公與福全公是同一人”就很好的想法。

經聯繫,2012年 1月30日(壬辰年正月初八日)小岵南山陳氏宗親聯誼會以丙丁副理事長率領的一行宗親,其中包括文添與本人,到惠安張阪後見(徑)村會見佛應公後裔宗親。會見中就接代問題與後徑宗親進行探討,結果是“福全公是佛應公之孫”的說法,並有後徑陳氏三房舊譜材料佐證。回永春後,文添宗親說如何是好?或留待後徑宗親日後自己解決?。對此本人認為這個問題現在發現不於解決,將來有可能以訛傳訛更難以解決。於是本人向文添宗親要來後徑陳氏宗親提供的舊譜序影印件,共二頁不同的舊譜序首頁(舊譜序沒有標點符號)進行認真細閱,發現二頁舊譜序均沒涉及福全是佛應之孫的內容,而是後人通過加標點對舊譜序理解有誤。

於是, 2月中旬,本人開始寫《試探佛應公與福全公是何關係》的文章。

文章針對佛應公與福全公是否上下代關係,採取比較法進行就序論序直說:福全公不是佛應之孫。

文章寫好後,隨拿給文添宗親看,文添宗親說不夠說服力,他說《惠譜》有二篇舊譜序,再去研究研究。

經過幾天的閱讀,3月1日,本人又寫出《二探佛應公與福全公是何關係》的文章。文章指出:二篇舊序仍然沒有涉及“福全是佛應之孫”的關係內容。並於 3月 9日用快件寄給惠安後徑在廈門的滄河宗親。 3月11日星期一上午,收到快件還不到二小時,滄河宗親隨打來手機,說二篇探文已收到,探文內容很有道理,並說馬上影印二份,一份給陳成春主編,一份給陳忠義副教授。爾後,滄河宗親親自撰寫二篇論文,第一篇《後徑陳氏一世祖福全公與佛應公之關係析》。文章從佛應公與福全公是否有血緣關係、是否招贅關係和是否同一人關係,進行深入的探討,包括用標點符號解讀舊譜序,等等,支持佛應與福全是同一人的觀點;第二篇《再析後徑陳氏一世祖福全公與佛應之關係》的文章。文章從更深一層次進行認真分析與論證,指出:會認為福全公是佛應公之孫的主要依據是三房舊譜序的一些不準確記載,及應對三房舊譜序的重新檢驗,和肯定明朝先人所作的《重修族譜序》可信度高的深層觀點,又一次支持佛應與福全是同一人的觀點。

爾後,又經聯繫, 4月30日,以小岵南山陳氏宗親聯誼會理事長光湧親率副理事長丙丁、敬愛,秘書長賢釵和常務理事國華、耀輝等人到惠安後徑陳氏宗親理事會會見理事長興源、《惠安陳氏族譜》主編陳成春和副理事長忠義、滄河諸宗親,會見中,圍繞“佛應公與福全公是何關係”的議題進行親切會談,會談取得一些成果,如《惠譜》主編成春說,各抒己見,但再版《惠譜》時,不再加標點了。滄河說,據其多方面考證,佛應公與福全公是同一人可信。

然會見後乃有不少存疑。 5月11日,滄河宗親再寄來一疊族譜資料。本人發現其中有更說服力的材料。隨寫了第三篇《三探佛應公與福全公是何關係》的文章。文章從兩個方面更明白地說明佛應公與福全公是同一人的關係。並於 5月14日傳真給滄河宗親。

至此,討論基本結束。6月5日滄河宗親打來手機,說同意本人的觀點,並約本人把三篇探討文章整合為一篇,以讓後徑陳氏宗親多參考。 6月10日,本人又收到滄河宗親寄來的第三篇《後徑陳氏一世祖福全公與佛應之關係析》的綜合論文,該論文全面分析了已有的族譜資料,指出舊族譜史料之可貴,然也有一些不準確的記載,應予糾正。最後得出:“綜上所述,我贊同耀輝宗親所提佛應與福全為同一人的觀點”。

