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話燒香

王麗心

佛寺在信徒、香客心中是頂禮膜拜的神聖場所,步入這個精神家園,怎樣才能表達自己的真誠呢?無疑,禮佛上香是最直接的方法。通過燒香、許願、叩頭、合十、問訊等動態行為,與佛、菩薩溝通,完成內心的希求祈願。

香、燒香,古今有多少善男信女向諸佛菩薩、神祗地靈、歷代祖先,表達心聲。求家庭平安,求事業有成,求消災免難……,縷縷清煙,承載了多少人的希望。

然而,希求祈願的執著有求,能否達到你的要求呢?經常在寺院中目睹的場面:一根根的香棒,一把把的香,點燃後如同火炬。燒香的人是三教九流,燒香的姿態是五花八門,無數人在重複,人們稱曰:“香火旺盛”。燒香叩頭是對佛禮敬的表現形式,通過它的外在形式,攝受其內在層面是它的真諦。不能通達內在的真質,“封建”、“迷信”這頂帽子,永遠不能抹去。“萬人皆為福,似此求神正多,都須照顧頗不易;佛心本是慈悲,倘若作惡太多,也要保護實在難為。”佛教是旨在心源,淨化人心的宗教,用佛陀的教導,修正自己,改變習氣,完善人格。聖開法師曾說:“香是表道德馨香。道德者,乃利己謂之道,利人謂之德,利己利人謂道德。”

因此,對香、燒香要有一個正確的認識,還原其真質,此為學佛的人所共參的。

一.從芳香植物或動物分泌物提取的天然香料,用於驅蟲、薰燒、敬神等諸般現象,是遠古先人在掌握火的使用後,燃燒柴木時,發現了香木、香脂有散香清神作用。從此人們有意識地將香木、香脂直接焚燒,昇煙祭天。具體的祭法為:將犧牲和玉帛置柴上,燃柴昇煙,表示告天。《周禮》:“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實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注:“禋之言煙,三祀皆積柴……燔燎昇煙,所以報陽也”。疏:“禋芬芳之祭”。

據《禮記‧郊特牲》:“周人尚嗅,灌用鬯嗅,鬱合鬯嗅,陰達於淵泉,灌以圭璋,用玉氣,既灌,然後迎牲,致陰氣也”。注:“祭必先求諸陰,故牲之未殺,先酌鬯酒灌地以求神,以鬯之有芳氣也。又,搗鬱金香草之汁,和合鬯酒,使香氣滋甚”。“灌地之後,蕭合黍稷,嗅陽達於墻屋。”注:“蕭,香蒿也”。

祖先對燒香有很明確的目的,有專門掌握燒香的人,這種現象在世界範圍內也十分廣泛,歷史悠久。

古埃及人從阿拉伯和索馬裏沿海地區引進芳香類的樹木,把香當作宗教儀式中使用的重要用品;巴比倫人在祈禱和占卜時往往也焚香,預告“神明”,關注祈祀之事。

西元前8世紀希臘人也有燒木頭或樹脂的習俗,以供奉神明或袪除惡魔;羅馬人先是焚香木,後來引進了香,在公祭和私祭上使用;基督教會於西元4世紀開始在聖餐禮上焚香,希望教徒的信願上達於天,又表示聖徒的功業。印度教、日本神道教、猶太古教也都有焚香致禮的習俗。

由此可知,燒香是古代一種十分普遍、廣泛的現象。

二.在大陸所確定的五大宗教中,唯佛教與道教與香最為因緣深厚。

道教是中國土生的宗教。在宗教軌儀中,供奉神靈時,要求有香、花、燈、火、果五種供奉。五種供物,以表示天地造化,萬物相生相剋之理,以合神明之道。

五行:

  金:用銅鐵成錠,貼金箔代替。

  木:即香,用香刻成假山。

  水:即淨水,用淨盂盛之。

  火:即燈。

  土:黃土取方一塊。

道教稱香有太真天香八種:道香、德香、無為香、自然香、清淨香、妙洞香、靈寶慧香、超三界香。

寧全真在《上清靈寶大法》卷五十四曰:“道香者,心香清香也。德香者,神也。無為者,意也。清淨者,身也。兆以心神意身,一志不散,俯仰上存,必達上清也。洗身無塵,他慮澄清。曰自然者,神不散亂,以意役神。心專精事,穹蒼如近君,凡身不犯諱。四香和合,以歸圓象,何慮祈福不應。妙洞者,運神朝奏三天金闕也。靈寶慧者,心定神全,存念感格三界,萬靈臨軒,即是超三界外,存神玉京,運神會道,不可闕一,即招八方正真生氣,靈寶慧光,即此道也。以應前四福應於一身,以香焚火者,道德無為之純誠也。以火焚香者,誠發於心也。”道教在齋醮儀式中,將燒香行為都規定了名相,其意義是十分深刻的。

三.佛教是圓教,不僅解行圓滿,而且對俗諦認知也有圓滿解釋。僅此“燒香”來以論證。佛教徒在宗教儀式時,特別早晚誦經功課中,起口便唱誦“爐香讚”。其雲:

爐香乍爇,法界蒙熏,諸佛海會悉遙聞,隨處結祥雲,誠意方殷,諸佛現全身,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三稱)

在佛前大供,有唱“戒定真香讚”或唱“香纔爇讚”等。焚香而作讚嘆之語,是禪誦次第之首,禪香之燃,當列第一。

燒香又稱焚香、拈香、告香、撚香、插香等。

禪宗注重拈香之稱,常於種種場合拈香。如:開堂之日,祈求聖壽萬歲之拈香,稱為──祝聖拈香。

法會之時,為出席敕使祝福之拈香,稱為──敕使拈香。

接嗣法燈所作之拈香,稱為──嗣法拈香。此種表明師承關係及感念師恩之情也。

為諸佛菩薩、檀樾(施主、信徒)等拈香,稱為──佛事拈香。

其中,嗣法拈香,住持親自插於香爐中,其餘之拈香行事,則由住持拈香付與侍者,再由侍者插於爐中。

如何拈香呢?據《禪苑清規》卷五曰:“燒香者於香臺之東,向住持問訊畢,兩手捧起香盒,以右手拈盒置於左手中,繼以右手將盒蓋安放香臺之上,右手上香,向敬獻之對象焚之。其後,右手將盒蓋覆於盒上,雙手捧香盒安放於香臺,並低訴祝願。”

通常燒香型香為主,點燃後,用手輕輕煽去火苗,雙手持香舉到額頭,香頭對準所禮之對象,片刻,漸次插入香爐。一般三炷香即可表達對佛法僧三寶的敬禮。

佛在世時,外護者供養佛陀及諸弟子衣服、飲食、臥具、湯藥等日常必需之物,稱為“四事供養”。若供以花、香、幢幡、衣服、瓔珞、末香、塗香、燒香、傘蓋、伎樂等稱為“十種供養”。

佛滅度後,佛、法、僧三寶同受尊重。佛教徒造佛像,供養飲食、香花、伎樂及諸種莊嚴飾物,猶如佛陀在世。其後漸形成供養儀軌。自古至今,花、香、燈等是最通常的供物。《十地經論》卷三有:

“利養供養,指衣服等。

 恭敬供養,指香、花等。

 行供養,指修行信行,戒行等供養。”

為什麼把燒香作為佛事中首列的項目呢?如果引錄佛論寶典,對其瞭解會有認識的。

一、《阿毗達摩品類足》論曰:“香雲何?謂諸所有香,若好香,若惡香,若平等香,鼻所嗅。如是諸香二識所識,謂鼻識及意識,此中一類識先識,鼻識受已,意識隨識”。

二、《入阿毗達摩論》雲:“香有三種,一好香,二惡香,三平等香。謂能長養諸根大種名好香;若能損害諸根大種名惡香;若俱相違名平等香。如是三種皆是鼻識,及所引意識所了別境”。

三、《五事毗婆沙論》雲:“諸悅意者說名好香;不悅意者說名惡香;順捨受處名平等者,鼻所嗅者,謂鼻根境”。

四、《雜阿毗曇心論》雲:“香入者三種,謂好香、惡香、非好惡香”。

《大毗婆沙論》卷十三、《俱舍論》卷一:“則有好香、惡香、平等香、不平等香之論。”