為此,本人經思考認為還是先寫幾個字說明,然後附上稍修改的探討原文,以供宗親們參考較妥。因為這樣才能讓宗親們更清楚這一場探討的緣由。同時,以取得共識,即佛應公與福全公是同一人的關係。佛應從永春小岵南山移居惠安,又名(諱)福全或後徑陳氏始祖諱福全,原名佛應,來自永春小岵南山,少時移居惠安,在前嘉、後徑謀生、成家、定居、繁衍、生息,至今近 700年,已傳25至27世……。

2012年 6月25日

 

附三篇探討原文:

一、試探佛應公與福全公是何關係

經過努力尋找,移居到惠安後見(徑)村繁衍的佛應公——(始祖)福全公後裔終於找到在永春小岵南山陳氏的源流,與永春小岵南山陳氏佛應公上祖校尉公(永春小岵南山陳氏開基祖)的第十三世孫君治公接支,值得慶賀。然上祖與後裔如何接代,是一件十分慎重與經歷史考驗性的問題。

依照惠安陳氏族譜(陳成春主編,2010、12,第一版第一次印刷)刊載的內容看,佛應公與福全公是上代與下代的關係。

經聯繫,2012年 1月30日,(壬辰年正月初八日)小岵南山陳氏宗親聯誼會以丙丁副理事長率領的一行宗親包括本人到惠安張阪後見(徑)村會見佛應公後裔宗親。會見的目的,一是交流、聯誼;二是小岵南山陳氏校尉公(開基祖)的十五世孫優道公的第三房敦睦公榜頭陳氏欲出版該支房族譜,小岵南山陳氏常務理事文添(佛應公之二兄佛乞公的後裔)正在為該譜的出版協助收集首巻內容,即如果佛應公移居惠安繁衍的史實定下後,要將佛應公支派的資料收集到榜頭陳氏族譜裏。這樣對探討佛應公的祖源是很重要的,現祖源已確認清楚,佛應公上接校尉公第十三世孫君治公應無異議了才是。然對佛應公在惠安繁衍的後裔的接代問題,是一件更顯得十分慎重與歷史考驗性的問題。在2012年 1月30日的交流聯誼中,文添與惠安張阪後見(徑)陳氏宗親理事長興源進行了探討如何接代的問題。理事長說根據古譜記載,始祖福全公是佛應公的孫輩,並送了古譜的有關內容的影印件給文添。

回永春後,本人興趣遂向文添叔(他比我大二輩份是校尉公第三十一世孫)要來該古譜資料影印件(只二頁不同的首頁)細閱。其中一張古譜影印件開頭文:“(沒有標點符號並按原其格式打出)始祖諱福全公其初乃本縣二十一都前嘉人也扵大元家間

來贅本鄉後徑餘家僅生子原定其公乃佛應之孫也考首丘前嘉墓碑見在生故年月日時無稽

二世祖諱清保字原定福全公之子也余家----妻二十七都溪底鄉辛氏生男六個仕長仕德仕敬仕進仕安仕滿原定公卒扵大明永樂二年(1404)五月十三日壽八十諡顯創公妣辛氏卒永樂四年八月十二日諡懿和合墓在本鄉西墓林坐癸向丁公事跡遠弗可考據舊譜志其甫冠時欲複前嘉餘家以鹽籍故嗚于官縣申鹽運司批下不許因定籍創業垂統與福全公均為千萬世開基祖焉”

根據這段古譜記載,理解福全公是佛應之孫的根據是(福全公)“來贅本鄉後徑餘家僅生子原定其公乃佛應之孫也考首丘前嘉墓碑見在生故年月日時無稽”之句的意思而定的。然而根據這句的意思理解而定“福全公是佛應之孫”,略感不順。