《阿毗達摩大毗婆沙論》曰:“香處有四種,謂好香、惡香、平等香、不平等香,向為緣一香生於鼻識,為緣多香生鼻識耶”。

《阿毗達磨順正理論》雲:“香謂所嗅,此有四種,好香、惡香、等不等香,有差別故。等不等香,增益損減,依身別故”。

香,梵語音譯為乾陀。乃鼻根所嗅之物,鼻識的分別對象。

六根之一的鼻根,完成對香的判斷:

能令心生歡喜,心曠神怡;能培養諸根大種的,是謂好香。

能使人心生不悅、厭惡,能壞諸根大種的,是謂惡香。

沒有增益損減之分,非好非惡,是謂平等香,反之為不平等香。

香給予心所的快、不快、非快非不快,是通過鼻根傳達心識的,凡夫的心識在分別出善惡、好壞,這是一種本能的生理和心理運轉現象。香,能引發人的的生理與心理反應,如在好香滋養下,迅速向“好”的目標歸依,所以說燒香是修道的助緣。

在《長阿含經‧幣宿經》中,有一譬喻,其曰:“……譬如有人,墮於深廁,身首沒溺。王敕左右,挽此人出,以竹為篦,三刮其身,澡豆淨灰,次如洗之,後以香湯,沐浴其體,細末眾香,坌其身上。……又敕左右,重將洗沐,如是至三。洗以香湯,坌以香末;名衣上服,莊嚴其身;百味甘膳,以恣其口;將詣高堂,五欲娛樂。其人復能還入廁不?”

有人墮於茅廁中,全身屎尿,汙臭不堪,被人救出,用竹篦刮,香湯沐浴,眾香塗身又供百味美饌,以五欲娛樂其心,你說此人還會回到惡臭茅廁中去嗎?不會的﹗行善之人生天,一定不回到臭穢不淨地方的。

香,離穢之名,即宣散芬芳復馨。

人生無常,苦樂參半,而如法修習,自我完善,永於極樂。這個淨土是“圓滿香積世界”。“如來所居佛土,廣博嚴淨,地平如掌,皆以寶成,常有香氣,如妙栴檀,復以香樹而為行列,天妙珠瓔摩尼等寶”。“若有淨信男子女人,晝夜六時殷重至心,……並造形象,香花、音樂、末香、塗香而奉獻,清淨嚴潔,於七日中,持八戒齋,於諸眾生,起慈悲意,願生彼土,彼佛世尊及諸菩薩護念是人,一切罪業悉皆消滅。……無諸病苦,增益壽命,隨有希求,悉皆如意”。
燒香、末香、塗香供養諸佛,發慈悲心,一心念誦,就可消滅一切罪業,可見香的重要性。

通常燒香所散發的芬芳氣味,使人心神安定,容易引人入道。還可通過煙香的飛覆,聯想到“香為周遍義,王乃自在義”。的境界。

《楞嚴經》卷五雲:“見諸比丘,燒沉水香,香氣寂然,來入鼻中,我觀此氣,非木非空,……如來印我,得香嚴號。塵氣倏滅,香蜜圓,我從香嚴,而得阿羅漢。” 香,能通達人之信心於佛,猶如佛之使者。凡夫應借此信使,努力證果。

四.香,《說文》曰:“芬馥也,從黍從甘”。世界各國人民自古就有燒香的行為。特別是印度這個地處熱帶,氣候炎熱的國家。容易生體垢、惡臭、蚊蟲滋擾,故將其盛產的香木煉製成香料,塗於身上,稱作塗香;或焚或薰,這種行為十分的普及。然而,佛教的興起,它不僅注重香的日常作用,又賦予香、燒香道德性能,這雙重性,反應在大乘佛教中的儀軌裡就十分明顯。如:叩頭、許願、燒香的人,一般稱是香客。參拜寺院或納香資,均稱進香。施主為僧眾設齋食時,先以香分配給大眾,而行燒香繞塔禮拜之儀式。行香時,受香者須頌偈,其雲:“戒定慧解知見香,遍十方界常芬馥,願此香煙亦如是,無量無邊作佛事”。再接行香讚。《讚勝鬘經》:“如來妙色身,世間無與等,無比不思議,是故今敬禮。如來色無盡,智慧亦復然,一切法常住,是故我歸依”。