為什麼會不順呢?主要問題是以原定公的卒年推算出原定公的出生時間在1325年前後,從而又推算出福全公的出生年月至少在1310年前後,在往上推二代福全公的祖父佛應公就出生於1280年前後(一代暫按十五六年計算),這就產生了與佛應公之父君治公、祖父真祐公的出生年月相矛盾的情況。根據永春小岵南山陳氏古譜記載君治公是元元貞乙未(1295年)出生的,佛應公的祖父真祐公的出生年是宋德祐二年(1276年)。這樣與上述福全公的祖父佛應公出生在1280年前後產生了很大的矛盾。這就很有必要探討一下佛應公在惠安後裔的接代問題。在這裏假如福全公不是佛應之孫,而是同一人時,那接代問題就會順些。理由如下:

(一)用標點符號分析,不同的標點符號就有不同的意思。

試比較:(一)(福全公)來贅本鄉後徑餘家,僅生子原定,其公乃佛應之孫也……。這句話下標點後的意思是:福全公來贅本鄉後徑餘(可理解為我)家,僅生子原定,其公(指福全公)乃佛應之孫也。一目了然,福全是佛應之孫無疑。(二)標點另標,意思大不相同。(福全公)來贅本鄉後徑餘(我)家,僅生子原定其公(標點下在其公後)。乃佛應之孫也,考首丘前嘉墓碑見在生故年月日時無稽。經不同的標點,這句的意思就不能體現福全公是佛應之孫了。全句的意思是:福全公(在此假設福全公與佛應公是同一人)來贅本鄉後徑我家,僅生子原定其公,(站在佛應之孫——原定公的兒子在修譜時說的口氣)是佛應之孫(在這裏應指原定公之子在修譜中的自稱)來考察首丘(頭個墓)前嘉墓碑,看見在生故方面年月日時已無稽考。說明原定之子佛應之孫在修譜時進行了考察。

(二)根據前後相關古譜記載,佛應公與福全公是同齡人或更有可能為同一人。

從惠安後見(徑)陳氏古譜影件開頭文看:“始祖諱福全公其初乃本縣二十一都前嘉人也扵大元家間來贅本鄉後徑餘家------。”這句話的意思是福全公起初是本縣二十一都前嘉人扵元朝期間來到後徑的。綜合小岵南山陳氏的古譜記載,君治公之三子佛應公直接記載“移居惠安”來看,這樣就有可能是小岵南山陳氏佛應從永春小岵經本縣(惠安)二十一都前嘉直接扵元朝間來贅本鄉後徑餘家的。來贅後佛應或改名福全,或福全為佛應來贅後的字、號。

(三)從惠安後徑陳氏古譜記載的原定公的卒時,壽八十,推算原定公之父福全公與佛應公應是同一年齡段之人。

惠安後徑陳氏古譜記載:二世祖諱清保 字原定 福全公之子也------原定公卒於大明永樂二年五月十三日壽八十……。據此推算原定公生於元泰定年間即西元1325年前後,而福全公則有可能在1310年前後出生。(古時候十五六歲生兒子是有可能的)據永春小岵南山陳氏古譜記載,佛應是君治公之三子。查君治公有記載的出生年月是在1295年前後。從君治公1295年前後出生到原定公1325年前後出生大致是三十年左右的時間。三十年間生二代是可能的。即君治公十五六歲時,約1310年左右生佛應公,佛應公十五六歲時,即1325年左右時生兒子(原定公)是有可能的。如校尉公的第十五世孫優道公是十五六歲生他的長子進公的。優道公即是佛應公的堂侄。如果如上所說福全公是佛應公之孫時,這樣就多出二代,每代也按十五年算,至少要多出三十年。等於佛應公是1280年左右出生(如圖:福全1310年出生—?1295年出生—佛應1280年出生,)這就與佛應公之父君治公1295年出生、祖父真祐公1276年出生相矛盾。即佛應公的祖父真祐公是1276年出生而其孫佛應公是1280年出生,祖孫相差只 4歲,又中間還要隔一代君治公。因此要解決這個矛盾,只有找考證來認定佛應公與福全公是否同一人?如果是同一人,那樣的話,佛應公接源正確,接代也才會順與準確。

如果認定福全公是佛應公之孫,則福全公之子原定公,原定公之子仕長、仕德、仕敬、仕進、仕安、仕滿等六兄弟就不是佛應公之孫,而是佛應公的玄孫輩了。這樣,根據原定公的出生年月1325年與小岵南山陳氏譜志記載的佛應公之父君治公、祖父真祐公的出生年月就對接不上,對接不順。又從佛應公與福全公的對接中也自然缺一代無從接起,佛應公是校尉公十四世孫,又往下推一代再到福全公是校尉公第十六世孫了。而你們的古譜也無其他任何記載可接校尉公第十五世的內容,這也就會成為自然缺一代的問題。如果能認定原定之子仕長等六子是福全之孫,也即是佛應公之孫時,那麼惠安後徑佛應公(福全公)後裔往下推接原定公為校尉公第十五世孫,仕長等六兄弟為校尉公第十六世孫時,這樣在歷史尋源接代上就不會產生存疑問題,而且也可經得起歷史性的考驗。同時今後,同宗出外如何尊稱,不同房支但是同昭穆的以字行前後輩份稱呼伯叔侄的,如不是同昭穆的房支宗親則只有以共同的開基祖校尉公為一世來計算輩份高低稱呼伯叔侄的。所以尋源接代就成為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大事。

以上的幾點看法僅供你們的探索、參考、定著。

永春小岵南山陳氏校尉公第三十三世孫耀輝書

2012.2.22.

 

二、二探佛應公與福全公是何關係

新近又細閱了陳成春同志主編的《惠安陳氏族譜》(簡稱惠譜)內刊載幾篇有關惠安後徑陳氏的舊譜序。

(一)後徑重修族譜序

皇明正德庚午(1510)孟春六房七世紹禹謹序的《後徑重修族譜序》,序中說:“粵稽吾陳之先公,自來贅餘家,居住徑山,積今二百餘載矣。”這裏所說的“二百餘載”,從1510年往上推200年剛好是1310年,與本人在《試探佛應公與福全公是何關係》一文中所推算的佛應公生於1310年前後有些吻合。

(二)重修族譜序

明嘉靖二年(1523)癸未九月吉置莆田陳德孚謹序的《重修族譜序》,全文如下(古譜序沒有標點符號,在此標點符號是現編者加的):“道惠邑而南,崗巒環繞,距海其陽,考漀軸然,層層而疊見於聳翠之下者,幾百餘煙,徑山陳氏家也。扣自光州移惠之嘉村舊民,至祖佛應,乏房兩秀,效祖龐之制,贅其孫福全于此。余家徑山陳氏島焉,福與餘共鹽籍幹蠱,原定公欲複其舊,嗚其事於官,縣申鹽運司批下不許。因披荊剪棘,逮立門戶,芑流水滸之事雖不成,而其義氣固已薄秋日而烈冬霜矣。子孫蒸嘗之不替,良有以。夫靈椿老而六桂香:曰長、曰德、曰敬、曰進、曰安、曰滿,俱以仕冠其元。曰進公字奕忠,曰安公字奕仁,兩贅外家。至永樂宣德間,始合戶六房。派別蘭枝滿階,承祖休也。夫和見者虎炳豹爵,翻之則葆龍德。陳氏乏何天之寵,然溯其所為,有若迎風寒露,玉壺一般,清水亭亭晈晈,遙掛數策珠璣,鐘德裔而孫裔。紹禹者,齬齒異常祠源,以三載於棘場,累首於黌選,爾今古個醉裏亁坤,觀之洞庭彭蠡,而其所以先天下之憂之氣象己充包峰矣,惜未就而卒耳。夫修身而起敬鄉間者,一邦之望也。誦《詩》《書》而山鬥泮宮者,一邑之望也。進而希聖希賢,出將入相者,則天下之望也。成天下之望者,固在於天也。嗚呼,陳氏之子孫觀此譜者,可以油然而興矣。祖宗有善而不揚者,非孝也。祖宗有善而不述者,非志士也。予民而遺阮人,瓚道龍駒欲重加補茸,遂因以屬予。嗟哉!譜系揚先人之德,文字垂切戒之功,珠緾琬琰,非老于學者,曷克任茲?予正果行,意在不納阮人而已,非敢以言文也。然于陳氏之子孫,得而觀之,則亦可以為法祖光宗之助雲耳。”