禪堂裡,在佛壇向右繞,跑成幾個圓圈,稱之跑香。坐禪開始時,以一炷香為起止時間,故坐禪也稱“坐香”。禪林中用以警策修行的木板,形如寶劍。警策用功辦道者,稱為“警策香板”;用以懲戒違規者,稱為“清規香板”;用以警醒坐禪昏沉者,稱為“巡香香板”忝。

佛家認為,燒香是攝心的表法,而內心的清淨、虔誠則是真供養,比形式上的敬香更重要,所以稱為“心香”。

燒香時舉止行為都要歸於偈語為總攝,所以,在佛前上香時要唱之偈文。據《禮佛儀式》:“禮敬讚德,先須至於香臺,端身息慮,思念聖德,目睹尊容,雙膝著地,手擎香爐,而舉偈言:戒香、定香、解脫香、光明雲臺遍法界,供養十方無量佛,聞香普薰證寂滅”。 (此偈載《華嚴經》是五分法身之香,今為成頌故。)

五分法身香:即戒香、定香、慧香、解脫香、解脫知見香;五部:即指密教所雲之佛部、金剛部、蓮華部、寶部、羯磨部。

真言宗分金剛界與胎藏界。金剛界表果門,也表智門,分五部。胎藏界表因門,也表理門,分有佛、蓮華、金剛三部。各部用香有所不同。

中央佛部──毗盧遮那佛──法界體性智──沉香。

東方金剛部──阿闍佛──大圓鏡智──丁香。

南方寶部──寶生佛──平等性智──龍腦香。

西方蓮花部──阿彌陀佛──妙觀察智──白檀香。

北方羯摩部──不空成就佛──成所作智──薰陸香。

塗香或燒香時,所用香之種類因修法的類別(息災、增益、降伏、敬愛)而有所不同。

塗香時所用的香有香水、香油、香藥等。

燒香時用的香有丸香,(圓形之香,在密教修護摩法時,將之投入爐中供養,以此象徵總集煩惱,並用智火燒盡貪、瞋、癡等煩惱);散香(粉末狀之香,密教將微細煩惱、精進、愚癡等比喻為散香);抹香(於道場,寺廟撒粉末之香)。抹香之外,亦有用香水撒佈道場或灌浴佛像者。在密教中,以牛糞、淨水、香水混合成“香泥”,可供修法時塗壇之用。

密教中有八供者:

闕伽水者,用備盥飲。水中有七物:乳、青稞、芝麻、吉祥草、炒米、白花、白檀香。

濯足水。

花。

燒香。

燈明。

塗香。

美食。

伎樂。

一切皆是樂空為性,供物為相,能為六根受用諸境,生起殊勝無漏之樂,為其作用。

此是八供,略者分三:一、前行供、二、出世間供、三世間供。

密教中極重供養。曾供奉佛陀指骨舍利的門法寺地宮中來看,主體的甬道、前室、中室、後室、密龕。踏步及甬道地面鋪銅錢(財供養),後室中部香爐蓋頂堆積薰香灰(燃香),八重寶函中有部份盛放液體(香水),四壁塗抹黑色塗料(黑土塗壇)等。這一切表明在封閉地宮前,做過盛大的舍利供養法會。香,燒香是十分重要的步驟。

密乘有七支者。七支者,謂禮拜、供養、懺悔、隨喜、請轉法輪、請佛住世、迴向也。禮拜:請佛加持故,歡喜降吉祥。合掌禮拜或展身體,或五支禮。合掌依次頂額喉心,是身業禮。讚嘆者是口業禮。心念一切諸佛菩薩功德至誠恭敬者,是意業禮。

供養:供養品有實設者,有意變者,一切所見、所聞皆應作供養觀。於能令我生瞋、生貪及可意不可意諸境,皆觀供養於佛。如人以物施他,則於彼物,不復執為己有。如是行者以一切境供養佛己,自不復於諸境上而求貪嗔癡等。