這一篇族譜序言是寫於1523年,繼六房七世紹禹修譜未就13年後陳德孚接著修譜寫的序。該序內容主要是歌頌其祖陳氏佛應公之善德應予以發揚,尤其有說到(古譜序影印件沒有標點符號,在此按古譜影印件沒標點符號打出)“至祖佛應乏房兩秀效祖龐之制贅其孫福全于此餘家徑山陳氏島焉”“夫靈椿老而六桂香曰長曰德曰敬曰進曰安曰滿俱以仕冠其元曰進公字奕忠曰安公字奕仁兩贅外家至永樂宣德間始合戶六房”之事。說的是佛應公有六個孫兩個承了外家,直到永樂宣德間,“承祖休矣”,“兩秀”又回到原來的六個兄弟的關係中,成陳佛應之孫分成六個房頭,之以後發展的史實,而各自修譜之事。

然該古譜重修序沒有標點符號,而刊載《惠安陳氏族譜》時加上了標點符號。由於加標點符號之不同,其對古譜序的理解之意思也就不同。

試比較(一)《惠安陳氏族譜》……扣自光州移惠之嘉村舊民,至祖佛應,乏房兩秀,效祖龐之制,贅其孫福全于此。余家徑山陳氏島焉,福與餘共鹽籍幹蠱。1、這段“扣”句說明寫序人對上祖的來源還不夠清楚(沒清楚來自小岵南山,而從再上的光州說起),但是對“至祖佛應”是清楚的。2、“乏房兩秀,效祖龐之制,贅其孫福全于此,餘家徑山陳氏島焉。”說的是佛應之孫福全公贅於此。換句話說福全是佛應公之孫無疑。(二)(標點符號另加)“……扣自光州移惠之嘉村舊民,至祖佛應,乏房兩秀,效祖龐之制贅其孫。福全于此餘家,徑山陳氏島焉,福與餘共鹽籍幹蠱。”標點另加後,意思就大不同。“至祖佛應,乏房兩秀”,指的應是本序下文“曰進公字奕忠曰安公字奕仁兩贅外家”之“兩秀”。“贅其孫”指的應是這“兩秀”,而不是“贅其孫福全于此”“一秀”。然後“兩秀”於“永樂宣德間”又回到“始合戶六房”上,即原定公的六男仕長、仕德、仕敬、仕進、仕安、仕滿的六支房頭。可見細閱這一段,說的是佛應贅其孫是指仕進、仕安贅其外祖之事,而不能理解是佛應之孫福全贅餘家之事。

據此,本人認為佛應與福全為同一人,還是較為可能的。于此建議惠安後徑陳氏宗親,對古譜序加標點符號理解再推敲一下。

以上所探索供你們參考,若是不妥,當作對你們不敬,在此致歉。

永春小岵南山陳氏校尉公第三十三世孫耀輝書

2012.3.1.

 

三、三探《佛應公與福全公是何關係》

2012年 5月11日,收到了惠安後徑滄河宗親的族譜材料快件,經過細閱,發現了很有價值的東西,也看到其中的一些問題。

(一)是佛應贅福全,還是福全贅餘家?

據後徑陳氏三房譜(現代手抄本)第八頁記載:“二世祖諱清保 字原定 福全公之子也,餘家所出”。“餘家所出”這四個字很重要,以前被我們忽略了。因原舊譜序的影印件看不清,我在第一篇探文打字時“餘家”後面“所出”兩字被作了省略,這就影響了後來的很多探索方向。因為“餘家所出”,證明了是福全贅餘家,原定其公是後徑陳氏祖妣餘氏所生之史實,巧合了前“就序論序”本人所估計的餘家這個人是誰?“是後徑陳氏祖妣或是繼祖妣”的說法;同時印證了後徑陳氏舊譜序所說的福全贅餘家的史實。由於忽略“餘家所出”四個字,影響了本人以前的一些推論,比如把餘家理解為“我”家的不符史實之話等等。“餘家所出”說出了重大資訊,福全與餘氏結合,生子清保,字原定,說明是福全來贅餘家,而不是佛應來贅福全的說法。如此也影響了後徑陳氏宗親以前的不少不同理解。試舉例:(1)山霞埭透(張阪後見一房)材料首頁

祖在永春小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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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惠 佛乞 佛應 佛養 (錄自小岵及後徑埭透族譜)

依祖庭(厐)之制贅福全為孫。(稱佛應贅福全為孫)

《後徑鳳山陳氏》材料首頁:佛應贅福全,至今六百多年。(3)《後徑鳳山陳氏》材料第22頁:佛應遷惠安東園鳳山,依祖庭之制,贅福全,再遷張阪後徑,至今六百多年。以上這些表述本人覺得不妥:理由是“佛應贅福全”,福全是男的,按世俗佛應贅福全等于佛應做福全的兒子。這顯然不是舊譜序中的意思,也不是當時的實際情況。由此,也證明原理解“佛應贅其孫福全于此”的不成立。這是其一。

(二)佛應贅其孫不是贅福全,而是贅原定之四、五兩子。

根據是《後徑鳳山陳氏》材料第13頁:惠安縣後見村下六房外大廳下厝刋家譜序:據明朝正德年間(1510)重修後見族譜記載,後見村原稱後徑村,錄屬二十六都青山鋪。始祖諱福全公於元朝至元(經查是1335—1340)年間由本縣東園鎮鳳山村牧鴨至後徑,入贅餘家。生二世祖源(原)定公,源(原)定公生於元朝泰定二年(1325),卒於明永樂二年(1402)。二世祖生六子:長仕長字奕周,次仕德字奕肅,三仕敬字奕恭,四仕進字奕忠,五仕安字奕仁,六仕滿字奕義。初時第四、第五子過繼餘家,後又複歸陳姓。形成六房,繁衍生息至今,曆七百二十餘年,傳二十七世。

這一段文字的中心意思:一是福全入贅餘家:二是與明嘉靖二年(1523)陳德孚《重修族譜序》說的意思一樣,佛應贅其孫就是這裏所說的“初時第四、第五子過繼餘家,後又複歸陳姓。形成六房,繁衍生息至今。”這也與本人第二編探文的理解一樣,並不是佛應贅其孫福全于此也。

綜上所述,佛應與福全是同一個人的說法應不會違背歷史史實。據後徑陳氏三房民國修的族譜登載:始祖諱福全公其初乃本縣二十一都前嘉人也於大元家間來贅本鄉後徑餘家僅生子原定其公乃佛應之孫也考首丘前嘉墓碑見在生故年月日時無稽。這段沒有標點符號的文字前已分析過,“福全公來贅餘家,僅生子原定其公,乃佛應之孫也,考首丘前嘉墓碑見在……”本人認為這是當初最早的修譜人的口氣和背景,而要理解“福全公來贅餘家,僅生子原定,其公乃佛應之孫也,考首丘前嘉墓碑見在……”本人認為不是該文原意,語法上也不比前句標點通順。

所以不能認為斷章之句“其公乃佛應之孫也”就是“福全是佛應之孫”的依據;再則,佛應從永春小岵移居惠安,第一站應是前嘉,因為明朝的舊譜序說“嘉村舊民”“至祖佛應”,這裏的舊民只有佛應一人,沒有多人;又所有舊譜序都說福全來贅餘家是來自前嘉;又上已述佛應不是福全之子,及前已論說的“福全不是佛應之子、之孫”成立時,那“佛應與福全是同一人”的說法就應該成立了。

妥否,供參考。

永春小岵南山陳氏宗親耀輝書

201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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