懺悔:是謂懺悔無始以來所有罪障。如人服毒,毒發則死,罪不懺者,當墮三途。故於佛菩薩前至誠懺悔。

隨喜:是謂隨喜他善。今日得作一善,應念明日亦當如是作,且更令廣大。凡於他人修善而生隨喜心者,則他人所得善果,自己亦能如彼而得。

請轉法輪:念諸眾生墮在黑暗,無所識知,故請佛說一切令諸眾生離苦得樂之法。請佛住世:謂佛住世為度眾生故,眾生未度盡時,請佛勿入涅槃,恆住於世,為利樂一切眾生故。

迴向:謂以歸依禮拜乃至三世所有一切善根,悉皆迴向無上菩薩。

以上七支者為清淨眾障,增益資糧之法。香在佛事中列為首品,焚香在四藝(焚香、插花、掛畫、品茗)裡,排在第一。密教中燒香木,等種種供物,修護魔法,由灌頂消除災障,成就悉地。故此又與七支者聯係緊密。迴薰反聞是將燒香的有相,要遞昇到無相之境,是謂換得“心香”。只有心香永不耗滅,芳馨不退。“明德以存馨香”,銘此才是真悟。

色、聲、香、味、觸、法,稱為六塵。香為鼻根、鼻識所緣之對境。塵即染汙之義,沉香、飲食之香、男女身上所有香,及一切好惡之香等,皆為香塵,(見《大明三藏法數》卷二十八)如果執著“有形香”,很可能步入了香塵,從另一邊障人精進。故此《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五雲:“然香有過失,若香無過失者,眾生則不厭患;以其有過失故,眾生厭患之。然香有出要,若當香無出要者,此眾生類不得出生死之海;以其出要故,眾生得至無畏涅槃城中。……然復,大王!若言味妙者,當平等論之。所以然者,於味有氣味故,若味無味者,眾生之類終不染著”。

有香味、無香味,終不執著。何等香最勝、最上,無與等者,無能及者?世尊告曰:“戒香、聞香、施香,是謂”。爾時,世尊便說此偈:

木蜜及栴檀,優缽及諸香;此諸種種香,戒香最為勝。

此戒以成就,無欲無所染;等智而解脫,逝處魔不知。

此香雖為妙,及諸檀蜜香;戒香之為妙,十方悉聞之。

栴檀雖有香,優缽及餘香;此諸眾香中,聞香最第一。

栴檀雖有香,優缽及餘者;此諸眾香中,施香最第一。

佛陀苦口婆心地教導我們:“當求方便,成此三香”,可謂用心良苦,參學者應在此一悟。

五.香有驅蟲、解穢、敬神等妙用。

《永樂大典‧醫藥集》記載:有清神香方:

木香(半兩、生切、蜜浸)、降香一兩、白檀一兩、白芷一兩,將藥碾為細末,用大丁香二個槌碎,水一杯,煎汁;浮萍香一掬,擇洗淨,去鬚,研碎裂汁,同丁香和勻,伴諸香,使勻入臼,杵數百下為度,撚作餅子陰乾。

據《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陀羅尼經》雲:“若為蠱毒所害者,取藥劫布羅(龍腦香)和拙具羅香,各等分。以井花水一升和煎取一升。於千眼像前,咒 108遍服即差”。又曰:“若患一邊偏風,耳鼻不通,手腳不隨者。取胡麻油,煎青木香。念21遍大悲咒,摩拭身上,永得除差”。(青木香出天竺,是草根,狀如甘草)

此經中有許多處,用香治病的方法,細心者可讀閱。

在佛事中經常以混和諸香配成香水,用於灌木或諸物、道場灑淨。《方廣大莊嚴經》卷三雲:“梵釋諸天等,在於虛空中,以手捧香水,灌灑於菩薩,龍王下二水,冷暖及調和,諸天以香水,洗浴於菩薩”。

一般在浴佛之日,即取都梁香為青色水,取鬱金香為赤色水,取丘際香為白色水,取附子香為黃色水,取安息香為黑色水,勻拌,以灌沐佛頂也。

《敦煌古籍》中收錄有佛家香浴方。此方十分寶貴,極有商業性。錄其一:昌蒲、牛黃、苜蓿、麝香、雄黃、合昏樹、白芨、芎藭、枸杞根、桂皮、松脂、郁金、香附子、豆寇、蒮香等共32味香藥。

它作用是:芳香開竅,辟穢化濁,化瘀解毒,除惡殺蟲,通絡疏竅。

目前悉知,根據《藍神水淨除汙穢薰煙經》開發的“安定除穢薰香”,已經廣行於臺灣省教內外。該品有上供下施,饒益人、天的功德。又可坐禪時點為薰香,能安定心神的作用,同類的產品在大陸的塔爾寺也有開發。

另外,《宋氏家要》、《居家必用事類全集》、《法苑珠林》、特別是明代《遵生八箋》中記錄有許多的香方、焚香等有關的材料,可供參閱。

六.古人的敬神焚香時,多取於天然的木材,後來有芳香植物的加工品,現在更加精細了。然而香料的來源也是要交待的。

漢武帝曾遣使至安息國(今伊朗境內),引入香料。《漢書》稱:“安息國去洛陽二萬五千里,北至康居。其香乃樹皮膠,燒之通神明,辟眾惡”。我國除使用本土所產的香料外,大量的香從南海和西域輸入的。另外,“大多數香料是通過其他政權的奉進饋贈及邊境獲致的。”《遼史‧太宗下》載:“會同四年( 941)二月甲辰,晉遣使進香、藥”。

香料當時是名貴之品,也經常作為一種:“政治交易”,換得人心。據《天臺山方外志》卷十二記載:

“隋文帝第三子秦孝王施物中有:開皇十年五月十九日奉施沉香等,如別至願,檢領沉香十斤,牋香十斤,薰陸香少許。右牒薄伸供養”。

在《盛典考》第十四中,也有許多類似的記載。

七.香、燒香,在凡聖之間都為尊崇的事情,在大量的文學作品中都有反映。
王維是一位傑出的禪詩作者,也是盛唐山水田園派的代表。這位深受儒家教育的知識份子,由於仕途多舛,皈依佛門後,受佛法的薰修,詩人的生活環境與方式,心理趣尚及性格氣質隨之變化。他的“去情重、好清靜”,不願“嬰世綱”,也就“日與人群疏”而“好與佛道近”。

過起“日飯十數名僧,以玄談為樂。齋中無所有,唯茶鐺、藥臼、經案、繩床而已。退朝之後,焚香獨坐,以禪誦為事”的叢林生活。其詩曰:“浮名寄纓佩,空性無羈鞅;夙秋大導師,焚香此瞻仰”。

在文學中,關於香的描述,明屠隆寫道:“香之為用,其利最薄。物外高隱,坐語道德,焚之可以清心悅神。四更殘月,興味蕭騷,焚之可以暢懷舒嘯。晴窗塌貼,揮塵閔吟,溫燈夜讀,焚以遠辟睡,謂古伴月可也。紅袖在側,秘語談私,執手擁護,焚以薰心熱意,謂古助情可也。塵雨閉窗,午睡初足,就案學書,啜茗味淡,一爐初熱,香藹馥馥撩人,更宜醉筵醒客。皓月清宵,冰弦曳指,長嘯空樓,蒼山極目,未殘爐熱,香霧隱隱繞簾。又可袪邪辟穢,隨其所適,無施不可”。

在古詩中還有北宋的《焚香》一首,特別著名,其雲:

明窗延靜書,默坐消塵緣。

即將無限意,寓此一炷香。

當時戒定慧,妙供均人天。

我豈不清友,於今心醒然。

爐香裊孤碧,雲縷霏數千。

悠然淩空去,縹緲隨風還。

世事有過現,薰性無變遷。

應是水中月,波定還自圓。詩人陳與義一定通禪,一首《焚香》詩寫出無盡的禪意。

【參考材料】

(1)《中國民俗趣談》第84頁 為稼文

(2)轉引《道教齋醮符咒儀式》第82頁 張澤洪著

(3)轉引《中華寶筏》第8期蓮懺法師文

(4)《法門寺唐密曼荼羅之研究》吳立民文

(5)《遼代的香料》彭善國文

(6)《禪詩破解》拙文

(7)轉自《生活的藝術》林語堂著